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担保公司合作协议文本书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2-104509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22 10:49: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担保公司合作协议文本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南京印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为企业资本运作的需要服务,发挥各自优势,本着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力求双赢的原则,保护双方各自利益,维护双方信誉,明确各自履行的责任,特制定本协议:

1.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其资产评估服务公司,乙方报送一份公司营业执照、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由甲方备案。

2.甲、乙双方平等合作,在合作过程中,维护对方的名誉及权利。

3.甲方和乙方严格保守双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乙方利用其专业技术免费为甲方或甲方介绍的客户提供资产评估业务咨询、投资业务咨询、会计业务咨询服务,派遗壹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甲方公司协助业务洽谈。

5.乙方利用其资源为甲方推荐相关业务项目。乙方负责将项目方的基本情况传递给甲方,并做好协调工作。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解决、协调项目方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及时提供企业资产评估业务信息。乙方负责联系、签署协议、收集资料、评估报告的完成及收款等工作。乙方工作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不受甲方影响

7.甲方推荐的评估项目,待评估费全额到达乙方帐户后,需支付甲方推荐费。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被评估的项目方没有全额付款,乙方应按实际到帐的金额支付给甲方,推荐费的标准为:万以下按%支付,万到万之间按%支付,万以上按%支付。

8.关于所得税双方可以协商,甲方以有效票据或税金的形式交付。

9.乙方在资产评估及咨询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严格坚持质量控制,保持职业道德。

10.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则,处理合作中的各项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11.如有一方发现对方违反以上规定,则有权及时制止该协议规定的一切合作内容。

12.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同样有效。

1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月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年月日日

第二篇:农村信用社担保公司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 方: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乙 方:xxx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信贷业务担保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风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双方在互惠共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担保对象

在平凉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属于信贷担保业务的对象。

第二条担保的业务种类

甲乙双方担保合作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担保、个人消费性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等;

所列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包括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按揭贷款。

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中小企业融资项目,由甲方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等相关规定自主审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合同法》对符合乙方条件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从甲方获得的贷款融资及法人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信用担保,单笔或单户担

保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乙方注册实收资本金的10%。

第四条担保程序

甲乙双方可以相互推荐信用等级好、符合国家贷款政策的客户,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权在甲方,担保决定权在乙方。

乙方可以根据被保证企业、人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个人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要求被保证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

第五条担保保证金放大倍数、最高担保额度

乙方在甲方开立保证金专户,并一次性存入担保基金500万元,用于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为主的小额信贷担保,在双方合作期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档次利率,由甲方按规定支付存款利息。甲方同意按照担保基金5倍给予受保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授信支持,乙方在甲方的担保贷款余额达到2500万元后,乙方需另外增加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但乙方有权选择高收益的存款种类。如果乙方向借款人收取保证金,其账户必须开在甲方,但乙方有权使用该账户上的资金,乙方最大一笔担保金额不能超过200万元。

乙方为甲方认可的医院、学校及其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提供担保,可以免交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及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乙方实收资本的十倍;乙方增加注册资本,则甲方相应增加可担保额度。

第六条担保责任范围

乙方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责任的范围包括债务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一切的费用。

第七条利率费率

甲方对乙方担保信贷业务的利率或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自主决定。乙方按照服务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向受保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费率由乙方和被担保贷款户商议决定。

第八条担保业务展期及代偿

担保业务到期,若借款人确因还款困难申请展期,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办理展期手续,具体手续按甲方有关规定操作。

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足额按期还款,乙方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按第六条规定的担保责任范围承担代偿义务;甲方亦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任何账户扣划,扣划不足部分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乙方代偿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甲方对借款人的权利和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对借款的追索。双方对追偿情况享有同等的知情权。

第九条担保免责。

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甲方同意借款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二)甲方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三)甲方允许借款人延长贷款偿还期并未经乙方书面

同意;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以“借新还旧”方式发放的贷款;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

第十条乙方承诺

(一)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应对受保借款人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和承保服务。在乙方自主决定承保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承保通知后的7日内向受保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合作期内,在所有担保贷款未还清之前,乙方不得抽去担保基金。

(三)乙方对所担保的所有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日至贷款还清为止。

(四)本协议的合作期为三年,届时再另行签定新的合作协议,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后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协议纠纷,以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担保合作协议书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宁夏担保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就贷款担保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办理的金融贷款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相

关要求,甲方必须保证其贷款的合法性,乙方作为职业担保的法人机构,必须保证自己的担保主体资格符合《担保法》中的有关规定。

乙方向符合贷款条件和担保条件的个人、中小企业及三农

贷款提供担保,并按保证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担保责任,乙方向甲方做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与因追偿借款而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等),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条、甲方对所提供的借款合同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

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合同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一)负责对客户贷款资格的审查,按其自身规定和程序

审批贷款,拥有贷款决定权。

(二)负责向借款人介绍乙方的担保职能、条件和要求。

甲方保证乙方享有优先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权力。

(三)各项贷款手续办妥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负责监督、督促客户按期还款及催收每期欠款,当

借款人发生违约,应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催收。

4.1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内,借款人连续违约三个月不

按期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借款人《违约贷款本息明细表》,向乙方发出“扣划贷款通知书”,乙方依据通知所载明的金额向甲方履行代偿该三个月利息及违约金的义务。同事,甲方向借款人发出“提前还款的通知”。

4.2借款人在接到“提前还款的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未

偿还借款本金及该两个月的利息和违约金的,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借款人《违约贷款本息明细表》,向乙方发出“扣划贷款通知书”,乙方依据通知所载明的金额向甲方履行清偿本协议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的义务。

4.3如借款人连续违约的时间发生在借款期限届满末期不

足三个月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借款人《违约贷款本息明细表》,向乙方发出“扣划贷款通知书”,乙方依据通知所载明的金额向甲方履行代偿借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所欠的利息及违约金的义务。借款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借款人仍未清偿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借款合同项下所约定的全部费用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借款人《违约贷款本息明细表》,向乙方发出“扣划贷款通知书”,乙方依据通知所载明的金额向甲方履行清偿本协议以额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的义务。

4.4本协议4.1、4.2、4.3项约定的“通知所载明的金额”

应当为甲方真实和必须发生的费用,当“通知所载明的金额”中非真实、非必要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予代偿。依据本协议4.2、4.3项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发生违约的情形,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扣划款通知书”,并在该通知上要求乙方依据通知所载明的金额向甲方履行清偿本协议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的义务时,甲方应当在乙方清偿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办理债权的转让手续,超过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及利息乙方不予代偿。

4.5如乙方未按本条4.1、4.2、4.3项约定履行代偿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划,抵偿本协议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保证金不足偿付贷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清偿贷款通知”,乙方有义务按照“清偿贷款通知”通知规定的期限清偿本协议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五)对由于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全部清偿本协议约定担

保范围内全部费用的客户(包括借款人已偿还部分贷款,乙方清偿剩余部分贷款及本协议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的情形),甲方负责将对该借款人债权(包括抵押权等从合同权利)转让给乙方,同时将原始借款合同原件及抵押物相关原始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将该债权转让事宜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在乙方依法追偿时,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借款人贷款还清后(正常还款),甲方应在3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第四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在甲方

所指的的账户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万

元,(该保证金分两次加纳,即年月日前交纳万元,年月日前交纳万元)该保证金不计息。如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日内补足。如果乙方在甲方约定的期限内尚未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乙方所做的提供担保的业务,总担保金额(即提供

担保全部借款总额)不得超过存入甲方担保金数额的倍。

(三)乙方负责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拥有自主贷款担保决

定权。

(四)接到甲方贷款的违约的通知后应协助甲方向借款人

进行催收。

(五)接到甲方的“扣划贷款通知书”后,乙方按甲方提

供的“扣划贷款通知书”上要求的金额将本协议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划转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六)因甲方过错并导致乙方在受让债权后无法实现债权

(甲方过错包括不限于:丧失诉讼时效、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清偿

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对借款人的债权(包括抵押权等从合同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作为债权受让人有权以担保人设定的抵押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偿还损失。

第五条、乙方依据国家规定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用的标准

及收取方式由乙方和被担保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乙方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法律问题及相关手续由乙

方与被担保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

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担保合作协议书

文章来

源课件 w ww.5 Y

K J.cOm 3 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担保业务与市场推广,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开展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设立业务联络处。业务联络处全称: 以下简称联络处;联络处的程序风险保证资金由乙方按规定存放银行。甲方按乙方存放的保证金存一比四的比例放大担保贷款额。乙方计划存入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二、联络处必须在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全部担保业务,乙方负责业务的拓展、评估、调查以及客户的日常维护,乙方对业务调查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手续完整性负责,同时承担全都的风险责任。在对外签订法律性合同文本(含合同、保函、借据、协议书等)时,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合同文本原件及具体业务操作细则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经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与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跟踪服务直到圆满完成该项业务。乙方上报业务调查资料可以采用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

三、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依法合规办理业务,自负盈亏。在担保额达202_万元人民币时,甲方授权委派驻联络处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其工资待遇由乙方承担,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度。

四、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委派出纳、乙方委派会计,实行收支分离,乙方各项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划入联络处的专用账户,按营业收入的50%上交给甲方作为业务管理费。

联络处业务费用,年终进行清算。乙方的每一笔担保业务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客户交纳的各项费用(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存入双方共同管理的专用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交费用划到甲方的账户。

五、乙方保证按谨慎、守法的原则选择客户和开展各项业务,与客户发生业务造成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先生作为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承包负责人、经营期间联络处的一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在符合总公司的管理规定内授权由 先生负责,甲方有监督检查权利。

六、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和对项目、业务和策划设计必须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保证在业务合作期对所接触的技术客户资料必须保密。

3.凡涉及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资本运营计划、财资情报、客户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计划、资本融资、技术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范畴。

4.凡经双方书面同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涉密。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合作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权益和声誉的行为。乙方在业务洽谈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合作书的约定进行作业,不得向客户或他人泄露协议任何内容、不得截留收入和私刻公司印章等行为,已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合作资格、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无条件双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密切配合支持乙方工作不得人为拖延相关工作的开展。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

八、承包期限及其辖区范围:乙方承包公司 联络处的期限暂定为伍年,期满可另行续约;辖区范围: 辖区开展各项担保业务。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202_年 月 日 202_ 月 日文章来

源课件 w ww.5 Y

K J.cOm 3

第五篇: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xx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担保业务与市场推广,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开展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设立业务联络处。业务联络处全称: 以下简称联络处;联络处的程序风险保证资金由乙方按规定存放银行。甲方按乙方存放的保证金存一比四的比例放大担保贷款额。乙方计划存入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二、联络处必须在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全部担保业务,乙方负责业务的拓展、评估、调查以及客户的日常维护,乙方对业务调查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手续完整性负责,同时承担全都的风险责任。在对外签订法律性合同文本(含合同、保函、借据、协议书等)时,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合同文本原件及具体业务操作细则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经企业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名、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与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跟踪服务直到圆满完成该项业务。乙方上报业务调查资料可以采用纸质文本,或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

三、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范围依法合规办理业务,自负盈亏。在担保额达XX万元人民币时,甲方授权委派驻联络处专职管理人员一名,其工资待遇由乙方承担,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度。

四、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财务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委派出纳、乙方委派会计,实行收支分离,乙方各项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划入联络处的专用账户,按营业收入的50%上交给甲方作为业务管理费。

联络处业务费用,年终进行清算。乙方的每一笔担保业务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客户交纳的各项费用(营业收入)必须全额存入双方共同管理的专用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上交费用划到甲方的账户。

五、乙方保证按谨慎、守法的原则选择客户和开展各项业务,与客户发生业务造成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先生作为广西 担保有限公司联络处承包负责人、经营期间联络处的一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在符合总公司的管理规定内授权由 先生负责,甲方有监督检查权利。

六、保密原则: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秘密: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和对项目、业务和策划设计必须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保证在业务合作期对所接触的技术客户资料必须保密。

3.凡涉及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资本运营计划、财资情报、客户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计划、资本融资、技术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范畴。

4.凡经双方书面同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涉密。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合作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权益和声誉的行为。乙方在业务洽谈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合作书的约定进行作业,不得向客户或他人泄露协议任何内容、不得截留收入和私刻公司印章等行为,已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合作资格、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乙方无条件双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密切配合支持乙方工作不得人为拖延相关工作的开展。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

担保公司合作协议文本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