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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编辑:水墨画意 识别码:12-101248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7 23:07: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社会下的文化观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标志着费孝通先生调查方法的重大改变,从宏观的角度审视社会、分析社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以一种比较的方法对中国乡土社会与西方社会进行比较,深刻地刻画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独有特色,费老曾说过,写这本书的动机“想勾出一些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

乡土中国一书总分为十四章和一章后记,分别从乡土社会的物质层面,文字观,社会关系,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来描述费孝通先生对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入研究。从这四个方面让我想起了社会学上对文化的定义:文化包括各种内隐和外显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及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因此笔者以为费老的关于乡土社会的描述实际上是对乡土社会文化的一种阐释。

作为一个社会学的初学者,费孝通先生这本书让我们更深刻的认识到社会学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几次阅读《乡土中国》方能初步品味到书中的人文情怀以及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的赞许。下面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浅薄的认识。

乡土社会的物质层面

传承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土地,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中国乡土社会的物质基础。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对土地怀着一种敬畏而又爱护的特殊感情。由于土地具有不可流动性和稳定性,乡下人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得乡下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因此,形成了一个祖祖辈辈都生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群中,这样也就形成了乡土社会里厚重的人文传承。

“靠土地为生的人,骨子里都透漏出一股土气”,土地,是乡下人生活的物质保证,有了土地,就有了希望。离开土地,乡下下还能干吗呢?时至今日在中国很多的农村社会里农民仍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而安土重迁,因为土地承载的不仅仅是物质上,而是给他们精神上带来的宽慰。

而对于商业,纵观其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发展也不难发现,商业在乡土社会里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在这样一个半封闭的社会里,我以为有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商业的发展步履蹒跚:一方面,小农经营的生产方式使得农民所需要的生活用品都能自给自足,而且所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无法实现交换的价值;另一方面,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其中必然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血缘关系,而血缘关系是维系社群关系的纽带,这就决定了商品不可能实现等价交换,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商业是不可能得到发展的。

乡土社会的文字观

费老的“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初读来令人感觉倍感晦涩难懂,可是仔细推敲却发现其中蕴含着费老对乡土社会中交流媒介的一种赞赏。符号互动理论认为符号是社会交流相互作用的媒介,人们通过对符号的定义与理解进行互动,从而达到与人沟通的目的。众所周知文字是人们之间交流方式中最常用的一种媒介。而在乡土社会里,大多数人都不识字,他们缺少这种用文字交流的媒介,以至于现代社会的人认为他们是文盲。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日常的交流。之前曾提到过,在乡土社会里,是有血缘关系维持的,稳定的社群,彼此之间都是熟悉的人,我们称之为“面对面的社群”。在这种社群里,存在一种默契和习惯,这种默契和习惯使得他们之间的交流可以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表情就能表达的。正如归有光在《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步声来辨别来着是谁。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见面就知道对方的行为。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因为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而对于文字本身而言,它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文字具有多音节和多义,人们往往很难掌握对文字的准确理解,致使在使用它来表达一些情感时词不达意。而且文字太古板,难以体现出当时当地说话人的某种强烈的情感,文字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无可救药的缺陷。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当我们有了电话,广播的时候,书信文告的地位已经大受影响。等到传真的技术发达之后,是否还用得到文字,是很成问题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作者提出首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在面对面的社群中,我们的话也少了,我们的“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我们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更直接的会意了。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

之前也曾提及到,由于土地的不可流动性造成乡下人世代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群中,因而也使得他们生活在一个由无数私人关系达成的网络社群中,生老病死,结婚生子。费老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就是所谓的差序格局。

我们把西洋社会关系的格局看成是团体格局,它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一定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的分清楚。而我们乡土社会的社会格局和西洋的格局是不同的,每个人的社会关系就如同将一个石子丢在水面所形成的波纹一样,而自己就是这个波纹的中心。在以自己做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也正是形成中国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基础。

家族在中国乡土社会中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是一个事业社群,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为了要经营这个社群,家的结构就不能仅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甚至于整个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大家庭。为了使得整个家庭能够成为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我们就需要高效率,而讲效率就得排斥私情,所以在中国的家庭里,夫妇的相敬如宾,女子遵从三从四德,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是中国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而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传统的男女有别的观念,他们之间的区别不仅在生理上的,还有心理上的隔膜。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稳定的事业社群,男女的感情模式只能是亚普罗式的,性别和年龄组建保持着很大的距离。他们的结合也只是建立在生育事业的基础上,他们的矜持和保留决定了他们之间不可能发生激动性的感情,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合。

乡土社会的治理

人们通常将现代社会分为“法治”和“人治”社会,但在中国的乡土社会 中,费老却称之为“礼治”社会。所谓礼治,指的是依靠传统的力量、伦理道德及社会习惯对成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并对社会成员进行教化。而这种礼治社会也只有在中国乡土社会这种稳定的社会形态才能出现。

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理是主动的。从这方面看,乡土社会似乎不需要法律来规范权力来约束了,其实不然,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不仅存在礼治,而且还有着法治与人治的因素。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也存在“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所谓的横暴权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用权力去支配在下,发号施令,这种权力也是统治者用于压制冲突,夺取政权的手段。但在传统的乡土社会,这种权利受到事实上的限制。而同意权力是社会成员间的一种社会契约,是一种较民主的政治权威的给予。但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还存在另外两种普遍的权力方式——教化权利和时势权力。前者权力不具有剥削性,它是伴随着稳定的社会形态形成而形成的,是一种社会传统规范,每个人都自觉的遵守。而时势权力则在乡土社会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伴随着社会的继替,人们的思想感到迷茫,需要一个时势英雄带领他们完成历史的更替,这样时势权力也随之产生,这种权力在稳定的社会里则被人忽略,这也许就是就是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不宜产生英雄的原因吧!

后记

费老的《乡土中国》描绘的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中国乡土社会,在那个时代中,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封闭的、稳定的社会。《乡土中国》中所体现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也是在现实中发现。但是,现代的中国乡土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乡土社会已发生巨大变化。在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已大为下降,人们的流动性大为提高。正是由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同样也使得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现在依旧以《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去评价现在的中国乡土社会是不科学的。但是,费老在《乡土中国》中为我们对乡土社会进行研究提供了一个构架和范式,以及一系列的普遍的理论模式,这对我们研究中国现代的乡土社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让我们再一次向费老致敬!

苏鹏

09公共事业管理

第二篇:读书笔记《乡土中国 》

乡土性,这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要了解日本文化很多人会去读本尼迪克特的《菊与刀》,而要了解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则离不开这本《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上个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他于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课内容整理出来的书,37年后的1984年由三联书店重刊。主要依据当时乡土社会的人际生存现状、社会结构、交往方式等,运用定性研究的方法完成。该书中的乡土中国,其实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各种元素,再看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可以发现费老的很多说法如今仍然拥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费老笔下的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这个圈子具有伸缩能力,往往根据自己的需要能放就放,能伸能缩。这是自我主义产生的源泉,也是中国小农意识、自私自利产生的另一种诠释方式。中国人在国际友人眼中永远顶着“自私”的帽子,没有集体、国家意识,永远想着自己及小家的利益。因此他们只扫自家房前雪,他们为一己之利损害大家的利益,他们目光短促、心胸狭隘,他们不顾天下苍生只顾自己安乐。

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看客,这些看客在鲁迅作品中都以群像出现,是一批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落后的群众,居处在偏僻、闭塞、愚昧、落后的中国乡村,长期以来的封建意识的毒化和侵蚀,已积淀在他们的精神骨髓中,并在他们思想、心理、性格、言行中自然而非自觉地表现出来,于是他们愚昧、麻木、无聊、庸俗,于是他们集中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民的劣根性,以及我们民族精神中的严重痼疾甚至于人类某些弱点,即安于命运,麻木顺从,既受人愚弄,又愚弄他人的性格特征。

费老先生在开篇就意识到,已经有一种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逐渐产生,在这里可以称之为城市社会。如今中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乡土社会确实在逐渐土崩瓦解。可尽管如此,乡土社会中的很多特性却残留了下来,并在城市化中畸形发展,这使得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基层民众都面临了很多困惑。最近“黄山门”事件愈演愈烈,复旦大学面临着严重的公关危机。事情可能不像网络舆论中所说的这么简单,但归根结底,广大网民还是在指责国民自私自利的劣根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在费老先生笔下属于乡土社会的特性,在中国一流大学的学子们(所谓的知识阶层)身上出现。中国经济的崛起大家有目共睹,于是很多人开始称中国为“大国”,但大国绝对不能只是经济上的腾飞(中国在这方面也还需要继续努力),国家软实力、国民文化素质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风范和气派,而如今中国依旧充斥着小农意识和小市民意识,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乡下人进城穿了套西装,脚下却依旧是双解放鞋,显得不伦不类。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

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官商勾结,出现了贪污腐败。

第三篇:乡土中国 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该书实际取自其于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而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如果说《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先生微观社区调查研究方法的实践应用,那么《乡土中国》则是依据实践的经验所总结出的总体框架。该书代表了他研究方法的转向,进入了他社会学研究的第二阶段,从微观的视角中跳出来,进而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社会,分析社会的整体架构,提出自己的普遍模式理论。

总览全书,出现频率最多的次恐怕就是乡土了。在作者看来,中国的基层社会极大多数都是乡土社会。而作者以其充满活力的观察方法将乡土社会的透视呈现于我们眼前。

一、乡土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

众所周知,存在即为合理。在自然的选择中,不适宜的存在总是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这既是所谓的适者生存。乡土社会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存在于中国如此之久也必然有其道理。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即使是现在,农业仍是农村生活的物质基础。农业与商业、工业的一点很重要的区别是农业发展所直接依赖的土地是不能流动的,农业收成也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的是安稳。如果是迁移,势必得重新寻找适于耕作的地皮、开垦荒地,结果是劳力伤财;而农作物的成长需要时间,等待也就成了农业的一种特性这一特性也决定了人不适合经常迁移。限于农业的这种需要安稳的特性,在乡土社会里,祖祖辈辈只能也像植物一样,也把自己的根扎在自己耕作的土地里,“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与自己所守的一块土地融为一体也就成了必然。千百年来就在一块狭小的地盘上繁衍生息,非到万不得已,绝不流动,不然便绝了地气,是要枯的。而我们也将发现,乡土社会的这种求安稳、不流动的特点,将引发许多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产物,也自然的排斥了一些社会产物,就如乡土社会的特殊政治,亦如那几乎绝尽的文字。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熟悉到了不需要用多余的东西来打破彼此的隔阂。但也是因为这里是熟悉的社会,才会没有太多的商。熟人之间的交往是讲人情、讲互相信任的,如果涉及到金钱等精细的利益计算,对熟人之间来讲便是“见外”了,于感情有损。在这样的社会中,商业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商人追求利润,他必须精于计算,排除感情的干扰,而以一种理性的思维来经营自己的产业。人情世故一旦涉入商业之中,势必成为商业经营的一块很大的绊脚石。所以纵观古代的商人的发迹史,很少能找出一个是在本地发迹的,大多是少年出外,历经艰辛而发财。所以中国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历史悠久,发展显眼的几乎都是农业文明,商业很难发展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这不能否认与乡土社会的特点有关。而乡土社会的这种稳定、不流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又是基于传统农业的特点而产生的。

二、社会交往及其体现的社会关系类型

可以做这样的推论,不论是什么样的前身,既然发展成了乡土社会,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大多数居民还是有亲戚关系的。即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就好比我家所在的沈家坟(虽然我姓梁)。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这是作者的大致意思,但我个人认为只是大多数的人不需要,想来无论是什么社会中还是要有至少一个识文断字的“史官”。毕竟,人是有名的、家是有姓的、族是要有谱的。

在这种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又是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不妨先来了解一下作者在书中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差序格局”。这个概念是作者的一大创举,被认为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在学界上很有影响力。在提出这个概念以前,作者在书中

举了很形象的例子将中西方的社会类型作了比较。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是一个很巧妙的比喻,比之以往的树状发散或是网络结构更多出一种远近的体现。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同时,家与家族有时候是很难区分清楚的,这是由于差序格局的人伦关系的可伸缩性所致。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政治类型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所谓的“礼”,指的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不是法律,而是伦理道德及社会习惯。法律的执行依赖于强制的国家权力,而礼治依靠的是传统的力量。私以为这种规范比及法律更具伸缩性,虽然不是完美的有条有据,但我想恐怕在人们评判一件事时可能更倾向于何不合理而不是合不合法。也许这种方式有一些蛮夷,但我想在社会进化到最终阶段时维持社会秩序的应当是这一规范。原因我已说过了——存在即为合理。既然自然选择出现的是礼而不是法,那么我想这一方式可能是会长久的存在。当然,一己之见而已。

乡土社会的人们可以在无强制力的作用下服膺于礼治秩序,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作者在书中谈到:“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社会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

乡土社会是一个变迁非常缓慢的社会,这得益于其赖以生存的农业本身的特点。祖祖辈辈在同一块土地上以同样的方式年复耕作,依靠的是传统的方法。传统的方法昨日适用,今日也适用,以至形成他们对传统的服膺。在这种礼治社会中,人不可以不知“礼”,否则便成了撒野,没规矩。人们视遵守规矩为当然,而诉讼则被看成是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然而在现在,法治和礼治有可能产生冲突。有些行为在人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却是于法律所不容的。之前我也提到过,我认为“礼治”这种乡土社会性的政治是一种无为政治是可以作为高级规范长期存在的。然而,在现在这种还不完善的社会(我所指的完善只是单纯的进入到稳定时期而已)只能以硬性指标来规范人性与行为。然而人性的多变性与不确定性注定了法律规范的不稳定性。这便是软性与硬性的冲突,虽然软性一方会最终合乎硬性的规范,但相对的则是软性一方的变形,这也是当今社会出现的众多的理法冲突的原因。人性的多变则注定了规范人需要从内而非从外,说出来虽然很讽刺,但压迫的控制终会受到反抗,只有让其自觉自愿的主动接受控制人才会觉得心满意足。因为乡土社会中的人习惯了从礼(里)出发的自由,所以法律在乡土社会是实行不起来的。“无讼”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也能说明乡土社会性的政治是一种无为政治。

作者在书中还为我们揭示了乡土社会中的四种权力类型: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我想结合黄仁宇在其《万历十五年》一书中对中国权力结构的形象描述,他说中

国社会就像两条长面包夹在一起,上面的长面包代表着文官集团,大而无当,有其严密的组织体系;下面的长面包,便是一群群松散的农民。而皇权正是通过上面的“长面包”渗透到下层的“长面包”中。在《乡土中国》中,皇权被认为是横暴权力,一种基于追求利益的强制性权力;而在基层的传统乡土社会中,尤其是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权力类型主要体现为同意权力,这是基于分工合作而产生的,是民主式的。在乡土社会,长老权力也是重要的权力类型之一,长老统治是基层乡土社会统治类型的体现。作为传统的象征,长老权力的一个很大的作用是教化作用,教化人们遵守传统。长老往往由年龄长的人来担任。因为在乡土社会中,年轻人是循着年长人的足迹一步步地向前走的,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询问年长的人。年长的人在诠释传统,在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资格和权力。而平时生活中产生的一些纠纷,一般也是由长老作为权威的评判者。书中所提及的乡土社会的第四种权力类型是时势权力。这是在社会变迁较快,传统难以适应社会变迁时产生的一种类型,乡土社会变迁十分缓慢,时势权力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并不是那么显眼。

四、乡土社会中的生活方式

总体来说,在乡土社会中,个人活着并没有太多束缚。经过世代的教化,他们大多已经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了。这是有原因的:首先,人们经过了社会的教化,欲望就受到了文化的规定,如同感情定向受到文化的规定一样,使得欲望不是生物事实而成为文化事实。其次,作为文化事实,欲望便是传统,是累积的经验了,经过历史的检验和筛选的得以基本上符合生存条件,依着欲望总是利于生存的。然而,在现代社会依着欲望行动却是不行的。因为现代社会变迁很快,原来的文化很快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欲望作为文化事实也不能带来有效的满足,旧的一套生活模式不管用了,人们不得寻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联,按着生存的目的生存的需要去发现新的行为方式。在这样的社会中只遵循欲望,那么只能说他是衣冠禽兽了,至于为什么不直接用禽兽两个字,咳、我想他还没有禽兽到那个份上。在交流方面,总的来说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更倾向于同性之间的联系。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作者指出,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作者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当然我们也不能否定礼在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个人认为乡土社会中人的生活是具有重复性的。这是我读完《乡土中国》后的一点推论。如果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那么其重复性是必然的。我们不可能说在这个经验“言传身教”的社会中会出现很多前已被所谓经历的事情。重复性的存在验证了乡土社会的稳定,同时也造就了乡土社会的种种特点。

于是,我有了这样的猜测:乡土社会,是作为社会初期形态和终极形态而存在的。其稳定的特性导致了它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的进步形态存在,故在当今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乡土社会的存在是艰难的。但是在经历螺旋发展后,社会多半会以一种近似乡土社会的稳定而

重复的形式存在。这就似乎是一个圆形的发展过程,经历与最初阶段的相对偏移,到中期的完全背离,在回归并与原点重合,形成一个新的开始,我相信,那会是一个新纪元。

《乡土中国》大概也就能读到这里了,虽然是挂一漏万,但说实在的,能挂起这一个我已经很满意的。

第四篇:乡土中国 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总的来说是一本社会学方面的书,虽然我们所学的是法学专业,但法律也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思想本不该有所局限,所以对一个社会更加深层次的了解必然会对法学的学习产生不可预料的帮助。真正的思想,本该是各种学科专业激烈撞击而产生的火花。对于一个乡土中国本质的学习和了解必然会促进对这个国家的过去和未来的深刻认知。读乡土中国我们真正需要感受的或许不是这个民族骨子里的“泥土”气息,而是去发现甚至创造更多关于这个国家未来的可能,当然,这一切的可能是基于对这份乡土关系和民族根本的尊重。

本书从各个方面对中国的乡土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这种剖析无疑是生动且全面的。下面,我将重点分析一些让我感触颇深的地方。

首先,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是对“乡土性”的理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是因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世代谋生的手段依赖于泥土,所以世世代代扎根于泥土中。与此同时,他们忠实地守着直接向土地讨生活的传统,以土为命根的命运也摆脱不掉,难以一飞冲天。不流动,稳定性的乡土中国自有其世代相传的生存之道。在这样一个生于斯、死于厮的社会,终老是乡,因此人际关系又是其形成的根本。乡土性又是一种社会性。

人类社会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它的文明以人类的特有方式代代传播,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独特的生活圈子。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聚集的社会,绝大部分情况是,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祖先,在几个世代以前迁居到某个地方,繁衍生息。在许多地方往往可看到聚姓而居的情况,一个家族自己形成一个村落,从而有了李家庄、潘家园之类的地名。在这么一个有限的区域内共同生活、朝夕相见,他们有事情可以面对面地交流,即使是先人的遗训等也可通过一代代人口头传下来,文字在这种社会里是无需的,这也无怪乎传统社会里文盲的数目之众了。我们不禁要问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基于一个什么样的原则呢?

然后,费老对差序格局的阐述让我对这个关于原则的问题有了答案。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想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在一个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所谓伦理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一段我感受颇深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简单的话语后面蕴含了多少费老在实地调查、用心思索之后的彻悟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作者的智慧与谦逊。就像一些原理指引着我们分析许多现实问题他告诉我们虽然世殊事异但我们总能发现每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都反映他所处社会的社会属性。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无不渗透着中国传统道德的影子,体现着农业社会的普适价值观,甚至可以说这种经过时间洗礼形成的乡土社会中的中国特色道德是乡土中国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同时也让我感触最深。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中国社会曾经是何种面目?现在是什么模样?变迁如何进行?乡土中国中对于这一系列有深刻意义的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些探讨都可以延伸到当代的诸多领域,以助我们理清自己国家的脉络。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模式,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本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书,尽管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现代化进程如火如荼,但书中的诸多论 点依旧是振聋发聩,费孝通先生勾勒出的那个中国仍未消逝。我们不能否认这个民族根基里的乡土特质,我们也不能局限于这些特质束缚未来的羽翼。只有对过往的深刻反思,才能推动未来无约束的发展。乡土中国,不是一种过去式,而是对未来式的助燃剂。

第五篇: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有幸,在老师的推荐下与《乡土中国》相识,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

《乡土中国》共十四篇,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

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文中开篇就指明了乡土社会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特征,乡土性,这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础。正是在乡土性的基础之上,作者延伸开来得出了很多结论。乡村社会的乡土性导致了不流动性,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乡土社会的特性:礼俗社会,文字的相对不重要性,差序格局,无讼无政,家族的基本结构,血缘社会等等。整篇文章是一种横向思维的视野,将乡土社会不同部分的不同特性以此剖析。

《乡土中国》后半部分主要剖析了皇权、官僚、绅士的关系。皇权拥有至上的权力,是天下的拥有者;官僚并非天子的家门,并不和皇上分享政权,他们不过是臣仆、是行政机构;而绅士是退任的官员或官员的亲戚,他们没有权力但是有势力,他们在官僚机构的庇佑下虎虎生威。绅士是士,官僚是大夫。士大夫联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到现在还是如此。只不过名称有变而已,“士”变成了政府官员,“绅士”则变成了“官二代们”。官二代文化或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人情、礼俗而非法治为基础的传统也为官二代文化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这几年公务员考试异常火爆,这是个很值得人们反思的现象。首先参加公务员考试人员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没有多少人是真正秉着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目的从政的,大多数的人是为了混一口饭吃,为了在得到官僚体制的特殊庇佑。当然每个人都是要生存的,有一定程度上追求物质无可厚非。但

官员是特殊的职位,他有一定的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是整个社会进步的间接领导者。当一个社会上的官员都没有了责任心而沦为物质的奴隶时,这个世界是可怕的。其次,相比公务员固定的收入外,大家更加看重整个官僚体制的庇护作用。这是社会另一种形式的沦落。如今官员与官员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相互保护的体系,各种有需求保护自己的势力都在向官员靠拢,商人表现的尤其明显。于是出现了官商勾结,出现了贪污腐败。

接下来我着重谈谈自己感触最深的几篇:

乡土本色:礼俗社会

通常历史教科书都会指出,土地所有权问题,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兴亡更替的主要矛盾。没有土地,农民将失去生活的基本保障,除了揭竿而起,别无生路。如果手中握有土地,即使生活困苦,多数农民还是要固守这份田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勤耕作,世代传家。农民固守土地,终其一生,很少离开。所谓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在农业聚落,即乡村形成之后,由于人口缺乏流动性,农村生活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熟悉的人,熟悉的土地,熟悉的生活方式,一切都是周而复始的。在这种强烈的“熟悉性”下,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中,人们因彼此熟悉而相互信任,人与人的关系并不需要契约来保障。契约的强制只能滥觞于陌生人的关系之中。于是乡土社会逐渐演化为一个礼俗社会,而异于西方的法理社会。同样的,在熟悉的环境下,人与物的关系基于熟悉而产生个别、具体的经验,这个别、具体的经验足以解决乡土生产中的问题,因而乡土社会的生产中很少需要抽象出解决问题的普遍原则。

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为“俗”,常“习”之。这些“俗”因熟悉和信任而毋须以契约来固化,于是形成所谓的乡土本色:一个礼俗社会。

文字下乡: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

文字下乡运动,似乎是基于乡土社会中农人多为文盲,为传递文明而推动识文断字。其实文字的功用在于传情达意,以固定的象征体系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文字并非传情达意的唯一方式,声音、表情、动作同样可以被赋予特别的含义而成为人们传情达意的一种表达、交流方式。当空间的阻隔导致人们无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时,文字的作用才凸现。如果空间的阻断不成为问题,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面对面地彼此交流时,文字就不是交流的唯一方式,甚至是一种交流的累赘,因为人们很少选择现场写字的方式来进行交流。而声音、动作、表情却可以进行准确、生动的交流。乡土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空间的相对封闭,乡村生活里的生产、生活区域往往相距不远,人们可以经常见面,于是交流上使用文字也就不多,使用声音、表情、动作来直接交流更符合乡土生活的特性。所以乡土缺乏文字普及,并不是因为乡村“不文明”,而是因为“非文字”的交流途径是乡村生活自然演进的结果。直接的交流远比间接交流更为实用。

所以文盲并非因为乡下人“愚”,反而是乡土生活的特性所致,因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

男女有别:社会关系的稳定

感情发生在新反应中,这新反应包含两个方面,即新的尝试或旧反应的受阻。新反应经过不断反复而被适应之后,感情就会逐渐平静乃至淡漠。感情即所谓激动,会改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若要维持原有的社会关系,就须避免激动,防止感情的发生。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大表征,就是感情的淡漠。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而感情的淡漠本质上也是同样的刺激引起同样的反应。当我们说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大表征就是感情的淡漠时,也就是说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是了解。

浮士德是两性情感的象征。两性关系愈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度会愈深,求同的阻碍会愈强大,于是创造力和变革的需求亦愈强大。在浮士德的立场说,生命力也因之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浮士德精神即在于不断地克服阻碍,也不断地发现阻碍,这是一个永恒的过程,没有终点和结果。浮士德精神的泛滥会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所以浮士德精神在破坏社会的基本事业。

乡土社会是一个孤立的小天地,在这里,人们相互之间的了解是没有空间和时间的阻碍的。同代人之间可以面对面直接地交流,而每一代人生活的周而复始,使得年长的人同样了解年轻人的生活,年轻人可以年长人的过去为生活的蓝图。在这样的环境下,唯一能阻碍人们了解的是性别。异性的隔膜永远是个猜想,无法领会。于是异性之间难以达成了解,也就成为感情的源泉和动力。

乡土社会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所要的是原有社会关系的稳定。这要求异性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乡土社会拒绝浮士德精神,男女有别被固化。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是一个绵续性事业社群,以同性为主轴、异性为辅轴的单系组合更适合于完成社会事业的需要。

缺乏两性间求同的努力,也就减少了一个无限推动社会关系异动的可能,从而减缓了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对切身生活之外都漠然没有兴趣,不去追求理想,而将天国现世化,以现世为天国。对生活的态度是以克己来迁就外界,一切足以

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男女的鸿沟由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乡土中国所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拥有漫长历史的古老中国的一个小部分,而是这个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的深层次基础。乡土中国,讲到的也不只是乡村生活,而是通过这个衍生出去,一直涉及到了中国社会的传统结构与中国国民的国民性格。一本书,揭示的是一个宏大的社会图景值得我们一读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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