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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开展人口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集5篇)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12-42011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9 20:50: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宁市青秀区开展人口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市青秀区开展人口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我城区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促进婴幼儿和独生子女和谐全面发展,根据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早期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南人口发[2009]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培养模式,促进婴幼儿和独生子女身心全面发展,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与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在全城区范围内逐步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重点是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养育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早期教育服务模式,使全城区每一个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都能理解和掌握先进、科学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全面提高婴幼儿的早期生存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使群众生育观念逐步转变,实现少生优生、优育优教,满足社会和家庭对婴幼儿早期保育、教育的需求。

三、工作内容

对出生人口即0–3岁(含孕期)婴幼儿进行的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婴幼儿科学发展理论为依据,以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以婴幼儿原有的发展水平为基础,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抚养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围绕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而进行的生活和学习活动。人口早期启蒙教育致力于对0–3岁婴幼儿早期养育环境进行开发和干预,促进他们健康、全面发展。内容包括指导父母及看护人依据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学习训练活动,促进他们健康、全面发展;指导父母及看护人注重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问题,培养独生子女健全人格;指导父母及看护人针对特殊婴幼儿进行早期发现和干预,促进他们正常发展。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阶段(2009年—2010年)。成立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人口早期教育专家委员会,确定城区级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点,通过制定工作规范、明确服务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培训师资力量,指导开展工作。到2010年年底,力争在试点单位内,人口早期教育相关宣传品进家庭率达到60%以上,40%以上的0–3岁婴幼儿及家庭看护人接受过早期教育和培训。各镇、街道、开发区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按照“有场地、有师资、有教具、有环境”的要求,酌情选择一个社区或有条件的幼儿园、卫生院、计生服务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总结推广阶段(2011年–2012年)。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召开试点单位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报告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总结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城区人口计生系统特色的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在全城区进行推广。到2012年年底,力争全城区人口早期教育相关宣传品进家庭率达到65%以上,50%以上的0-3岁婴幼儿及家庭看护人接受过早期教育和培训。

第三阶段:普及阶段(2013年起)。在做好总结推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利于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开展的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普及工作,相关宣传品进家庭率达到70%以上,60%以上的0-3岁婴幼儿和家庭看护人员接受过早期教育和培训。力争创建2个“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

五、工作思路

(一)部门协作。在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城区人口计生部门牵头,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

(二)在城市先行开展试点,农村兼顾进行。

(三)借鉴先进地区(省、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批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经验。

六、工作措施

(一)抓好“示范区”建设。用2年时间逐步在城区有条件的社区或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通过试点先行,树立品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要抓好城区级试点项目的启动仪式,推动全城区早教工作的逐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载体,通过集中和入户宣传,让群众明确早期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增强群众对婴幼儿教育的了解和关注,激发群众对科学育儿的强烈愿望。要深入社区、医院,摸清0—3岁婴幼儿底数,进村入户,展开地毯式宣传,制作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宣传品,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对早期教育的知晓率。

(三)开展早期教育工作培训。一是对早教幼师、示范区工作者和计生部门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卫生学及语言、艺术、技能和保健知识的培训,入户指导培训,测评工具专业培训以及早教机构建设专业培训。二是对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的培训,采取教师集中授课、入户指导、依托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及人口学校、咨询服务与发放学习资料等办法。三是对婴幼儿及独生子女的培训,通过多元化智能、感觉统合、亲子互动的训练,促进婴幼儿和独生子女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四)资源整合,完善体系。要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网络的优势,协调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制定相关措施,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各项工作。

1、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的各级人口学校继续健全“新婚夫妇学习班”和“育儿期学习班”。制作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宣传品,加大早期教育的宣传力度,同时在城区人口计划生育网中开设人口早教信箱,由城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定期收集并反馈到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人口早期教育专家进行解答。

2、卫生部门:开展孕妇保健培训班和健康心理咨询班。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普查、检测和开展0-3岁的幼儿系统教育。

3、教育部门:选取条件好的幼儿园作为试点基地,抓好早教示范工作;各基层幼儿机构以示范区为依托,扎实开展人口早教工作。通过早期教育和学习活动的开发与干预,弥补优生筛查、出生缺陷干预与3—6岁之间的断档空白。

4、各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选取辖区内早期教育机构作为试点基地,充分利用计生工作网络,逐步扩大早期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推进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

七、组织机构

成立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城区人口早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岳凤军(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邓金爱(南宁市青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晓鸥(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局长)

李宙红(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黄飞宗(南宁市青秀区南阳镇党委书记、镇长)

覃兴辉(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伟才(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善遇(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镇长)

乔洪滨(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滢(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建平(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主任)

蒙建群(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陆韬(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大海(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农燕来(南宁市青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连云(南宁市青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孔雁明(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副局长)

詹文(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农燕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城区人口计生局。

八、具体要求

(一)强化社会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做好人口早期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口早期教育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活动开展好。城区领导小组要经常召开人口早教工作调度会,听取汇报,随时调度,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口早教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开展督导评比。城区领导小组要采取随机抽样、不打招呼、直达服务点的办法,对人口早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每次检查督导后,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要通过创办简报、组织观摩、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横向协作,不断城区提高人口早教工作水平。

九、考核评估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考核评估工作,根据“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并不断完善。要将此项工作逐步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试点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篇:南宁市青秀区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南宁市青秀区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是《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法定为公民提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婚前保健内容之一。婚检是针对影响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法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进行预防性出生缺憾和先天残疾儿检查的有效措施。为尽快控制城区近年由于婚检率下降所致出生缺憾和先天残疾的高发状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促进和谐青秀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城区实际情况,在全城区范围内对户籍在本城区的结婚登记对象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本国策。以把好优生关口,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规范有效的婚前保健服务,营造“婚检自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实现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大举措。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检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免费婚检工作机制,营造“婚检自愿、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两纲”提出的:2010年住院分娩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3.4‰以下的目标。2009年力争全城区婚检率达到4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愿原则。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引导动员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接受婚检,不得以免费为由强迫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参加婚检。

(二)坚持方便群众原则。卫生、民政、财政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快捷有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简化免费婚检程序,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婚检结果保密原则。切实维护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参加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四)坚持就近婚检原则。南宁市青秀区的婚检定点医疗机构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楼3楼保健科(南宁市七星路89号;咨询电话:0771-2636130)进行婚检。

四、免费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户籍在本城区的男女双方或一方,并在本城区婚姻登记机构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或一方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每个准备登记结婚人员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再婚者例外)。

五、定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指定有执业资格的婚检单位: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青秀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单位。

六、婚检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上午10:30前属抽血时间)。

七、婚检项目

男性免费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胸部透视、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筛选、淋球菌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艾滋病筛查,并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等。

女性免费婚检项目包括: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胸部透视、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筛选、淋球菌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地中海贫血筛查、艾滋病筛查,并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

其他特殊检查:支原体、衣原体检测、精液常规、B超、心电图、乳透、阴道镜、优生优育、乙肝两对半、肝功能四项、肾功能、Rh血、ABO血型等非常规检查项目,由受检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医师的建议自主进行选择,费用自理。

八、婚检流程

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男女双方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1寸照片2张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中山办事处一楼)领取“南宁市青秀区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签章同意后,再到二楼婚检所接受免费婚检。

九、资金来源、管理及结算

(一)资金来源。按照130元/对的标准,从城区政府经费中报销。

(二)资金管理。为确保免费婚检工作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城区卫生局办公室要加强免费婚检资金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城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免费婚检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套取婚检资金。

(三)资金结算。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凭《婚前医学检查表》、《免费婚检报销登记表》每月对本月免费婚检人次进行统计汇总,经青秀区卫生局审核后,到青秀区财政局结算。

十、部门职责

(一)卫生局: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把好免费婚检服务质量关;核实免费婚检人数,监督费用结算;协助编写婚检相关的宣传资料和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医院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改进医务人员在婚检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服务,充分尊重受检者隐私权和知情权;定期向城区政府报告免费婚检执行情况。

(二)民政局:加强婚检宣传工作,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标,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倡导优生观念,增强群众婚检意识,联合卫生部门实施好国家“地贫”项目。

(四)财政局、司法局:加强对免费婚检资金使用的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套取婚检资金。

(五)宣传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政府的利民举措、婚检的好处以及婚前保健等知识,积极配合支持相关部门举办宣传教育活动,使婚检目的、意义深入人心,积极营造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六)妇联、残联:协助相关部门发放免费婚检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结婚登记对象参加免费婚检。

(七)审计局:负责审计免费婚检资金使用情况,向城区政府报告免费婚检项目资金的审计情况。

(八)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要广泛开展参与婚检、优生优育相关的各种宣传、咨询活动,将免费婚检的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家各户,扩大婚检知识的覆盖面,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支持和促进婚检工作的新局面。

十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免费婚检工作的认识,把推进免费婚检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为使城区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青秀区免费婚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凤军 青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 军 青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银焕能 青秀区民政局局长

李宙红 青秀区卫生局局长

马国媚 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江 燕 青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凌 飞 青秀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红涛 青秀区财政局副局长

农燕来 青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邓 波 青秀区审计局副局长

农耀国 青秀区文明办副主任

梁 鸣 青秀区妇联副主席

江 萍 青秀区残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银焕能兼任,办公室负责城区婚检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推进免费婚检工作,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憾发生率是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结合城区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常抓不懈,确保免费婚检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珍惜生命,尊重爱”,自觉婚检、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社会新风尚。城区民政局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之前,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动员等形式,帮助当事人了解婚姻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其接受免费婚检。各有关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和各自工作职责,通过公益广告、图片展和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免费婚检工作和有关婚育知识,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积极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使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免费婚检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成为新婚夫妇的自觉行为,从而形成个人重视、家庭关心、社会促进婚检的和谐社会新风尚,使预防出生缺憾从婚检的第一关做起。

(四)完善婚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婚检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操作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对参加婚检当事人的婚检结果一律保密,不对外泄露,充分尊重受检者的健康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保障双方知情权。对患有疾病的受检人员,按照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安排专人负责婚检信息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提供规定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不得向受检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强迫受检人员接受免费婚检以外的检查项目。

十二、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第三篇:《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资励目的依据

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青秀区专利质量和拥有量,建设创新型城区,推动青秀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和《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经费来源

专利奖励资金纳入南宁市青秀区财政预算拨款。第三条 奖励原则

奖励原则:激励发明,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奖励范围

一、专利申请

(一)国家专利局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职务发明人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有关国家或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部分申请费用。

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奖励标准

一、专利申请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奖励6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奖励500元;

(二)国外发明申请专利每件奖励申请费5000元。

(三)企业(含专利权属南宁市青秀区的中直、区直、市直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在南宁市青秀区当年排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四)在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包括改制院所)专利申请总量在南宁市青秀区当年排位前三名,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发明专利授权

(一)发明专利获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奖励1500元/件。

(二)发明专利获有关国家或地区授权的职务发明人奖励5000元/件。

第七条 奖励报验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报验材料

(一)国内

5、向外国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

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收到据称为国际申请的文件的通知书》等四项文件,进入国家阶段的还要提交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相应国家的管理通知书。

6、各项费用的凭据,包括PCT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以及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和明细账单;

7、办理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经费的,同时提交相关专利证书。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中发票和明细账单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财务章。

二、办理程序

(一)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负责受理申请。原则上每月的最后一周为集中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即办理材料形式审查,材料不足的,一次性书面告知。

(二)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在6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

(三)符合奖励条件,职务申请人及时办理转帐支付手续,非职务申请人及时通知办理领款。

第八条 单位专利申请总量奖励评选办法和评审程序

一、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本办法由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篇:顺昌县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顺昌县开展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战略,探索建立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模式,促进婴幼儿和独生子女和谐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性发展培养模式,促进婴幼儿和独生子女身心全面发展,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促进社会和谐与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为对象(重点是0-3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养育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早期教育服务模式,使全县每一个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都能理解和掌握先进、科学的育儿知识和方法,全面提高婴幼儿的早期生存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使群众生育观念逐步转变,实现少生优生、优育优教,满足社会和家庭对婴幼儿早期保育、教育的需求。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9年)为试点阶段。在抓好县级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的基础上,各乡镇按照“有场地、有师资、有教具、有环境”的要求,酌情选择一个社区或有条件的幼儿园、卫生院、计生服务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09—2010年)为总结推广阶段。县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评估,通过试点单位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专家座谈会等形式,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人口计生系统特色的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在全县推广。

第三阶段(2011年)为创建活动全面普及阶段。力争有90%以上乡镇开展此项工作,80%以上的0—3岁婴幼儿及家庭看护人员接受过早期教育和培训。

四、工作思路

(一)部门协作。在县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

(二)在城区先行开展试点,农村兼顾进行。

(三)借鉴先进地区(省、市人口计生委第一批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经验。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示范区”建设。用3年时间逐步在全县有条件的社区或乡镇建立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通过试点先行,树立品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要抓好县级试点项目的启动仪式,推动全县早教工作的逐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载体,通过集中和入户宣传,让群众明确早期教育的目的、内容、方法,增强群众对婴幼儿教育的了解和关注,激发群众对科学育儿的强烈愿望。要深入社区、医院,摸清0—3岁婴幼儿底数,进村入户,展开地毯式宣传,制作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宣传品,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对早期教育的知晓率。

(三)开展早期教育工作培训。一是对早教幼师、示范区工作者和计生部门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婴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卫生学及语言、艺术、技能和保健知识的培训,入户指导培训,测评工具专业培训以及早教机构建设专业培训。二是对婴幼儿父母及看护人员的培训,采取教师集中授课、入户指导、依托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及人口学校、咨询服务与发放学习资料等办法。三是对婴幼儿及独生子女的培训,通过多元化智能、感觉统合、亲子互动的训练,促进婴幼儿和独生子女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四)资源整合,完善体系。要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网络的优势,协调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制定相关措施,共同做好示范区的各项工作。

1、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的各级人口学校继续健全“新婚夫妇学习班”和“育儿期学习班”。在县人口计划生育网中开设人口早教信箱,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定期收集并反馈到县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再由指导小组的专职人员或聘请的兼职教师解答。

2、卫生部门(妇幼保健院):开展孕妇保健培训班和健康心理咨询班。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普查、检测和开展0-3岁的幼儿系统教育。

3、教育部门:以县实验幼儿园和机关幼儿园为试点基地,抓好早教示范工作;各基层幼儿机构以示范区为依托,扎实开展人口早教工作。通过早期教育和学习活动的开发与干预,弥补优生筛查、出生缺陷干预与3—6岁之间的断档空白。

六、组织管理

成立县人口早期教育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我县“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章木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常务副组长:池茂深(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副 组 长:丁宝春(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陈 新(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圣越(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成员:夏必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魏茂饶(县人口计生局副主任科员,服务站站长)

吴有金(县人口计生局宣教股负责人)

郑美珍(县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蔡月英(县人口计生局人秘股负责人)

黄文莲(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

江玉平(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和项目的管理工作。由丁宝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有金、蔡月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人口计生局。

七、具体要求

(一)强化社会宣传。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人口早期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人口早期教育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项活动开展好。领导小组要经常召开人口早教工作调度会,听取汇报,随时调度,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人口早教工作的健康开展。

(三)保证经费投入。早期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要按照“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和“坚持优先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原则,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要鼓励企业和社会捐赠和有偿服务等,扩大筹资来源,为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开展督导评比。县指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样、不打招呼、直达服务点的办法,对人口早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每次检查督导后,将委托县人口计生局进行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县、乡两级要通

过创办简报、组织观摩、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横向协作,不断提高人口早教工作水平。

八、考核评估

要加强对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培养考核评估工作,根据“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并不断完善。要将此项工作逐步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考核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人员配备、基础条件等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显著的试点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篇: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政务公开内容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政务公开内容

公开主标题:弘扬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 创新服务伶俐改革发展大局

一、伶俐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

伶俐镇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以及青秀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从2007年2月下旬开始到2008年2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其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结合南宁市委开展的“创新年”活动,切实解决全镇机关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镇机关和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方法、步骤: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伶俐镇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从2007年2月下旬开始到2008年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3月上旬)。

1、思想发动。

2、组织开展大讨论。

(二)查摆问题阶段(2007年3月中旬—下旬)。

1、深入查找存在问题。

2、深刻剖析原因。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7年4月—11月)。

1、实行公开承诺。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理顺职能明确关系。

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7、加强制度建设。

8、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9、组织群众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10、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四)考核总结阶段(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2月28日)

1、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2、组织检查考核。

(1)自查。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

(2)抽查。2008年2月29日前完成。

3、总结提高。

三、伶俐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公开承诺

四、伶俐镇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十条措施

(一)强化执政为民理念。克服和冲破影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各种思想障碍。坚决破除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照搬条条本本、墨守成规、部门利益之上、方便管理者、互相推诿、无所作为、追求形式、贪图虚名的思想,牢固树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服从全局、方便群众、热情服务、以事业为重、敢于负责、“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观念。

(二)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围绕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政府执行力和政务环境建设这个目标,以解决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群众评风、听证质询、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重要环节,统筹推进转变干部作风和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各项

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三)深化改革各种旧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继续清理各项落后、过时、陈旧的制度,政策。规范文件,完善实施方式,突出服务性、可操作性,推动机关向服务转变。

(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各站(所)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全面清理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部门职能关系。要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严禁把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变为小团体的收费权。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政务信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

(六)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各站(所)工作人员对群众及其他单位到机关办事、办项目的必须热情接待,提供周到服务。机关首长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授权机关服务窗口办理具体事项。首问责任人对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办理好交接手续,并跟踪督办,负责到底。不得推诿、拒绝。

(七)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要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对所办事想都要承诺办结或者答复的时限。要优化工作流程,并在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布。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机关首长问责职,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首先要追究该机关首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绩效考评奖惩机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机关及其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十)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提高机关干部思想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机关干部业务素质,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来抓,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人才队伍,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创新思路 强化措施 以抓效能建设促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伶俐镇效能建设为了达到“三个规范”和“三个明显”的工作目标,“三个规范”是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三个明显”是工作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主要抓好下面的六条措施:

(一)落实领导负责制。镇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效能建设工作,落实专人具体抓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制,一定要扭转被动局面。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创新、带头勤政,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如计生、新农村道路、水利建设等工作成效始终排在城区前列。

(二)强化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精读一本图书、撰写一篇文章、严格执

行一套廉洁自律规定、奉献一颗爱心、帮扶一名党员、谋划一条良策等“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伶俐镇 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使我镇的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在高标准完成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为青秀创新献一策”活动要求,伶俐镇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如提议每月由镇集中组织需办理结婚、离婚手续的群众统一到南宁市办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认为此建议可行,符合创新年和转变干部作风的要求,可以体现党和政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现多赢局面。2007年3月28日,通过镇干部职工深入村坡宣传发动,首批共有6对青年男女由镇党委、政府派人派车免费送到青秀区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考虑到种种原因,领导班子又在4月6日研究决定由黄振梅兼任婚姻登记员,每周二集中全镇需要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群众可到二楼组织委员办公室办理手续,由黄振梅同志收集材料统一到青秀区办证大厅办理。这两项措施方便了群众,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制定出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制定出伶俐镇便民利民措施,从计划生育、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医疗服务、学校教育、行政审批等方面进行详细制定,并于政务公开栏内公开。投入经费3万多元购买垃圾桶400多个分发到沿街的单位和居民住户、购买果皮箱33个安装在街道两边、购买环卫人力车8部、安装街道减速带4条总长48米、新建垃圾池5座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大大方便了群众的生活,加强了伶俐镇卫生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务透明度。为了方便群众了解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便于群众监督,伶俐镇加强了对效能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拉挂大横额8条,制作出6版的宣传板报,并更新了政务公开栏,各单位和部门也相应制作出学习园地等板报。

(六)强化制度建设,狠抓制度的落实。一方面制定和完善一整套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和考评制度,主要是制定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真正实现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实现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从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狠抓制度的落实。

伶俐镇在抓好效能建设过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自身实际,查摆问题,认真整改,从群众关心问题入手,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手,创新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制定有效的措施,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六、工作情况及成效

1.城区主要领导到我镇指导工业集中区规划工作。(略图)

2.公开大接访。4月13日,伶俐镇开展了2007年第一次“公开大接访”活动,针对全镇存在较多的山林、土地等纠纷,组织了镇司法所,林业站,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所,劳动保障所,交通站,派出所等8家部门

参加接访。接待信访群众97人次,整个活动共听取群众反映信访问题102件,符合《信访条例》规定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13件,当场解决信访问题89件。在这次大接访之前,各部门均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预先排查掌握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以及信访突出的问题,主动与信访人沟通,深入到各村坡、农户家里下访或是采取预约信访人上访,并积极结合当前工作把“化解矛盾促春耕生产”的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改变了过去被动等待上访人上访的单一工作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大接访,切实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略图)

3.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全力促进春耕生产。今年,伶俐镇春耕生产工作抓得早,抓得实。开春以来,镇政府早早召开春耕生产动员大会,组织包村镇干部以及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奔赴各村、坡,指导、协调春耕备耕工作,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今年,该镇计划种植早稻1.5万亩,其中优质谷面积1.2万亩。针对春旱,镇党委、政府结合当前开展的行政效能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等天”的被动局面,组织镇抗旱队伍下村入屯,千方百计组织群众抗旱自救。充分利用武伶坡、石塘坡靠河,取水方便的优越条件,组织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带上抽水机等设备给当地群众免费抽水入田,共计500多亩,很大程度地缓解了当地干旱的局势,确保当地群众按时插上秧苗。(略图)

4.关注弱势群体,帮助困难家庭。(略图)

5.狠抓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略图)

6.积极开展计生工作“三大会战”。(略图)

7.集民智,大建设。(略图)

8.市、城区领导亲临我镇中小学指导“两基”建设工作。(略图)

9.效能建设阶段性工作检查。(略图)

10.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项目成绩显著。全镇完成通村、屯水泥道路建 设15条,完成水泥道路硬化50.45公里,建成通屯4级沙石路2条,总长8公里;协助完成国家级重点项目伶俐电灌站一级干渠和二级干渠长6.3公里的三面光建设工程,完成渠道防渗及电灌站技改等项目20个,渠道防渗12.29公里,开工建设人饮工程12项,建成伶俐水厂;新建沼气池668座,改厕729座。(略图)

11.与群众打成一片(略图)

12.指导村镇建设(略图)。

13.转变干部作风,积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积极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街容街貌得到较大改善。2006年8月份以来,我镇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精神,在城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布署下,集中力量和时间整治伶俐街和各村坡主要公共场所的“五乱”现象,先后对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建筑乱象、垃圾乱丢和车辆乱停的“五乱”现象进行整治,加大资金和人力投入,出动干部职工9000多人次,共拆除违章搭盖建筑162处,整治跨门槛经营摊点85个,流动摊点78摊,查处车辆乱停放268辆(次)。累计清理

卫生死角12处,清理垃圾21吨,新建垃圾池10个,开通人牛通道1条,清理干渠1.1公里,街道划线累计2公里,免费发放垃圾桶410只,沿街安装垃圾箱33只,安装减速带5条共计48米,对北岸渡口路段等处进行水泥硬化共计2000平方米,保洁员增加到11人,保洁员白天全天上街保洁。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乱摆卖摊点、跨门槛经营等现象基本消除,乱丢垃圾现象明显减少,工地乱象、乱贴广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停放整齐,公共设施进一步完善,民众讲文明、爱卫生的意识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镇村面貌焕然一新。(略图)

14.走访企业,关注企业职工生产生活。(略图)

南宁市青秀区开展人口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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