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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12-112863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6 15:42: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委托内容:

1、评估目的: 核实资产价格

2、评估范围及对象:

3、评估种类:同上

4、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5、评估工作起止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 日

6、其他具体要求:

二、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在委托协议签订以后,应立即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被评估资产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明细表、汇总表,并及时提交给乙方;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资产评估批准文件、特定评估目的的有关资料,评估前三年及基准日会计报表、产品收入、成本的详细资料,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及预测企业经营前景的有关资料和数据,以及评估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评估依据的有关文件,如商标权等证明,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政府批文等;

4、为评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其中包括甲方委派熟悉本企业情况的专业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5、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或双方商定的计费标准及时足额交纳评估费用,评估费用按帐面价值和规定比例收取,评估工作组进驻现场时预交50%,其余部分在出具评估报告时交清。

三、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本委托协议书中约定的时间内,按委托协议书载明的委托内容及要求完成的评估任务,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2、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负法律责任;

3、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资产评估的结果保守秘密。

四、违约处理

1、乙方未按委托协议书所约定的时间、内容及要求完成评估任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扣付评估费用5-20%,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未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未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或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与乙方合作,没有指派专业人员配合,致使乙方未能按委托协议书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评估任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应照常收取评估费用,给乙方造成工时损失的,甲方应按日支付赔偿金;

3、因乙方的违约、过失、失密、舞弊行为,导致甲方经济上蒙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依法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齐全、不合法,导致评估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的,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五、委托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方(甲方)(公章)受托方(乙方)(公章)

枣庄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第二篇: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修改版)

资产评估委托约定书

甲方:深圳勤诚达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产评估,就有关的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1值。

2、评估基准日:202_年月日

3、提交评估报告的时间: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

协助提供资产评估有关情况和资料,由被拆迁户提供真实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实造成的评估结果失实,由资料提供方负责。

义务:

1.甲方指派专人对评估资产进行全面资产清查,整理文件资料,填写各类资产清查明细表,按时提供乙方;

2.配合好乙方现场勘察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本协议书规定,及时付清评估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规范独立、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

2.在本委托协议书中约定时间内,按评估内容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国家、行业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并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法要求;

2.对评估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如有泄密情况,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违约处理

属于正常原因致使评估时间延长,双方协商解决,非正常原因致使评估

工作无法进行时,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资产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受托人(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总 则: 委托人为了保证其资产有效运作,获取投资收益,同时基于对受托人的信赖,委托受托人就资产的投资增值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第二条 资金额度: 委托人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资金放入在 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 期货交易账户中,帐户名为(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帐户”),此账户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受托人为保障委托人的资金安全,须向该帐户或委托人指定的资金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帐户”存入大于委托管理本金的 %的保证金:¥: 元(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元整)。

第三条 合作期限: 除了本协议中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终止外,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易指令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受托人为日常交易指令下达人,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受托人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但受托人无权更改该帐户的密码,该帐户的密码更改权属委托人。

第五条 赢亏分配与承付: “委托管理帐户” 在合作期内发生盈亏均由受托人享有与承担,其产生的亏损委托人有权从“风险管理帐户”中划出相应资金以弥补亏损,其产生的盈利(委托管理帐户本金之上的资金即为该帐户赢利部分或受托人的自有资金)受托人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受托人指定如下帐户为出入金帐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在合作期内受托人需向委托人缴纳“合作帐户管理费”¥: 元,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元(即按委托资金额的 %计),支付方式为:200 年 月 日起的每月同日分别支付¥: 元(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即按委托资金额的 %计),至200 年 月 日止,支付方式为从“风险管理帐户”中按时扣付,或汇至如下帐户:

帐号: 户名: 开户行:

第六条 风险控制: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委托管理帐户”应遵循如下操作原则:

1、当日单品种净持仓最大资金占用量控制在受托方当日资金权益的 倍以内。

2、隔夜单品种净持仓最大资金占用量控制在受托方当日资金权益的 倍以内,受托方应在交易时间的14:50时前将仓位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否则14:50时后委托方有权按市价予以强行减仓,受托方无条件接受该操作结果,在14:58分后受托方不得进行开仓交易。

3、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万 仟元时,不得留隔夜仓。

4、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万 仟元时,不得开新仓。受托方应及时追加资金以保证合作的正常进行,每次追加的保证金必须大于¥: 元(人民币: 万 仟元)。

5、如受托方的当日资金权益低于委托资金权益的 %计¥ 元人民币(大写)万 仟元时,委托方有权予以强行平仓。

6、受托方因违规开仓或持仓所产生的收益归委托方所有。

第七条 合作终止与清算:双方共同确定200 年 月 日为帐户的最后清算日。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可提前终止,进行帐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

2)本协议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3)受托人资金权益小于¥: 元(人民币: 万 仟元)(即受托方的资金权益低于委托方资金权益的 %),且受托方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追加足够的资金;

4)受托方未能如期向委托方交纳约定的“合作帐户管理费”,并逾期2个工作日的,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有权从受托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以及罚收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资金的1%计);

5)委托方或受托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作,并有权向违约方罚收违约金(按委托方本金的1%计);

6)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未满1个月就终止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按委托资金的1%计;

7)如该帐户达到提前终止合作条件,甲乙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场或提交书面材料办理清算事宜,如逾期未来办理,则视作放弃该帐户的权益。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委托人、受托人签字盖章后,双方将相应资金存入约定的帐户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约定的账户清算涉及到资金的划转、调拨、分配的等事宜,可委托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按照以上协议内容代为执行。

委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篇: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评估项目和名称、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估目的和要求

评估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评估基准日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报告提交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相关批文、权属证明及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_______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即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和相关附件_______等资料。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根据国家物价局、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价费字625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估收费标准为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预付评估费的50%,其余部分在交付正式评估报告时一次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评估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数据。甲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协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特别是现场勘察、资产清查工作,甲方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使评估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4.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中有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的,可向乙方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对于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5.不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程序。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准则,对提供给甲方的正式《科技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评估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科技评估报告书》;如果因甲方没有在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所需要的基本资料,乙方有权延长提交报告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合同约定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双方应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5.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工作,所收评估费不予退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在资料提供及相关已商定事宜的配合上有误,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其他约定

1.双方务必共同遵守本合同各条款。如乙方无故违约,所收评估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并应赔偿同等评估费的违约金;如甲方无故违约,应付评估费用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

第五篇: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书

耿马县孟定佳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拟提供资产担保

涉及的橡胶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

评估委托合同书

云仁禾评约字[202_]第001号

云 南 仁 禾 资 产 评 估 事 务 所

地址: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522号汇坤楼4楼

邮政编码:675900 办公电话:0878-3393589 传 真: 0878-3393589

评估委托合同书

索引号:G-3 甲方(委托方):耿马县孟定佳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受托方):云南仁禾资产评估事务所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评估目的: 拟进行资产担保行为(事宜),提供橡胶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参考意见。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评估资产的对象和范围是:

1、评估对象:经济行为(评估目的)所涉及的橡胶林。

2、评估范围:橡胶林1项 ,2个地块,约230亩的橡胶园,资产占有方为张小旺。

3、具体以委托方(和或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或“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承诺函”列示的评估范围为准。

三、评估基准日:根据项目的实际确定评估基准日202_年1月18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报告使用人为甲方(委托人)。

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明确约定为: 提供资金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书约定的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而需要使用本报告的其它单位或个人。)

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前述情形,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料提供原因或乙方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工作如期完成,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完成工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完成评估业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评估报告书共

四 份,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供,提交方式为:

A、甲方到乙方所在地提取(); B、乙方到甲方所在地提交(√);

C、其他()。

六、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评估服务费的收费依据:中评协[202_]199号

2、约定评估服务费总额: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协商,约定收取评估服务费总额 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零 拾 零 万 伍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正;或按评估资产总额的 ‰收取。

3、付费方式:本约定书生效后,预付50%的评估费,剩余评估费在交付资产评估报告时一次性支付。

4、评估服务费总额未包括的其他费用及其承担方式:乙方外勤(现场勘察和资产清查核实)期间的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其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5、因委托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委托方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七、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在评估工作中,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业务需要,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为乙方

改,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等,造成乙方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时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书。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相关当事方提供资料虚假、不失或不完整以及发生虚假陈述而导致评估结果失实,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若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费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

3、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约定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4、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书或执行本合同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日期及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书经甲方负责人或授委托代理人(按规定)和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 二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说明:本合同书中的“()”内请打“√”或“×”,“ ”中请填写具体内容。

联系人:李正德 传 真:0878-3393589 办公电话:0878-3393589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李正德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签约时间: 202_年 1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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