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买卖合同(平房)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白金生阜蒙县阜新镇桃李村四组居民 乙方(买方):李相宇阜蒙县农业局退休干部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路边临街四间砖石结构旧房卖给乙方,房基四至为:东至公路边界,北至郭耀忠住宅,南至道路,西至废地。占地面积叁佰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壹佰伍拾柒平方米。门窗齐全,有水井。
二、房屋商定作价为贰万贰仟元整,房款由乙方一次付清给甲方,甲方将两证交给乙方。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01020003),《建筑用地使用证》(证号:阜蒙集建202_字第6113266号),地号是(61106033)。此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三、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人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中证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平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房产一事达成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和布克赛尔镇巴音布拉格北路平方米左右,附带仓房面积平方米左右,交易价格为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上述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的转让而转移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乙方:,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住址:。甲方:,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住址:。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月日 西平房一处,双方约定该处房产,土地使用面积约为屋建筑面积约为
第三篇:平房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平房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房屋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租金每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租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交清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在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等特殊原因,乙方应无条件退房,甲方应将剩余租金返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前天通知甲方是否继租,如不继租,期满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租赁期满,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签字:乙方(承租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买卖合同(精选)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房价包含毛坯现状,水、电、气开工费等已交配套设施及房产证办理费用。自立约签字日起,甲方对屋内现有装修设施及附属设施,物品用具(同意送乙方),应全部按现状保管完好无损。
二、付款方式:
1、签订此合同时,乙方付定金人民币(¥元)。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合同变更到乙方名下,并在房产部门办理完乙方合同备案手续时,乙方付清房款人民币。
三、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前结清此房的各项费用,将此房产及附属物产证实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各项费用付讫凭证及该房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交易费、安全鉴定费、工本费、契税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保证其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晰,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
债务纠纷,乙方买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纷,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双方在房屋买卖成功后,因房屋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将由乙方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鄂州市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方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换合同的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总房款:。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位于宜昌市号房屋安置毛坯房(建筑面积约㎡),以人民币(¥元)出售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相关条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元)。付款后,甲方将钥匙、房屋的相关资料交给乙方。余款元整(¥:元)待房屋过户后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同意乙方付款方式,并作出如下承诺:
1、按政策规定,过户时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与办理房产证相关的资料,签署相关文件;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时户主由乙方指定。
3、乙方付款后由甲方负责房屋内的通电、通水、通气。甲方办理完成产权、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乙方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房产资料,致使乙方不能办理房产产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到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房屋装修款,另付原价的100%为违约金。
2、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曲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购房款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房屋成交后,甲乙双方不能因任何原因终止合同。
4、房屋在过户以前,乙方应遵守小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法违规由乙方承担责任。
5、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甲方已向物业交纳垃圾清运和装修保证共计为1100元,如乙方装修结束物业验收不合格,此项费用就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