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1、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上的优化,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地域的大量集聚和有效集中。加快产业集聚是优化资源配置、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平台。
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培育产业集群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要求,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的重要方式。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工业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过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作为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抓实抓好。
2、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扩大开放、服务全局”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使我省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的集聚力明显增强,产业的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与营销网络优势更加明显,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临海工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3、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目标任务是: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域和产业集群。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两番;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能参与国内产业分工并处领先地位、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大批能参与国内竞争、对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起带动作用的地方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综合配套功能,建立若干个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市场及一批研发中心、检测中心、标准中心和信息中心。
二、积极拓展加快产业集聚的有效途径
4、培育要素市场,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不利于市场培育完善的各种障碍,大力培育要素市场。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化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要素活力,激活要素潜力,促进生产要素有效地流动、集聚和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生产要素集聚。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使土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项目集中,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5、创新项目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研究,高度重视大型产业项目的储备,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促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产业项目落地,引导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行业的环保、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资调控政策、投资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浪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眼于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把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集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业性投入资金,集中扶持产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广泛利用民间资本,形成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促进产业集聚。
6、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
第二篇: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现就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1、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上的优化,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地域的大量集聚和有效集中。加快产业集聚是优化资源配
置、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平台。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培育产业集群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要求,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的重要方式。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工业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过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作为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抓实抓好。
2、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扩大开放、服务全局”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使我省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的集聚力明显增强,产业的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与营销网络优势更加明显,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临海工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3、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目标任务是: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域和产业集群。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两番;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能参与国内产业分工并处领先地位、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大批能参与国内竞争、对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起带动作用的地方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综合配套功能,建立若干个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市场及一批研发中心、检测中心、标准中心和信息中心。
二、积极拓展加快产业集聚的有效途径
4、培育要素市场,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不利于市场培育完善的各种障碍,大力培育要素市场。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化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要素活力,激活要素潜力,促进生产要素有效地流动、集聚和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生产要素集聚。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使土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项目集中,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5、创新项目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研究,高度重视大型产业项目的储备,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促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产业项目落地,引导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行业的环保、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资调控政策、投资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浪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眼于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把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集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业性投入资金,集中扶持产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广泛利用民间资本,形成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促进产业集聚。
6、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省内配套率。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
7、创造区域品牌,引导产业集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产品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综合品牌,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标识的策划与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国家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地应根据财力给予奖励。鼓励名牌产品企业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名牌推介力度,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依托,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打造一批产业名市、名镇,共创区域品牌。以政府引导、中介促进、企业自主结盟为原则,推动企业建立营销联盟,共享营销资源。整合和利用各类会展资源,创立会展品牌,鼓励行业协会统一有序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积极推行现代营销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闽货的市场占有率。推动跨国公司采购本地化,鼓励国内外大公司在闽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销中心。
8、提升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功能区分,根据资源、生态、产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园区的定位,完善工业园区的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染控制等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有效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经营实体,推动园区建设投融资的市场化。进一步完善“飞地政策”或采取“保存量、分增量”的分配办法,鼓励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向龙头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县乡到市县工业园区开发项目。建立项目投资密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地面积)和用地控制指标、土地出让价挂钩制度,按照产业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最低出让价。
9、努力扩大开放,拓展产业集聚。进一步打破所有制限制,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大力推行以股份制为主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改进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推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区域协调,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更多地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更多地把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省。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批重大经贸活动,引导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加大招商力度。
10、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集聚。着眼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良性循环、有机统一,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促进资源消耗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企业实现规模化集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产业,促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建立污染集中控制区,倡导以多家联合、共同投资方式,建设污染设施,完善治污价格机制。建设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节约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中油、煤、气比重。促进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标志认证,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能耗产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节能技术。
三、加快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
11、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临海战略型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和大型项目,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品牌培育,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增强产业竞争力。电子信息产业要积极推动优势企业增强集聚能力,着力发展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和网络软件、数字视听及家用电器、通讯终端设备、手机及配件、显示器及新型元器件等产业集群,把我省沿海建设成为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机械制造业要不断提高产业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重点发展福州轿车轻型汽车及零部件、厦门客车及其零部件、工程机械、船舶修造、输变电设备、福安电机电器等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智能化仪器和自动化仪器仪表、厦门航空工业和飞机维修产业集群,加快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建材设备、食品与包装机械、纺织机械、石化项目配套设备等装备工业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机械装备工业产业基地。石油化工业要加快“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湄洲湾和海沧石化工业基地。要以泉港石化基地为先导,加快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及其后加工项目的建设,以上游带动中下游,以中下游促进上游,形成湄洲湾石化产业集群;要以涤纶纤维、精对苯二甲酸(PTA)为基础,不断向对二甲苯(PX)等上游原料延伸,扩展现有产业链,发展省内外市场紧缺、附加值高的有机化工、精细化工产品,形成海沧石化产业集群。同时,积极推进福州江阴精细化工园区建设,使其逐步向集群化方向发展。
12、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发展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制造业产业集群。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鞋业及其它轻工业、建材和林产等传统产业,发挥我省民营经济优势,突出抓好一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纺织服装业要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服装、家用纺织、工业纺织用布产品,以面料研发为中心,建立跟踪世界领先水平的质量检测中心和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泉州、厦门、福州及辐射闽西北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鞋业要加快建立符合国际环保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国际性鞋业市场交易中心,强化技工培训,加大品牌创新,做大做强晋江及辐射莆田、福州等地的鞋业产业集群。轻工业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品牌经营,着重发展休闲食品、德化工艺陶瓷、福州及安溪藤铁工艺、泉州树脂工艺、漳州家具等产业集群,培育福清塑料管材产业集群。建材业要发展以龙岩、三明、南平一线的水泥产业集群;以南安、晋江、惠安为龙头的闽南石材产业集群和以罗源、福鼎、古田为主的闽东石材产业集群;以泉州、闽清为主的建筑陶瓷产业集群和南安水暖器材产业集群。林产工业要发展闽北林纸板一体化及竹木加工产业集群;通过着力在沿海引进大型造纸制浆企业,进一步提升以泉州为中心的闽南纸制品印刷包装产业集群。钢铁产业要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深水良港多、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具备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比较优势,加快大型钢铁项目的推进工作,推动我省钢铁工业与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和现有钢铁企业的技术进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下游相关产业向集群化发展。
1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围绕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依托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个省级高新区的建设,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落实一批重点项目,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先进环保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医药产业要突出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发展,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优势化学原料药、生物工程新药和药物新剂型,加快中药GAP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医药产业集群。环保产业要充分发挥烟气除尘、脱硫、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环保技术优势,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形成环保设备制造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要注重发挥我省人工晶体材料、半导体照明、以铝、钨等为主的金属及其合金新材料、新型陶瓷材料的研发及生产优势,培育形成新材料产业集群。旅游业要整合旅游资源,不断扩大武夷山、厦门鼓浪屿、湄洲妈祖文化、泉州海丝文化、福建土楼、上杭古田会址红色之旅、福州昙石山文化遗址和船政文化、宁德白水洋、泰宁大金湖、漳州火山地质公园等品牌的影响,抓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旅游服务,不断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拓展旅游产业空间,促进我省旅游业走集群化道路。
1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建立标准化的专用优质原料种植基地,形成原料、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一体化。强化食品工业科技开发,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在积极发展“公司 基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基础上,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要着重提高深加工水平,降低药物残留,更新品种,发展沿海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加强合作,开拓市场,发展以闽南为主的果蔬加工、蘑菇罐头产业集群,以闽西北为主的笋加工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培育品牌,发展食用菌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集聚广大农户,发展以闽北、闽西为主的畜禽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挥我省茶叶生产量大,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的优势,发展以乌龙茶、绿茶、花茶为代表的茶业产业集群。
四、全面落实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
15、强化规划引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编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衔接。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工作切入点,用产业集群规划指导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区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在全省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沿海一线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港口、中心城市、沿海交通大干线及对外开放优势,加强闽港澳台经贸合作,把握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有效吸引台湾产业向我省转移集聚,推进产业向高端发展,扩大专业市场辐射范围,实现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山区要发挥比较优势,不断强化沿海意识,充分利用高速路网及先进通讯网络,主动接受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要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强集聚效应,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主动与沿海产业对接,缩小发展差距。
16、创新工作机制。创新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的界限,加强沟通与协调,集聚各部门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动态,主动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协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建立健全全省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集群;各设区的市要围绕全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产业配套,做大做强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各县(市)要主动与全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发展相衔接,充分挖掘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产业集群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投资。2010年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省科技三项费用应优先用于产业集群内能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省产学研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集群内产学研项目开发。
17、改善集聚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进出省公路通道建设为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联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输配电工程建设,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的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部门合资建设11万千伏变电站。鼓励在蒸汽动力和供热需求大的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装置,凡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热电联产装置,多余电量允许上网,电价由省物价部门给予合理确定。完善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制度。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新增长点项目,实现滚动发展。建立省级能源储备制度,做好油、煤重要能源的储备,加大运输协调力度,确保重点企业、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落实省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出台《福建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负荷管理,建立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优化用电配置。
18、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商品市场建设。引导和鼓励多元化投资,加快省重点产业集群专业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重点培育形成一批国际性、全国性的产品市场中心,合理发展相关卫星市场。鼓励和推进现有的批发市场向专业市场转变,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增强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现代物流平台建设。根据我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围绕省重点产业集群建立区域性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构建不同能级的现代物流圈。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培育专业物流市场。推广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鼓励企业采用“联合采购、集中管理、统一配送、分散经营生产”的物流管理模式。打造高速、便捷、通畅的物流通道,推动海关、检验检疫、货代、港务等口岸系统与物流配送系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提高通关速度与货物集散能力。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其在工业化中的倍增和催化作用,提升制造业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企业信息化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重点扶持技术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企业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中心和产品检测检验中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成果共享。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联络司法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及企业法律顾问,组成强有力的法律事务顾问服务团,加强对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服务,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律环境。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室,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加强合同管理,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好法律服务。加快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区域金融资源,畅通各种融资渠道。建立银企会商制度,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培育产业集群的信贷品种和服务手段。推动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作关系,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落实国家对担保公司的优惠政策。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产业集群的项目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典当业,鼓励其为中小企业服务。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在省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孵化器,吸引各类风险资本,为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潜力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19、健全中介服务体系。继续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涉外律师、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中介服务机构。筛选和鼓励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管理运作规范的商业化中介机构及推动和引导一批公益性中介机构为产业集群服务,推动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有机融合。积极推进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重点的创业类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坚持民间性、自律性原则,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以行业自律、反倾销诉讼、产业信息、技术交流、对外协作、招商引资、职工技能培训和营销联盟为重点,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统计、培训、会展、招标、名牌认定、行业质量标准制定、价格协调和公信证明等工作。加快信息咨询服务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同业公会或商会,培育和引进有实力的信息服务机构(ICP)和应用服务提供商(A),通过有形和无形的信息交流渠道,依法定期发布企业、产品、技术、市场等统计信息,建立起规范的市场信息引导机制。20、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强化劳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广开放式、委托式研发,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吸引国际、国内优秀科研技术人才。促进人才创业,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建设。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代理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完善适应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技术培训基地,调整学科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和裁员行为,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优化用工环境,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消除限制农民工就业的各项不合理规定与收费,促进就业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多层次、跨地域的合作,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2l、注重人文环境建设。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厚爱企业、支持企业、保护企业的和谐社会氛围,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加强产业文化建设,培植诚信文化、协作文化、创新文化、人本文化。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企业交流,加快信息、知识等转移扩散,促进产业融合。以企业征信为突破点,以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将企业征信列入全省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完善行业信用档案,开展服务联合征信和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企业信用自律,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第三篇: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现就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1、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上的优化,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地域的大量集聚和有效集中。加快产业集聚是优化资源配置、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平台。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培育产业集群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要求,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的重要方式。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工业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过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作为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抓实抓好。
2、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扩大开放、服务全局”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使我省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的集聚力明显增强,产业的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与营销网络优势更加明显,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临海工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3、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目标任务是: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域和产业集群。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两番;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能参与国内产业分工并处领先地位、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大批能参与国内竞争、对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起带动作用的地方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综合配套功能,建立若干个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市场及一批研发中心、检测中心、标准中心和信息中心。
二、积极拓展加快产业集聚的有效途径
4、培育要素市场,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不利于市场培育完善的各种障碍,大力培育要素市场。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化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要素活力,激活要素潜力,促进生产要素有效地流动、集聚和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生产要素集聚。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使土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项目集中,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5、创新项目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研究,高度重视大型产业项目的储备,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促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产业项目落地,引导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行业的环保、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资调控政策、投资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浪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眼于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把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集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业性投入资金,集中扶持产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广泛利用民间资本,形成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促进产业集聚。
6、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省内配套率。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
7、创造区域品牌,引导产业集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产品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综合品牌,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标识的策划与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国家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地应根据财力给予奖励。鼓励名牌产品企业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名牌推介力度,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依托,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打造一批产业名市、名镇,共创区域品牌。以政府引导、中介促进、企业自主结盟为原则,推动企业建立营销联盟,共享营销资源。整合和利用各类会展资源,创立会展品牌,鼓励行业协会统一有序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积极推行现代营销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闽货的市场占有率。推动跨国公司采购本地化,鼓励国内外大公司在闽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销中心。
8、提升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功能区分,根据资源、生态、产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园区的定位,完善工业园区的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染控制等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有效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经营实体,推动园区建设投融资的市场化。进一步完善“飞地政策”或采取“保存量、分增量”的分配办法,鼓励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向龙头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县乡到市县工业园区开发项目。建立项目投资密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地面积)和用地控制指标、土地出让价挂钩制度,按照产业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最低出让价。
9、努力扩大开放,拓展产业集聚。进一步打破所有制限制,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大力推行以股份制为主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改进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推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区域协调,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更多地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更多地把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省。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批重大经贸活动,引导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加大招商力度。
10、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集聚。着眼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良性循环、有机统一,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促进资源消耗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企业实现规模化集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产业,促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建立污染集中控制区,倡导以多家联合、共同投资方式,建设污染设施,完善治污价格机制。建设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节约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中油、煤、气比重。促进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标志认证,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能耗产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节能技术。
三、加快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
11、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临海战略型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和大型项目,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品牌培育,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增强产业竞争力。
电子信息产业要积极推动优势企业增强集聚能力,着力发展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和网络软件、数字视听及家用电器、通讯终端设备、手机及配件、显示器及新型元器件等产业集群,把我省沿海建设成为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机械制造业要不断提高产业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重点发展福州轿车轻型汽车及零部件、厦门客车及其零部件、工程机械、船舶修造、输变电设备、福安电机电器等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智能化仪器和自动化仪器仪表、厦门航空工业和飞机维修产业集群,加快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建材设备、食品与包装机械、纺织机械、石化项目配套设备等装备工业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机械装备工业产业基地。
石油化工业要加快“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湄洲湾和海沧石化工业基地。要以泉港石化基地为先导,加快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及其后加工项目的建设,以上游带动中下游,以中下游促进上游,形成湄洲湾石化产业集群;要以涤纶纤维、精对苯二甲酸(pta)为基础,不断向对二甲苯(px)等上游原料延伸,扩展现有产业链,发展省内外市场紧缺、附加值高的有机化工、精细化工产品,形成海沧石化产业集群。同时,积极推进福州江阴精细化工园区建设,使其逐步向集群化方向发展。
12、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发展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制造业产业集群。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鞋业及其它轻工业、建材和林产等传统产业,发挥我省民营经济优势,突出抓好一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纺织服装业要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服装、家用纺织、工业纺织用布产品,以面料研发为中心,建立跟踪世界领先水平的质量检测中心和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泉州、厦门、福州及辐射闽西北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鞋业要加快建立符合国际环保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国际性鞋业市场交易中心,强化技工培训,加大品牌创新,做大做强晋江及辐射莆田、福州等地的鞋业产业集群。
轻工业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品牌经营,着重发展休闲食品、德化工艺陶瓷、福州及安溪藤铁工艺、泉州树脂工艺、漳州家具等产业集群,培育福清塑料管材产业集群。
建材业要发展以龙岩、三明、南平一线的水泥产业集群;以南安、晋江、惠安为龙头的闽南石材产业集群和以罗源、福鼎、古田为主的闽东石材产业集群;以泉州、闽清为主的建筑陶瓷产业集群和南安水暖器材产业集群。
林产工业要发展闽北林纸板一体化及竹木加工产业集群;通过着力在沿海引进大型造纸制浆企业,进一步提升以泉州为中心的闽南纸制品印刷包装产业集群。
钢铁产业要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深水良港多、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具备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比较优势,加快大型钢铁项目的推进工作,推动我省钢铁工业与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和现有钢铁企业的技术进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下游相关产业向集群化发展。
1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围绕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依托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个省级高新区的建设,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落实一批重点项目,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先进环保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
医药产业要突出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发展,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优势化学原料药、生物工程新药和药物新剂型,加快中药gap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医药产业集群。
环保产业要充分发挥烟气除尘、脱硫、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环保技术优势,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形成环保设备制造产业集群。
新材料产业要注重发挥我省人工晶体材料、半导体照明、以铝、钨等为主的金属及其合金新材料、新型陶瓷材料的研发及生产优势,培育形成新材料产业集群。
旅游业要整合旅游资源,不断扩大武夷山、厦门鼓浪屿、湄洲妈祖文化、泉州海丝文化、福建土楼、上杭古田会址红色之旅、福州昙石山文化遗址和船政文化、宁德白水洋、泰宁大金湖、漳州火山地质公园等品牌的影响,抓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旅游服务,不断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拓展旅游产业空间,促进我省旅游业走集群化道路。
1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建立标准化的专用优质原料种植基地,形成原料、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一体化。强化食品工业科技开发,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在积极发展“公司+基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基础上,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要着重提高深加工水平,降低药物残留,更新品种,发展沿海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加强合作,开拓市场,发展以闽南为主的果蔬加工、蘑菇罐头产业集群,以闽西北为主的笋加工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培育品牌,发展食用菌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集聚广大农户,发展以闽北、闽西为主的畜禽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挥我省茶叶生产量大,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的优势,发展以乌龙茶、绿茶、花茶为代表的茶业产业集群。
四、全面落实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
15、强化规划引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编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衔接。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工作切入点,用产业集群规划指导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区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在全省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沿海一线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港口、中心城市、沿海交通大干线及对外开放优势,加强闽港澳台经贸合作,把握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有效吸引台湾产业向我省转移集聚,推进产业向高端发展,扩大专业市场辐射范围,实现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山区要发挥比较优势,不断强化沿海意识,充分利用高速路网及先进通讯网络,主动接受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要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强集聚效应,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主动与沿海产业对接,缩小发展差距。
16、创新工作机制。创新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的界限,加强沟通与协调,集聚各部门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动态,主动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协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建立健全全省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集群;各设区的市要围绕全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产业配套,做大做强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各县(市)要主动与全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发展相衔接,充分挖掘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产业集群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投资。2010年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省科技三项费用应优先用于产业集群内能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省产学研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集群内产学研项目开发。
17、改善集聚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进出省公路通道建设为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联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输配电工程建设,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的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部门合资建设11万千伏变电站。鼓励在蒸汽动力和供热需求大的工业园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装置,凡热电比和总热效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热电联产装置,多余电量允许上网,电价由省物价部门给予合理确定。完善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制度。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新增长点项目,实现滚动发展。建立省级能源储备制度,做好油、煤重要能源的储备,加大运输协调力度,确保重点企业、重点物资运输需求。落实省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出台《福建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负荷管理,建立可中断负荷补偿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优化用电配置。
20、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强化劳动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人才,探索建立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机制,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广开放式、委托式研发,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吸引国际、国内优秀科研技术人才。促进人才创业,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建设。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代理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加强产业技术人才需求预测,完善适应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的高等、中等职业教育体系、技术培训基地,调整学科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生产、建设、服务一线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加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规范企业用工和裁员行为,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优化用工环境,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消除限制农民工就业的各项不合理规定与收费,促进就业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多层次、跨地域的合作,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2l、注重人文环境建设。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厚爱企业、支持企业、保护企业的和谐社会氛围,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加强产业文化建设,培植诚信文化、协作文化、创新文化、人本文化。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企业交流,加快信息、知识等转移扩散,促进产业融合。以企业征信为突破点,以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将企业征信列入全省统一的社会征信体系,建立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完善行业信用档案,开展服务联合征信和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企业信用自律,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第四篇: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现就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提出如下意见:sO100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1、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上的优化,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地域的大量集聚和有效集中。加快产业集聚是优化资源配置、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平台。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培育产业集群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要求,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的重要方式。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工业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过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作为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抓实抓好。
2、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扩大开放、服务全局”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使我省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的集聚力明显增强,产业的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与营销网络优势更加明显,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临海工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3、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目标任务是: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域和产业集群。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两番;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能参与国内产业分工并处领先地位、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大批能参与国内竞争、对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起带动作用的地方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综合配套功能,建立若干个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市场及一批研发中心、检测中心、标准中心和信息中心。
二、积极拓展加快产业集聚的有效途径
4、培育要素市场,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不利于市场培育完善的各种障碍,大力培育要素市常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化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要素活力,激活要素潜力,促进生产要素有效地流动、集聚和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生产要素集聚。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使土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项目集中,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5、创新项目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研究,高度重视大型产业项目的储备,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促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产业项目落地,引导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行业的环保、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资调控政策、投资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浪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眼于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把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集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业性投入资金,集中扶持产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广泛利用民间资本,形成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促进产业集聚。
6、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省内配套率。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
7、创造区域品牌,引导产业集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产品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综合品牌,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标识的策划与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国家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地应根据财力给予奖励。鼓励名牌产品企业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名牌推介力度,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依托,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打造一批产业名市、名镇,共创区域品牌。以政府引导、中介促进、企业自主
结盟为原则,推动企业建立营销联盟,共享营销资源。整合和利用各类会展资源,创立会展品牌,鼓励行业协会统一有序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积极推行现代营销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闽货的市场占有率。推动跨国公司采购本地化,鼓励国内外大公司在闽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销中心。
8、提升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功能区分,根据资源、生态、产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园区的定位,完善工业园区的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染控制等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有效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经营实体,推动园区建设投融资的市场化。进一步完善“飞地政策”或采劝保存量、分增量”的分配办法,鼓励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向龙头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县乡到市县工业园区开发项目。建立项目投资密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地面积)和用地控制指标、土地出让价挂钩制度,按照产业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最低出让价。
9、努力扩大开放,拓展产业集聚。进一步打破所有制限制,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大力推行以股份制为主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改进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推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区域协调,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更多地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更多地把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剩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批重大经贸活动,引导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加大招商力度。
10、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集聚。着眼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良性循环、有机统一,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促进资源消耗孝经济效益高的高新企业实现规模化集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产业,促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建立污染集中控制区,倡导以多家联合、共同投资方式,建设污染设施,完善治污价格机制。建设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节约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中油、煤、气比重。促进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标志认证,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能耗产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节能技术。
三、加快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
11、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临海战略型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和大型项目,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品牌培育,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增强产业竞争力。
电子信息产业要积极推动优势企业增强集聚能力,着力发展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和网络软件、数字视听及家用电器、通讯终端设备、手机及配件、显示器及新型元器件等产业集群,把我省沿海建设成为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机械制造业要不断提高产业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运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重点发展福州轿车轻型汽车及零部件、厦门客车及其零部件、工程机械、船舶修造、输变电设备、福安电机电器等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智能化仪器和自动化仪器仪表、厦门航空工业和飞机维修产业集群,加快农业机械、建筑机械、建材设备、食品与包装机械、纺织机械、石化项目配套设备等装备工业发展,把我省建设成为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机械装备工业产业基地。
石油化工业要加快“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湄洲湾和海沧石化工业基地。要以泉港石化基地为先导,加快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及其后加工项目的建设,以上游带动中下游,以中下游促进上游,形成湄洲湾石化产业集群;要以涤纶纤维、精对苯二甲酸(pTA)为基础,不断向对二甲苯(pX)等上游原料延伸,扩展现有产业链,发展省内外市场紧缺、附加值高的有机化工、精细化工产品,形成海沧石化产业集群。同时,积极推进福州江阴精细化工园区建设,使其逐步向集群化方向发展。
12、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发展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制造业产业集群。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鞋业及其它轻工业、建材和林产等传统产业,发挥我省民营经济优势,突出抓好一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纺织服装业要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服装、家用纺织、工业纺织用布产品,以面料研发为中心,建立跟踪世界领先水平的质量检测中心和研究开发机构,发展泉州、厦门、福州及辐射闽西北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
鞋业要加快建立符合国际环保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国际性鞋业市场交易中心,强化技工培训,加大品牌创新,做大做强晋江及辐射莆田、福州等地的鞋业产业集群。
轻工业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品牌经营,着重发展休闲食品、德化工艺陶瓷、福州及安溪藤铁工艺、泉州树脂工艺、漳州家具等产业集群,培育福清塑料管材产业集群。
建材业要发展以龙岩、三明、南平一线的水泥产业集群;以南安、晋江、惠安为龙头的闽南石材产业集群和以罗源、福鼎、古田为主的闽东石材产业集群;以泉州、闽清为主的建筑陶瓷产业集群和南安水暖器材产业集群。
林产工业要发展闽北林纸板一体化及竹木加工产业集群;通过着力在沿海引进大型造纸制浆企业,进一步提升以泉州为中心的闽南纸制品印刷包装产业集群。
钢铁产业要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深水良港多、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具备建设大型钢铁联合企业的比较优势,加快大型钢铁项目的推进工作,推动我省钢铁工业与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和现有钢铁企业的技术进步,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引导下游相关产业向集群化发展。
13、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围绕闽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依托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5个省级高新区的建设,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落实一批重点项目,加快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先进环保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
医药产业要突出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发展,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优势化学原料药、生物工程新药和药物新剂型,加快中药GAp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医药产业集群。
环保产业要充分发挥烟气除尘、脱硫、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环保技术优势,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先进技术,提高创新能力,培育形成环保设备制造产业集群。
新材料产业要注重发挥我省人工晶体材料、半导体照明、以铝、钨等为主的金属及其合金新材料、新型陶瓷材料的研发及生产优势,培育形成新材料产业集群。
旅游业要整合旅游资源,不断扩大武夷山、厦门鼓浪屿、湄洲妈祖文化、泉州海丝文化、福建土楼、上杭古田会址红色之旅、福州昙石山文化遗址和船政文化、宁德白水洋、泰宁大金湖、漳州火山地质公园等品牌的影响,抓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规范旅游服务,不断开发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文化品位,拓展旅游产业空间,促进我省旅游业走集群化道路。
1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充分发挥闽台农业合作优势,建立标准化的专用优质原料种植基地,形成原料、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一体化。强化食品工业科技开发,加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在积极发展“公司+基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基础上,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走集群化发展道路,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要着重提高深加工水平,降低药物残留,更新品种,发展沿海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加强合作,开拓市场,发展以闽南为主的果蔬加工、蘑菇罐头产业集群,以闽西北为主的笋加工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培育品牌,发展食用菌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集聚广大农户,发展以闽北、闽西为主的畜禽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挥我省茶叶生产量大,品牌效应逐步显现的优势,发展以乌龙茶、绿茶、花茶为代表的茶业产业集群。
四、全面落实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
15、强化规划引导。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编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使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相衔接。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为工作切入点,用产业集群规划指导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区域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破行政区划,在全省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沿海一线要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港口、中心城市、沿海交通大干线及对外开放优势,加强闽港澳台经贸合作,把握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机遇,有效吸引台湾产业向我省转移集聚,推进产业向高端发展,扩大专业市场辐射范围,实现纵深推进,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山区要发挥比较优势,不断强化沿海意识,充分利用高速路网及先进通讯网络,主动接受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要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增强集聚效应,引导企业向集群化方向发展,主动与沿海产业对接,缩小发展差距。
16、创新工作机制。创新领导机制。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打破区域、部门、行业的界限,加强沟通与协调,集聚各部门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关注产业发展动态,主动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激励机制。完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协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建立健全全省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集群;各设区的市要围绕全省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产业配套,做大做强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各县(市)要主动与全省产业集群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发展相衔接,充分挖掘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走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道路,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创新财政投入机制。产业集群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投资。2010年前,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省科技三项费用应优先用于产业集群内能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省产学研资金重点安排用于产业集群内产学研项目开发。
17、改善集聚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进出省公路通道建设为重点,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工业园区联接中心城市、海港、空港、铁路或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建立工业园区内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推进信息网络宽带化和高速互联,提高信息网络的综合服务能力。提高能源保障能力。积极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一批重要电源点的合理布点和建设,加快推进福建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优先保证工业园区的输配电工程建设,省级工业园区用电经批准可实行省网直供,有条件的园区可自行建设或与电力
第五篇: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现就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意义
1、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产业集聚是生产力实现空间布局上的优化,是各种生产要素在一定地域的大量集聚和有效集中。加快产业集聚是优化资源配置、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的工作平台。产业集群是某一产业领域相互关联的企业及其支撑体系在一定地域内发展并形成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经济群落。培育产业集群是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产业集聚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要求,产业集群是产业集聚的重要方式。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工业化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必然过程。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作为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实选择,抓实抓好。
2、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扩大开放、服务全局”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创造良好环境,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使我省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的集聚力明显增强,产业的核心技术、品牌效应与营销网络优势更加明显,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临海工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3、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目标任务是: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聚区域和产业集群。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两番;形成6—8个能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产值超500亿元的产业集群;30个能参与国内产业分工并处领先地位、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培育发展一大批能参与国内竞争、对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起带动作用的地方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综合配套功能,建立若干个国际性、全国性的专业市场及一批研发中心、检测中心、标准中心和信息中心。
二、积极拓展加快产业集聚的有效途径
4、培育要素市场,加快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消除不利于市场培育完善的各种障碍,大力培育要素市场。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市场化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增强要素活力,激活要素潜力,促进生产要素有效地流动、集聚和优化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生产要素集聚。积极引导、合理规划土地投入方向,使土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势项目集中,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技术要素以多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5、创新项目机制,增强产业集聚。加强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研究,高度重视大型产业项目的储备,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促进一批综合效益好、对区域经济带动性强的大型产业项目落地,引导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结合我省实际,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行业的环保、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资调控政策、投资信息和产业发展趋势,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投资浪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着眼于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把招商引资政策和促进产业集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集聚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业性投入资金,集中扶持产业发展的关键项目。广泛利用民间资本,形成民间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促进产业集聚。
6、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龙头企业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龙头企业的省内配套率。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
7、创造区域品牌,引导产业集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重点扶持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产品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综合品牌,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形象和品牌标识的策划与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国家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地应根据财力给予奖励。鼓励名牌产品企业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名牌推介力度,以名牌企业、名牌产品为依托,着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打造一批产业名市、名镇,共创区域品牌。以政府引导、中介促进、企业自主结盟为原则,推动企业建立营销联盟,共享营销资源。整合和利用各类会展资源,创立会展品牌,鼓励行业协会统一有序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交易会。积极推行现代营销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提高闽货的市场占有率。推动跨国公司采购本地化,鼓励国内外大公司在闽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分销中心。
8、提升工业园区,推进产业集聚。坚持规模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优化、提升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衔接,按照功能区分,根据资源、生态、产业环境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园区的定位,完善工业园区的道路、通讯、水、电、气、污染控制等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有效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发经营实体,推动园区建设投融资的市场化。进一步完善“飞地政策”或采取“保存量、分增量”的分配办法,鼓励关联企业或配套企业向龙头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县乡到市县工业园区开发项目。建立项目投资密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地面积)和用地控制指标、土地出让价挂钩制度,按照产业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最低出让价。
9、努力扩大开放,拓展产业集聚。进一步打破所有制限制,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大力推行以股份制为主的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改进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服务。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推进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区域协调,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更多地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更多地把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省。继续办好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批重大经贸活动,引导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加大招商力度。
10、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产业集聚。着眼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良性循环、有机统一,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促进资源消耗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企业实现规模化集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型产业,促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建立污染集中控制区,倡导以多家联合、共同投资方式,建设污染设施,完善治污价格机制。建设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开发与节约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中油、煤、气比重。促进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标志认证,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能耗产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节能技术。
三、加快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产业集群
11、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临海战略型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名优产品和大型项目,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调整产品结构,加强品牌培育,加快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增强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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