第一篇:沉重的乡土中国
沉重的乡土中国——读《中国在梁庄》
平凡的世界, 改革开放, 留守儿童, 中国
由于沉浸于国故堆中,很长时间没有读过让我如此震撼和深思的书。" x$ I0 X5 O+ K1 R' Y(B
读完《梁庄》,脑中浮现的却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如果路遥能够读到此书,不知结局会是如何?路遥是为理想书写,为改革开放初期的成果欢呼:梁鸿(作者)却是深情的注视着生我养我却有有些隔阂的内陆乡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的一些弊病已经明显的表现出来:“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乡村新道德”、“乡村政治建设”等等。理想主义的光芒能否刺穿现实的迷雾,确是个未知数。
通过对梁庄人的访谈,一些问题逐渐的显露出来。作者忧虑的是这些问题背后的文化撕裂与崩溃:由于青年壮劳力外出打工,内陆乡村大多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原来乡村赖以维持的家族、血缘网络在金钱的冲击下只剩下赤裸裸的经济往来。蕴含亲情的父子关系让位于“我不看孙,老了谁养我”。青年劳力外出打工引发的“性”的问题正在败坏乡村的传统道德观念——一位常年外出打工者如何解决他的“性需求”?而这并不仅仅是打工者本人的问题,对于留守家乡的妇女和孩子同样是个问题。书中用两个实例“王家少年”、“春梅”说出作者的忧虑。对于“乡村政治”,作者同样有自己的看法,“政治”的实践者是人,而青壮劳力的外出打工,使“政治”失去了实践的基础。空谈民主,乡村选举还有什么意义?, G, T% u$ ].~' {/ U/ g2 [!m-w
“砖厂是老百姓遭殃的铁证”,环境的破坏也是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原因之一。但在《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安却依靠砖厂发家致富。这真是乡村改革的黑色幽默。一种制度,一个规划,甚至是发展战略在他设立之初,应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至少是正面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偏差,甚至走向它的反面。这才是我们要深思与谨慎的地方。田野调查提供给我们的“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正是本书的贡献所在。
一本书,不足以改变乡村的现实,但能引来更多的思考:中国社会能够存在下来的基础是什么?
第二篇:浅谈乡土中国
浅谈《乡土中国》李天
浅谈《乡土中国》
最近读了《乡土中国》,虽然不能说把这本书读的很透彻,里面的一些专业名词例如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仍然不能区分的很清楚,但是作为一名工科生,有幸拜读费孝通这样一位大师的作品,还是受益匪浅的。在这里简单地谈一下我的一些感悟。
一直以来都有这样一些问题困扰着我:为什么中国与西方的文化差异这么巨大?上学期曾选修了一门课叫做中国法律文化概论,让我感受到,同样是法律,在西方是多么的神圣和威严,在中国似乎行不太通了。读了这本书,我似乎找到了一些答案,这都是源于中国的乡土社会气息啊。
作者在第一章提到一个“土”字,这让我对中国几千年的小农经济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这个认识是从社会学这个角度的。人们常常认为西方人比较独立,他们和家人、邻里之间的关系似乎没有中国人这么密切,而中国人永远是活在一个圈子里的。实则不然,由于中国人利用土地生产的自给自足,很多时候是会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社会的。在武侠小说里,作者常常憧憬一个远离尘世的隐居式的生活,这正是中国人乡土气息的体现。中国传统的耕作方式,导致了中国人不喜欢迁徙,而喜欢世世代代生活在一个地方。农作物播种收获,年年便是如此,大家对这样的环境无比熟悉,为什么要去改变呢?中国的这种小农经济,往往不需要合作,自家自户就能保证温饱,就算是自己一户人家独自生活也是是可以的。至于有很多小村落的存在,这是满足了大家的另一种需求,而与团结协作无关了,并且这些小村落之间也往往是毫无联系的。而西方人不同,西方的很多民族最初都是过着游牧式的生活,他们不依靠土地的种植,自然也没有这用乡土社会的存在。相比之下,西方人对于集体的依赖要更加强烈了。
如果说第一章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渊源,那么第二三章作者谈论的事情就类似一些哲学了。众所周知,语言是人类区别与动物的一大特征,可是语言真的就是社会进步的存在吗?作者从乡下人多文盲开始讨论,逐渐引发了对象征体系的讨论,我对此也是感触颇深。我个人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实际上是经历了一个轮回的,从最初的原始共产社会起,人们团结协作,没有阶级分层,逐渐从生产资料过剩后开始发生了不公平分配,也就产生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而我们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似乎又回归最原始的时候了。而语言和文字的产生也是如
此。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和记录的手段,语言和文字的的确确是一种社会进步的产物,可是试想千百年之后呢?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可能越来越少说话,越来越少写字,可是信息却传递地更快捷了,似乎又回到了没有语言和文字,人们却能很好地沟通交流的时代。作者在书中写到乡下人即使不识字,却依然能交流的很好,这是缘于人和人之间距离很小,彼此十分熟悉。我想在未来,这种距离一定会被科技的力量所消除,也许人们会重新回归一种乡土社会。
家族和礼治秩序这两章是我非常喜欢的两章。中国有很多庞大的家族,有一些古老的家族至今保存着他们的族谱,可是中国乡土社会的族谱和西方又是有很大差异的。这就与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有关了。作者说中国的家庭实际上是一个事业组织,这是我以前从未意识到的,但看了作者的说法觉得确实是这样。在以前中国的乡下,男人和女人分工是十分明确的,男人负责出去劳作,而女人可能在家里带孩子什么的。但是这样的一种家庭却没有太多的感情交流,在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思想中,男人黏老婆是没有出息的,所以他们主要的娱乐方式是去集市、茶馆里的消遣,而这种娱乐方式才是他们更主要的精神寄托。就像在《水浒传》、《三国演义》中出现的大多是男人和男人的江湖义气、兄弟情怀,相对于西方更多浪漫色彩的爱情故事,这的确是乡土中国所特有的一种文化。
很多人认为中国在古代是一种人治社会,相对于西方的法制社会是非常落后的,我原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事实却非如此。作者认为中国是一种礼治社会,而这种礼治甚至比西方的法制更加严格和残酷。中国的农村里至今仍有许许多多的规矩礼节,而这些规矩礼节作为一种文化无论在中国的哪一个角落都是不允许被淡忘的,甚至海外的华侨华人都仍然保持着这些老祖宗的信仰。这就是中国礼治秩序的烙印。虽然没有纸制的文书作为宪法,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但是中国的礼法却为中国几千年的秩序维护做出了极大地贡献。那么为什么礼法能有这么大的约束力呢?作者给出的答案是传统。中国人因为对传统的敬畏而自愿受到这种礼法的约束。而这种传统的形成自然又与之前提到的中国人世世代代生活在一个地方是离不开的,这些都是乡土中国形成的文化。中国至今依然是用道德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的,这种道德就是古代礼法抛弃掉一些糟粕剩下的好的部分。
《三国演义》中开篇就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历史历朝历代由盛及衰都是一个个轮回,而作者从社会学角度对此有一个独特的解释。作
者在第十章中认为,中国政治是一种无为的政治。纵观历史可以看到,中国乡土社会中的民众侵略性是很低的,反侵略性同样也不高。相比之下,游牧民族由于长时间迁徙,具有很强的侵略性。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主张一种无为政治,历数中国古代的几次盛世和几位明君,他们并不是向外极力扩张疆土建立帝国,而是使得人民安居乐业,这样的统治就会为后世所称颂。作者认为,在中国古代之所以会出现所谓暴君和农民起义,是有着一定社会原因的。从朝代建立开始,统治者推行一种无为政治,国家的资产开始积累,到达一定程度之后,统治者由于国家安定祥和,才会产生一种发展的思想,这是一位有野心的统治者自然的想法。随之而来的就是修城筑河,开辟疆土,进而导致课税增多,民怨加深,才会产生农民起义、朝代更替。那么这些统治者的野心亦或是远见就不对吗?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他们忽略的是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乡土社会中,人民生产生活仅能保证自给自足,就算有生产资料过剩也只是一种小范围的,产生一些集市和商贸。中国小农经济注定不可能像西方国家工业革命那样大批量生产,使得社会资料的积累有一个质的飞跃。可以说,中国的这些野心勃勃的政治家,忽视了乡土中国的特性,进而导致无为政治的失败和朝代的覆灭。
最后说一说乡土社会中的文化积淀。作者在最后一章中谈到了民俗民情中所积淀下来的文化。中国能够有五千年的文化,而各地方地区文化又都各具特色、别具一格,这也和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分不开的。不管是因为中国人长时间定居一处也好,是因为中国的家族制度也好,在乡土社会中所积累下来的文化都是经过不断优胜劣汰而沉淀下来的。就拿吃来说,不同地方种植什么作物,吃什么事物有利于生存,这都是经过一代代人生活之后选择留下来的传统和习惯。中国能有有今天灿烂的文化,实在是得益于乡土中国的特性。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游牧民族那样的迁徙,没有经常的战争与侵略,有的只是无为政治下的安居乐业,有的只是礼法秩序下的代代相传,使得各种民间文化得以形成和很好的维护。
《乡土中国》这本书真的使我感触颇深。在这本书中,我们民族的文化、思想从社会学的角度得到了解释,也让我对传统礼节和习俗更加敬畏和喜爱。我们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也许不能像美国那样有着称霸世界的野心,但是我们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积累着自己的文化。中国人永远都有这种乡土的气息,不管走到哪里,最终的梦想都是落叶归根的。有人说不管是谁,往上数三代都是农
民。其实农民虽然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却是中国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啊。在乡土社会中,没有那么多名利、没有那么多阶级斗争,有的只是最最淳朴的生活。就像这本书一样,在这个喧嚣的时代给我们的心灵一次洗礼。这本书我也只是粗略的读了一遍,很多地方没来得及深究,但是我觉得,我不止从中收获了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认识,更让我对乡土生活充满了向往,让我对我的民族、我们的文化更多了一份喜爱和保护传承它们的热情和责任感。
第三篇: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有人说历史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有知识有见解,不过这句话是很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见解。牛顿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是牛顿要比巨人的脑袋要高。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倒着看的。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第四篇: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应该说是我的第一本中国文化入门书,读罢《费孝通文化随笔》后捧起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薄薄的小书,读起来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加深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感叹70多年前老人家的治学精神和大胆朴素求索的态度。薄薄一本小书自己读了两遍,字里行间体会书中的智慧,可谓收获不少。
一、乡土本色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当时费老已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我想,这种区别于乡土社会的独立模式应该就是“城市社会”吧。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二、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
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三、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自孔子开始就强调“人伦”,而这种“人伦”即是“社会格局差序”的渊源。作者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作者似乎对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尖锐地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显然作者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洋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也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对于作者对儒家所持之看法,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儒家“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有一套符合于人情和逻辑的思想在其中,而且是相当可取的。
四、家族&男女有别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五、礼制秩序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礼制秩序”已经是明日黄花了。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无讼”也已经不是乡土常态。毕竟,六十多年过去了,时过境迁,费老所描述的那个正在流变的中国基层早已“面目全非”了。但费老对于许多概念的深刻生动地阐释还是让我们获益良多。“人依礼而治”的社会是一去不复返的了,而“人依法而治”的社会仍需要制度上的健全。对于“无讼”的状态,我想,可能少许的乡下人,或是上了年纪的人还会残留这种思想吧----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不光彩的事。对于纠纷更愿意以一种“调节”的方式,按照传统和道德来解决。但毕竟我们的“法治”宣传是有力并富有成效的,因为更多的人意识到或者说是更愿意用法律来作为维护自己权利和尊严的武器。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疑是社会的进步。但我们也注意到,即便是现代的“法治中国”,道德与法律还常常会发生冲突。怎样将法律与道德进行
和谐的统一,也还是一个须我辈奋力对待和解决的问题。而且,“法治”高倡,“道德”损抑而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副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长老统治”的概念,作者通过对“暴力权利”和“同意权利”的描述性解释来突显出乡土社会模式于两者的异同,正是其存在的迥异,使得作者用“长老统治”来描述乡土社会。长老统治最显著的表现在于大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束上。作者并进一步推及到年长者对年少者经验的传授模式上,说明传统乡土社会由于范围的狭小,流动性的缺乏,使得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法,也就是经验特别奏效。这就使得具体经验的传授显得尤为重要和富有意义,而具体经验则掌握在那些因为早出生而在具体环境中有所经历的长者手中。所以,就这一点上讲,我们再加以引申就不难理解乡土社会秩序的、代表传统的“长老统治”了。对于“无为而治”作者指出,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使得乡土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由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相互依赖减少,这也使得其统治方式本质上更趋近于“无为而治”了。
六、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血缘和地缘”一文阐述了从血缘到地缘的变迁。在稳定的社会里,“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是不分离的。“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人口繁殖到一定程度,所需土地面积也相应扩大,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社群就不得不在区位上分离。“在这分离之前,先发生的是向内精耕,但精耕导致土地报酬递减,不可避免地逼迫人们走向分离。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哪里,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这籍贯便是血缘在地缘上的投影。然而很多离开老家的人并不能形成的社群而只能设法在已有的社群中插进去。这些人被称为“外客”,他们不是亲密血缘社会的成员,进入当地社群相当困难,但也因此得以从事商业。在血缘社会里商业是不存在的,他们的交易以人情维持,不是用钱物“无情”地明算账。血缘社会是熟人社会,熟人面前是拉不下面子的。商业的需要使得外客的地位得到巩固,与当地人组成一个新的社群,纯粹的地缘就是这样从商业里发展出来,不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社群,血缘和地缘得以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
“从欲望到需要”展示了经过变迁,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人们在行动指南上的区别及背后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个人只需依着欲望活动。原因有二。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们的行动从盲目的被动的遵从变成了理性和自觉的,从没有选择地被教化变成了有选择的探索,行动指南从欲望变成了需要。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里程碑。
第五篇: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该书实际取自其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厚重的乡土气息。作者通过其多年的考察及学术思考,结合了儒家经典,将隐含于乡土社会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体系抽象出来,娓娓而谈,而并非只是对乡土社会生活的简单素描。
虽然书中提到的的许多东西以前并没有听说也没有接触过,比如像“差序格局”、“礼俗”、“讼师”这类名词,所以可能对这本书的了解仅限于表面一点,但却也让我了解了许多新的观点,新的对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点了解。
书中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几个特别严重的问题,谋生问题,社会结构问题,政治问题:中国是一个人治与礼治社会
费老在本章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他西洋社会更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在西洋社会,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就得给父母膳食费,那是因为大家都承认团体的概念,在团体里的有一定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团体,并不是说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力,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差序格局的,从这一点来讲我们更容易理解西方与东方文化上的不同,更容易明白我们接受不了他们生活方式的深层原因。
费老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为我们描绘了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
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说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思传递方式,他的局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误解,有时候不能准确全面的传情达意,且与乡土社会的不相符,相比较直接的接触时的语言而讲,实用性相差甚远,甚至连语言也不是最好的传递方式,共同生活经历形成的特殊语言、动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从另一角度来讲,乡下人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从小就不识字,哪里谈得上对于文字的需求。如作者所言:如果中国的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在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只有我们提前文字下乡,才可以了解乡下人对文字的需求,逐渐让乡下人的了解文字的优点,让他们有选择。我认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只有在可以充分选择的基础上,充分了解每种沟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谈需求。
同样的道理,送法下乡也是如此。我们同样可以从农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发,培养人们一
种利用法律的习惯,比如说在农村土地流转、村干部选举、缴费依据等等,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着眼进行法制宣传。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与发展之后,农民对于法律有了更加强烈的需求后,再顺应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下乡宣传。只有这样循序渐进才可达到真正法治社会。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加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故有《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在此基础上继续论述乡土社会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群体单位——家族和男女,这才有了《家族》与《男女有别》两篇。二是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
像网上书评所说: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让我们不禁对一些社会现象和历史现象重新思考。正如作者所言,稳定社会秩序的力量,不是激情,而是了解。让我们在空洞的、普遍泛道德化的批评之后,理性地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相互了解互动,才可能去构建一个各司其职、相对和谐的社会。当每个个人组成一个社会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湖面上无数涟漪
相互影响,相互冲击,在这里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关系的组合之上形成了社会。所谓人治与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利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除去法律本身的性质,衡量法治与人治的另一个标准——在维护秩序的社会力量中,处于决定性位置是法律,还是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即法大还是权大的问题,就涉及到了一个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的问题,当我们沿着逻辑去思考的时候才发现,也让人警醒:原来,法治和人治的距离这么小。
小乡土,大社会。由一方乡土,也可以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各种现状,甚至可以为其找出合理的解释。一本好书,光读一遍两遍三遍是不足够的,《乡土中国》即是如此。所以,《乡土中国》这本书还应继续细细品读,方能理解更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