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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2-72416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30 20:43: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奉贤区实验中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学校学生伤害

事故预案

奉贤区实验中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师生伤害事故等,现场的老师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及治安负责人。

2、报告内容有: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当事人、事故班级、事故发生经过。

3、报告应急处理情况。

4、由校长室或治安当事人对事故性质、状况进行判断,再作进一步处理。

5、如果确系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由校长或治安负责人立即填写学校突发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领导、教委、司法部门及保险公司。

6、对事故当事人立即采取最适合的抢救措施。

7、通知事故当事人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家访工作。

8、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2007.1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预案

一、学校学生受伤处理

1、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边马上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

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一边通知学校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判断情况,不能判断的,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把救治受伤学生放在第一位。

2、及时与有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做好沟通工作,一起作出救治决定以及进行安抚工作。

3、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客观、全面、公正地了解事故的真实情况,并搜集相关证据,作好记录和保存工作,事实清,责任明,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5、重大的学生伤害事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在镇政府,伤害严重的报公安局及有关的保险公司

(市教委给每生4元钱平安险,电话:52564888-6449,李如瑾)。报告的信息必须真实记录,内容是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6、了解受伤害学生的家境,联系保险。

7、探视受伤害学生康复情况。

8、根据相关当事人要求在学校主要领导的指导下进行学校层面的协调,由相关当事人签定《协调协议书》。

9、学校层面协调不成,相关当事人提出调解要求的,及时向区教育局、镇教委、镇司法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10、区教育局、镇教委、镇司法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调解不成,提醒相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学校学生死亡处理

1、发生学校学生严重伤害事故,立即与医院联系抢救,发现已经死亡了,还是要用最快速度与医院联系紧急抢救。

2、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在镇政府、公安部门报告事故的真实记录,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3、报告家长及其监护人,对受害方和加害方都要关心保护,避免发生混乱。

4、详尽了解发生事故的原因,急救经过,医生检查结果,开具死亡证书。

5、保护现场,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作好记录,保存证据,协商解决纠纷。

6、了解家境,办理保险理陪,做安抚工作,确属校方责任的,不得推卸。

7、若是车祸,在场人要保护现场,记录车牌号,监督肇事车。

8、学校有责任的事故处理完毕后向上级书面报告,需申请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专项基金补偿的,要填报《专项基金补偿申请表》。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第二篇: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哈拉铁克小学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1、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师生伤害事故等,现场的老师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室及治安负责人。

2、报告内容有: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当事人、事故班级、事故发生经过。

3、报告应急处理情况。

4、由校长室或治安当事人对事故性质、状况进行判断,再作进一步处理。

5、如果确系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由校长或治安负责人立即填写学校突发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领导、教委、司法部门及保险公司。

6、对事故当事人立即采取最适合的抢救措施。

7、通知事故当事人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家访工作。

8、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哈拉铁克小学 2014.9.1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预案

一、学校学生受伤处理

1、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边马上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学生,一边通知学校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判断情况,不能判断的,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把救治受伤学生放在第一位。

2、及时与有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做好沟通工作,一起作出救治决定以及进行安抚工作。

3、学校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客观、全面、公正地了解事故的真实情况,并搜集相关证据,作好记录和保存工作,事实清,责任明,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6、了解受伤害学生的家境,联系保险。

7、探视受伤害学生康复情况。

8、根据相关当事人要求在学校主要领导的指导下进行学校层面的协调,由相关当事人签定《协调协议书》。

9、学校层面协调不成,相关当事人提出调解要求的,及时向县教育局、乡教委、乡司法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10、区教育局、镇教委、镇司法等有关部门组织的调解不成,提醒相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学校学生死亡处理

1、发生学校学生严重伤害事故,立即与医院联系抢救,发现已经死亡了,还是要用最快速度与医院联系紧急抢救。

2、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在镇政府、公安部门报告事故的真实记录,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3、报告家长及其监护人,对受害方和加害方都要关心保护,避免发生混乱。

4、详尽了解发生事故的原因,急救经过,医生检查结果,开具死亡证书。

5、保护现场,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作好记录,保存证据,协商解决纠纷。

6、了解家境,办理保险理陪,做安抚工作,确属校方责任的,不得推卸。

7、若是车祸,在场人要保护现场,记录车牌号,监督肇事车。

8、学校有责任的事故处理完毕后向上级书面报告,需申请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专项基金补偿的,要填报《专项基金补偿申请表》。

9、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哈拉铁克小学 2014.9.1

第三篇: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吐尔根乡牧业中学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制度

1、学生在课间活动时发生伤害情况,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并由班主任把具体情况告知学生家长和校长;上体育课或其它课时,学生发生轻微碰伤、跌伤等情况,任科老师应如实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再由班主任报告学校校长。

2、学生在校发生轻伤或突发疾病,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应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

3、学生发生重伤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4、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学校还应同时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

5、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

6、报告的形式可分口头与书面两种,向校长报告时可采用口头形式,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

7、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二、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 1

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任何教职工发现学生伤害情况,都必须按以下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2、发现学生出现一般外伤情况时,发现的教职工、学生首先把学生送到医务室进行简单处理,如医务室无法处理的,由校医或班主任将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时通知班主任、校长、书记,由班主任负责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校长。

3、如发现学生出现严重外伤、闭合性内伤或突发疾病的情况,发现情况的教职工,及时把学生送往医务室或班主任处,由校医和班主任将学生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班主任及时告知该生家长和学校校长、书记,让家长赶往医院做好学生的检查、治疗工作,班主任还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向学校校长报告。

4、对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学校要在组织抢救和做好化解工作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口头报告,24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于校外涉生事故,学校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必须口头报告教育局,24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

新源县吐尔根乡牧业中学

吐尔根乡牧业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全校安全用电实行专人管理,由专职电工负责。

二、电工负责学校电路电器的安装,架设维修,按时、及时上报用电量;定期在各教室公布用电情况,倡导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三、照明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每天巡视各处室、教室,保证电路畅通照明正常,保证消防用电万无一失,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消除不安全因素。

四、落实检查校内各部位线路,避免固定电线松动、脱落,保持安全规范美观。

五、管理好配电室,掌握全校用电状况,勤下班查看,提醒各班各办公室人走断电,杜绝长明灯现象。

六、对消防电路进行重点检查维护,做到线路电器正常,无火源,彻底消除消防隐患。

七、坚守工作岗位,努力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以良好的态度服务全校。

八、根据学校规定负责用电浪费及事故的处理、赔偿,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新源县吐尔根乡牧业中学

第四篇: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教育局。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解乡寄宿制中学

第五篇:哪些学生伤害事故

哪些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是有责任的——班主任培训心得

鸿山镇东明小学邱丽润

说到学生伤害事故,近年来,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内容和形式越来越丰富, 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依法保护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客观公正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着更加重要的现实的意义。此次参加班主任培训,听取了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的林雪卿老师讲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涉及的法律问题》,深感获益,其中罗列了以下几种责任事故,学校是应该负责任的:

一、学校设备设施隐患造成的责任事故;

二、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导致的事故;

四、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充分,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导致的事故;

五、学校对教师的健康关注不够导致的事故;

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合学生参加的活动;

七、学校对学生的特异体质关注不够导致的事故;

八、学校对学生救护不力导致的事故;

九、学校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事故;

十、学校搞创收活动不当导致的事故;

十一、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的危险行为未履行管理、告诫、制止义

务;

十二、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

十三、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四、教师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语言不当。

以上列举的十四种情况下,学校和教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预防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及其老师有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法定职责。完善这些法律认识,对我们在教育教学中有着不可忽略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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