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2-106239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5 16:52: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X商业投资管理公司

乙方:XXX商业地产开发公司

丙方:XXX商业公司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2、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3、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公司,甲乙丙三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在河南省境内进行商业项目的发现、开发和投资,故经友好协商,三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基本合作原则

1.1 甲方负责在河南省境内商业项目的调查和推荐;

1.2 乙方负责对所选定的商业项目的投资建设;

1.3 丙方负责进驻乙方所投资建设的商业项目。

二、甲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2.1 甲方在河南省境内所自行调查,或受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委托调查的以下各类具备开发、投资价值的商业项目,均须同时优先推荐给乙方、丙方选择2.1.12.1.22.2 甲方在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第2.1条规定之商业项目时,应保证自己对各具体推荐项目的调查、分析和建议均已尽自己最大的判断力;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是甲方的尽职行为决不能少于同行业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公司所期望的应有能力和技巧。

2.3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将自己向乙方和丙方所推荐的第2.1条规定之具体商业项目另行推荐给乙方及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2.3.2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乙方和丙方均明确书面答复无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

2.3.3虽然乙方和丙方均在甲方向其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明确书面答复愿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但须延期实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及丙方提出的延长期限;

2.3.4自甲方向乙方、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仅有乙方或丙方中的一方书面同意在甲方建议的周期内实施此项目;

2.3.5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甲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3.6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乙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乙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届时乙方亦不同意自行开发此项目;

2.3.7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未能依法取得该具体项目的开发资格;

2.3.8乙丙双方共同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且甲乙双方之间、乙丙双方之间分别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后,乙方、丙方任一方或双方共同提前终止该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致使或者项目无法正常进行。乙方、丙方一方或共同做出此类书面决定,或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内均确认此事实或均未予答复;

2.4 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一经乙方按第3.4条规定方式选定,则甲方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并须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5甲方向乙方、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如仅经丙方按第4.6条规定方式选定,则自丙方另行选定开发商后,甲方与丙方选定开发商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并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3.1如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3.1.1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内未予答复;

3.1.2 甲方在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3.2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3.3对于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3.4 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3.4.1乙方与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

3.4.2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自行选定;

3.4.3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自行选定。

3.5乙方在与丙方共同选定甲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内除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外,并须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此后,除非乙丙双方另有

规定外,乙方在该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再与其他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其他第四方合作。

3.6 乙方按第3.4条规定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后,须自行投资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建设,包括对该具体商业项目立项、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施工建设、招商等该商业地产项目的全部开发活动。

3.7 乙方在对该选定具体商业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除非严格按乙方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保障甲方对乙方开发此具体商业项目时的指导等权利外,并须严格按照乙方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规定的涉及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和设施的要求进行规划和施工建设。

3.8 除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外,对于乙方开发建设的具体商业项目中的其他房产和设施乙方自行委托甲方另行处置。

四、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4.1如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4.1.1 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天内未予答复;

4.1.2 甲方在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4.2如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乙方独家负责开发建设:

4.2.1 乙方在接到丙方通知这日起天内未予答复;

4.2.2 对甲方自行调研并推荐或甲方受丙方委托进行调研的具体商业项目,丙方同意实施,但乙方不同意的;

4.2.3 乙方未能取得丙方选定的具体商业项目的开发资格的,如未能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4.2.4 有证据显示乙方因无充分资金或存在其他客观原因(如因诉讼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被申请破产等)从而无法确保正常开发丙方选定具体商业项目的,且经丙方要求,未在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予以消除这些隐患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3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乙方为同行业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4.4对于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4.5 丙方与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4.6如丙方因第4.2条规定情形选择与本协议以外的和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来实施此项目时,丙方须保证甲方享有在与其他投资管理公司同等的条件下与该丙方选定的第四方的优先合作权。如甲方最终未能与丙方选定的第四方进行合作,则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4.7 在乙方完成具体商业项目开发后,丙方须按乙丙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进驻经营。

五、其他

5.1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各方均有权对外宣传时表明三方之间的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尽管有前述规定,但在发生在某一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或丙方有一方未实际参与时,其他各方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宣传时,不得做引人误导的宣传。

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该特别约定执行。

5.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5.4 本协议一式陆份,各方各执一份,自本协议各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第二篇: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商业投资管理公司,2、乙方是一家拥有雄厚实力、经验和声誉的规划设计公司,甲乙双方有意形成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进行商业项目的发现、规划、设计、开发和投资,故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如下:

一、基本合作原则

1.1 甲方负责商业项目的调查和推荐,并对所选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和开发;

1.2 乙方负责对所选定的商业项目进行设计和规划;

二、甲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2.1 甲方所自行调查,或受乙方具备开发、投资价值的商业项目,须优先推荐给乙方选择。

2.2 甲方在向乙方所推荐第2.1条规定之商业项目时,应保证自己对各具体推荐项目的调查、分析和建议均已尽自己最大的判断力;尽管有前述规定,但是甲方的尽职行为决不能少于同行业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公司所期望的应有能力和技巧。

2.3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不得再将自己向乙方所推荐的第2.1条规定之具体商业项目另行推荐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

2.3.1自甲方向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乙方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

2.3.2自甲方向乙方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乙方明确书面答复无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

2.3.3虽然乙方在甲方向其报送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天内明确书面答复愿意实施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但须延期实施,而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延长期限;

2.3.4乙方选定该具体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之间未就该具体项目中甲乙双方之间的具体合作事宜签订正式书面合同;

2.4 甲方向乙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一经乙方按第3.4条规定方式选定,则甲方须与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并须严格按照该具体项目合作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三、乙方具体负责的合作事宜

3.1如乙方拟开发第2.1条规定的各类商业项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则只能由甲方独家负责调研和推荐:

3.1.1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3.1.2 甲方在乙方正式委托后,未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完成所委托的具体项目的调研。

3.2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报送的具体推荐商业项目资料之日起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内容须包括乙方是否同意实施此项目、乙方计划于何时实施此项目、如丙方不同意实施此项目时乙方是否同意自行实施此项目或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合作实施此项目等内容。

3.3对于乙方委托甲方进行的调研项目,如乙方改变经营计划致使该项目取消或延迟,则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3.4 乙方按以下方式之一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之日起天内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

3.4.1乙方与丙方共同选定具体商业项目;

3.4.2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自行选定;

3.4.3丙方不同意实施该具体商业项目但乙方仍同意实施时,乙方与本协议以外的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第四方共同自行选定。

3.5乙方在与丙方共同选定甲方所推荐的具体商业项目之日起内除须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外,并须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正式的合作合同。此后,除非乙丙双方另有规定外,乙方在该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再与其他与丙方为同一类型并从事相同的竞争性业务的其他第四方合作。

3.6 乙方按第3.4条规定选定具体甲方推荐商业项目后,须自行投资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建设,包括对该具体商业项目立项、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施工建设、招商等该商业地产项目的全部开发活动。

3.7 乙方在对该选定具体商业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除非严格按乙方与甲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保障甲方对乙方开发此具体商业项目时的指导等权利外,并须严格按照乙方与丙方就此具体商业项目签订的合作合同规定的涉及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和设施的要求进行规划和施工建设。

3.8 除丙方租、购部分房产外,对于乙方开发建设的具体商业项目中的其他房产和设施乙方自行委托甲方另行处置。

五、其他

5.1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各方均有权对外宣传时表明双方之间的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尽管有前述规定,但在发生在某一具体商业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其他各方对该具体商业项目进行宣传时,不得做引人误导的宣传。

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该特别约定执行。

5.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5.4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自本协议各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第三篇:商业战略合作协议

商业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四川德胜集团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双方的品牌推广、客户拓展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形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项目

1.甲方在峨眉山门国际度假区(位于峨眉山市黄湾乡和川主乡)的经营场所,乙方享有优先入驻、租金优惠的政策。

2.甲乙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享受由甲方提供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商业项目策划、开店指导、营销推广等服务。

二、宣传及推广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单方或双方的宣传推广物料及活动中,使用对方的VI、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对外政策等内容。

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即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峨眉山门服务区的整合媒体推广服务,媒体推广服务以甲方实际的推广时间、推广方式为准。

3.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销、促销会上,互帮互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 2

4.甲乙双方在宣传和推广合作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举办和/或承办活动的一方承担。

5.在宣传和推广行为上,双方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三、其他

1.乙方确定入驻后,可向甲方申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合作期间及双方合作的项目,如发生客户投诉等,被投诉方应及时解决。3甲乙双方均享有协议解除权,但解除协议方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2

第四篇:商业战略合作协议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双方的品牌推广、客户拓展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形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项目

1.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在西南区域拓展与甲方业务相关的的商业项目。2.甲乙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代表甲方进行前期的项目调研、论证,规划定位,进行初步的合作方商务谈判,并及时将调研谈判结果告知甲方。

二、宣传及推广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单方或双方的宣传推广物料及活动中,使用对方的VI、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对外政策等内容。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甲方即可享受乙方提供的西南区域的整合推广服务,推广服务以乙方实际的推广时间、推广方式为准。

3.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销、促销会上,互帮互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甲乙双方在宣传和推广合作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举办或承办活动的一方承担。

5.在宣传和推广行为上,双方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三、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授信的所有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及安排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本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3.如违反以上规定泄露保密信息,另一方享有追诉的权利。四.其他

1.甲方确定与乙方推荐的项目发生合作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标的的12%作为佣金。

2、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的相关业务,需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和取得相应资格,并向乙方提供一切相关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虚假信息与乙方无关,并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独自承担。

3、合作期间及双方合作的项目,如发生客户投诉等,被投诉方应及时解决。

4、甲乙双方均享有协议解除权,但解除协议方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第五篇:商业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成都伟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城投下一站都市B座408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秉承平等互惠,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结成固定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四川汽车维修企业现代化建设,就市场拓展项目战略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甲方愿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就通德品牌维修(连锁)企业运营模式打造等事宜开展全面长期战略合作,为此,双方共同达成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同意在满足各自战略发展理念的前提下,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探索商业发展新模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发展,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互利共赢。

3、双方同意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共享各自所掌握的市场竞争信息、商业资源信息等。

4、本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的基础。

二、合作目标

帮助甲方开拓新市场、打造强势企业品牌并对新兴项目进行全程策划,创新企业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充分体现甲方在汽车维修企业管理以及高端车维修技术方面的优势,抢占市场、树立品牌

三、合作准则

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展,甲方和乙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优势,为双方的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

1、甲方通过自有资源运作项目,负责具体项目的选址及相关行政手续审批,并对所选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和运营;

2、乙方对在合作期间甲方所操作项目和项目的规划设计、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四、合作内容

1、环境调查与分析;

2、项目定位策划;

3、项目形象策划;

4、项目实施策划;

5、项目营销策划;

6、企业运营管理咨询;

7、技术团队素质提升;

8、品牌整合推广。

五、合作方式

1、信息分享。甲乙双方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定期交换各自所掌握的与项目开发及网点拓展相关的市场信息、商业资源信息、项目信息等。沟通区域项目开发计划或网点拓展计划,推进项目合作,保障顺利实施。

2、合作选择。乙方应根据甲方推荐的项目资源与甲方就该项目的合作进行积极地探讨;当乙方向甲方发出合作要约或合作建议时,甲方有义务优先选择乙方和进行沟通、合作。

3、合作模式。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采取项目定制合作模式,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在双方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及合作内容和方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甲方和乙方应就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协议。

4、合作延伸。当一方了解到有适合另一方发展的机会,应主动推荐给另一方,并在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合作框架内帮助对方发展项目。

5、在此战略合作框架之下,具体的合作事宜应该以独立合同的方式确立明确的目标、责任、计划。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不能归入某一项合同,则需另外协商费用分担的方式。

六、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成立合作工作组和建议沟通机制,就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商谈。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本协议应以一年为期限自动延期,依次类推,直至本协议自生效日起满五年时自动终止。

2、本协议期间,任一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则无需向该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七、合作费用结算方式

本协议签署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作基础定金¥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签订具体项目独立合同,立即启动项目开始项目调研。定金可用于冲抵后期具体项目费用,保障合同顺利进行。

八、保密义务 为保护商业利益,双方确认,在本协议项下或因本协议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包含其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拓展计划、价格信息、财务信息、客户资料等)皆为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商业秘密谨慎、妥善持有,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这些文件或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九、不可抗力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旱灾、台风、大雪、地震、战争或政策法规调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即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可根据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情况而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受之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

3、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消除影响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决定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间接损害除外。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双方进一步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甲 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商业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