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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浅析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2-802294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8 22:55: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浅析

近年来,伴随着畅通工程的实施,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县镇区内的交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镇区机动车辆拥有量迅速增加,驾驶员队伍迅速壮大。却面临着当前镇区道路交通条件严重滞后,交警警力不足,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意识不强,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镇区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普遍反映停车难、走路难、安全感差的问题。依法管理道路交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

一、当前镇区交通秩序存在的问题

(一)交警警力不足,交通管理任务繁重。在管理工作中,人是第一要素。而在当前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较低,还无法将交通管理中的大量警力解放出来的条件下,警力不足直接制约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是在人车流量不断增加,镇区范围不断扩大,民警担负着整个镇区交通秩序管理,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二是各类频繁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和各项活动增加,在警力布控上,大部份民警只好站了南岗跑北岗,站了东岗奔西岗,马不停蹄,连续作战,一线民警承受着越来越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就有困难。

(二)个别驾驶员和车主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与畅通。一是市场的强烈竞争也不能给驾驶员有更多的时间坐下来学习,集中个体驾驶员学习也很不现实,由于驾驶员长期不学法,不懂法,造成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化。二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相当多的驾驶员追求效益忽视安全。有的随意停车、掉头,争抢客源;有的超载、超员、疲劳开车;有的超速行驶,“病车”上路;有的不顾安全闯红灯,严重地扰乱了镇区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道路不畅。此外,外来工和农村打工族进入城镇,这些人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毫无安全意识,驾超载车与驾无牌无证车,骑乘摩托不戴头盔等,这些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机动车辆流量猛增,对非法营运与及拼装车辆管理打击不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企业所有制的转变,导致私家车、个体营运车辆的猛增,尤其是摩托车的发展速度惊人,同时还有一些无牌无证车及拼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利用早晚时间偷偷进城营运,加大了镇区道路交通的压力和交警的工作量。

(四)镇区道路条件和配套设施滞后,布局不合理,与人车流量的发展不适应,导致了镇区道路的拥堵。近几年,虽然政府加大道路建设的力度,修建了不少道路,但比较窄,拆除了一些房屋,但路况不平直,拓宽了街道,但仍存在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车流量的需求。有的单位或个体房地产公司在规划建筑房屋时,受利益的驱动,没有规划好停车场所。出租面的和摩的招手停、随意上下乘客,严重地危及到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又影响了城镇的市容市貌。主要街道的大小门面、市场前后停车位少,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导致了交通的拥堵。

(五)镇区道路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观上,群众参与交通守法意识比较低,行人、骑车人和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着无意识违法和有意识违法。无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现为许多居民在交通行为中,由于对新法规了解不够,如:很多骑自行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很多乘车人不知道在机动车道上下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等等。他们的行为归根在于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时等因素的影响,明知不能违反,但抱有从众、侥幸心理而违反。如“斑马线”就在前方20米或30米,但嫌路远不愿走;明明知道在混合车道骑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不能几人并行,但依然我行我素,影响着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客观上,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可以当场进行处罚,但现实中,交警对这类交通违法的处罚执法难度较大,多以警告为主,罚款处罚的几乎没有。再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由于一定程度上带有普遍性,致使交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另外,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赋予的管理手段又过于简单,且没有很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屡禁不止。民警的“严”管往往是很容易遭来群众的围观、乘机起哄、甚至滋事,帮违法者讲“好话”的,比比皆是,久而久之,使民警在管理上产生一种畏难情绪,不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说情风”愈刮愈烈,导致了交通违法现象难以治理。虽然大家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当今社会总有一些人热衷说情,镇区的交通参与者大多数是本地车、本地人,出门上街时间一长都面熟,谁都有三朋四友,谁都很难顶住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同样,交警部门处在改革的最前沿,开展执法尤为如此,面对现实,你同样谁都不能得罪,有的执勤交警也不得该松手时便松手,有时违法车辆刚拦,驾驶员还未下车,电话手机响声不断;有时违法车一扣,说情者便蜂拥而至,让你左右为难,既影响交警公务,又不得不手下留情。更为难的是你的上级、你的同事、你的朋友,能不慎之慎吗?而这些违法驾驶员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优惠”,如何使交警公正执法,怎么公正?说情风的盛行,导致了交通违法行为难得到应有的处罚,严管才有平安路,严管才有畅通行,殊不知说情者这样做不仅不是在帮违法驾驶员,而是在纵容他们违法,最后的结果将是害了驾驶员,害了家庭,害了他人,后患无穷,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的确是各级交警部门的一道难题。

二、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人、车、路”是交通管理中的三大要素,其中“人”根本性要素,因此,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是城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举措。针对当前居民当中农民出身较多、文化素质不高的实际,发动群众宣传力量,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五进”为契机,大力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要着重抓好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利用培训学校、驾协组织、车辆单位等多个教育阵地,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做到“管教并重,教育为主”,使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由被动转为自觉,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抓好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加大管控力度,运用先进科技,全力维护城镇交通秩序,针对驾驶员、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城镇交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城镇交通日常管理成为当前搞好交通秩序的主要举措。

一是要建立综合高效的综合治理交通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真正做到摒弃部门利益抓交通,形成“部门联手,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是要探索创新城镇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对不断发展的交通事业,要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发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完善交通管理网络,与时俱进抓好管理工作。

三是要加大日常交通管理力度,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充实一线上路管控警力,保持对交通违章的严管、严治态势,全力保证镇区道路畅通和秩序良好。

四是要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城镇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为了遏制公路车辆严重超速及镇内车辆闯红灯等严重违章行为,我县交警大队已引进一套移动电子警察设备,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力争在短时期内见成效。真正做到向科技要警力、要效能。同时不断完善县城内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设施的就建设,使县城内的交通参与者做到有据可依,违法必究。

(三)加强城镇交通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实现城镇交通现代化。对城镇交通需要有一个整体、长远、科学的规划,要与城镇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实施”甚至是超前,不能单纯就交通而抓城镇交通,零打碎敲,反复调整建设。交通适应不了整体发展要求,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会严重制约镇化进程。我们要对交通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从城镇化进程的趋势和要求、居民交通需求的发展、生态环境城镇的建设等多方面考虑,运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制订出中长期城镇交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逐渐落实到城镇交通建设,使城镇交通建设进入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良性发展轨道,避免盲目“上马”现象,决不因个别人的意志或个别单位的利益而轻易修改,确保城镇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

(四)加强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如果说管理和教育是城镇交通管理的“软”措施,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交通管理的“硬”措施,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城镇交通现代化的前提。因此,要以“畅通工程”为载体,不断加大城镇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城镇交通管理“硬件”条件。要以老镇区为重点,充分融入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科学务实的管理理念,根据城镇发展要求,进行路网改造,进一步加大道路、停车场及与之配套的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监控安全防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镇交通品位,不断深化城镇“畅通工程”建设。

(五)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交警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要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宣传一起,教育一起,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针对处理这类违法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相应措施,如尝试与学校、机关、企事

第二篇: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浅析

近年来,伴随着畅通工程的实施,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县镇区内的交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镇区机动车辆拥有量迅速增加,驾驶员队伍迅速壮大。却面临着当前镇区道路交通条件严重滞后,交警警力不足,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意识不强,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镇区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普遍反映停车难、走路难、安全感差的问题。依法管理道路交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

一、当前镇区交通秩序存在的问题

(一)交警警力不足,交通管理任务繁重。在管理工作中,人是第一要素。而在当前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较低,还无法将交通管理中的大量警力解放出来的条件下,警力不足直接制约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是在人车流量不断增加,镇区范围不断扩大,民警担负着整个镇区交通秩序管理,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二是各类频繁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和各项活动增加,在警力布控上,大部份民警只好站了南岗跑北岗,站了东岗奔西岗,马不停蹄,连续作战,一线民警承受着越来越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开展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就有困难。

(二)个别驾驶员和车主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与畅通。一是市场的强烈竞争也不能给驾驶员有更多的时间坐下来学习,集中个体驾驶员学习也很不现实,由于驾驶员长期不学法,不懂法,造成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化。二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相当多的驾驶员追求效益忽视安全。有的随意停车、掉头,争抢客源;有的超载、超员、疲劳开车;有的超速行驶,”病车”上路;有的不顾安全闯红灯,严重地扰乱了镇区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道路不畅。此外,外来工和农村打工族进入城镇,这些人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毫无安全意识,驾超载车与驾无牌无证车,骑乘摩托不戴头盔等,这些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机动车辆流量猛增,对非法营运与及拼装车辆管理打击不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企业所有制的转变,导致私家车、个体营运车辆的猛增,尤其是摩托车的发展速度惊人,同时还有一些无牌无证车及拼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利用早晚时间偷偷进城营运,加大了镇区道路交通的压力和交警的工作量。

(四)镇区道路条件和配套设施滞后,布局不合理,与人车流量的发展不适应,导致了镇区道路的拥堵。近几年,虽然政府加大道路建设的力度,修建了不少道路,但比较窄,拆除了一些房屋,但路况不平直,拓宽了街道,但仍存在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车流量的需求。有的单位或个体房地产公司在规划建筑房屋时,受利益的驱动,没有规划好停车场所。出租面的和摩的招手停、随意上下乘客,严重地危及到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又影响了城镇的市容市貌。主要街道的大小门面、市场前后停车位少,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导致了交通的拥堵。

(五)镇区道路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观上,群众参与交通守法意识比较低,行人、骑车人和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着无意识违法和有意识违法。无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现为许多居民在交通行为中,由于对新法规了解不够,如:很多骑自行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很多乘车人不知道在机动车道上下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等等。他们的行为归根在于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时等因素的影响,明知不能违反,但抱有从众、侥幸心理而违反。如”斑马线”就在前方20米或30米,但嫌路远不愿走;明明知道在混合车道骑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不能几人并行,但依然我行我素,影响着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客观上,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可以当场进行处罚,但现实中,交警对这类交通违法的处罚执法难度较大,多以警告为主,罚款处罚的几乎没有。再而,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由于一定程度上带有普遍性,致使交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另外,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赋予的管理手段又过于简单,且没有很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屡禁不止。民警的”严”管往往是很容易遭来群众的围观、乘机起哄、甚至滋事,帮违法者讲”好话”的,比比皆是,久而久之,使民警在管理上产生一种畏难情绪,不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说情风”愈刮愈烈,导致了交通违法现象难以治理。虽然大家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当今社会总有一些人热衷说情,镇区的交通参与者大多数是本地车、本地人,出门上街时间一长都面熟,谁都有三朋四友,谁都很难顶住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同样,交警部门处在改革的最前沿,开展执法尤为如此,面对现实,你同样谁都不能得罪,有的执勤交警也不得该松手时便松手,有时违法车辆刚拦,驾驶员还未下车,电话手机响声不断;有时违法车一扣,说情者便蜂拥而至,让你左右为难,既影响交警公务,又不得不手下留情。更为难的是你的上级、你的同事、你的朋友,能不慎之慎吗?而这些违法驾驶员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优惠”,如何使交警公正执法,怎么公正?说情风的盛行,导致了交通违法行为难得到应有的处罚,严管才有平安路,严管才有畅通行,殊不知说情者这样做不仅不是在帮违法驾驶员,而是在纵容他们违法,最后的结果将是害了驾驶员,害了家庭,害了他人,后患无穷,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的确是各级交警部门的一道难题。

二、措施与对策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人、车、路”是交通管理中的三大要素,其中”人”根本性要素,因此,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是城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举措。针对当前居民当中农民出身较多、文化素质不高的实际,发动群众宣传力量,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五进”为契机,大力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要着重抓好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利用培训学校、驾协组织、车辆单位等多个教育阵地,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做到”管教并重,教育为主”,使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由被动转为自觉,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抓好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加大管控力度,运用先进科技,全力维护城镇交通秩序,针对驾驶员、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城镇交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城镇交通日常管理成为当前搞好交通秩序的主要举措。

一是要建立综合高效的综合治理交通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真正做到摒弃部门利益抓交通,形成”部门联手,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二是要探索创新城镇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对不断发展的交通事业,要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发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完善交通管理网络,与时俱进抓好管理工作。

三是要加大日常交通管理力度,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充实一线上路管控警力,保持对交通违章的严管、严治态势,全力保证镇区道路畅通和秩序良好。

四是要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城镇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为了遏制公路车辆严重超速及镇内车辆闯红灯等严重违章行为,我县交警大队已引进一套移动电子警察设备,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力争在短时期内见成效。真正做到向科技要警力、要效能。同时不断完善县城内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设施的就建设,使县城内的交通参与者做到有据可依,违法必究。

(三)加强城镇交通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实现城镇交通现代化。对城镇交通需要有一个整体、长远、科学的规划,要与城镇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实施”甚至是超前,不能单纯就交通而抓城镇交通,零打碎敲,反复调整建设。交通适应不了整体发展要求,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会严重制约镇化进程。我们要对交通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从城镇化进程的趋势和要求、居民交通需求的发展、生态环境城镇的建设等多方面考虑,运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制订出中长期城镇交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逐渐落实到城镇交通建设,使城镇交通建设进入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良性发展轨道,避免盲目”上马”现象,决不因个别人的意志或个别单位的利益而轻易修改,确保城镇建设的科学性、长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

(四)加强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如果说管理和教育是城镇交通管理的”软”措施,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交通管理的”硬”措施,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城镇交通现代化的前提。因此,要以”畅通工程”为载体,不断加大城镇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城镇交通管理”硬件”条件。要以老镇区为重点,充分融入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科学务实的管理理念,根据城镇发展要求,进行路网改造,进一步加大道路、停车场及与之配套的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监控安全防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镇交通品位,不断深化城镇”畅通工程”建设。

(五)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交警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要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宣传一起,教育一起,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针对处理这类违法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相应措施,如尝试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实行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纠正中小学生和职工违法时,以教育为主,并将违法者的姓名、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情节反馈到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由单位或学校进行教育。

(六)大力开展”亲民、爱民、为民”活动,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一是实行警务公开。开辟便民告知栏、公布服务举报电话,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公开、公正,对投诉、咨询接待要热情接待、及时解决问题。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17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制定便民利民的辅助措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延时服务”等一系列力所能及、群众欢迎、体现人性化的执法服务措施。通过以上努力,可以塑造公安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警的执法行为给予信任和支持,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的氛围,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高效的管理工作效益。

第三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营运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根据兰交发【2012】71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活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司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活动百日攻坚战(简称“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重点打造“环境整洁、交通顺畅、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道路运输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文明服务质量和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我司车辆行车秩序得到明显规范,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得到有效美化,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得到逐步提高,旅客出行环境得到优化,企业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规范行车秩序,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停运命令营运,私自揽客、甩客、宰客、欺诈旅客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都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严管重罚,决不姑息。

(二)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1、大力整治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公司指定专人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和卫生死角,保证垃圾定点入台存放,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努力营造和谐干净的工作环境。

2、集中整治车容车貌。努力做到同一线路车辆品牌、车型、车体颜色、企业标识和服务标准五统一;督促单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卫生良好,座套干净无异味,车窗玻璃清洁,前后挡风玻璃处不放置杂乱物品;行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弘扬文明新风,创建文明交通秩序。

(三)继续深化整治创建,巩固企业文明创建成果

1、对旅客进行情感式服务。驾乘人员在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统一着装、统一服务用语,能够用普通话与旅客交流。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遇到有困难的旅客要有询问声和对待一般旅客要有热心,及时提供纯净水,使我们的服务水平真正达到陆地式航空服务的标准——“笑迎东西南北客,盛传春夏秋冬情”。

2、弘扬先进,开展比学干帮活动。通过讨论会、板报,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进行大力宣传,将他们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的工作作风和适用、适用的安全常识、行车经验、驾驶技术、服务技能在广大从业人员中加以总结、交流和

等载体向全司从业人员动员宣传,争取人人知晓活动内容和工作重点,做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7月8日):在公司“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抓出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9日—7月22日):“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本次活动进行抽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迎接验收阶段(7月23日—8月25日):通过抽查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改进不足之处,准备迎接市交通运输局和集团公司“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检查和验收。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石家庄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

石家庄市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暂行办法[200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建设“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重要指示,全面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构建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石家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市区交通实际,着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动态研判机制

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提出对策。要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和掌握交通秩序管理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并就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分析,认真研究,综合评价,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条 依法严处违法行为

以高压态势,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查处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闯禁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条 突出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一)加强管理。以7∶30至8∶30、17∶30至19∶00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采取通报单位、经济处罚等多种措施,依法严处闯信号灯、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在机动车道搭乘出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治理声势。

(二)搞好教育。在严管重罚基础上,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以及建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库等方式,促使交通违法者认识其危害性,自觉文明出行。

(三)大力宣传。根据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特点,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培养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第四条 规范“三车“通行秩序

(一)在市区二环路以内,逐步限制、取缔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

(二)禁止电动三轮车和机动三轮车通行的时间、路段。

24小时禁止二环路以外居住人员的电动三轮车、外地(含所辖县市)牌号普通三轮摩托车、登记注册的居住地在二环路以外人员的三轮机动车,在二环路(含)以内通行。

24小时禁止二环路以内居住人员的上述车辆,在市区中山路、和平路、裕华路(向西至苑东街)、槐安路、新华路(西二环至中华大街)、自强路、槐北路、槐中路、工农路、合作路、兴凯路、东岗路、友谊大街、师范街、红旗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站前街、新石北路、平安大街、建设大街、胜利大街(和平路以北)、青园街、东大街、富强大街、广安大街、西大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通行。

(三)禁止人力三轮车通行的时间、路段。

24小时禁止客运人力三轮车在市区所有道路通行。

24小时禁止二环路以外居住人员的货运人力三轮车,在二环路(含)以内通行。

7∶00至19∶00,禁止二环路以内居住人员的货运人力三轮车,在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维明街(裕华路至新华路)、裕华路(苑东街至体育大街)、中华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和建设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通行;禁止横穿中山路(中华大街至体育大街)。法定公休日除外。7∶00至12∶00、14∶00至19∶00,禁止二环路以内居住人员的人力三轮车,在一环以内(平安大街、青园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和平路、新华路、公里街)通行。法定公休日除外。

第五条 加强道路停车管理

(一)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石家庄市道路停车场管理办法》,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对市区道路停车场进行设置和管理。

(二)严格停车设施管理。新建住宅楼、商务楼和大型商场等停车泊位数量、标准,经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核准审批后实施,保证新建项目停车设施不欠账。充分挖掘现有停车设施资源,对商场、酒店、商务楼等单位挪用的停车泊位,限期向社会有偿开放。建立、完善交通引导系统,在主干道、繁华区域设置交通引导显示屏,提示就近停车场空余泊位。

(三)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各种车辆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现象的管理。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要及时照相取证,并粘贴“违法停车处罚通知书“,限期处理;对非机动车违法停放,要予以拖离;配合工商部门督促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有条件的沿街单位,要在本单位院内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没条件的,在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占压盲道情况下,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方位线。相关单位负责门前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停车入位、摆放整齐。

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和施划占道停车方位线。在设有临时停车场(点)和施划停车方位线的路段,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停车方位线和停车方向停车。

第六条 优化交通基础设施

(一)错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线位置,将非机动车停车线前移或后置,减少冲突点。

(二)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路口,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优化信号配时。

(三)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采取人工控制方式,对机动车流量变化大的路口实行“可变车道“,即时调整车行道行车方向。

(四)实行信号灯倒计时,在现有信号灯旁增设倒计时装置,便于驾驶员提前起步或停车。

(五)加强渠化改造,根据实际,建设“喇叭“路口,增加非机动车、行人二次过街设施。

第七条 控制道路交通总量

(一)禁止途经我市的外埠大型货运车辆进入石环公路以内道路行驶。307国道上行驶的大型货运车辆,要绕行石环公路、石太高速、石黄高速、青银高速。107国道上行驶的大型货运车辆,要绕行石环公路、石环辅路、石太高速、石黄高速。

(二)市区繁华地段和主要道路限制部分车型出入。7∶00至12∶00、14∶00至18∶00,禁止6座(含)以上载客汽车(公共交通车辆除外)、05吨(含)以上小型货车,在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和平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中华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平安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建设大街(裕华路至和平路)、维明街(新华路至槐安路)、青园街(槐安路至谈南路)路段通行。法定公休日除外。

(三)实行货物夜间运输,5∶00至23∶00,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通过控制白天货物运输及在市区外围接货方式,减轻市区交通压力。

第八条 严格通行证件发放

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出入限行路段车辆管理。对出入新华、南三条集贸市场运送货物的厢式货车,由市场管委会登记备案,统一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对确因需要出入其它市场、施工场地和运输蔬菜、鲜活物品、煤炭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车辆,要凭出入地有关单位证明,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随车携带,并按指定时间(7∶30至8∶30、17∶30至19∶00除外)、路线通行。

第九条 均衡道路交通流量

充分发挥支路交通辅助作用。在现有18条单向交通道路基础上,逐步扩大单向交通道路数量。实行“右转右出“,减少车辆路口交通冲突,提高通行速度。

第十条 完善科学管理手段

本着“先内后外、逐步扩延“原则,增加多相位交通信号灯,逐步实现交通信号指挥由点控到线控,再到面控。在完善现有路口和路段电子技术监控手段的同时,逐步扩大范围,力争在主干道和重要区域全部安装道路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努力实现交通动态状况全天候、全方位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 强化临时交通管制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开展,妥善处置重大案件、事件,公安交管部门可适时采取禁止机动车左转、右转,或规定某一路段禁止通行、单向通行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第十二条 改革创新勤务模式

公安交管部门要以落实领导干部逐级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为重点,不断改进警务模式,尽快实施“以交警中队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并明确交警管理“的交通管理责任区勤务机制。要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实行分时上岗、弹性布局的“三级岗勤“运作方式;严格量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实现由被动勤务向主动勤务转变。

第十三条 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定时播放或刊登交通安全内容,形成持续性、高密度的宣传态势。

(二)在主要路口或人群密集场所建设交通安全信息引导屏,以公益广告形式宣传。

(三)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小抓起,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记录卡制度,规范学生交通违法警纠校处措施,逐步完善长效机制。

(四)加强交通安全员“四级网络“机制建设,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延伸到社会各角落,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交通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自觉把交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部门汇报,了解工作动态,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倾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公安交管部门要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超速超速、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为切实改善我市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综治委批转的省公安厅、交通厅、农业厅、安监局《》,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5月下旬开始至8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20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

县城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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