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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5篇)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12-904623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9 15:44: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乡镇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白蝉乡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游仙区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白蝉乡党委、乡政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白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党委书记张映海亲自安排布置,责成主管计划生育、教育、路政、土地、农村经济的五个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切实增强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专项治理健康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全乡出动宣传车两辆,巡回各村进行广播,并要求各村召开广播会,在村中显著位置张贴有关涉农收费的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我乡及时召开各村支书、主任和中小学校长参加的专题动员会。全面安排布置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并以会代训,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动员布置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人员处理到位。通过宣传,使群众看到了我们治理农村乱收费问题的决心,提高了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留死角,认真搞好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

白蝉乡及时组织财务、纪检人员集中对各村各单位的账目进行审查,广泛走访群众,明查暗访,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立即立案查处。对态度较好,并及时退还群众并能吸取教训的,从宽处理;但是,对不积极配合清查,拒不退还群众的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有违法行为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总之,通过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使群众看到了党委政府制止农村乱收费的决心。通过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了腐败的发生,真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有效制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切实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02_年10月11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安排,镇物价局牵头组织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镇纠风办,抽调精兵强将对我镇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清查情况简要汇报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镇情;二是减轻农民负担情况;三是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五是今后打算。

(一)严格落实减负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经清理审核,取消教育、公安等部门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前按政策规定清理整顿规范的涉农收费项目在我镇涉及电力、水务、公安等部门包括农村用水收费、农村用电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计划生育收费等项。

是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近年来,我镇通过纠风、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示内容,镇物价部门统一印制了“秦安镇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牌”,设立了举报电话,各乡镇和镇直相关部门普遍实行公示制度,有效增强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涉农收费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的良好效果。

三是实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我镇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没有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

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强农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方式,“明白册”注明了补贴的项目、标准、数额,是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审计、监察部门之间真正意义的监督卡,使大家既心中有数,又便于相互监督,财政补贴银行卡由财政所把各种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帐户,减少乡、村组干部等中间环节,有效防止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克扣,使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是实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并已将结果上报省、市减负办。

(二)强化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每年,镇上组织减负办、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镇各乡镇及涉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并督促乡镇定期对减负情况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的落实,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和完善等手段,促进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 不论是省市县转的投诉件还是直接受理的,都坚持农民利益无小事,做到有诉必查。所有投诉由镇上主管领导及时批阅,并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二是严格程序。相关职能部门接件后,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减负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和投诉对象,通过走访群众、核查账目、查阅资料等手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轻微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向有关人员做好解释和安抚;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查速办。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投诉,坚持从严从速查处,从接案到调查处理、结案,一般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四是及时反馈,维护稳定。对所有涉农负担投诉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认真听取其对查处情况的意见,根据投诉人对调查处理情况的不同意见,做进一步的工作,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如对问题理解不透彻,存在重大误解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消除误解,解决潜在矛盾;如存在对问题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情况,则根据掌握的新的线索做进一步的处理,直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对于在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提出分析报告,研究解决对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所有投诉问题,还要进行定期回访,听取投诉人和有关群众的意见,看处理的问题是否彻底,有无反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彻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1、减负工作意识有所淡化。由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些乡村或部门的领导对农民负担问题产生模糊认识和盲目乐观情绪:一是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已经是“零负担”,减负工作已大功告成;二是认为国家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对农民的补贴,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让农民出点钱、出点力算不了什么。有的乡村多年来形成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出现了松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和减负认识的敏感性降低,农民负担是高压线不能碰的意识有所淡化。三是个别乡镇对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力度不大,不能做到坚持警钟长鸣。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乡镇的个别村在兴修梯田、农路等村级生产公益事业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甚至有的对收取的资金没有独立核算、按村使用,而是全镇统一机修梯田。

3、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乡镇对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使群众产生误解,部分乡村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致使群众上访经常发生。

五、今后打算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减负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完善制度,堵塞容易产生涉农侵权的漏洞。全面推行“一册明、一卡统”工作,将农民享受的各项财政补贴统一到一个存折发放,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减少中间环节,做到阳光操作和便民高效。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

3、及时查处涉农违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开展定期减负执法检查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件相结合,巩固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4、要切实加大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及时查处》的乡村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按“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主要责任人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有关党政纪条规,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维护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全镇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稳定。

第三篇: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沛县物价检查分局第一检查所

根据徐州市物价局《关于认真开展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徐价检[202_]36号)文件精神和沛县物价检查分局的统一部署,我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始终以“清费、治乱、减负”为着力点,深化价格改革,加强收费监管,整顿收费秩序,规范收费行为,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_年3月20日至4月30日,我们共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对所辖规划、国土、计生、教育、有线电视5部门15家单位202_年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调查收费单位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是否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

(三)是否搭车收费;

(四)是否乱摊派;

(五)是否强制服务并收费;

(六)是否只收费不服务;

(七)是否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

(八)开具的收费票据是否规范;

(九)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主要问题

近几年,通过对涉农收费行为的不断规范,以及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涉农收费行为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没有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1

投诉电话等。

(二)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及时。对于已经降低、取消、停收的收费项目,个别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填写不够清楚。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责令收费单位设立公示栏(牌),公示收费相关内容;对于不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的,晓之以法,分析利害关系,督促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敦促收费单位对执收人员加强引导,培养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地开具票据。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我们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和廉洁行政的作风,以服务的理念和务实的精神鞭策和要求自己,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维护了我们物价队伍的良好形像;并坚持以清费减负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清理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净化和优化农村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招商引资大局,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地发展做出贡献。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第四篇:关于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松北区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工作总结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保护粮食生产,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我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市物价局要求,我分局全体干部积极行动起来,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保持化肥价格基本稳定,巩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并取得显著成果。

一、领导重视,纳入日程。

我分局接到文件通知后,局领导十分重视涉农收费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并成立了涉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发展改革局局长王雷同志任组长,物价分局局长王锐同志任副组长,组织领导全区的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能更好地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在工作开展之前,我局组织全体检查人员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农收费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

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黑价垄„202_‟60号)、以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等三厅局†关于开展粮食购销价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202_‟85号)精神,并且,局领导特别强调全体干部要心系“三农”,服务“三农”,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涨价,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涉农收费检查取得实效。

(一)加大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力度,保证农业生产,保证农民增收。

一是集中骨干力量组成农资价格检查工作队伍,集中时间对农资经营销售单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创造条件,营造声势。针对农资市场分布零散、检查线长面广的现实情况,局里在车辆安排上给予了保证,指定专车为检查组服务。检查小组开展了不间断的检查,扩大检查的声势和影响,在全区范围内营造了严厉打击价格违法的氛围,保持打击农资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全区农资价格监管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到市局核定价格,组织经销企业进行备案。四是加强对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全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检查组采取不间断检查和向农民群众调查取证的形式,对全区各经销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从严控制了化肥流通环节的经销秩序。五是采取巡查、回访、提醒、告诫等多种方式,密切跟踪化肥、种子、农膜、农药等市场价格动向。同时积极向经营者宣传物价法律法规和国家农资价格政策,组织经营者进行价格自律活动,全面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六是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出来的乱涨价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同时将企业的价格行为记入价格信用档案,作为年终诚信活动评比的依据。

(二)加强涉农收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我分局结合•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对全区的行政事业收费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认真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收费;农村殡葬、农民建房和村委会收费;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检查与规范。并对各单位收费主体和资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通过审验检查其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

2、集中骨干力量,组成2个检查小组,对全区的农村中、小学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三限”的执行情况,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责令整改、指导服务,对存在乱收费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

3、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检查。对全区7所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对

被检单位不能及时更新药品与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板、住院处个别病房单床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检查,进一步的规范了农村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

4、实施涉农收费“阳光工程”,即推行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增强农村收费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到农村价格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清费治乱有人抓,保持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的经常性和连续性,坚持常抓不懈。利用公示板、村屯广播站和定时下乡组织学习等方法向农民广泛宣传农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咨询电话,接到群众的咨询电话,我们均为农民群众提供了解答和最新的价格信息,帮助农民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充分发挥我区882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扩大涉农价格收费举报的途径,对农民群众提出的上访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使群众的上访问题得到了解决。

6、重点开展规范农资市场的明码标价工作,此项工作我局采取了监督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零售商首先是帮助规范、加强管理,对于不规范和不使用明码标价的单位及时的纠正,对屡帮屡犯、情节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责令改正或给予一定的处罚。对农资零售市场明码标价检查工作中做到农村价格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清费治乱有人抓,保持农村价格监督检查的经常性和连

续性,坚持常抓不懈。

7、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管理三级网络。一是在农村建立乡、镇、村三级价格管理网络,对工作人员进行三期业务培训,确保农村价格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把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同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相结合,提高农村价格监管的质量、效率和政策的透明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参与监督。从而建立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

总之,自全区开展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工作以来,松北区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检查农村中、小学校、化肥及农资经销单位83家次。开展涉农收费与农资价格专项检查,维护了春耕生产期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基本稳定,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_/10/30

阅读次数:2562

来源:秦安县

根据市物价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纠风办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天市价发【202_】78号)文件安排,县物价局牵头组织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县纠风办,抽调精兵强将对我县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清查情况简要汇报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县情;二是减轻农民负担情况;三是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五是今后打算。

一、基本县情

秦安县地处甘肃东南部,天水市北部,是“三西”农业建设重点县和甘肃省中部十八个干旱贫困县之一,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全省13个县域经济扩权试点县之一。全县有17个乡镇,428个行政村,1384个村民小组,14.3万户,61.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1万户,57.2万人,总面积1601.6平方公里。202_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22.1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31.62∶22.13∶46.25。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03元,较上年净增408元。

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

202_年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县农民实际负担税费七大项共计2543万元,人均47.1元,亩均负担25.46元。其中:国家税收4大项1285.1万元,负担各种行政性收费和基金3大项共计1258万元。202_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县彻底取消了政府直接面向农民收取的税费,基本上实现了农民零负担,减负工作从主要抓减负转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新阶段。

(一)严格落实减负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202_年经清理审核,取消教育、公安等8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9项,目前按政策规定清理整顿规范的涉农收费项目在我县涉及电力、水务、公安等8个部门包括农村用水收费、农村用电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计划生育收费等11项。

二是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近年来,我县通过纠风、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示内容,县物价部门统一印制了“秦安县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牌”,设立了举报电话,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普遍实行公示制度,有效增强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涉农收费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的良好效果。

三是实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我县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没有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即乡村中小学、村级组织每年订阅报刊上限为600元,乡镇人民政府每年限额为3000元。

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我县率先从202_年起推行“一册明、一卡统”的强农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方式,“明白册”注明了补贴的项目、标准、数额,是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审计、监察部门之间真正意义的监督卡,使大家既心中有数,又便于相互监督,财政补贴银行卡由财政所把各种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帐户,减少乡、村组干部等中间环节,有效防止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克扣,使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是实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202_年以来全县共发生涉农信访案件8起,都已调查结束,并已将结果上报省、市减负办。

(二)强化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每年,县上组织减负办、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及涉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并督促乡镇定期对减负情况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的落实,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和完善等手段,促进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

202_年以来,我县减负、纪检、信访等相关部门接到省、市批转和直接受理的投诉件共18起,查处结案17起,正在查处1起。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不论是省市批转的投诉件还是直接受理的,都坚持农民利益无小事,做到有诉必查。所有投诉由县上主管领导及时批阅,并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二是严格程序。相关职能部门接件后,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减负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和投诉对象,通过走访群众、核查账目、查阅资料等手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轻微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向有关人员做好解释和安抚;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查速办。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投诉,坚持从严从速查处,从接案到调查处理、结案,一般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四是及时反馈,维护稳定。对所有涉农负担投诉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认真听取其对查处情况的意见,根据投诉人对调查处理情况的不同意见,做进一步的工作,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如对问题理解不透彻,存在重大误解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消除误解,解决潜在矛盾;如存在对问题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情况,则根据掌握的新的线索做进一步的处理,直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对于在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提出分析报告,研究解决对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所有投诉问题,还要进行定期回访,听取投诉人和有关群众的意见,看处理的问题是否彻底,有无反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彻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1、减负工作意识有所淡化。由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些乡村或部门的领导对农民负担问题产生模糊认识和盲目乐观情绪:一是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已经是“零负担”,减负工作已大功告成;二是认为国家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对农民的补贴,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让农民出点钱、出点力算不了什么。有的乡村多年来形成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出现了松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和减负认识的敏感性降低,农民负担是高压线不能碰的意识有所淡化。三是个别乡镇对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力度不大,不能做到坚持警钟长鸣。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乡镇的个别村在兴修梯田、农路等村级生产公益事业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甚至有的对收取的资金没有独立核算、按村使用,而是全乡统一机修梯田。

3、个别乡镇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乡镇对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使群众产生误解,部分乡村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致使群众上访经常发生。

五、今后打算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减负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完善制度,堵塞容易产生涉农侵权的漏洞。全面推行“一册明、一卡统”工作,将农民享受的各项财政补贴统一到一个存折发放,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减少中间环节,做到阳光操作和便民高效。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

3、及时查处涉农违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开展定期减负执法检查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件相结合,巩固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4、要切实加大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及时查处》的乡村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按“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主要责任人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有关党政纪条规,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维护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全县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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