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济南市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1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依据济人字〔2008〕164号文);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本科学历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在职人员参加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此次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2011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发邮件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于现场资格审查前登录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xqzzhb@163.com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将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2008、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相关报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务费减免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并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每个面试考场聘请1名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进行监督。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在高新区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在体检考核时,因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工作制度。体检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安排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被考核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择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成浩、李彤、王浩
联系电话:0531–88871538、0531-88871627、0531-88871857
联系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28号济南高新区管委会411、413室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11年7月1日
第二篇:2011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1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现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4个事业单位拟招聘22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7月26日至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城建宾馆(市中区建设路18号,可乘公交K55、K139、41、62、74路到小梁庄街站下车路东)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网站()下载《2011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规范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要求应聘者本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2011年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7月30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
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务费减免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等。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7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每个测评要素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体检考核时,因弃权和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体检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工作制度。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66605546
监督电话:0531-66605502、0531-66605958、12345
第三篇:2013济南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简章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2013济南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简章
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现将2013年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0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月1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1个单位公开招聘6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2013年济南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1月10日9︰00—1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1月11日9︰00—1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月11日9︰00—1月13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人事考试网(www.teniu.cc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四篇:2012年潍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2年潍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2012年山东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应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含2012年潍坊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13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11日-14日。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
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6月11日-14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个人妥善保存,供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2010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经确认后再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后,持《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6月11日至14日到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办理确认手续。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紧缺专业急需人才和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应聘未达到招聘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以
下简称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能够正常毕业)。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的部分教师岗位人员分别参加综合类、卫生类的笔试,详见岗位汇总表备注栏。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 上午 9:00-11:00
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5日—6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
卫生和教育类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试讲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应聘同级单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教育类(含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的所有教师岗位)的招聘职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所有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70元后统一进行试讲,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人选。
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公示,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办地址:潍坊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206房间(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潍坊职业学院对面,潍坊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8689091
0536-8272090(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第五篇: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
员简章
温馨提示:2015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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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选择单位。
2、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余庆县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余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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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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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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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资料下载”专栏进行查询对照。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A、B、D、E、K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
设置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计算(其中A、B、K组职位笔试全部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I02、I07、I08职位及J组职位专业知识为临床知识,H职位为小学语文教师知识)。
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天内在余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结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除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以外,其余事业单位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幼儿教师需测试歌舞表演技能),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案在余庆县政府网上公布后实施。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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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向县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外县在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余庆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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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咨询电话:0851—24623388(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851--24706018(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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