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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五篇模版]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12-43127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5 19:57: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要求,围绕全市“改革走在前列、发展绩效突出、社会管理一流、人民群众满意”的奋斗目标,突出“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

”的工作主线,狠抓落实,大干快上,创新服务管理,提升工作质量,为**发展再创新辉煌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工作目标:1.人口均衡发展有效推进。出生人口控制在省、**市下达的计划数以内,多孩违法生育数控制在0.5%以内;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完成省、**市考核指标,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以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2.优质服务管理有效落实。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均达到*%以上,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当年度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3.群众满意程度有效提高。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序推进、实现镇(街道)全覆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突出三项重点

(一)有效宣传,倡导工作转型。强化宣传教育的首要地位,围绕人口计生工作转型的方向和重点,以有效、有针对性为前提,把握“依法生育”宣传导向,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倡导转型期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模式。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传播新型婚育观念、建设家庭人口文化三大任务,发挥好城乡人口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结合人口文化“六进”活动,实施“六个一”工程,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举行“7.11”世界人口日、“5.29”会员活动日及“10.28”男性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加强部门合作,开展“青春健康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人口计生讲师团作用,深化“五期”教育,增强群众的国策观念,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认知水平。

(二)提升能力,优化民生服务。强化服务民生的根本地位,逐步实现以“行政管控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转变。以幸福家庭关爱工程统领民生服务工作,实施家庭服务项目,推进“六大行动”,为目标人群提供职能服务。全面实施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规范流程,确保质量,抓好孕前优生和高风险对象的服务,完善出生缺陷三级干预体系,提高出生缺陷干预水平,实现“优生两免”工作与国家项目的顺利对接。加强市、镇、村三级计生服务机构建设,扎实做好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已婚育龄妇女查孕查环、重点人群随访、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计生技术服务。推进“三优”促进工作,提高“三优”普及率,发挥已建“三优”指导中心的作用,实行“三优”指导中心建设与人口家庭服务中心融合发展。

(三)依法行政,维护生育秩序。强化依法行政的基础地位,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维护生育秩序。深化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依托网上便民维权服务平台,简化办事程序,探索再生育网上审批。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综合执法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要求,在育龄妇女信息WIS系统基础上整合公共事务信息资源,建成实时动态高质量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依托政府协同网、新居民公共服务等平台,推进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完善部门之间人口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人口统计协商制度,推行“阳光统计”。开展行政执法调研,探索依法行政、城乡一体化前提下有效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方法。加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有关问题调研,加大对困难计生家庭的帮扶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突破三项难点

(一)转变工作重心。建立人口问题研究常态化机制,在工作重心由“计生”向“人口”、“计生”并重转变上有突破。开展人口发展基本状况研究,分析全市人口发展现状、变动趋势,加强人口与经济社会互动关系的研究,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供基础支持,为科学决策和公众需求提供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依托统计、公安、卫生、教育、民政、新居民事务等部门的人口基础数据,开展专题研究,加强人口监测和预警,探索解决人口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探索有效载体,建立工作机制,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上有突破。完善“政府统筹、公安登记、计生服务、部门协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企业流入人口计生服

务管理,推进新居民自治。做好新居民婚育信息的采集、录入、上传和反馈等工作,实施动态监测,实现新居民服务管理信息化。加强新居民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建设,构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区域协作,强化双向管理,重点加强流动人口证件管理、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个案处理的协查配合,依法加强新居民生育秩序管理。提高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做好“四免”服务和一孩生育证办理工作,落实各类优先优惠和奖励政策措施。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并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常态化治理上有突破。坚持标本兼治,保持严打“两非”高压态势。加强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男女平等”的观念,消除性别歧视。定期收集整理、分析评估相关数据信息,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落实生育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和监测,对再生育对象和新居民怀孕对象实施孕情全过程管理,实施孕情消失倒查机制,探索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治理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构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长效机制,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落实三项措施

(一)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培训力度,注重素质提高,全面提升基层人口计生服务员、联系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实施创新项目,推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转型。开展基础工作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水平。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满意站所”创建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完善计生协会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扎实开展群众自治“双示范活动”、生育关怀行动,实施计生家庭致富项目。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理念,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中人口规划前置、人口政策统筹、人的发展优先的公共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合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本着“科学设置、重点突出、减轻负担、提质增效”的原则,调整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法和程序,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发挥好12356“阳光计生热线”服务管理平台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做到群众满意。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涉及群众利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环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完善维稳信访排查、处置等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执行力,维护群众权益。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深化干部队伍建设“三大纪律”、“八项要求”;提升“八项能力”,加强效能督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做好党务、政务、财务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联系镇、街道制度,继续开展“四联四强”走访服务活动,明晰工作责任,下移工作重心。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职业道德、能力作风建设,强化爱岗敬业、克难攻坚、奉献进取、狠抓落实的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感,提升凝聚力、执行力,全力打造勤政、廉政、能政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

第二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实现“”计划、谋划“”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创宣传特色,强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3万人左右,人口出生6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7.37‰左右,自然增长率1‰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63‰左右,自然增长率-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2006—年)》,为未来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二、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要以《婚育证明》作为办理《市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为突破口,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知晓率、持证率和验证合格率。二是要以《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为契机,与相关部门合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从而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育龄人群的管理。三是坚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制度。四是加强源头管理,要与流出人口比较多和集中的外省市、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双向联系,定期反馈信息,落实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机制。

强化人户分离对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将人户分离人员列入重点随访对象,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对辖区内人户分离对象生育、节育、联系方式知晓率达100%。

五、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批示要求,把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作为公益性机构纳入镇实体化建设之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予以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镇人口计生行政事务、政策咨询、生殖保健等“一门式”服务水平。全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建设规范化率达90%。继续推进村(居)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规范化建设。抓住区开展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契机,全面完成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工作。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知情选择和适时生育知情选择”为重点,发挥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优势,为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区人口计生委拟编写《家庭计划知识读本》,使之进入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四是健全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完善外来育龄妇女环孕情检查机制,继续为农村育龄妇女开展免费B超检查。进一步健全药具发放网络,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方便群众,保证渠道畅通,特别是加强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发放点的建设,确保新建成的单位做到在1个月之内落实药具发放人员并开设药具供应点。探索在农村为农超市、居委门卫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提高社区居民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继续推行外来育龄妇女全日制环孕情检查制度,做到宣传、服务和管理“三同时”。

六、坚持部门协作,进一步打造“大联合、大宣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格局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按照“上下联动、资源整合、配置优化”的原则,探索社会化、公益化、市场化并举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机制,形成“大宣传、大联合”的人口计生宣传格局。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人口与发展”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二是针对我区未婚生育现象较为突出,加强与团区委、区妇联的合作,广泛开展婚前青年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在流动人口集聚地深入开展“关爱女孩”系列宣传活动,遏制性别比升高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区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镇建设若干个人口文化小区,以进一步营造人口计生环境宣传氛围。四是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13亿人口日”、“7·11”、“9·25”、“10·28”、“12·1”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五是继续加强与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发挥人口理论教育基地作用。

七、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八、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开展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

线,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抓重点,克难点、树亮点,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1.人口均衡发展有效推进。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完成考核指标,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90%以上。2.优质服务管理有效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3.统计信息质量有效提高。统计误差率1%以下;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当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4.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有效扎实。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均达到85%以上。5.群众满意程度有效提升。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推进村(社区)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农村人口文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4年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坚持并完善新区、村二级例会制度,抽查督办村级例会落实情况。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式评估。

2.推进目标管理制度化。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指导督办为主的考评机制。对平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记实管理,并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调查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各种考评制度,制定调查质量跟踪追究管理办法,努力保证考核评估质量。

3.推进服务数据信息化。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健全全员人口信息管理规范,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发挥信息的引导服务功能。推进人口计生、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信息的分析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三级便民办证系统的应用和村级信息化建设。

4.推进队伍建设职业化。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科技服务、宣传咨询、信息统计和社会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到村指导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人口计生信息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提升计生队伍的业务素质。

5.加强新居民管理均等化。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技术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抓好流动人口生育全过程登记管理,落实“以证管人”、“以企管人”、“以房管人”各项措施。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建立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查处、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等重、难点工作的协作推进机制。发挥计生部门在“控总量、优结构”方面的作用,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落实“三级证明”查验制度。

6.推进村(居)民自治民主化。结合村、社区组织换届,开展村、社区计生协会换届工作;在坚持符合民意、程序合法、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的基础上,将落实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违法生育制约措施与村(居)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相结合,探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参与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1.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奖扶、特扶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保险等相关工作,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和可用资金的扩容工作,着力推进各具特色的“生育关怀行动”运作模式。

2.深化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开展幸福家庭关爱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幸福家庭关爱工程全覆盖,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

3.深入开展特殊家庭关爱活动。依照《**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活动方案》,落实资金扶持配套政策,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开展“多帮一”结对、按需服务为主的关爱活动。

4.切实做好计生家庭技术服务工作。巩固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扎实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两癌”筛查工作。规范查孕查环工作,提高孕环情检查率。坚持以人为本、分

级落实、群众满意的原则,对新婚夫妇、怀孕及产后妇女、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对象、使用避孕药具夫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等各类需要随访的人员,落实计生随访服务。加强“三优”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规范的育儿指导。

(三)强化宣传服务工作。

1.开展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开展国策教育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生育;结合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弘扬科学婚育观念,营造浓厚治理氛围;结合国家实施的新一轮均等化试点工作,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引导流动人口自觉主动接受计生服务管理;结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深化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科学育儿水平。

2.推进人口文化活动。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工作,开展人口文化进家园活动,巩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活动,突出温馨化、个性化、服务化等宣传特色。

3.推进青春健康教育。推进青春健康教育“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咨询和服务。与学校、社区、企业协作,开设“青春健康教育大课堂”,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塑造工作。

4.实行孕前检查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关口前移,科学组织,力争全年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免费孕检流程标准化建设、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免费孕检全过程的工作规范,着力研究检查结果运用,强化随访服务。继续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四)全面推行依法管理。

1.深化阳光计生行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简化办理程序,推进便民服务,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完善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深化诚信计生和阳光计生行动。

2.加强“两非”治理,确保性别比正常。切实抓好孕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制度。协调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和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两非”案件。

3.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文明执法。做好计划外出生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调查取证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及时做好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提高征收率和兑现率。对未能在法定时间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力争解决在萌芽。加强信访长效机制建设,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管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做到矛盾不上交,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讲话”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实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

同志们:

今年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两会”期间召开,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刚才,丽荣部长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对2009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县区进行了表彰,各县区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200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会儿,太平书记、雪碧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认真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大力实施“12345”推进计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深入开展,累计投入免费服务经费305万元,抽调医疗技术人员403人,为59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服务率达到80.18%,查出各种乳腺及妇科疾病患者11.8万人,为10万人进行了治疗。积极实施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怀来、赤城两县分别进入了国家级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孕前型管理明显加强,长效避孕率达到85%。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推广斯利安等预防神经管畸形药物9503人份。全面推进县、乡技术服务站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556.97万元,改扩建县级服务站5个、乡级服务站85个,新建县级服务站3个、乡级服务站9个,建成高标准中心服务站5个。认真实施流动人口“双居工程”,在5个主城区落实了流动人口免费“四术”服务定点医院,将流动人口纳入了“民心工程”服务范围,《婚育证明》发放和查验率均达到91%以上。

万元,对279户计生困难家庭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61.42万元。争取省“少生快富”贴息资金30万元,贷款466.2万元,对3个试点县的644户计划生育困难户实行了“四优先一提高”帮扶。在6个县区13个乡镇实施了救助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幸福工程”,共救助贫困母亲355人,救助金额75万元。

5、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学历教育、岗位练兵和职业培训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配齐配强了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认真落实“月报月训月发”制度,大部分县区把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的报酬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我市城市社区配备计生协管员的工作经验在全省进行了推广,协管员工资和“双险”标准进一步提高。各级计生协会组织不断加强,广泛开展了创建“会员之家”、“百万会员学科技”和预防性传播疾病、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等活动,计划生育自治村达到60%。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干部的思想观念还没有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特别是基层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盲目乐观、思想麻痹;一些地方管理松懈,经费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县、乡技术服务站条件落后,社会抚养费征收严重欠帐,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不高,个别后进乡村出生人口瞒报、漏报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缺乏全局意识,对人口计生工作支持配合不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问题将直接制约“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对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2009年,是“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年,也是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年。工作任务重,目标要求高。因此,做好全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中心任务,把握机遇,改革创新,励精图治,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深化优质服务,推进综合治理,完善利益导向和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努力开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张家口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围绕上述目标任务,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1、在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上取得新突破。稳定低生育水平,依然是当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的极端重要性,明白抓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就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要认真落实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改革完善考核评估办法,积极探索并建立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孕前型管理,开展好月访视和季服务,依法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要严格再生育审批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的生育干预工作。要在做好“三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提出的“四清三落实”的活动部署,加强统计求实工作,提高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要强化后进转化工作,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联系后进县、乡、村制度,后进转化率达到90%以上。

2、在全面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上取得新突破。计生家庭为国家作出了贡献,现在要优先让他们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一要落实好各项奖励优惠政策。重点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落实,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加大兑现力度,建立稳定的长效保障机制;大力推动企业及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落实,不断提高奖励的覆盖面;落实好60周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奖扶政策,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和奖金发放准确率均达到100%;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生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使之得到及时救助。二要扩大“少生快富”工程试点范围,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项目实施的指导,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三要研究推出新的计生家庭的公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母婴安康、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等保障制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生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扶,全面启动“生育关怀行动”。

3、在全面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上取得新突破。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拓展计生优质服务。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内容,加大对县、乡技术服务站提升改造工作力度。年内,县、乡服务站全部达到基本服务型标准,其中50%以上的县和40%以上的乡服务站达到优质服务型标准,每个县建成1个乡镇中心服务站。对已达标的县、乡服务站,要继续加强指导,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充实基层服务站技术力量,乡级服务站要全部配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继续推进“民心工程”的实施,建立“民心工程”经费投入、能力保障、宣传发动、质量控制、检查督导和考核评估等长效工作机制,服务率达到应服务对象的80%以上。继续推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出生缺陷干预药物的服用比例达到应服用人数的60%以上。抓好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矫治及家长优生优育教育试点工作,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在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性别比治理上取得新突破。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工程。要以关爱女孩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认真搞好舆论宣传、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要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完善和落实针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大力推动“幸福工程”、“春蕾计划”、“志愿者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切实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过程的控制力度,严格落实B超使用管理、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有奖举报等“十项管理和服务制度”,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治理活动,严厉查处“两非”案件。继续推行“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探索建立各相关部门统计信息通报制度,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5、在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大局。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要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开展“双居工程”示范点创建活动,规范城市社区定点医院免费“四术”服务,开展好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流入验证率和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服务率达到90%以上。建立和完善流出

地跟踪管理制度,做好《婚育证明》的发放工作,发证率达到80%以上。全市各有关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团参与、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宣传管理服务工作格局。

6、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大力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掀起学法、普法新高潮。全面推行计生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加大对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提高征收兑现率,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0%以上。全面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市各级干部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计生村居民自治工作,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再生育审批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公开、监督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和查处基层不合理收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便民维权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

中央《决定》的发布是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件大事。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

1、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高潮。要开展好集中宣传和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刊播公益广告、开办专题栏目等形式,深入宣传《决定》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重要政策,把《决定》精神宣传给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有利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系统的学习宣传计划,把握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2、大力开展《决定》的教育培训活动。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人口学校等阵地,采取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的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层层教育培训,把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

3、吃透《决定》精神,理清基本思路,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落在实处。学习《决定》精神,要把握好“稳定、提高、统筹”六字方针。要树立一个理念,就是“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实现两个转变,就是要实现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建立并完善六大体系,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体系、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管理和服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体系、养老保障和老年社会服务体系。要真正开展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活动,推动各地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增强各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艰巨而光荣。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按照中央《决定》要求,求真务实,齐心协力,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开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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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3年**县人口计生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13年重点抓好10项工作:

1、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和深化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模式,重点抓好季普查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后进转化等经常性工作落实,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责任目标圆满完成。

2、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100%。

3、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继续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制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使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4、努力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5、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实行实体运作,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努力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6、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以村计生专干“月例会”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基层计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7、进一步规范城区计生管理。大力开展城区人口清理,力争将城区所以人口纳入计生管理,努力实现下岗、失业人员与单位在职人员同管理、同服务。

8、切实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流出人口定期随访,按时查验孕检情况。

9、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针对群众所需、所盼,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引导群众从根本上转变生育观念,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同时,不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努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

10、进一步规范药具管理与服务。切实抓好县、乡、村三级硬件建设,努力为群众提高优质便捷的服务;坚持药具服务“四到位、五必访”工作制度,特别是对“特殊人群”使用药具者要送药到手。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五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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