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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1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2-1120442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8 16:57: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1

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

企业:

职工:身份证号:

根据苏州市苏府办[202_]76号文件《关于转发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公开转让

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经双方协调一致,就解除劳动合同,保留社会

保险关系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乙方一次性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

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费用共济基金)。

二、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为年月至年

月即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止。

三、甲方为乙方一次性缴纳社会保险金合计万仟佰拾元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元

大额医疗费用共济基金:元

四、甲方为乙方办理协保人员《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代管档案手

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的安置费用由甲方用于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乙方符合规定,可每月领取元生活补贴的,甲方一次性发至退休。

七、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医疗缴费年限男不足30年、女不足25

年的,由甲、乙双方各按9%、2%一次性补缴。

八、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协保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

力时,由代管档案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九、双方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

甲方:(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保留劳动关系协议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

甲方:山东金元建设集团潍坊第一分公司

乙方:

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书,经分公司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后,乙方在分公司保留劳动关系,经双

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一致,达成该协议书内容,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停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1.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乙方必须用现金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元(其中:养老保险元,医疗保险元,失业保险元,工伤保险元,生育保险元,大额医疗元。)由甲方给乙方代缴,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6000元。1----3月缴费基数按元,4------12月缴费基数按元,今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调整社会保险基数或比例,甲方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双方在签协议时,乙方先向甲方缴纳全的所需费用。

三、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乙方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劳保福利等都停止执行。乙方发生疾病时,按照医保有关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没有甲方授权委托声明的,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政治、经济活动,扰乱单位声誉时按照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五、为了联系方便,乙方要将自己的家庭住址或通讯方式及时通知甲方。

六、乙方要求续签保留劳动关系协议或回单位上班时,必须在协议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不在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按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1.乙方不及时向甲方缴纳协议中规定的费用超过15天以上。

2.因乙方未能及时缴纳所需社会保险及其管理费用,每逾期拖延一天将承担违约金200元。

3.协议期满不办理续签保留劳动关系协议,又不回单位上班,超过15天以上。

八、乙方既不办理停薪留职也不缴纳所有社会保险费用的分公司将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并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盖章):山东金元建设集团潍坊第一分公司乙方(签字、手印):

电话:

年月日

第三篇: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有何规定

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有何规定

根据市人民政府苏府[202_]6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保障转变的意见》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和市场就业转变,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企业下岗职工中年龄偏大的原固定制职工出中心后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后顾之忧,市劳动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了苏劳社险[202_]16号文,就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已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原固定制工身份的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再就业困难、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男48周岁以上(含48周岁)、女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同时,经本人申请,企业审核批准后可以选择由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以下简称协保),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下同);其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用于企业为其一次性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协保人员办妥协保手续后,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符合协保条件的人员,由本人书面申请,经企业同意后双方签订协保协议.协保期限一律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之月止。

协保人员档案在核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后,由企业交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保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免收档案代管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规定条件后,按照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办法,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退休等手续。

(3)协保人员应缴的社会保险费,202_结算中缴纳的协保期间的缴费基数,在202_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618元)的基础上,以每年10%的比例逐年递增,如:202_结算的为618元,202_结算为680元(618×110%),202_结算为748元(680×110%),其余以此类推。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7%,从202_年月1月1日起调整为2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1%.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缴纳。

(4)协保人员协保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一次性预缴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位协保人员设立协保资金账户,并按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及规定的统筹和个人记账比例,按月(年)划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本人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划账)。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规定条件办理相关手续时,一次性预缴费用仍有余额的,按规定将余额一次性划账;一次性预缴费用不足划账的,其不足月份可视作缴费年限但不记个人账户,或由个人一次性补足。

(5)企业按规定为协保人员一次性缴清社会保险费后,应同时办理协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险卡》(IC卡),并负责发放给协保人员,其工本费由企业支付。协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协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仍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7)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协保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202_年4月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不足30年、女不足25年,由本人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重新就业的,可以不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如企业和个人愿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协保资金账户可封存,待再次失业停保时,可恢复扣缴或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一次性划账。

(9)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委托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一至四级的,可办理退休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协保人员在协保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属救济费等按苏劳社险

[202_]2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金额可依法继承。

(10)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理程序:

① 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区属企业需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报市再就业办公室审定协保对象资格。

② 经审定符合协保资格的对象,由企业填写《代管档案人员视作缴费年限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苏州市区企业协议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③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会同市再就业办公室、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办公,根据企业填写的《审核表》和《花名册》、协保人员个人档案及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并确定协保年限,企业据此与协保人员签订协保协议,并办理职工退工和委托代管档案手续。④ 企业将核定的协保人员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一次性缴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⑤ 办理协保时尚未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负责做好收取照片及医疗保险证、卡的购领、填写、核对、发放等基本工作。

第四篇:社会保险关系挂靠协议

社会保险关系挂靠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后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甲乙双方已无任何劳动关系。现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出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三个月保险(至****年**月底结束),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代缴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项保险,且按照南通市最低缴费基数为其缴纳。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每月共计****元,由甲方从乙方爱人****工资中扣除,甲乙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

二、由于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任何福利待遇。

三、在挂靠期间如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与甲方无关,甲方无须承担乙方任何赔偿责任。

四、在此代缴社会保险期间,甲方因代缴乙方社会保险造成处罚,涉及到经济问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五篇:员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停薪留职)合同书

员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合同书

本人自愿申请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与**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计算工龄。

2、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在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仍属**员工,保留与**之间的劳动关系;

3、员工与**一经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协议,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不得再行恢复工作。

4、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停发其岗位工资、绩效奖励和各项津(补)贴及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如遇**工资调整,按有关调资文件执行;

5、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养老、医疗、失业三种保险的个人缴纳和**缴纳部分均由本人承担;

6、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在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停止住房公积金存储,个人与**均不缴费,个人公积金帐户封存,不再增长。

7、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必须按时回**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8、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协议期满仍需续签《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与**协商,按当时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是否可以继续办理。

9、员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如《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与国家或上级出台的政策相违背时,按国家或上级政策执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同时终止。

10、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在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道德规范,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协议保留劳动协议书》等规定,按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协议保留劳动关系期间,职工造成意外事故责任的,一切

后果由本人承担,**一概不负责任,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因从事其它职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等均自理,由此造成伤残而影响**安排其工作的,按**内部下岗(待岗)职工对待。

12、协议保留关系期间,本人不得到与**相关的单位工作,也不得从事与金融业务有关的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给**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13、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员工: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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