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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权益转让协议书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12-1005939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3 10:59: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集资房权益转让协议书

集资房权益转让协议书

甲方:李敬伟(单位集资购房当事人)

乙方:杨朝琪(受让人集购房人)

甲方因各种因素,自愿将其单位集资房水矿六十四小车队1号楼807号房,转让给乙方集资,但集资人仍以甲方名誉集资。为了避免日后甲乙双方因集资款源及房屋产权权益归属引起争议、纠纷,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述协议:

一、单位集资房的姓名仍为甲方李敬伟,集资过程中所 需的身份证等各种证件由李敬伟,方提供。

二、分期分批的集资款源由乙方按照房开公司规定的交付标准及数额以甲方的名誉直接交给房开公司。

三、甲方集资房的集资权转让给乙方属无偿转让,不收 取任何转让费。

四、自乙方将首期房屋集资款五万(50000)元交付后,该套房屋的集资权即属乙方;甲方应将付款的所有票据交给乙方;该套住房的房屋产权权益长期归属乙方享有。

五、按照相关规定,若何时能够办理个人集资房房产登 记及过户等房屋产权证明,甲方同意以乙方的姓名办理房产 登记及过户手续。若需甲方提供证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 供。

六、甲方将该套住房的集资权无偿转让给乙方集资后,甲方随意反悔或受到家属、他人的干涉、阻挠而违约,引起纠纷,致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按相关法律之规 定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已将集资款付清,但房产证还未过 户之前,甲方以各种借口反悔、违约,索回该套住房,甲方 将按乙方集资款的双倍金额赔付乙方。

七、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八,次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地(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二0一三年月日

第二篇: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集资房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及房屋基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大华路(秀林庄酒家斜对面)集资楼,规划小区共建六栋、层高共十二层楼房(含首层商铺楼),每套设计面积约:125 m²至143 m²左右。经济社集资楼房采取抽签形式,每平方单价约2200元/ m²-2500元/ m²,面积、楼层、单价按甲方在经济社合同建房抽签中标各房各层套房为标准,并且按照甲方与广州市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东华经济社三方签订的房屋使用时间,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占有使用权。

转让房屋的位置及基本情况:

按202_年6月19日甲方在经济社合同建房抽签中,已中标一套房,该套房位置:B栋4号楼301房,面积142.77平方米,室内设计:四房二厅,东华经济社合作建房每平方单价:2500元/ m²,以上房屋使用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转让产权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房屋使用权

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玖万元,余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在甲方将房屋转让权名额转为乙方时,才支付余款。

乙方必须要履行按照甲方与广州市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东华经济社三方

签订合作建房合同要求。并要付清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叄拾伍万陆仟玖佰贰拾伍元整(¥356925.00元)给广州市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付清上述款项以后合作建房的B栋6号楼901套房(面积142.77平方米)占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责任: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前甲方必须负责过户给乙方,甲方代乙方交付集资房款的单据和收据及购房资料由甲方付给乙方保管,收执,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款另外开收据给乙方。

(2)乙方责任:乙方负责付清上述所有转让款给甲方和合作建房款给广州市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总房价的双倍价额的违约金。

六、其他: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集资房名额转让协议书

集资房名额转让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单位在集资建房,甲方分得住房一套,由于甲方不需要,并自愿转让给乙方,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集资房自愿转让给乙方,其转让费元。

二、乙方愿意接受转让,并同意付元转让费给甲方。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集资转让费元之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转让费后,应按甲方单位的集资建房的要求和程序,为乙方办理各种集资建房的手续和应交纳的费用。

五、乙方在办理完转让手续和付给甲方转让费后,乙方应按甲方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将集资建房款交给甲方,由甲方交给单位,但甲方每次收到乙方集资建房款后应及时开具收条;如单位安排集资建房款可交纳到银行的,乙方可直接纳入集资建房的银行帐户;待甲方单位开具的单位收据后,再充抵收条或缴款凭据,单位收据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保留复印件)。

六、由于乙方付了集资建房的转让费元给甲方,乙方必须享受甲方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的同等待遇,甲方不得再收取乙方的任何费用,正常的住房交费除外。

七、由于该集资建房的指标是甲方的,现甲方已将指标以转让费的名义卖给乙方,故真正的集资建房人是乙方,但由于乙方非甲方单位人员,故不能以乙方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只能用甲方的名义办理,但实际所有人是乙方。甲方必须及时将于集资房相关的合同、收据、发票、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原件交给乙方。

八、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建成后房产证应交给乙方保管,房屋归乙方所有,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及契税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应在单位交钥匙一日内交给乙方,不得延误,如拖延超时过两日视为违约。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给对方造成麻烦。如有甲方违约,则甲方按该房市场价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所交费用归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四篇: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单位集资房转让协议书

卖方(甲方夫妻): 卖方(甲方夫妻):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号楼,户,主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

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 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 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指建筑质量、室内装修、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 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产系 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期间,若 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该房屋所享有的置换福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置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如该房有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产权转移的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解决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由于甲方个人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或者出现诉讼纠纷,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公司统一管理房产手续问题乙方已明确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条件允许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协助乙方办理,在双方确认可以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不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对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款、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无异议,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该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4、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拒绝付款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甲乙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章:

卖方(甲方)签章:

买方(乙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签章: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签章:

202_年 月 日

202_年 月 日

第五篇:权益转让协议书(范本)

权益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

1、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展商)订立《上海市商品房预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上海市 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该状况如下:

1、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展商)订立《上海市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上海市 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上述预售合同已有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乙方已全面了解该房屋的上述情况,仍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

2、有关内容详见所签定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保证其与发展商签署的上述《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若有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总人民币______元整买卖该房屋,甲、乙双方间的实际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五日内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妥权益转让手续当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元整;

3、双方同意房款可以人民币或美元计价,若以美元计价则依交款汇兑当日中国银行公告之汇率标准办理,双方各无异议。

三、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获得发展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2、甲方应依方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3、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当日将该房屋有关资料给乙方,待发展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2、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依中介方通知五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五、若甲方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手续期间,反悔不出售该房地产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

六、若乙方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手续期间,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

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未付款的万分之三)。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发展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权益转让事宜。则双方应依中介方通知三天内依本协议总房款及其他条款约定另行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逾期达15日,则视为违约,同时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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