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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租赁协议空白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12-102709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8 11:09: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房 屋 租赁协议空白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用,计 12个月;

2.房屋租金:每年 人民币元整;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4.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一个月;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备注: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空白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空白合同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合同法的规定,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面积计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日期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每月共计。

三、缴费方式:

1、租金第一次缴费截止月,共计元,大写:,以后按每一缴,并提前半月交纳下期房租。

2、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四、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元,大写:。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无损坏甲方室内设施,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有损坏,应赔偿,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租赁期间,乙方租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各项费用,如因拖欠造成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任何违纪违法活动,应遵守公共道德,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七、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和国家规划调查、房屋拆迁等重大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据实结算。

九、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乙方只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不得将租赁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

十、本合同租赁期满后自然终止,乙方应将租赁物完整交还甲方,不得损坏房屋的设施、设备(含装修),如有损坏,应承担修复责任或照价赔偿,甲方若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因意外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力和财力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十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

十三、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治安、工商、税收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无法协商时,可向有关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第三篇: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空白)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 月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租赁期间,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通讯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五、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六、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七、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十、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一、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在此合同生效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2.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偿付总租金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罚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3.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偿付总租金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罚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4.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三、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私人房屋租赁合同空白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房屋坐落、面积、质量: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坐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

1.3房屋质量:合格

2、租赁用途:乙方居住使用

3、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2其他费用:包括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为:。

4.3支付方式及期限:

5、房屋维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规定划分权责;

6、房屋配套设施及维修权责:

7、在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1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或水、电、煤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7天,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5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房屋的;

7.2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提出后15天内一方未予纠正的;

7.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机器、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7.4因房屋质量问题、隐蔽工程致乙方不能正常地安全地依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

7.5在租期内,该房屋经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房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7.6乙方及其当地的分支机构因解散、被撤消、经营亏损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得提

前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无须支付任何违约或赔偿金。

8、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8.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谋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8.3在租期内,乙方因故不再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可以提前同,除本合同7.6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8.4在租期内,出现7.1-7.5条款约定的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提前搬家造成的损失。.8.5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交纳下一季度租金的,甲方有权利在约定交纳租金的次日将房屋转租,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以不高于月租金为限。

9、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租赁合同(空白)202_.11.17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金鸡山建筑设计创意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

法人代表: 王欣娟 身份证号: ***626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拟任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经营范围

1.1 甲方将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金鸡山文化创意产业园金鸡山建筑设计创意分园 二 号楼 层(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862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743平方米(见附件《楼层平面图》,以下称该物业)。

1.2 乙方承诺上述物业仅作为 办公场所 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内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向甲方交纳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方式

3.1 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此报价不含税),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

写: 元整。3.2 计费起始日:自 年 月 日起。

3.3 付款方式:(押金视作合同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保证金,租金于每年 月 日前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下一年租金。

3.4 租期 年,自第 起,每年较上一累计递增 %。3.5 甲方指定收款人:福建金鸡山建筑设计创意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110***,甲方如有变更收款人,须下一收租日开始前,提前七天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6 租赁期间,乙方需自行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信费、停车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其价格以服务供应方按同期价格标准收取。

第四条 合同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

4.1 乙方因故被扣除违约金,均须在接到甲方发出的扣款通知书的15日内(含15日),将合同保证金补齐。

4.2 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将按实际产生金额,先行扣除保证金:

4.2.1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违反物业管理单位的装修管理规定,用于支付物业违约金或整改费用的。

4.2.2 乙方在使用该物业过程中,对该物业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物业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的。

4.2.3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维修不及时,使相邻物业少量受损的。4.2.3 乙方未能及时交纳自身应承担的水电、煤气、网络通信等费用,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或影响全体或部分其他物业使用人的。

4.2.4 拖欠物业管理费,致使物业管理单位向甲方追缴的。

4.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物业的结构作任何改动,擅自拆除、移动、变更公共设备的位置和使用功能,须进行恢复的。

4.2.6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楼体外立面开窗、悬挂广告,须拆除修复的。

4.3 乙方逾期十日内(含第十日)未支付新一期租金的,每日按该日租金三倍金额从合同保证金中扣除。

4.4 乙方有以下行为的,将予以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解除合同。4.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的。

4.4.2 逾期十日以上未能支付该租金的。

4.4.3 乙方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强制关闭的。

4.4.4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支付保证金缺额部分,乙方逾期15日未支付的。

4.5 本合同届满当日或之前,在乙方将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依照原交接状态或双方协商结果,完整交还甲方,并已按合同履行义务,支付应缴纳所有费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保证金(不计息)全额归还乙方并收回收据。如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义务,支付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余额部分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缺额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十五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第五条 保险及税收

5.1 乙方应负责支付其在该物业内从事经营业务所引起的一切税费。

5.2 对于其他税费,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享有按合同约定时间收取该物业租金的权利。

6.2 保证该物业的水电接口的到位,消防栓主管道预留接口于管道竖井内。

6.3 享有在非紧急状态下,提前24小时通知后,在乙方及物业管理人员陪同下查看该物业的权利。

6.4 享有在租赁期满以前两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欲承租该物业的人员进入该物业内进行查看的权利。

6.5 享有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服务职能的权利。

6.6 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应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6.7 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的五日内(含第五日),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物业,则视作乙方放弃物品处理权利,届时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进行处置,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装修电器部分及空调设备无偿归甲方使用。

6.8 享有指定授权代理人收取租金,管理、收回该物业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6.9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予以更正和改进。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7.1 享有按物业管理协议,享受物业管理单位服务并按物业装修规定进行装修的权利。

7.2 在合同期限内,享有依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

7.3 有偿使用的原则下,享有较外来人员优先使用停车场的权利。

7.4 有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7.5 有按物业管理协议,服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并按时支付物业费用的义务。

7.6 有按物业管理单位要求,严格执行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的责任。7.7 自行及时支付有线电视、网络通信、水电费等,并承担延迟支付的相应后果。

7.8 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7.9 乙方有必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该物业遭致破坏。7.10 因乙方对该物业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物业受到损坏或造成第三方损失时,乙方应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单位,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7.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该物业用途或将该物业的 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该物业。

7.1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冒用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7.13 不得将租赁场所作经济担保、抵押,或以甲方名义进行宣传活动。

7.14 有义务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24小时内,安排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员进入该物业巡视、检查该物业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发生有可能对物业或第三方产生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同意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并由责任方支付维修费用。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物业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7.15 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物业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物业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物业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物业的装修以不损坏该物业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16 因乙方对该物业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

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7.17 乙方需在租赁期届满时,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物业,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物业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物业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7.18 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物业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 合同续约和终止 8.1 续约

8.1.1 甲方会在租赁期届满之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租赁期届满之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8.1.2 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已租的经营场地拥有优先承租权。未在租赁期满前30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租赁期满的经营场地租赁给第三方。

8.2 合同终止

8.2.1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如不再续约,则须在租赁期满前3日内结清一切费用,并于合同终止的当天或此之前,将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依照原交接状态或双方协商结果,完整交还甲方,本合同终止。

8.2.2 乙方若要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8.2.3 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延迟超过十日(含十日),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没收合同保证金、收回该物业,合同终止。

8.2.4 符合第4.4.1至4.4.4项约定的,终止合同。

8.3 租赁期限内,若遇政府行为、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向对方主张赔偿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 9.1 违约责任

9.1.1 甲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交但尚未享用的租金外还应双倍返还乙方缴交的保证金。

9.1.2 乙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已享用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并限乙方在五日内退场。若乙方在五日内未退场,视乙方自愿放弃未退场的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9.1.3 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继续占用租赁场所,在占用期间,乙方每日需按该日租金三倍金额支付给甲方。甲方仍然有权依照法律程序索回租赁场所和因上述留驻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1.4 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没收乙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9.1.5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如在合作期间乙方享有免租期的,还应当将甲方给予乙方免租期所对应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9.2 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额合同保证金之日起正式生效。

10.4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10.5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不得涂改,涂改无效。备注条款:物业费及水电公摊等费用按物业合同约定另行收取。

甲 方:福建金鸡山建筑设计创 意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福建省高速公路融通 投资有限公司(筹)

拟任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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