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做出了一些调整,以适应新的事业单位的发展形势,事业单位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其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我国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颁布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但是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与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与完善的对策。
关键字:事业单位 会计核算 问题 对策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性的社会机构,其资金的使用和配置不仅关系着自身的发展,也关系着其承载的社会职能的执行。所以,事业单位的会计作为管理资金运行和统计的重要工作部门,要引起相关的管理人员和部门的重视。完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同时也能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事业单位的行政办事效率,强化事业单位的职能。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总额在逐年增加,在这种形势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结合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环境,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对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使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存在局限性,不能满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的复杂化、多元化发展,以及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对政府资金管理的需要。一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虽然能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将本期全部现金作为本期的收入,本期的全部现金支出作为本期的耗费。这就使得当期成本费用反映不真实;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反映不全面,造成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负债。二是经常存在每个会计年度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如果某项费用并非每年发生,在发生费用的年度,支出增大,造成当年结余减少,使当期收支不配比,计算的结余也不是真正的结余;三是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
(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普遍弱化,普遍存在着重资金使用不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中心注重核算而缺少监督的状况。一是事业单位会计多为记账会计,只要求账务处理无差错,与业务控制脱节,忽略了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的重要性,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二是单位内部控制体制、制度有待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制不畅。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立内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单位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单位内控制度有待完善。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
(三)部门预算在编制中存在缺陷,预算执行中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在项目支出的细化程度、基本支出定额制定的科学性等方面做得还很不够;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致严谨,在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时人为因素较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用于维持日常公用支出,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树立讲求经济效益的理财理
念,重拨款而轻管理,重预算审核而轻实际效果,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绩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现象。
(四)会计核算方法、费用列支标准横向之间不可比。由于各单位会计对会计制度理解上的不同以及为了人为控制支出,造成各单位对同样性质的款项会计核算方法不尽一致。一是专项资金实际上有些单位列入暂存款核算;二是住房基金、住房维修基金,行政单位单位一般将其列入暂存款核算;三是某些收入类款项,未作收入入帐,将其列入暂存款核算;四是支出列支科目随意性大。
(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合理,不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是从收入中按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来补充的,不能及时反映出固定资产真实的使用情况。一是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一直以原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使固定资产购置直到报废的整个时间段内,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数值都不发生变化。忽略了固定资产在实际使用中发生的损耗,虚增了资产和净资产总量,造成资产信息的失真,不利于报表使用者正确了解资产、净资产的使用情况。二是由于不计提折旧,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相差越来越大,发生价值背离。固定资产在报废、毁损、丢失时,按原值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损失,难以划清责任。
(六)核算工作没有按照对应的会计制度开展。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在进行会计事务的处理时,有些是根据《事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的,但是有些财务事务的处理却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在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核算项目随意编制的问题,例如在对单位的“结余”项目进行处理时,由于前期的财务核算工作存在着问题,导致账务工作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在之后对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处理时,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处理,依然采用常规的拨款方式进程处理。这种情况导致了财政拨款数目急剧增加,所缴纳的税金在“事业支出”项目中有所反映,但是没有在“应缴税金”项目中得到体现,没有对税款的缴纳情况进行真实反映,导致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
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财政监督管理不力。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这种性质对其财务行为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主要表现为:(1)看银行存款、花钱。“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比较严重;(2)较少关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行政事业单位很少会通过会计信息资料分析资金支出的合理性。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直接来源于财经专业的很少,大多数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或直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部分会计人员连从业资格证都没有,会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直接影响会计工作质量。
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改进的对策
(一)推行权责发生制,参照企业的权责发生制改进收实现制。
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或提供服务而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和为开展业务或其他活动而发生的资金消耗和损失,不论这部分款项是否已收到和实际支付,都应作为收入和支出全部登记入账;而根据收付实现制要求需要等到款项收到和实际支出才作为收入和支出全部入账,则很可能把本期发生的业务收入计入下期、业务支出转入下期。这样会计报表体现出来的收入、支出并不能准确的反映本期业务的所得和消耗,使得期末收支结余不真实。会计信息的失真会直接影响领导者的决策,有可能导致财政危机。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只有在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财务报表就要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同样,权责发生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经济资源,以便于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会计信息更能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的实际状况,使事业单位有效的规避风险。
(二)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制。
充分发挥财务报表作用,注重财务分析,发挥辅助决策职能作用,通过财务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真实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问题和矛盾,对财务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预测,为决策层提供真实可靠的分析数据,发挥财务管理的辅助决策职能,积极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对会计人员加强培训,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组织会计人员参加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增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大力培养知识经济时代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明确工作职责在单位经济活动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监督。设立内审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编制过程中要掌握单位本身方方面面的情况,又要考虑系统、行业状况;既要着眼于年度需求,又要考虑历史,预测未来;既要满足单位业务发展需要,还要考虑国家财力;既要讲求局部效果,还要考虑社会整体效益等等。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开支计划性,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审批制度和经费开支报销程序,杜绝挥霍浪费现象;统筹安排使用各项经费;加强经费开支的事前监督;健全单位财产物资的管理。从单位内建立起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并且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堵塞漏洞,节约资金。定期分析考评,及时了解经费开支进度和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总结经验,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规范会计核算方法,增设相应科目;明确经费开支标准,规范经费支出渠道。在科目体系中增加行政单位“上级补助收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目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法核算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经费补助收入和下级单位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执行,只有通过执行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才有可能遏制各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的现象。
(五)改进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现行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量标准不太符合实际,而企业的固定资产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价值方面的硬性规定,只是提供了一个确认的基础,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于自己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等。事业单位应据此调整固定资产的范围,简化工作手续,提高资产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一是由于事业单位费营利组织,具有公共事业和产业双重性质,其固定资产也需要保值增值,在折旧方面应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借鉴企业固定资产准则中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方法。这样既可以正确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净值并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净资产以及盈余情况,还可以兼顾合理避税。二是在会计核算上废止计提修购基金制度,建立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取消“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折旧基金”科目,同时设置“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可采用直线法,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同时在固定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下,增设“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项目,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参考文献: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曾尚梅、袁继安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2
《事业单位会计》 索晓辉 中国宇航出版社 2011
《探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玉蓉 海南出版社 2009
第二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在保留预算会计自身特点的基础上,明显地向企业会计制度迈进了一大步,使两种会计核算方式的差异相对缩小。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相关政策的出台,现行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需要,对当前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固定资产支出核算科目过多,直接影响当期损益的结果
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科目,即一项资产增加,另一项资产减少,净资产不变,更不会影响当期损益。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按事业会计制度规定:根据资金的不同来源渠道,借记“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样,购置固定资产的核算可以影响当期损益(使用支出类科目),也可以不影响当期损益(使用基金类科目),使得事业单位通过“灵活”掌握固定资产开支渠道调节当期损益成为可能。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计提折旧,不能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总量和净资产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购置、建造完工入账到报废,会计账面始终反映的是原值。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或技术进步等原因而减少的价值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得不到体现。另外,固定资产报废的核算是同时减少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造成当期净资产的保值增值与前期相比缺乏可比性。这样,少数单位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有可能对应注销的固定资产不作会计处理,这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将产生差异,并随时间的推移其差异越来越大,导致账实不符,造成事业单位资产总值反映不实。并且,事业单位的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均属于净资产,是国家所有权数额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对其拥有充分的使用权。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的固定基金与固定资产相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不变,故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也不引起固定基金的减少。而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时,又相应增加了专用基金,这就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既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提取的修购基金,造成重复计算和虚增,使事业单位提供的净资产信息失真。
三、“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核算问题
会计制度在“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在“事业收入”科目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事业单位将代收的应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看作是自有资金,直接记入“事业收入”科目的贷方,在上缴财政专户时,另作“其他应收款——应收财政专户款”处理。甚至有的单位干脆不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坐支预算外资金问题严重,曲解了国家政策及会计制度。当前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有三种方法:按全额上缴形式,按比例上缴形式以及按结余上缴形式。其中,按比例上缴和结余上缴形式,笔者认为应该取消,因为这两种方法已不适应现代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它与制度本身也是相矛盾的。单位平时取得预算外收入时,应先全额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然后定期全额上缴财政专户。事业单位对预算外资金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监督检查,防止财政资金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