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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协议书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2-1110097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01:24: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劳务派遣用工协议书

劳务派遣用工协议书

甲 方:乙 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接受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及员工进入工厂工作事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及工人条件:

(1-1).甲方和乙方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2).实际上班时间和离职日期按工人打卡记录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签名为准。

(1-3)乙方输送至甲方的员工条件:

1、人数:人。

2、民族、籍贯不限。

3、男女工人比例为。

4、年龄:周岁;

5、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疾病,女工无怀孕者。

6、所有员工乙方应在年月日前送到甲方工厂。

(二)甲、乙双方责任划分规定:

(2-1)工资报表由每个工人确认签名,签名后的工资报表由乙方提供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工作时间内,由甲方免费提供食宿,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任何费用;所居住的宿舍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有风扇、灯光、卫生间及洗澡间或公共卫生间及洗澡室。

(2-2)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及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及厂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按甲方公司规定做出相应处罚,甲方处理员工问题时必须告知乙方管理人员,经乙方或员工签名为准。做到人性化、以教育指导为主。

(2-3)乙方输入的人员在生活和工作上与甲方厂内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生活权益和待遇,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挤乙方输入工人,不得随意和无故打骂责罚乙方输入的工人,甲方不得侮辱乙方工人的人格。

(2-4)乙方输入甲方工厂的劳动力资源属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或合同满后半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或通过任何方式直接聘用乙方输入的工人。

(2-5)乙方员工的工资由乙方负责人发放,甲方无权发放与干涉。乙方员工工资所产生的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所发放员工签字的工资表须备份给甲方)。

(2-6)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自动离职的,甲方不支付工资及任何费用。

(2-6)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必须满天方可提出辞职,同时,辞职员工必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安排人员接替。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工资及其它费用。

(2-7)乙方派遣的管理人员必须在工作现场监督员工工作,也必须按时刷考勤卡,凡乙方派遣至甲方的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三)劳务派遣工资及结算方式:

劳务派遣费用按照实际人数及上班时间支付,上班时间、出勤情况等应以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出勤及相关资料为准,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如下:

1、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方式:按每人每小时元人民币结算,包食宿,不扣任何费用,不分节

假日,每月工时不低于小时。

2、工资支付方式: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工资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代表,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确定及计算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若有旷工行为,旷工一天扣

4、乙方派遣人员的工时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到30日,每月期的考勤记录、费用明细及相关资料提供乙方核对,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费用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核对无误后,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派遣员工工资总额(遇节假日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正常离职人员工资结算以实际工时为准。若甲方因未按期结算工资,所产生的劳资纠纷及其他事件,甲方负全部责任。若甲方按期结算工资给乙方代表,乙方未能按期发放工资导致劳资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工作管理

(4-1)当乙方人员到厂时,乙方应指定一们管理者,协助甲方对工人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同时,甲方可对其工作灵活安排,便于其管理。

(4-2)甲方根据工厂生产需要,负责对工人进行相关的企业文化教育,技能训练,安全知识,现场操作等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工作的原则。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以保证乙方工人和驻厂管理者人身安全。

(五)协议变更、终止、解除和生效:

(5-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通过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5-2)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协议自行终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后,协议方可解除。

(5-3)合同终止后,继续留职的作为甲方正式员工,跟乙方无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劳务派遣用工安全协议书

劳务派遣用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劳务用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

2、负责对乙方工人的入场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核。

3、根据甲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5、甲方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6、甲方可定期审查劳务派遣单位对所派遣人员的工资支付清单、社会保险缴费结算单等。

7、在劳务用工期间,劳务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时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有义务接受用工单位定期审查。

2、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凭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对其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4、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操作。

5、乙方应对其工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或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岗前安全指导个教育工作。

6、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7、负责承担因务工人员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处理事故,但工伤程序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违约责任

1、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罚款概由乙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2、凡在工作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第三篇: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 人到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4.1、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4.2、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3、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

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

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6.1、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6.2、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6.3、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6.4、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6、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6.7、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

6.8、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6.9、甲方按时支付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6.10、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11、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6.12、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7.1、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

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7.2、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

次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8.1、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8.2、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

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

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

3、职业技能培训等。

8.3、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8.4、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8.5、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8.6、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8.7、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8.8、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8.9、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8.10、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8.11、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8.12、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8.13、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9.2、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

日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5日)。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15.1、本协议期满;

15.2、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5.3、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15.4、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15.5、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1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

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代表签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签章: 日期:

第四篇:劳务派遣协议书(用工方版)

劳务派遣协议书

编号:【

】 派遣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联系人:【】 电话:【】 电邮:【】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联系人:【】 电话:【】 电邮:【】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并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根据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向乙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

2、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公司,具备签署本协议的资格;同意接受甲方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下文或称:劳动者或派遣人员)。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上述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作为用人主体与劳动者(派往乙方的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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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对于劳动者的责任与义务。

二、乙方作为用工主体对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下或称:员工)按本单位规定实施管理,并支付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且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三、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或续延本协议,需于期满前60日通知对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四、甲方向乙方单位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共计 人,在乙方工作的岗位为:。(具体派遣人数及岗位以每月双方核对为准)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每月的 10 日前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乙方给付甲方的费用包括:(1)管理服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从劳务派遣人员开始日所在的月份开始计算,按月计费,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不足十五天的收取半月管理费,满十五天的按一个月收取。

(2)社保费:

甲方为被派遣人员依法办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的企业缴纳部分,该部分由乙方承担;被派遣人员应自己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3)派遣人员劳务费:

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相关福利费用,由乙方在确定派遣人员时向甲方提供。

2、费用支付方式:

(1)每月 【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甲方向乙方发送上一个月实际发生的《派遣服务费用结算表》(包括:管理服务费、社保费、派遣人员劳务费)。

(2)乙方审核并确认《派遣服务费用结算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当月【1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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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形式为【甲方】发放派遣人员的工资,派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向税务部门申报,如由此造成相关部门对【乙方】的处罚,该处罚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服务费后,应依法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如有)。

(5)甲方应在每次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甲方未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发票信息:发票抬头:【 】 发票内容:管理服务费:【】元

派遣员工社保保险费:【】元

派遣员工劳务费:【】元

(6)乙方在服务操作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收取费用的,乙方事先说明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由甲方支付。

(7)社保费支付方式:

a.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乙方向甲方发送【下月】派遣员工《保险增减员名单》。

b.甲方收到乙方《保险增减员名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

c.乙方应在甲方确认《保险增减员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当月【20】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社保费。

(8)甲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称:【

】 帐户号码:【 】 开 户 行:【 】

甲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账户错误、无效或非法的法律责任。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款,即视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相应付款义务。若甲方变更银行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通知乙方而导致延迟收到付款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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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务派遣人员可由乙方按照工作岗位服务标准直接招聘,也可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工作岗位服务标准自行招聘(须经乙方审核、书面认可)。甲方协助乙方在北京以外地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时,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实报实销。

七、甲方的责任:

(1)按照乙方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协助乙方对派遣人员的性别、年龄、户籍等身份信息、学历、资质证书文件等的专业能力信息,以及派遣人员是否具备签订劳动或劳务协议的主体资格与缴纳社保的条件等信息进行必要形式审查。

(2)应法律规定及乙方要求,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审查、调转、保存人事档案等有关事项;

(3)应乙方要求,与退休人员、在校生等特殊人群签订劳务协议;(4)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派遣员工实际入职上岗前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同时办妥工伤等相应社保手续,乙方应给予相应的协助。因员工用工手续不符合规定致使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包括无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后果,除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自行招聘的派遣人员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

(6)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及后期人事管理;(7)与乙方负责人共同协商、解决派遣过程中的各类人事问题;(8)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派遣员工与乙方的劳动纠纷;

(9)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存在法律风险的,甲方应进行提示,为乙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10)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本协议项下费用后,应依约按时足额向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八、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用工的相关条件及乙方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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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3)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4)乙方不得将甲方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5)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 条件及标准,向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工具,甲方劳务派遣人员离开乙方工作岗位时,应将劳动工具归还乙方;

(6)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与本岗位相关的业务培训;(7)将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九、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致甲方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乙方应依法承担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一致解除用工关系的;

(2)乙方的生产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乙方无法履行用工义务的;(3)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亦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乙方解除用工关系的;

(4)非甲方选聘的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乙方解除用工关系的;

(5)因乙方原因终止、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的;(6)甲方应乙方要求,与派遣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本协议中“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及支付年限,参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1)劳务派遣人员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劳务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甲方或乙方的规章制度;

(3)劳务派遣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在劳务派遣期间,甲方将派遣人员同时派遣到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派遣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派遣人员在应聘时未如实提供或者故意掩盖、伪造、歪曲个人信息,5 / 7

导致派遣人员与乙方劳动合同无效的;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退回所需的相关材料,因乙方不能提供退回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上述情形中,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退回派遣人员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及责任。十一、一方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尽快通知对另一方,另一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提供有关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而导致甲方未 能按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的,由乙方负责解释及处理善后工作。

(2)乙方在一个自然月内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 协议并将劳务派遣员工撤回,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甲方于本协议解除后依法必须为撤回员工承担的一切费用。

(3)在乙方按时付款的前提下,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支付工资、缴纳社会 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4)在如下情形下,除承担本协议约定外,乙方有权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

a.在甲方按乙方要求招聘派遣人员的情况下,甲方未依约尽到必要审查义务;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c.未依约向派遣人员支付工资等福利、缴纳工伤等社保费用的; d.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

(5)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的,应就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四、双方可就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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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期限约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十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九、本协议一方按照本协议项下通讯方式向另一方发送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专人传递或并采用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首页所列另一方的地址。由专人传递的,在送交收件人时视为送达;以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送达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另一方确未收到,在投递后第7日视为已送达另一方。任何一方更改联系地址,均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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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劳务派遣用工协议

劳务派遣用工协议

甲方:浙江一品厨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业务需要,需乙方派遣人员配合生产,本着合作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按以下第方式执行:

1.自月起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工作任务。

二、人员需求数量: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量,人,人;人;

2.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人员不合格或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的,乙方必须于内,将人员补足,逾期将予以扣款元/人/次/小时;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派遣人员在岗位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产品质量要求,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4.乙方的派遣人员其人身安全及相关劳动保障,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劳动报酬:

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为,同时要做到保密不公开。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2)乙方有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乙方有打架斗殴、盗窃、无理取闹轻者按照公司规定处罚,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劳务派遣用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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