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
建设(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部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双方已签订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共同商定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设单位:
第二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及单价
每根桩由施工现场自然地面至桩尘的实际入土有效桩长,为有效结算工程量,如出现以下情况则结算按以下情况结算。
(1)管桩高出自然地面部分不如结算;
(2)送桩部分,如送桩低于设计图纸要求承台桩顶标高时乙方应按规范及设计要求
接桩至承台设计桩顶标高处。若未能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或规范要求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有效桩长结算。送桩部分只支付人工费及机械费,材料费不支付。
(3)如送桩标高介于承台底桩顶标高及自然地面标高之间,则按实际桩长结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工程完工前3天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造价的80%;
(2)余款20%,在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按规范及要求完善后再支付10%,工
程结算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5%;
(3)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
第六条:甲方责任
(1)、首次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
(2)、按图纸要求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支付乙方进度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二次复检或由于复检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工程桩的相关工作由乙方责任,过程配合资料工作由甲方及相关参建单位
配合。由于检测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或现场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3)乙方应指定专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桩基础工程子分部验收前15日应完成相
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一式六份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接收配合单位。
(4)管桩检测合格后,进入下一工序前,乙方负责按规范及图纸要求完成割桩工作
及预留防雷接地端子。
(5)无焊接桩尖的管桩乙方负责按设计单位或甲方要求返工。
第二篇: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1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补充协议
建设(发包)单位:
分部施工(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双方已签订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书》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各自的责
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务,经双方共同商定如下补充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设单位:第二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地点:
第四条:工程量的结算方式及单价
每根桩由施工现场自然地面至桩尘的实际入土有效桩长,为有效结算工程量,如出现以下情况则结算按以下情况结算。
(1)管桩高出自然地面部分不如结算;
(2)送桩部分,如送桩低于设计图纸要求承台桩顶标高时乙方应按规范及设计要
求接桩至承台设计桩顶标高处。若未能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或规范要求由此造
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结算时按实际完成有效桩长结算。送桩部分只支付人
工费及机械费,材料费不支付。
(3)如送桩标高介于承台底桩顶标高及自然地面标高之间,则按实际桩长结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工程完工前3天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量造价的80%;
(2)余款20%,在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资料按规范及要求完善后再支付1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
第六条:甲方责任
首次工程桩承载力及桩身质量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二次复检或由于复检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工程桩的相关工作由乙方责任,过程配合资料工作由甲方及相关参建单
位配合。由于检测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或现场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3)乙方应指定专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桩基础工程子分部验收前15日应完成相
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并一式六份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接收配合单位。
第三篇:桩基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桩基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点:番禺区莲花山附近
工程名称:倚莲半岛居住小区一期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工程
为保证倚莲半岛居住小区一期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工程桩基础的顺利施工及其它事项,经双方协商拟定如下补充协议:
1、本工程桩基础原合同不含水电,由于现场用电情况,如果
由乙方供电,甲方补助乙方11元/m作为发电费用,即原合同价:¢300AB桩原105元/m调整为116元/m,400AB桩135元/m调整为146元/m。上调后的价格作为本工程合同价。
2、为保证本工程后续工序的施工,桩基础的施工工期经双方
商定在 8 月 10 日完成肉菜市场及幼儿园的打桩作业,逾期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因甲方原因及强降雨天气造成场地不能进行管桩施工,工期相应延期。)
1桩机进场试桩甲方支付10万元材料
3、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2幼儿园及肉菜市场桩基完成3天内支付至完成预付款;○
3合同内工程量全部完成15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60%;○
415%余款桩基础完成后30天内付清。85%;○
4、其它事宜:垃圾站在肉菜市场及幼儿园桩基施工完成开
始计算,3天内交付施工场地,逾期甲方补贴乙方202_元
/天桩机台班费。
5、本协议同原合同一致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第四篇: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采用静压法进行楼的管桩基础施工,桩型为PHCф300-70-A先张法高强预应力管桩,设计压桩力75吨,终压值150吨,单桩入土深度约6-13米,桩数约根,总工程量约10000米。
(四)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每米按40元/米计价进行大包干进行结算)的方式承包该工程,包括:设备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费、管桩施工费、放线费、管理费(不包含税金、水电费、基础资料)。
第二条
(一)施工费:40元/米。工程量按照每个桩位桩尖压入自然地面深度累计值计算。高于桩顶标高按桩顶标高加0.6米桩长计算。
(二)甲方负责试桩费用及试桩检测费,试桩施工完10天内完成检测,超出10日后按设备停滞费补贴,7/10日检测/检测和工程桩),试桩电费由甲方承担。
(三)配合检测费:1500元/根,据实结算。
第三条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个有效工作日(自202_年元月12日起202_年2月12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桩开始施工为准。(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日起五天内进场)
在履约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静载检测延误的工期或甲方责任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通过质监部门的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机械设备(配桩长度为6-13米,满足设计桩型、设计压桩力要求)、人员和材料进场,保证工程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工,负责桩机正常运行,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2、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安全生产由乙方负责。
3、承包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4、承包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相互配合,不得野蛮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及时整改。
5、做好每根桩的施工记录资料和隐蔽工程签证等相关施工现场资料,为甲方支付施工费进度款、基础单项工程验收、管桩压桩分项工程结算、整改提供依据。
(二)甲方责任
1、一切证件、批件、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属于甲方负责的由甲方负责。
2、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场地应满足设备地耐力要求及60吨以上大型车辆行驶至施工组织方案中确定的卸桩地点,清除地下及距边桩4米范围内的障碍物(包括管线)。提供正规施工用水接头和施工电源接点,电源电力在140千瓦以上,接线点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且距离最远施工桩位120米以内。
3、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叁份]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资料各壹份。指定相关单位函件签收人及通讯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4、委派工地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对工程桩记录及相关资料签证,需要旁站的甲方及监理人员应配合乙方施工作息时间,作息时间的变更提前12小时送达监理。
5、出现质量事故时甲方负责向设计部门申请出具常规经济合理的设计处理方案。
6、施工完毕后组织对基础压桩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和办理完工结算,配合乙方设备正常清理维护和短期停留,为乙方设备出场提供满足拆装和运输要求的场地和道路。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机械进场付2万元。
(二)每打100根桩付已完工作量的80%支付(但2万元应在1-5次付款内扣除,即每次付款扣回4000元),待施工完最后一根工程桩应付至总工程款80%,余款20%待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
顺延。1.未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水电接点;2.设计图纸及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3.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停工;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5.逾期组织验收结算。
(二)由于乙方原因拖延工期超过5日的,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处罚,提前完工甲方应对乙方作出适当奖励。由于甲方原因如场地未及时处理、地质变化复杂等待设计变更、技术资料未送达、供桩不到位、拖延付款、等待检测、停电且未租用发电机等造成乙方停工累计超过5天,按国家相关规定补偿,工期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适当补助误工费用及设备停滞费给乙方。
(三)乙方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施工期间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一切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全面安全管理,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规操作,如超过距离桩机吊机回转中心20米以外或堆放三层的拖桩。
(四)乙方须按图规范施工,合理配桩,确保单桩承载力(有效桩长)达到设计要求,若经检测不合格,其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由于地质原因(如持力层厚薄不均匀且有软弱下卧层,挤土造成已施工桩上浮,持力层遇水软化但设计未作有效防水处理等)和检测原因(如未达检测时间、所选桩位已列入需处理范围不具代表性等)造成的除外。
(五)因地下障碍物(如老基础、防空洞、漂石、不明地下管网等)、地质变化复杂(如溶洞、空穴、流沙等)及场地陷机等引起的断桩、偏桩,需要补桩或加固处理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对本工程进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先就本合同有关条文寻求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202_年月日
第五篇: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