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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问题乳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12-65650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5 20:02: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0年问题乳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10年问题乳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行动目标

在餐饮服务环节彻底清查问题乳粉,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杜绝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行动任务

1、彻底清查问题乳粉:对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乳粉进行彻底清查,并坚决销毁2008年问题乳粉。

2、食品安全保障: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坚决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

3、对专项整治行动不落实,未认真彻查隐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三、行动要求:

1、重点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宾馆饭店、咖啡屋、冰淇淋屋、茶吧简餐等餐饮单位。

2、重点场所:以上单位的食品仓库、加工操作间,餐饮单位的面点间、饮料间等。

3、重点食品:供给消费者饮用的液态奶、冲调奶粉、咖啡屋、奶茶屋、冰淇淋屋、面包房的原料乳粉,以上单位使用的乳与乳制品及其加工产品。

4、现已查到的问题奶粉名单: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产品,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问题产品。

5、报表要求:

(1)、由于学校、托幼机构已放假,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把上学期使用的乳与乳制品的情况按附表如实填写。如发现有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乳粉,应立即上报至区文教局和区卫生监督所(监督所电话:85867111)。

(2)、各单位应索取所使用的乳与乳制品的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发票等)

(3)、如不使用乳与乳制品及其加工产品,各单位应写自查自纠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至区文教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备案。

6、自查自纠时间:2010年2月5日--2010年2月7日

7、上报时间:2010年2月8日

二○一○年二月五日

第二篇:问题乳粉整治工作总结

龙潭镇人民政府

关于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乳品质量安全

行动的总结

酉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酉阳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1]61号)文件精神,龙潭镇立即着手开展行动,精心组织,仔细排查,集中15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的乳制品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全镇共辖20个行政村,2个社区,191个居民组,有经营乳品的商店76家,餐饮业24家。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顿氛围。共张贴公告40张,发放宣传单600余张,出动宣传车3辆次,学校上食品安全课3课时,使得问题奶粉清缴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奶粉市场清查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自4月10日至4月22日,对镇内所有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企业、商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企业、一切可藏匿问题乳粉的仓储场所等进行逐个再清查,杜绝和防止外地问题乳粉流入我镇,全面规范我镇乳品生产经营秩序,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和杜绝发上问题奶粉事件。同时监督乳粉经营使用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报告、举报问题乳粉,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产品。在彻查行动中要确保清查环节、清查对象的全覆盖,对每一个清查对象都要建立

规范的档案。

三、加大奶粉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奶粉市场秩序。协助工商部门,加大奶粉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要加大流通环节奶粉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奶粉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奶粉质量进货关,确保奶粉产品质量可追朔;要加大对流通环节不合格奶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奶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奶粉市场经营秩序。

四、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通过本次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我镇的乳粉安全得到保障,给各乳粉经营单位打了预防针,让他们深刻认识到问题乳粉的危害性,提高了各经营户文明经营、遵纪守法的意识,稳定乳粉制品市场的秩序。

龙潭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序幕的拉开

2013年12月11日,公共卫生监督二科参加了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广场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仪式,由此拉开了我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序幕。参加此次行动的有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现阶段,我旗主要面临的食品安全问题有食品安全水平与老百姓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生产黑窝点”、“销售黑窝点”、没有批准文号的“黑产品”等还没得到有效惩治;食品行业的市场约束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尚不健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缺失等问题比较严重,甚至一些生产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工业染料、滥用添加剂等非法行为当作行业“潜规则”;食品安全监管投入远远不适应现实需要,职能部门监管人员不足。

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大事。我旗政府及有关部门把科学执法、依法办事与严格监管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抓实抓好这项民生工程。我们公共卫生监督二科会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餐饮场所和食品流通场所重点整治,排除各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对重点经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种食品隐患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围绕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引导全社会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第四篇: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按照上级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裕展寄宿制小学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照自查表,逐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校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品大幅提升。

我校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依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餐饮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等,各方面落实的都很好。

今后,我校要更进一步提高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标准,彻底消除食堂食品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做到整洁上岗。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张霞 田莉)

第五篇:丰宁满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丰宁满族自治县

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在市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结合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我县积极部署,严格落实“五个一批”,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积极排查辣椒及其制品,全力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严防“问题馒头”及毒豆芽等事件在我县发生,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动员大会精神和《承德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丰宁满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方式方法、整治措施和整治步骤,明确了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长柴山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六个督导组,由县督考办牵头,定期督导、定期反馈,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手段,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统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

营使用的公告》3000份,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共计20000余张。并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县食安办组织质监、农牧、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为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我县食安办组织在电视台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栏目,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对工商、农牧等监管部门,奶站、超市负责人,学校主管食堂的副校长等进行专访,请他们向群众公布部门监管内容、安全知识、举报形式和电话,同时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表态发言等,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更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使他们守法经营,同时也向社会表明政府治理食品问题的决心。

三、突出重点,拉网排查

(一)五个一批落实情况

在市督导组20余次的现场指导、督导下,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出动车辆1000余台次,人员3000余人次,对全县3007家监管对象进行专项整治(其中,流通企业1652家,畜禽养殖场249家,蔬菜生产基地42处,畜禽屠宰场5家,水产养殖场3家,奶站40家,餐饮单位906家,学校食堂56家,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食品加工小企

业、小作坊52家),尤其是严格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对号入座,已经列入关闭取缔1家,已完成;停产整顿16家,完成整改7家;改造提升194家,全部完成整改;整合重组2家;入驻企业监控12家,已全部合格,取消入驻。有效地遏制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国家、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就落实会议精神进行积极部署,“一把”县长柴山同志对我县食品安全特别是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提出要求,统筹部署,确定我县下一步食品安全工作以生产加工企业和校园食堂、小餐桌以及乳制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和行业为整治工作重心。

县政府成立三个督导检查组,由县食安办牵头,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涉及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小餐桌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检查力度,提高暗访频次,截至目前,已暗访20家涉及以上重点品种的单位,发现问题10家,按相关执法处罚程序进行处理,已列入停业整顿1家。

(三)对辣椒及其制品排查整治情况

针对辣椒及其制品出现的问题,我县积极组织监管部门按照监管职责明确排查重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组织农牧局对全县42家蔬菜生产基地进行再检查,尤

其对辣椒等蔬菜在种植环节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问题进行重点抽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组织质监局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全面、反复、彻底检查。对生产环节涉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辣椒制品,所有抽检产品全部合格。组织工商、卫生、农牧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截至目前,县内未发现“毒辣椒”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毒豆芽整治情况

辽宁等地接连发生“毒豆芽”事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敲定农牧部门为“毒豆芽”整治牵头部门,迅速行动对南大桥批发市场及三家豆芽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这些小作坊,生产条件差,没有生产记录,管理松散,以家庭模式生产。通过抽样检测没有发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其中有2家使用生物调节剂、无根豆芽激素、防腐粉等,责令销毁当日生产的豆芽,没收非法添加剂,并限期健全生产销售记录,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五)其他整治情况

1、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和县城超市食品安全星级评定工作,县食安办组织工商等监管部门和系统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帮助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样式规范、内容统一的质量安全承诺标志,公布承诺事项和举报电话。截至5月15日,全县近300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

完成公开承诺工作。在市督导组的帮助下,我县县城超市食品安全星级评定实施意见已经出台,计划在6月初实施。

2、我县计划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京北第一草原狂欢季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县食安办早研究、早部署,制定京北第一草原狂欢季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具体工作方案,为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3、严查食品生产小作坊,防止“问题馒头”等类似事件发生。先后组织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食堂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在目前“小作坊”标准出台之前,首先从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食品添加剂等方面严格规定,净化了食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4、按照市督导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食安办制作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等三张制式表格,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摸清底数,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各监管部门分别成立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实施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规范监管,全县所有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监管分包到人,落实责任,保证无监管盲区。

5、县食安办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牧等部门对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行动,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监管单位监督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给予取缔。

四、严密防控,长效监管

按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我县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问题馒头、瘦肉精、毒豆芽、毒辣椒等治理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建档备案制度。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原辅料进货台账,生产加工台账、产品销售台账、添加剂备案等索证索票制度;质监、工商、卫生等相关监管部门分别健全完善执法档案、相对人档案等备案制度;县食安办建立相关部门的监管档案。四是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五是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食品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完善联合执法。六是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如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0年问题乳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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