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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合同书2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2-107984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6 17:26: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车辆维修合同书2

车辆维修合同书

甲方:郑州中之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振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精神,贯彻执行行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汽车安全行驶,乙方将车辆交付甲方负责维修维护,为保证乙方维修的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运行,特签订如下协议:

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以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服务保证:

1、2、甲方原厂配件保证:配件为原厂配件,假一赔十。甲方保证:所供配件比同行业低,工时费全免,宝马配件7折优惠,奔驰配件5.5折优惠,其它车型配件低于同行业。

3、甲方维修质保期保证:

1> 总成不见更换或者大修质保期限为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

2> 一般类维修配件质保期限12个月,不限行驶里程。易损易耗配件除外(易损易耗配件包括刹车片,刹车盘,火花塞,轮胎,灯泡,雨刮片,装饰件,保险丝等)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单,先报价后维修,维修中发现其它需维修的项目需先告知乙方车辆负责人后,再维修。(需保留换下的旧配件)

乙方保证在我公司维修车辆费用叁万元或三个月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二篇:车辆维修合同书

车辆维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岳阳风尚汽车服务中心

甲方共有小车

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

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 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 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 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

负责。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2、3、4、5、6、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 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 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 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车辆维修合同书

车辆维修合同书

甲方:岳阳市岳阳楼区粤恒汽车修理厂

乙方: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精神,贯彻执行行业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汽车安全行驶,乙方将车辆交付甲方负责维修维护,为保证乙方维修的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运行,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按时完成乙方车辆维护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2、甲方对进厂维修车辆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制度。

3、甲方对维修车辆的配件、材料的质量进行负责把关,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4、甲方负责车辆质量保修期返修率低于5%,我厂保证会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若车在行驶中出现故障,市内免费施救。

5、甲方耐心听取客户所述,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守客户知情权。

6、甲方为乙方提供接待、联系办理业务手续和车辆的清洁。

7、甲方保证维修费用合法、合理,将工时、材料明确交付乙方,维修收费使用合法凭证。

8、乙方车辆在使用中出现的人为事故,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9、甲方愿意与乙方的真诚合作,为贵单位工作营造宽松的生活环境。

10、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车辆维修、保养合作合同书

车辆维修、保养合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保险理赔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接修流程及手续

3.1 甲方有车辆维修、保养要求时,由甲方填写内部《车辆内部维修保养申请表》,申请表内写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等项目经甲方相关人员签批后连同车辆钥匙放于甲方保安室并通知乙方取车; 3.2 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需以最快时间到甲方保安处签收取车回厂维修;

3.3 甲方开具的《车辆内部维修保养申请表》是乙方维修(项目)的唯一凭证,乙方须将申请表连同车辆一同带走并在甲方保安处签收取车回厂维修。

3.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申请单注明维修项目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5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6 车辆竣工后,乙方需将实际维修项目及费用在甲方提供的《车辆内部维修保养申请表》内填写清楚,在送还车辆时一并交付甲方.4.维修费用

4.1本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及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乙方应低于《四川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应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作出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鉴于甲方车辆每日均需执行运输任务,甲方原则上会在上午10:00前通知乙方取车,乙方需于当日23:00前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于21:00前通知甲方并告知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按本条款提前通知甲方的,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伍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13.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伍万元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第五篇:维修合同书范文

维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此次维修涉及院内3栋楼房、6个单元的房顶防水、下水设施,为保证维修质量,经甲方集体讨论统一与乙方签订本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以下简称甲、乙方)

一、维修质量标准及要求 维修地点:。

(一)房顶维修项目与预算 1.总体要求

(1)楼顶层面维修必须在保证不影响楼房的安全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楼顶层防漏为主。对于涉及到该楼房屋顶(指定维修部分)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

(2)维修工期: 在正常情况下5天内完成。

(3)屋面基层施工严格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2_要求进行施工。屋面工程采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防水层选用材料

(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 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4)基面要清理干净(如有裂缝需进行处理),含水率不大于9%,平整密实,各节点收头整齐、完备,符合要求。

找平层检查:材料质量及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平整、压光、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mm。

卷材防水层检查:基层干净、干燥;搭接缝必须耐久、可靠、在5年期限内不得脱开;卷材端头的固定和密封必须牢固严密;细部节点处理:檐口、天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排气孔、伸出屋面管道等必须处理到位。

防水层:(1)铺设柔性防水层,选择涂料或卷材都可以。(2)如做涂料防水,以“一布两涂”为例:清理干净基层后,满刷一遍涂料,干燥成膜后,铺设一层玻纤布胎体增强材料,并在已展平的表面上满刷一层涂料固定,干燥后进行下一遍涂料施工。防水涂膜的总厚度应在3毫米以上。(3)如做防水卷材施工,清理干净基层后,在卷材反面和基层刷粘结胶,按弹好的基准线由远而近的粘贴、辊压,最后做接缝收头检查处理。

保温层检查:材料符合设计要求;板状材料铺设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水泥勾缝。

砼保护层检查:表面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不得有裂缝;表面找坡准确,排水畅通;表面平整度不超过5mm,不得起砂、起壳;分格缝应平直、位置正确;密封材料应嵌填密实。(5)整体验收:屋面施工完工后,卷材屋面防水层验收时按每100平方抽查一处,每处10平方做蓄水试验。转角处、出屋面管的周边细部应全部进行检查。泼水试验12小时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6)维修质保事宜:楼顶维修部位的保修起始日期自最后维修检验完工之日起计算。在没有不可抗力及人为因素破坏情况下,楼顶层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3年,即维修合格后应当继续保修3年。且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的情况后,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项目与预算(1)一号楼顶

楼顶平面防水(含(长 * 宽=

平米)

其中:

卷材

元;防水涂料

元;裂缝处理

元;工钱

元。

墙体防水(长 * 宽=

平米)

隔热层(需换

块隔热砖)

元 其中:隔热砖

元,水泥沙子

元;工钱

元 建筑垃圾清运

元 太阳能热水器处理等其它费用

总计

元(2)二号楼顶

(3)三号楼顶

(二)下水设施维修

1、总体要求:

2、项目与预算

二、维修工程款的约定及给付

1、维修工程款约定金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工程费用经市房管局审核,在工程完工验收后拨付80%,剩余部分于

月后拨付。

2、乙方维修工程款须按约定不能超出预算,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其它约定

1、甲方通知乙方在维修动工之前须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合理共识的维修方案,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具体组织维修施人员,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维修期间,甲方可派人在现场予以质 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

2、乙方因维修而造成的其他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期限内负责清理完该维修所造成的余泥杂物,并服从甲方对该维修项目的监督管理,否则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4、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两份,甲、已方双方各执一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202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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