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医疗质量] 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二.定义
医院日常值班、夜班和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值班与交接班的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2.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副主任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医疗排班
(1)科主任、护士长分别负责本科室医生和护士排班、排班表审核签字和上报医务部。未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科主任或护士长请假
需上报院长批准。
(2)独立值班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和科主任或护士长考核确认具有独立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能力。
(3)夜间排班实行一线班和二线班负责制。一线班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由住院医师和护士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班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4)节假日排班,要求各科必须由副高职和专科护士以上资格人员带班。
2.医疗值班
(1)一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坐班制。二线班值班人员实行备班制,但要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定期查房,特别注意危重患者和手术后的患者,将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随时记录在医疗文书上。
(3)一线班值班人员遇到疑难患者需要请示二线班时,应立即电话请示二线班值班人员,必要时,二线班值班人员亲自到医院解决医疗问题。
(4)因手术,急会诊等工作需要离开病区,应向其他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或总值班交代去向,以便及时联系。
(5)夜间休息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护士除处置外,必须在护士站值班。
(6)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值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或总值班,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科室。
3.医疗交接班
(1)交班对象
临床科室交接对象为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危重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班,以及重要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医技科室交班对象为疑难病例和医疗设备运行情况。
(2)交班时间
交班时间每天两次,分别为早交班和晚交班。早交班是由夜班值班人员与白班值班人员进行交接,晚上交接班是由白班值班人员与夜班值班人员进行交接。
每班接班者须提前10分钟进入科室,阅读医生或护士交接班记录和物品交接班记录、重要病历、护理记录单和清点物品。
(3)交班内容
重患人数、当日手术人数和新入患者数;对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完成情况;特殊用药、管路、皮肤、安全情况;重要设备、设施和物品使用情况;交班内容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重点突出。
(4)交班要求
早交班要求
对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值班医生应填写医生交接班记录和病历,护士应填写护士交班记录和护理记录单;实行集体交班由科主任主持,全体人员站立交班,听取夜班值班人员交班报告;对危重患者严格执行床旁交接班。
晚交班要求
对新入院患者、手术患者、危重患者和病情发生变化的患者均应进行书面交班;值主班医生应填写医生交接班记录,护士应填写护士交接班记录、护理记录单和物品交接班记录。白班护士要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班记录
早交班由夜班值班人员向主班医生交班,主班医生签字;晚交班主班医生向夜间值班人员交班,并签字;床头交班后由值班医师签字交接;各科交接班记录本要妥善保留1年后,上交医务部统一处理。
五、考核
1.考核方法
(1)查阅科室上交排班表,实地考察一线班人员值班情况。电话抽查二线班值班情况。
(2)查阅科室医生、护士交班报告本、护理记录单和物品交接班记录,特别是危重患者床头交接班记录。
(3)参加科室早交班或晚交班,以及危重患者床头交班。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一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医务部。
(2)医务部主任、副主任每月对全院考核一次,并填报二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上报院长。
(3)院长每月对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考核一次,并填报三级质控月报表,并进行反馈。
六、罚则
1.对于旷岗、脱岗、迟到早退、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者,按照医院考勤制度处理。
2.对于二线值班人员,遇到急诊、会诊等情况,不能及时到岗者,每次罚款50元。
3.对于没有及时完成交接班记录者,每次罚款20元。
4.对于医疗文书和护理记录单的质量缺陷者,按医院病历或护理文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对于未完成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每次罚款20--100元。
6.对于未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按《惠好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接待、处理和赔偿制度》处理。
7.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2.本制度自202_年1月15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拥有。
4.附件
(1)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方案。
(2)临床科室一级、二级质控报表。
(3)医生交班报告。
(4)医生交班报告。
(5)危重患者交班报告。
第二篇: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病人收治数量及严重程度,单独或联合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5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2.1 病房护士根据病原人数及严重程度,可以实行二班/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2 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2.3 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三篇:值班交接班制度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病区值班由科主任统一以周排班。排班表一式三份,每周五前把下周排班表一份留科室,一份报人事处和医务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调班,调班、请假等应经科主任批准。(3)独立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由住院医师或副主诊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主诊医师担任,不必要时二线医师也可值一线班;三线值班由科主任担任。
(5)一线值班应24小时坚守在值班岗位上;二线、三线值班实行听班制。一线值班因手术、会诊、专科门诊等离开病区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如离开时间较长或病区有需随时监护的危重病人,一线值班医师应委托好临时接替人员,并向值班护士书面说明。
二、三线值班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通、随请随到。
(6)值班医师负责班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或因病情变化而临时处理的病人,在作必要的处理后,应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书的书写。
(7)一线或二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有危重病人入院时,应根据情况,尽早请经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到位处理和主持救治工作。
(8)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审核。(9)一线值班医师,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餐,但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病区接班,接受科内或各医疗组交办的医疗工作。2.交接班制度
(1)病区应设值班医师交接班簿,每班应做好交接。
(2)范围:重点做好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病情明显变化病人的交接班工作。
(3)经管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和床头交接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和正在处理的新入院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并做完有关纪录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4)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上述重点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措施扼要记入交接班簿,并签名和记录日期;接班医师在接班时阅读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5)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并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6)值班医师在次日晨会上,简要汇报交接班范围内的病情及处理情况,以及尚需继续观察、追踪的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7)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交班。
(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的进行。
(2)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物、抢救用品、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2.交接班制度
(1)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重点病人护理记录、交班记事本。
(2)交班者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不得离开岗位,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3)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交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缺陷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在病房,病人的病情是否符合交班记录,重病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房是否达到管理要求。对特殊情况,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病人,除向接班护士详细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同时向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5)交班内容
①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手术等人数,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及护理病人、大手术前、或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②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③物品:包括备用药、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④床边交班内容:病情(病人面色、脉搏、呼吸状况及情绪变化),液体有无渗漏及滴速,特殊治疗,全身皮肤情况(有无红肿、皮疹、褥疮、烫伤等变化);床铺是否整洁、干燥,各种管道有无脱落或阻噻,是否通畅、引流液色、性状、量、病人的症状等。
第四篇:值班交接班制度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说明
本制度适用于24小时轮流值班的人员。
二、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着工装。
2、值班人员提前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
3、交接内容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物品、未完成工作。
4、值班人员听从值班领导的统一调度。
5、值班过程中无特殊原因,不能离岗。
6、确需离岗,则报告值班领导,经同意后,安排人员代岗。
7、不能利用值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值班过程中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9、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能离岗。
10、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则提前向值班领导说明/值班领导另行调整。
第五篇: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科主任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五、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二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