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店铺转让协议
店铺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凤凰台西北角的化妆品“时光隧道”转让给乙方。签定之日起,一周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店铺转让协议
芋香园经营转让协议书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经营转让陈家湾芋香园小吃店的经营权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协商,甲方将位于陈家湾之芋香园店面经营权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日期为202_年10月1日前。转让金总计玖万元整,包括七万元之店面投资和两万元加盟金。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芋香园小吃店经营经验。
2.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原材料等产品。
3.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提供相关的业务指导。
4.甲方协助乙方开发客源及维系老客户。
5.甲方需在10月1日前将店面按时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乙方义务
乙方须在202_年_____9__月_____30___日之前,缴纳芋香园小吃店经营使用权费用人民币______玖__ 万元,由于乙方的情况特殊,所以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202_年_____9___月________日先缴纳定金____伍____万,其余额分_______两_ 月交清,每月再缴纳____贰____万元,时间为每月的_____30___日之前,如乙方在协议期间逾期交付余下的费用,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定金的的3万元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乙方人员在店面的一切工作,收回芋香园小吃店经营使用权,并在3日内结算清跟乙方的尾款。转让后店面产生的房租,水电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五条:如有具体细则协议需要签订,同样具法律效应。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印章:印章:
第三篇:店铺转让协议
店铺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
住址及联系方式:
住址及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街(路)号的店铺转
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费给付: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乙方付给甲方房屋转让费
为元整,大写:,乙方先给付甲方元整作为定金,大写:。
三、店铺于202_年月日转让给乙方,转让后
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有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乙方有权对店铺进行一定的装修,但装修方案不得危机该房的主体结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造成的后时
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不准在转让后向乙方加租金或另外收取不合理费用。
六、甲方在与202_年1月份合同期满后,经乙方同意,改为乙方户名,由乙方和签订续约合同,并不收取乙方的费用;如乙方中途有需要改户名等,甲方必须提供合作。
七、双方共同遵守转让协议,如不遵守以上协议,违约方赔偿另一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如因甲乙双方签合同之前,政府就乙方下达命令要征用拆迁店铺的,如甲方不告知乙方,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转让费(注:以政府拆迁店铺红头文件下达之日起为准)。
九、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设施与甲方无关,合同签订之后,如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与甲方无关。
十、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转让费
元(大写:,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顺延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签订即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四篇:店铺转让协议文本
店铺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丙方签字:日期: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
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
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
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
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
装修。
四、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
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执行门面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住 址: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住 址: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住 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第五篇:店铺转让协议(简单实用)
店铺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 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元,(大写:),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