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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12-111093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20:47: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盘锦金远宝兴狮城项目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盘锦和坤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洼县城双桥街南、向海大道西、305国道东。

2、工程规模:施工现场修路。

3、路段范围:中心路东侧。

二、施工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接该项目部分临时道路的施工,具体位置双方现场确定。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工作内容:山皮石及石粉购买并进场,相关设备进场,铺路并压实。

4、价格:到场山皮石每立方米53元,含税、含挖掘机台班。

5、结算方式:工程不足一个月完工的,完工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过结算

完毕;工期超过一个月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开据正式税票。

6、工期要求:开工时间202_年月日。

7、乙方一旦与甲方签署此施工协议,就必须按质按量如期完成任务,不得

转移给第三方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须遵纪守法,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完全承担在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0、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盘锦和坤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施工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

一、内容:甲方同意将盐仓凤翔路创海机械厂内临时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施工内容及要求:主入口道路宽度8m,塘渣厚度80cm;厂房与宿舍楼之间道路宽度6m,塘渣

厚度60cm;厂房其余三边道路宽度5m,塘渣厚度50cm;所有转弯处转弯半径不小于9m,道路碾压采用12t以上振动式压路机,碾压次数不少于2次,确保密实。全部碾压完成后所有道路表面铺设5cm碎石,再碾压1次。施工完成面比厂区自然地面高20cm。

三、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包料;乙方自己的施工建材和工具由乙方

自行负责保管,发生损失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人员伤亡一律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概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乙方食宿自理。

四、施工期限:开工日期为202_年7月26日,于202_年7 月31日完工。如工期延迟,乙方承诺向

甲方缴纳202_元/天的违约金。

五、施工价格及结算方式:

1、综合单价包干,按道路结构层厚度不同以立方米计价。

2、主入口80cm厚道路单价为56.4元/m,厂房与宿舍楼之间60cm厚道路单价为61.4元/m,厂房其余三边50cm厚道路单价为65.4元/m。本单价已包括开挖排水沟和道路基槽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50%;

2、甲方使用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总价的30%;

3、余20%款在甲方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尽可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的相

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333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日期:日期:

第三篇:临时施工道路修建承包协议

XX大学XX学院实践基地建设项目(X期)

临时道路修建承包合同

发包人: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承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就XXXXX大学XX学院实践基地建设项目(X期)临时道路修建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3建及道路范围内的管网套管预埋工作。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工程质量标准

1、道路做法:

(1)依据总平道路标高挖填土方。

(2)路基成型 碾压,夯实。

(3)400厚建渣压实。

(4)50厚细石找平。

(5)200厚 C35混凝土,面层提浆压光、刻纹。

(6)根据甲方要求预埋涵管,涵管由发包人提供,由承包人负责施工。

2、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_)有关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如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承包人应满足发包人要求。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干单价,双方约定包干单价为元/m2,该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道路施工的一切费用。

2、计价计量方式:工程量依据现场实际收方确定,乘以合同约定单价即为最终结算总价;

即:实际收方工程量×70元/m2=结算价;

3、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六、违约

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1天,按5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 伍 份,承包人执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在合同履行中,发、承包双方如需对合同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4、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提请甲方及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发包人全称(盖章):承包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202_年09月日202_年 09月日

签约地点:

第四篇:临时施工道路合同

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施工协议JZBD/MHD/合同/001

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

乙方:华地公司

甲、乙双方经慎重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有

关承包事项签约如下:

1、工程名称:宝地•曼哈顿施工便道工程

2、工程地点:锦州市

3、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道路规划图、由华地公司深化的道路横断图及相关洽谈记录的全部内

容。具体范围如下:a、规划科技路,面层采用0.4米厚级配砂石,做法宽10米。b、女儿河大坝内侧规划景观路2,面层采用0.6米厚级配砂石分两层压实,基层采用1米厚素土分两层压实c、场区内标高低于路床底标高的部位,采用素土回填,分层压实,厚度不大于0.5米.。d、压实系数不大于0.93。

4、工程造价:工程总价按实际工程总量计算,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女儿河大坝内侧规划景观

路2单价为14元/平米(不含土方价格),科技路综合单价为9.78元/平米,土方内倒6元/立米,上述价格为固定单价,任何原因不与调整。

5、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定日之次日

竣工日期:自开工日起4个工作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因素)

工期延误:工期不能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一千元

6、工程竣工: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若一次验收不能通过,则以最终验收合格日为竣

工日。

7、工程管理:

a、甲方指定冯涛为该工程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0416-3898811负责协调现场相关事宜。b、乙方指定博小放为该工程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协调现场相关事

宜。

8、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保修

凡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相关保修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三年。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a、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先协调解决。如协调达不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锦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甲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乙方:华地公司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日期:日期:

第五篇:临时道路施工合同

篇一:临时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临时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2_版)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厚度误差:±10%厚度。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宽度允许偏差:100mm。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发包方:承包方: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代 表:

年月日篇二: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盘锦金远宝兴狮城项目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盘锦和坤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大洼县城双桥街南、向海大道西、305国道东。

2、工程规模:施工现场修路。

3、路段范围:中心路东侧。

二、施工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承接该项目部分临时道路的施工,具体位置双方现场确定。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3、工作内容:山皮石及石粉购买并进场,相关设备进场,铺路并压实。

4、价格:到场山皮石每立方米53元,含税、含挖掘机台班。

5、结算方式:工程不足一个月完工的,完工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过结算 完毕;工期超过一个月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开据正式税票。

6、工期要求:开工时间 202_年 月 日。

7、乙方一旦与甲方签署此施工协议,就必须按质按量如期完成任务,不得 转移给第三方施工。

8、施工期间乙方须遵纪守法,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完全承担在施工期间的 安全责任。

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0、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盘锦金远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盘锦和坤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篇三:临时道路施工合同 临时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包人同意临时道路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临时道路包括临时道路的路基平整、压实宽6米,路基及路肩内倒渣土回填压实,2:8灰土夯填300mm厚宽6米,c20砼整体路面200mm厚(商砼)宽5米,具体以现场实际测量计量为准。第二条 合同工期

本合同年月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工期顺延。第三条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发包人要求施工,满足发包人要求。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以双方最终确认的结算为准。

1、合同综合单价:道路渣土内倒回填单价9.9元/m3;路基整平、压实3.5元/m2;2:8灰土夯填300mm厚28元元/m2;c20砼整体路面200mm83.2元/m2;零星用工42元/工日;石粉70元/m3;上述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额外向发包人要求任何费用。

2、工程量计算:施工前确认施工范围,工程量按发包人要求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代表现场核实,共同确认。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五条 发包人责任

1、开工前发包人将施工部分及要求向承包人技术交底。

2、发包人由监理和审计负责工程监督、验收和工程量的复核。

3、协调现场障碍物(地下墓穴、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的拆除工作。第六条 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必须按济南市有关渣土外运的相关规定办理渣土外运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承包人服从发包人委托的监理管理。

3、严格按发包人工程量要求进行施工。

4、施工人员现场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达到发包人要求并应在发包人发出撤场通知后三天内及时撤场。

6、负责施工期间的道路卫生清理,包括清扫、洒水等,该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的综合单价中,并承担因噪音、灰尘、卫生等原因引起的主管部门的罚款。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安全管理

承包人应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bj59-99)执行,施工期间严格限制外人进场。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及第三人安全损害,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八条 周边关系协调与管理

承包人应负责协调正常施工所引起的周边关系(如周边居民反映等,省级住宅除外),如发生问题由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相应损失。第九条 施工用水、用电

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解决,承包人承担相应水电费用。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十一条 违约

1、工期违约:因承包人员因致使竣工工期延误,每延误撤场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发包人从承包人应得工程款中扣减,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质量违约:达不到发包人质量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按期修补。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三份。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临时道路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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