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3年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详见《2013年崂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限制以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
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来源: 山东中公教育官网(sd.offcn.com)(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公务员网)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19日9:00—11:30,13:30—15:00到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楼1406室)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求职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共分四类:A为综合类、B为教育类、C为医疗卫生类、D为其他专业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类分计算机和财会两类试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5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不同,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种面试方法。中医理疗和护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原始资料报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公务员网)
第二篇:2014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详见《2014年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应聘人员年龄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青岛市市南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徐州路90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
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审查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7月31日)。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医疗类(C)、财会类(D)专业试卷,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口腔医学8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的精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密组织实施。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公布的面试工作方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
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和考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需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760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工作日)
第三篇:宁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宁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和中共宁河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宁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党发[2008]39号)文件精神,以及经县政府批准的《宁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为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6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中研究生及211人才工程重点院校本科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笔试,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研究生、本科生及特需岗位专科生,招聘单位为宁河县医疗系统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所招聘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依据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研究生、本科生及乡镇特需岗位专科生毕业生2008至2010届均可报考,专科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3、研究生、本科生应具有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外地生源需具备户籍进津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持医学执业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年龄放宽到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专业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具体条件请登陆北方人才网.cn;天津卫生人才网.cn查询。也可拨打69591760、69591634查询。
1、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1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3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1人;
2、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
3、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人,专科及以上学历7;
4、麻醉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
5、医学检验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人;
6、临床药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1人;
7、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人;
8、针灸推拿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人。
四、招考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缴费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每名考生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有意报名者,请登陆北方人才网。网址:.cn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8:00开始至7月2日下午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4日下午18:00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招聘单位不得限制报考人数。研究生以及医学影像、麻醉、检验及乡镇医院所招各专业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其他职位报名人数低于1:2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可减免报名与考试考务费用。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手续。
(二)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人事局、卫生局,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证书原件的审核,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校方推荐表等证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协议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医学影像、检验、麻醉等职位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聘用办法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二)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事局审核后,在北方人才网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定聘用合同。到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
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69591760 69591634
宁河县人事局
宁河县卫生局
2010年6月21日
第四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第五篇: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和《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静党发[2006]35号)之规定,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改进考务工作,完善考试内容,强化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加强考录监督,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静海县户口的毕业生。(二)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18-30岁。其中,本科生和专科生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卫生系统的临床、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财会和文化系统的作曲等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职位素质能力要求。5.教师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职位还可面向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对应专业和专业类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含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面向全日制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3.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开招考(聘)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eniu.cc。报名时间: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月24日下午17:30。教育局、卫生局负责本系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人事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给予答复明示。
(二)验证、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年2月23日至2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验证、交费,并按报考职位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笔试科目依据招聘职位特点确定。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所报专业课程。医疗卫生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6门。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含教育系统的汽车维修、自动化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和卫生系统的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财会、医学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教师、医疗卫生职位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第8天,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静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教育和卫生系统招聘计划中,若某职位招聘计划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等原因出现空额,教育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英语和数学职位,卫生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职位,并按调剂后的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师职位采取试讲课的方式。医疗卫生职位采取说病例和医学常识问答的方式。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具备录取资格。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有关规定,2008静海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本次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面试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其他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依据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聘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人事局。
(三)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68612067 68615118 68612061 静海县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静海县委组织部静海县人事局二0一0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