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3号文库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2-821676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3 11:10: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于2003年2月28日正式运行,中心始终坚持“效率和服务”主题,为广大群众和客户提供更加公正、公开、快捷、优质的服务。环境公开透明。中心对进驻项目实行“一个门受理、一座楼办事、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运作模式。对审批事项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向社会实行“九公开”,做到行政过程公开透明。运作规范高效。中心以规章制度为抓手,全面落实“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办件”牵头办、“急办件”快速办等制度。2006年,7个部门的26项事项进行提速,总承诺时间缩短40%。服务优质创新。为营造“一切为了群众”的服务环境,中心先后推行网上审批、告知承诺制和工商注册登记“一表制”等新型审批方式。同时,我市建立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并推行全程代理服务,改变了多部门多人往返跑的现象。队伍争创一流。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中心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公务员就是服务员”的教育,开展换位思考大讨论,要求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技能,以“服务规范年”为抓手,要求凡事从群众出发,从细节入手,认真接待好每一个客户,接听好每一个电话,办理好每一个办件。从2005年6月中旬开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作为苏州电子监察网络系统运行的试点,与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网,接受苏州和昆山纪检监察部门对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以及群众的满意度等信息的在线行政监察。为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监察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审批服务的效率效能,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服务进行在线行政监察,并选择深圳和苏州作为试点,昆山成为苏州电子监察网络系统运行的试点。

据介绍,苏州电子监察网络系统主要侧重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对许可办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察。根据行政许可法,系统对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在办理窗口或者行政服务网站进行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是否超时、是否有违规或异常现象,以及行政投诉、复议、诉讼、满意度进行在线监察和统计,以客观公正地评估各行政部门的效率效能和服务质量。

[1]

第二篇: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确保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常对外服务,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实行刷卡考勤。工作人员一人一卡,不得代刷。如有违反,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当天均作缺勤处理。每天刷卡三次,分别于上午上班时、下午上班时、下午下班时。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办公室说明。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的,应先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单。

2、请假1天以内的,窗口工作人员经窗口负责人签字后,送“中心”办公室审核后,由“中心”督察科核准。

3、请假1天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经窗口负责人签字后送“中心”办公室审核,并送“中心”领导核准。

4、各类请假经批准后,应在外出前将请假单送办公室和督查科,因特殊情况事前未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上班之日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并送办公室和督查科备案。

5、因公回原部门需提供部门通知;病假凭医院证明,按规定执行。

6、休假按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窗口负责人妥善作好安排,部门进驻窗口人员较少的,应事先确定顶岗人员后,方可准假。

五、临时顶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审批收费错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六、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病假超过7天或旷工半天以上的扣发当月考核奖。

七、全年事、病假累计超过九十天或超累计旷工二天,取消考核奖。

八、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或超累计旷工三天,作退回部门处理。

第三篇: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简介

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简介

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履行对进驻部门集中审批、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中心”对行政审批事项、收费事项和服务项目实行“一个门受理、一座楼办事、一个窗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作模式。

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前进中路219号,市农村商业银行一至四层,面积6000平方米,于2003年2月28日正式运行。现有35个进驻部门。有450多项行政许可及审批服务事项、224项收费项目进驻“中心”。

“中心”以“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廉洁勤政、优质服务”为宗旨,倡导“窗口围绕群众转,部门围绕窗口转,中心围绕社会转”的服务理念,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推出服务指南、电子触摸屏查询、短信告知、网上下载等服务措施。“中心”以“为民、利民、便民”为已任,努力塑造一流环境,提供一流服务,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昆山社会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领导分工

徐红生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丛 伟 党组成员、副主任 暂不分工。

姚建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侧重审批协调、信息化建设、效率效能、依法行政、党务工作,分管业务科。

尹雪弟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 侧重收费管理、区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分管督查科、财务结算科。

莫建华 主任科员 协助做好主任交办的有关工作。郑文雪 副主任科员 协助姚建荣副主任分管党务工作、工青妇组织,做好业务科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履行对进驻部门集中审批、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的职能。下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收费结算室。

一、办公室

1、承担“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

2、负责“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3、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绍信。

4、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内部简报编写等工作。

5、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6、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运作、维护、升级工作,负责中心网站、内部网

主页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的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8、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财产、福利。

9、负责和指导“中心”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10、组织开展“中心”的各项活动,加强中心的文化建设。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业务科

1、负责中心业务政策研究、信息的收集,指导各窗口的业务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联办(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参与周、月

例会的会务工作。

3、参与上报事项的上报手续办理,对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和市领导交办的

各种限时办结的项目进行跟踪,及时协调。

4、受理、整理各窗口的上报表格,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5、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

理“中心”的咨询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科

1、督促检查“中心”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

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2、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督促落实工作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

4、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月度考核、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5、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

6、负责“中心”纪律检查工作,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收费结算室(受财政局和“中心”共同管理)

1、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取缔乱收费,杜绝越权减收。

2、负责各项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的集中收取,确保各项

资金划转、核算准确及时。

3、负责中心收费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4、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

5、兼管中心的财务工作。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窗口服务考核办法。

一、对窗口成员单位实行考核,考核设基本分100分,最高分110分。

1、人员到岗和工作纪律(10分)

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到岗办公,得10分。擅自脱岗半天以上,每次每半天扣1分。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缺席的每次扣1分。

2、办件管理(15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各项手续,得15分。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经查实每件次扣2分;已作收件处理,需要补件,未向服务对象作详细说明的,每件次扣2分;已作答复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的,每件次扣2分;属联办件的,未向服务对象说明办事程序,或未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每件次扣2分;办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每件次扣2分;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每件次扣2-5分。

3、收费管理(15分)

严格按中心审定的规定收费,得15分。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经查实每次扣3分;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每次扣5分。

4、限时承诺(15分)

严格执行限时承诺制度,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5分。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每件次扣2分。

5、办事结果(15分)

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办结率和准确率达100%,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视情况扣1-5分。

6、档案管理(10分)

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得10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经查实每起扣1分,资料缺失,每起视情扣1-3分。

7、卫生保洁(10分)

保持窗口整洁,资料摆放有序,得10分。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扣1分。

上述扣分至小项扣完为止。

8、服务对象评议(10分)

统一印发服务对象评议表,设置服务对象评议箱,根据服务对象评议结果,给予加分或扣分。服务对象综合反映“好”的,加2分,“较好”的加1分,“一般”的不加分,“较差”的扣2分。

二、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考核

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设基本分100分。

1、思想品德(2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20分。有不文明言行,经查实每次视情扣1-2分;没有佩证上岗,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不服从“中心”指挥,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扣1-3分;服务对象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经查实每次视情扣1-3分;情节严重的,视情扣10-20分。上述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2、业务技能(20分)

了解“中心”的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得20分。在“中心”组织的业务考试中,不合格的扣5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经查实每起扣1分;政策执行不当,每起视情扣1-3分;协调不力,影响其他部门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每起扣2分;文字表达不清,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每起扣1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件次视情扣1-4分。上述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3、出勤值勤(20分)

严格执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得20分。

(1)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10分。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扣2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擅自离岗,每次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2分;

(2)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10分。政治、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周例会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 ;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扣2分。

上述扣分至小项扣完为止。

4、工作实绩(4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40分。

(1)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事结果有差错,每件次视情扣1-3分;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的,得15分。办结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3)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得10分。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经查实每件次视情扣1-3分;

三、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由“中心”督查科负责实施。值班人员须将值班检查结果按时送交督查科。

2、成立“中心”窗口服务评议小组,考核结果须经评议小组讨论通过,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予以通报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3、窗口成员部门考核情况、年底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

4、年底根据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抄送进驻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结果。对获得优秀的工作人员,中心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结果通报各进驻部门,进驻部门也应给予相应的鼓励。

5、考核每月一次,在每月考核的基础上,双月对进驻部门进行流动红旗评比并评出先进个人,每年进行汇总和考核。昆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民服务的窗口,“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办事公正,服务优质,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修养,塑造“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形象。

一、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穿着“中心”统一配备的服装,按规定佩证上岗。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凡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按规定规范着装。

2、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仪表举止要端正、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3、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女工作人员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浓指甲油,不得化浓妆。男女工作人员不得染黑发以外的头发。

二、行为举止

1、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2、要主动用起立、打招呼等方式接待服务对象。

3、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

4、不得在工作场所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5、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6、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上网和进行电脑游戏。

7、禁止私自接听广播或音乐,不能用电话聊天。

三、服务态度

1、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要求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2、服务对象来时要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责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不准训斥和歧视。

3、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是大问题要报告中心督查科。

四、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说“您好,审批中心XX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中断或挂止电话,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说:“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找X号X窗口”,并指明准确位置。

4、办理业务时,应该说:“请稍等”,“请填写”,“请缴费”,“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校对”,“请保管好您的材料”,“请您不要着急,您申请的事项我将请示一下”,“请您于X月X日领取证照”,等等。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说“请慢走”或“再见”,还未办妥的,应说“对不起,请补全手续再来办理”,“谢谢您的合作”等等。

五、禁忌用语:

禁止使用“不知道”,“你去问XX”,“不行,重填”,“有牌子,自己看”,“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吗”,“有意见找头头去”以及其他不规范、不文明用语。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审批服务操作规程

为加强对办理事项的管理,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审批服务操作规程。根据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重要程度,把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联办件”、“退回件”和“急办件”。并作了如下的规定:

一、即办件的操作规程

1、即办件的认定

办事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性申请事项,属即办件。

2、即办件的管理

(1)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当场把受理事项办结。

(2)对即办件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

二、承诺件的操作规程

1、承诺件的认定

符合审批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属承诺件。

2、承诺件的管理

(1)承诺件收件后,须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承诺件通知书》,一式四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报“中心”业务科(业务科经登记后移交督查科),第三联报审批部门领导,第四联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结时限。

(2)承诺件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踏勘。

(3)承诺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间内办结,不得随意延长办理时间。

(4)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承诺件,服务对象可向“中心”督查科投诉。

三、补办件的操作规程

1、补办件的认定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属补办件:

(1)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件但未带来的。

(2)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

(3)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

2、补办件的管理

(1)补办件首先必须收件,并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补办件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当天随统计报表一并报“中心”业务科,第三联交服务对象。《通知书》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

(2)补办件的办事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联办件的操作规程

1、联办件的认定

服务对象的申请需经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为联办件。

2、联办件的管理

(1)联办件的受理窗口部门根据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来确定,一般为市计委、市经委、市建设局、工商局等。其中基建项目、房地产项目等重大事项联办件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市计委;技术改造等重大事项联办件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市经贸委;城市公用事业联办件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市建设局;个体商贸业联办件的受理责任部门为工商局;其他重大事项视具体情况,以审批程序的最后审批把关部门为责任单位。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联办件后,应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联办件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报“中心”业务处,第三联交服务对象。

(3)责任窗口部门应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

(4)“中心”应与联办件的责任部门联系,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办理。

(5)有关窗口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中心”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随意退件现象的发生,提高各类收件的办理质量。

五、退回件的操作规程

1、退回件的认定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事项,可作退回件处理。

(1)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中的主件缺少。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但经窗口初审,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符合昆山市的总体发展规划要求的。

(3)申报件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

2、退回件的管理

(1)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后,凡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或踏勘,但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2)各窗口实行退回件登记制度,凡属退回件的,须填写《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退回件通知书》,并注明退回原因。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报“中心”业务科,第三联交服务对象。

(3)服务对象对退回件有异议的,可持退回件通知书到“中心”业务科申请复核,由业务科汇同有关部门予以复核裁定。

六、急办件的操作规程

1、急办件的认定

凡时间紧迫,特别重要的申请事项,属急办件。

2、急办件的管理

(1)急办件由“中心”认定,并由“中心”出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急办件通知单》,直接送达主办窗口或召集联审会议办理。

(2)急办件的主办窗口及相关窗口须根据“中心”通知要求,按承诺件或联办件管理程序,从急从快办结。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投诉督查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服务,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特制定如下投诉督查管理制度:

一、投诉方法

服务对象到窗口办理事项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办事规则或对窗口处理结果和方式有异议,均可向“中心”投诉。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诉受理部门:“中心”督查科 投诉电话:57379911

二、投诉受理

投诉由“中心”督查科负责接待并受理。对投诉者的接待要做到礼貌、热情、诚恳,接待人员应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和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工作,认真分析投诉材料,搞好问题的调查,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三、投诉处理

根据投诉事项的不同,督查科应分类进行处理。一般情况,当场裁定或承诺答复;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事项的投诉,应及时上报“中心”主任室,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投诉处理方法: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承办人员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跟踪处理,直到处理完毕。

对于投诉事项查实的,按照《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扣除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分数,对相关人员要进行处理,严格实行“一次投诉,查实通报,二次投诉,查实下岗”的制度。

关于进一步畅通审批“绿色通道”的工作意见

各窗口、科室:

中心自运行以来,建立了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办理机制,取得较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增加“绿色通道”受理数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现就进一步畅通审批“绿色通道”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受理范围

1、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实事项目;

2、注册资本或增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项目;

3、注册资本或增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设立登记项目;

4、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

5、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二、办理程序

1、企业投资项目以工商局窗口(包括基层分局)办理名称核准为起始环节,至工商局窗口领取营业执照为终止环节;基本建设项目以外经局或发改委窗口办理立项批文为起始环节,至建设局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为终止环节。

2、上述起始部门窗口根据“受理范围”,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发放由中心统一印制的“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受理表”([见附表1]其中,市政府政府实事工程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由起始窗口根据市政府办文单或中心的通知认定),随名称核准通知书、立项批文或批准证书一同流转。至工商局或建设局窗口办理结束后回收,由中心业务科备案。

3、相关窗口见“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受理表”后,根据各自承诺的要求,快速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受理表上签注受理时间和办结时间,做好相应的项目登记工作(见附表2)。

4、以上项目,如遇需联合会审或联合踏勘时,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窗口开展会办。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窗口在收到《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受理表》后,应不受办件承诺时限的影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需要领导审批的应立即办理送审手续,特急事项可根据项目的进程先办理再补签;投资者或服务对象次要材料不全的,可采取“先办理,后补齐”的办法。

2、在实施审批过程中,应本着快速、高效、便民的原则,部门对窗口要真正做到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赋予窗口审批决策权。在快速审批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各窗口要积极配合,互相沟通,及时协商解决。

3、服务对象持《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受理表》在与各有关窗口联系业务时,各有关窗口人员必须首受负责,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向窗口组长或部门领导汇报,保证绿色通道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快速审批,提前办结。

本意见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

附件:

1、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受理表

2、窗口受理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登记簿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四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年终工作总结

2013年,xxxx县行政审批中心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以xx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为统领,以“打造‘一个品牌’(临沪新城 效率xxxx)、推进‘两头管理’(项目审批、竣工验

收)、实施‘六大服务’(联合预审服务、一次办服务、模拟审批服务、项目代办服务、上门联合审批服务、联合竣工验收服务),优化流程,实现高效审批”为工作目标,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全力打造“事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政务平台。今年1-11月,共受理事项74637件,办结事项74523件,平均承诺工作时间6.33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间1.47个工作日,实际提速92.12%,按时办结率100%。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临沪新城 效率xxxx”品牌建设,着力构建审批事项、环节最少政务平台。

1、四减少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是减少审批事项。结合《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四减少”的工作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突出自我革命、自我削权的理念,努力把更多的审批事项回归市场。在前几轮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今年4月、11月又从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出发,主动改革、自我瘦身,改“核准制”为“备案制”。目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保留33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从去年的82项缩减至58项。同时重点加强我县涉企类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精简率42.03%。日前,中心既受理又能办理的比例达到91.46%。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组织进驻部门对一些进驻事项的审批程序进一步作了规范,优化了审批流程,通过并、减、转、放等方式,精简了282个环节,并对内部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提高了进驻事项的一审一核率。目前,我县进中心事项“一审一核”比例已达到81.5%。三是缩减审批时间。按照简便高效、保质保量的原则,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程,对国土、商务、气象、消防、水利、人力社保、交通、教育等8个部门共77个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压缩,从原来的1016个工作日压缩到333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86.07%,新增用地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已经缩减至92天。

2.向上争取权限,向下放权有新突破。一是主动对接,争取放权。《xx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中提出“赋予xxxx相当于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我县按照“能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参照义乌、舟山、绍兴模式,主动向上争取行政审批权限。在与上级对口部门充分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共梳理出需要省级部门和市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14项,涉及发改、经信、住建等23个职能部门。目前,已有工商、质监、国土已分别取得省级部门的事项下放文件,获得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9项,另外公安、科技、银监也已获得了近4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事项下放之后,工作开展正常,xxxx企业和群众已经开始享受到权限下放的方便、实惠。例如县工商局获得了省局一揽子“放权政策”,包括原由省局登记管辖的三类内资公司登记权限,目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登记6家,核发零首付公司法人营业执照4张,一照多址11家,一址多照8家,并实现冠“浙江”省名企业名称直通车,目前已经办理10家。二是助推基层,向下放权。结合姚庄小城市试点培育,我县把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作为小城市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2个部门129项涉及民生和企业服务的审批事项已经全部下放姚庄镇,并采取派驻、委托、联办和镇派员协助办理等方式全部纳入姚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保证群众不出镇就能办结。例如,姚庄镇行政服务中心获得省质监局权限下放,全省首家实现在小城市即可直接可办理机构代码证,解决了企业设立“一次办”的瓶颈问题。县国土部门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15项审批事项下放姚庄国土所并进驻姚庄中心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等公共服务工作统一进驻到姚庄中心社保窗口统一办理。截至11月底,姚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23849件,已全部办结。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西塘镇“扩权强镇”工作。目前初步确定了23个部门137个审批事项进驻西塘镇行政服务中心。

3、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研究制订了《xxxx县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委托中国电信嘉兴公司以电话回访方式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季度由第三方从当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5000名征询意见,测评包括行政审批服务依法公开、合理规范、办事效率、窗口服务、勤政廉洁等五方面。截止目前,已进行了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为96.51%、97.28%、97.79%,部

门满意率实现每季提升。同时县效能办和县行政审批中心将测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书面通报,将收到意见建议均以一对一函告的形式反馈给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112条,通过此项措施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考核,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依据监察结果每月对各窗口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进行

排名公布,并通报各进驻部门(单位)。1-11月份,无一例红、黄牌警告出现。扩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使服务评价器,开通阳光投诉热线,采用电脑双屏操作系统,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组织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有效开展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估。今年服务质量评价器共评价38586次,群众满意度达99.9%。

4、中介机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扎实开展。围绕减少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中介机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目前已经摸清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16项,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53家。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制定了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登记,信用评价,并由中心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示相关中介机构信息和信用等级。

(二)控制“两头”,建立“六大服务”机制,优化流程,营造“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环境。

今年以来,我县着力创新服务机制,坚持“两头”管理,在项目审批环节建立快审快批运作模式,在项目验收环节实行联合验收,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提效。

1、推行项目联合预审制度,提前服务。为把好项目“准入关”,坚持推行项目联合预审。通过联审,各职能部门提前为每个项目解疑释惑、建言献策,就申报材料、审批流程、证照办理等事项作详细告知,需对上衔接、部门配合的进行明确要求,并对新增用地项目实行评价打分。今年1-11月,共召开联审会议30次,联审项目264个,占全市联审项目总数772个的34.19%,总投资103.2245亿元,注册资本41.5998亿元,盘活存量土地334.5362亩、厂房411956.67平方米,提高投资强度2.15亿元、增加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

2、推广企业设立登记“一次办”,集中服务。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推行“一次办”,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统计、公安和刻章等七部门实行“五证一表一章”的快速联办机制,今年中心共受理完成项目296家,平均办结时间为1.96天。

3、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机制,靠前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模拟审批机制。将未取得土地的项目提前进入审批程序,待项目完全具备审批条件后,迅速实现审批文本转换,实现第一时间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真正实现了项目审批“零等待”。目前已为7个项目实行了模拟审批,涉及投资金额29.74亿元,其中4个项目已完成模拟审批并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4、推出项目代办服务机制,全程服务。为主动服务企业,构建了县、镇二级审批代办服务网络,建立了县、镇共43人的代办队伍,实行代办服务。今年县代办中心已为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裕华木业项目和富士康增资项目进行全程代办,另外各镇街道招商服务中心对普嘉仓储项目等375个企业进行全程代办,占全市代办项目总数1065个的35.21%,代办内容包括了企业名称核准、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帐户、土地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948个事项,其中241个项目已经开工或投产。通过代办,项目审批平均提速2个月左右,提速近40%。创新开展审批部门一把手审批代办服务,全县14个审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14个项目提供审批代办服务,涉及总投资38.32亿元。

5、推行多部门上门联合审批,高效服务。变“一家企业跑多个窗口办理审批”为“多个部门联合上门为企业集中审批”,最大限度提高了审批速度,同时也减轻了企业多次来往办理的繁琐过程。截至目前,已为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等3个新建项目完成集中上门审批,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重大项目发放快通卡,先后为119个重点投资项目、浙商回归项目及中小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6、创新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周全服务。成立了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公室,实行以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审核、联合审验“四联合”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大大优化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简化项目竣工验收的环节,缩短了验收的时间。目前已对xxxx国际木雕城、xxxx远大新型墙体有限公司等13个工业(服务业)项目组织开展了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限由原来的189个工作日,缩短至71个工作日,实现房产证办理提速61.25%,土地证办理提速62.43%,并创造了涉验项目房产证8天办结、土地证当天办结的“xxxx速度”,成为今年行政审批工作一大重点突破和亮点。

(三)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固本强基,全面提升队伍自身素质。

1、进一步完善窗口管理。一是落实三项制度的执行。4月份,会同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发改、经信、商务等窗口和公安、交通、农经分中心共计22个主要审批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三项重要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个书面反馈到各个部门,以确保三项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窗口管理和窗口服务的监督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部门审批服务绩效考核根据年初的工作任务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为转变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对窗口工作人员和中心各科室推行了百分考核制度,制定了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并利用中心特岗津贴设立了季度和特岗考核奖,与考核分值直接挂勾,使得相关评比工作更为规范、更加有效。今年以来共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3次,环境秩序检查32次,评选出环境秩序优胜流动红旗窗口160个,“六好”红旗窗口20个,服务明星15位。

2、加强指导基层建设。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定期牵头召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加强各中心的横向交流与沟通,更好地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目前全县9个镇(街道)、146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起一站式便民服务办事大厅,实行全程代办。社保、住建、国土、卫生、邮政等十多个部门的88项便民服务事项延伸至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同时协助完成了全县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全覆盖。从 2011年起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强化中心的硬件建设和服务提质,县财政安排113.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目前已有102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获得星级称号,占比69.86%。今年,我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在大云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将“坐班制”改为“值班制”,从“被动受理”到“主动上门”,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祛除“机关病”。在村(社区)便民中心设立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岗,每天保留2人轮流错时坐班服务。同时,建立民情网格“责任区”,村干部直接到相应的网格服务区开展“户内村外问民意、田间地头问需求、家长里短问冷暖”日常走访服务。并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两代表”等组成测评小组,对村干部走访服务进行民主测评,镇纪委和联村干部对测评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满意率较低的村干部进行约谈和督促整改。

3、强化学习交流。一是开展道德讲堂。通过看道德短片、诵经典、讲经典故事、谈自我体会、唱道德歌曲、送廉政美文等活动环节,以此进一步弘扬先进,弘扬道德风尚、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高窗口行业文明素质。二是组织辅导讲座。为帮助窗口工作人员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更好服务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邀请了县检察院徐煜作“助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政策”解读讲座,县党校副校长高福弟老师作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县经信局、住建局、发改局等业务分管领导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专项问题进行专题辅导等。今年以来中心已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1次,观看廉政电教片、主题授课等活动19次,道德讲堂宣讲3次,实地警示教育1次,发送廉政短信16次。三是加强与外地中心的交流学习。由中心领导带队赴诸暨、义乌、绍兴、吴江、昆山等地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助推我县行政服务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4、广泛开展“三比一争”主题活动。开展以“比担当、比服务、比效率、争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一争”竞赛活动。通过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和载体,进一步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使“三比一争”竞赛活动有氛围、有内容、有实效。在活动过程中,各窗口紧密联系目标任务和窗口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落实,着力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同时,中心还将“三比一争”承诺等制作成展板在服务大厅公开展示,让办事群众充分监督,并充分利用中心网站、《中心简报》等载体对争创情况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了限时办结、首问责任、政务公开等制度,有力防止了“中梗阻”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5、深入开展了“五项服务”。为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服务水平,中心还开展四项服务活动。一是错时服务,窗口在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夏令中午提前至1:30分上班。二是延时服务,指临近下班时,各窗口工作人员对当日需要办理的事项,开展延时服务。三是预约服务,指办事群众、企业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或直接上门与窗口工作人员约定,在周六进行预约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预约后,进行预约服务登记,并按预约承诺提供服务。四是轮值服务,指每个窗口周六安排至少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值班服务。五是志愿服务,从7月1日起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在中心一楼大厅成立了中心党员志愿服务点。由中心40名及18位团员党员义务轮流协助总台工作人员做好引导事项办理、指导表格填写、帮助材料修改、协助秩序维护、调解矛盾纠纷等服务项目,真正发挥了党员志愿服务点“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者服务理念,运行近半年来,为上千名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行政审批工作经过积极创新,特别是今年的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积极的成绩。但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建设背景下,更需要我们花大力气,促使行政审批高效运转。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县审批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xx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重点,深入贯彻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经济转型升级,行政服务更要转型升级”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上级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探索项目投资领域高效审批办法,创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方式,着力完善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和代办服务制度,不断加强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逐步扩大中心镇和小城市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一流作风树一流形象,以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为xx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部门先行清理、法制办集中审核、县政府研究决定、统一公布施行”的程序,根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没有法定依据或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的要求,大力度梳理和彻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评估、目录化管理和调整,进一步统一审批内容、审批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等6个标准。同时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已经建议省按照能放则放、方便企业的原则,参照义乌市、绍兴县模式,给xxxx享有更多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不涉及省级资金或占用省级指标的项目,原则上全部以委托、授权、直接交办等方式下放给xxxx。

(二)做好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贯彻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13〕76号)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加快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相关省市审批权限的下放,建立新型审批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增强承接能力,并做到下放事项全部进中心,并加强检查督办,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两头办理”,确保国家、省、市下放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力争通过努力,建立与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相适应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三)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企业项目零审批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xx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先行先试的要求,根据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3〕19号)精神,目前我县已经制定《xxxx县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xxxx县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实施办法》,围绕“项目设立零审批、建设许可零障碍、竣工验收零时差、指导服务零门距离、政府监管零容忍”五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核心,进一步精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监督机制。一是探索实施产业引导“双清单”管理,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的“正向清单”和“负面清单”;二是实行项目设立备案制,我县核准权限内的项目,只要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一律取消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承诺制,所有引进企业不需要审批,不需要环评、能评,但要事先承诺,必须符合xxxx制定的标准;三是实行项目设立条件承诺制。同时优化项目.流程管理,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联”办理流程。

(四)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机制,降低企业登记注册门槛。一是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与许可经营项目审批分离;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商事主体设定最低注册资本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一律不再设立最低注册资金限额;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申请人可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方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四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

(五)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建立面向公众的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公开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及信用等级;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引入市场机制,打破一些中介机构独家经营、垄断经营现象,建立公平公正的中介市场;实行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制、服务承诺制、信用评价等制度,对列入信用评级“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实行清退淘汰机机制。在投资项目审批领域中探索建立“形式审查制”,即:审批部门在进行行政许可审批时,向申报企业企业告知所申报项目需要达到的要求及需要提供的中介咨询服务报告,申报企业作出提交符合审批要求合法的中介报告承诺后,审批部门对其许可事项实行先批后审,审批部门作出批复后,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对申报企业按承诺要求提供的中介服务咨询报告进行审查确认。对节能评审、环评、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验收等一些技术性审查工作,推行技术审查市场化,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相应的审批部门实行程序性的行政审批,不再负责技术性审查。

(六)着力完善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和代办服务制度。以“受理一个窗口、审核一次告知、验收一人领衔、服务一步到位”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行为,抓好服务项目、人员队伍、服务职能和中介机构的管理,以投资业主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操作办法,切实发挥验收、代办作用。

(七)继续加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把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给全县所有镇(街道)行使,充分发挥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优势。重点指导姚庄镇省级小城市试点镇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加强西塘镇市级小城市试点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八)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健全行政审批的责任制度,完善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强化审批全过程的监控,建立完善意见反馈和行风监督制度,倾听群众意见。要以创先争优为重点,深化中心的机关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 “服务民生满意窗口”等服务品牌创建,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第五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2013年,XX县行政审批中心在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以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为统领,以“打造‘一个品牌’(临沪新城效率嘉善)、推进‘两头管理’(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实施‘六大服务’(联合预审服务、一次办服务、模拟审批服务、项目代办服务、上门联合审批服务、联合竣工验收服务),优化流程,实现高效审批”为工作目标,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全力打造“事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政务平台。今年1-11月,共受理事项74637件,办结事项74523件,平均承诺工作时间6.33个工作日,实际办结时间1.47个工作日,实际提速92.12%,按时办结率100%。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临沪新城效率嘉善”品牌建设,着力构建审批事项、环节最少政务平台。

1、四减少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是减少审批事项。结合《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四减少”的工作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突出自我革命、自我削权的理念,努力把更多的审批事项回归市场。在前几轮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今年4月、11月又从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提高行政效率出发,主动改革、自我瘦身,改“核准制”为“备案制”。目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保留33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从去年的82项缩减至58项。同时重点加强我县涉企类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精简率42.03%。日前,中心既受理又能办理的比例达到91.46%。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组织进驻部门对一些进驻事项的审批程序进一步作了规范,优化了审批流程,通过并、减、转、放等方式,精简了282个环节,并对内部流转环节进行了优化,提高了进驻事项的一审一核率。目前,我县进中心事项“一审一核”比例已达到81.5%。三是缩减审批时间。按照简便高效、保质保量的原则,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程,对国土、商务、气象、消防、水利、人力社保、交通、教育等8个部门共77个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压缩,从原来的1016个工作日压缩到333个工作日。截至目前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86.07%,新增用地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已经缩减至92天。2.向上争取权限,向下放权有新突破。一是主动对接,争取放权。《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中提出“赋予嘉善相当于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我县按照“能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参照义乌、舟山、绍兴模式,主动向上争取行政审批权限。在与上级对口部门充分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共梳理出需要省级部门和市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114项,涉及发改、经信、住建等23个职能部门。目前,已有工商、质监、国土已分别取得省级部门的事项下放文件,获得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9项,另外公安、科技、银监也已获得了近4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事项下放之后,工作开展正常,嘉善企业和群众已经开始享受到权限下放的方便、实惠。例如县工商局获得了省局一揽子“放权政策”,包括原由省局登记管辖的三类内资公司登记权限,目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登记6家,核发零首付公司法人营业执照4张,一照多址11家,一址多照8家,并实现冠“浙江”省名企业名称直通车,目前已经办理10家。二是助推基层,向下放权。结合姚庄小城市试点培育,我县把行政审批权限下放作为小城市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2个部门129项涉及民生和企业服务的审批事项已经全部下放姚庄镇,并采取派驻、委托、联办和镇派员协助办理等方式全部纳入姚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保证群众不出镇就能办结。例如,姚庄镇行政服务中心获得省质监局权限下放,全省首家实现在小城市即可直接可办理机构代码证,解决了企业设立“一次办”的瓶颈问题。县国土部门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15项审批事项下放姚庄国土所并进驻姚庄中心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等公共服务工作统一进驻到姚庄中心社保窗口统一办理。截至11月底,姚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23849件,已全部办结。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西塘镇“扩权强镇”工作。目前初步确定了23个部门137个审批事项进驻西塘镇行政服务中心。

3、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研究制订了《XX县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委托中国电信嘉兴公司以电话回访方式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季度由第三方从当季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5000名征询意见,测评包括行政审批服务依法公开、合理规范、办事效率、窗口服务、勤政廉洁等五方面。截止目前,已进行了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为96.51%、97.28%、97.79%,部门满意率实现每季提升。同时县效能办XX县行政审批中心将测评结果每季度进行书面通报,将收到意见建议均以一对一函告的形式反馈给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112条,通过此项措施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考核,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依据监察结果每月对各窗口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公布,并通报各进驻部门(单位)。1-11月份,无一例红、黄牌警告出现。扩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使服务评价器,开通阳光投诉热线,采用电脑双屏操作系统,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放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组织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有效开展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估。今年服务质量评价器共评价38586次,群众满意度达99.9%。

4、中介机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扎实开展。围绕减少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收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中介机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目前已经摸清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16项,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53家。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制定了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登记,信用评价,并由中心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向全社会公示相关中介机构信息和信用等级。

(二)控制“两头”,建立“六大服务”机制,优化流程,营造“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环境。

今年以来,我县着力创新服务机制,坚持“两头”管理,在项目审批环节建立快审快批运作模式,在项目验收环节实行联合验收,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提效。

1、推行项目联合预审制度,提前服务。为把好项目“准入关”,坚持推行项目联合预审。通过联审,各职能部门提前为每个项目解疑释惑、建言献策,就申报材料、审批流程、证照办理等事项作详细告知,需对上衔接、部门配合的进行明确要求,并对新增用地项目实行评价打分。今年1-11月,共召开联审会议30次,联审项目264个,占全市联审项目总数772个的34.19%,总投资103.2245亿元,注册资本41.5998亿元,盘活存量土地334.5362亩、厂房411956.67平方米,提高投资强度2.15亿元、增加注册资本金9000万元。

2、推广企业设立登记“一次办”,集中服务。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推行“一次办”,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统计、公安和刻章等七部门实行“五证一表一章”的快速联办机制,今年中心共受理完成项目296家,平均办结时间为1.96天。

3、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机制,靠前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模拟审批机制。将未取得土地的项目提前进入审批程序,待项目完全具备审批条件后,迅速实现审批文本转换,实现第一时间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真正实现了项目审批“零等待”。目前已为7个项目实行了模拟审批,涉及投资金额29.74亿元,其中4个项目已完成模拟审批并进入开工建设阶段。

4、推出项目代办服务机制,全程服务。为主动服务企业,构建了县、镇二级审批代办服务网络,建立了县、镇共43人的代办队伍,实行代办服务。今年县代办中心已为列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的裕华木业项目和富士康增资项目进行全程代办,另外各镇街道招商服务中心对普嘉仓储项目等375个企业进行全程代办,占全市代办项目总数1065个的35.21%,代办内容包括了企业名称核准、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帐户、土地农转用报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948个事项,其中241个项目已经开工或投产。通过代办,项目审批平均提速2个月左右,提速近40%。创新开展审批部门一把手审批代办服务,全县14个审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14个项目提供审批代办服务,涉及总投资38.32亿元。

5、推行多部门上门联合审批,高效服务。变“一家企业跑多个窗口办理审批”为“多个部门联合上门为企业集中审批”,最大限度提高了审批速度,同时也减轻了企业多次来往办理的繁琐过程。截至目前,已为浙江裕华木业有限公司等3个新建项目完成集中上门审批,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0个重大项目发放快通卡,先后为119个重点投资项目、浙商回归项目及中小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6、创新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周全服务。成立了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办公室,实行以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审核、联合审验“四联合”为重点的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大大优化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简化项目竣工验收的环节,缩短了验收的时间。目前已对嘉善国际木雕城、嘉善远大新型墙体有限公司等13个工业(服务业)项目组织开展了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限由原来的189个工作日,缩短至71个工作日,实现房产证办理提速61.25%,土地证办理提速62.43%,并创造了涉验项目房产证8天办结、土地证当天办结的“嘉善速度”,成为今年行政审批工作一大重点突破和亮点。

(三)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固本强基,全面提升队伍自身素质。

1、进一步完善窗口管理。一是落实三项制度的执行。4月份,XX县监察局、县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发改、经信、商务等窗口和公安、交通、农经分中心共计22个主要审批部门的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三项重要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个书面反馈到各个部门,以确保三项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窗口管理和窗口服务的监督考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部门审批服务绩效考核根据年初的工作任务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为转变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对窗口工作人员和中心各科室推行了百分考核制度,制定了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并利用中心特岗津贴设立了季度和特岗考核奖,与考核分值直接挂勾,使得相关评比工作更为规范、更加有效。今年以来共累计开展明察暗访13次,环境秩序检查32次,评选出环境秩序优胜流动红旗窗口160个,“六好”红旗窗口20个,服务明星15位。

2、加强指导基层建设。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定期牵头召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加强各中心的横向交流与沟通,更好地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水平。目前全县9个镇(街道)、146个村(社区)全部建立起一站式便民服务办事大厅,实行全程代办。社保、住建、国土、卫生、邮政等十多个部门的88项便民服务事项延伸至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同时协助完成了全县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全覆盖。从2011年起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强化中心的硬件建设和服务提质,县财政安排113.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目前已有102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获得星级称号,占比69.86%。今年,我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在大云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试点,将“坐班制”改为“值班制”,从“被动受理”到“主动上门”,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祛除“机关病”。在村(社区)便民中心设立服务中心综合受理岗,每天保留2人轮流错时坐班服务。同时,建立民情网格“责任区”,村干部直接到相应的网格服务区开展“户内村外问民意、田间地头问需求、家长里短问冷暖”日常走访服务。并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两代表”等组成测评小组,对村干部走访服务进行民主测评,镇纪委和联村干部对测评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满意率较低的村干部进行约谈和督促整改。

3、强化学习交流。一是开展道德讲堂。通过看道德短片、诵经典、讲经典故事、谈自我体会、唱道德歌曲、送廉政美文等活动环节,以此进一步弘扬先进,弘扬道德风尚、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高窗口行业文明素质。二是组织辅导讲座。为帮助窗口工作人员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更好服务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邀请了县检察院徐煜作“助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政策”解读讲座,县党校副校长高福弟老师作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读,县经信局、住建局、发改局等业务分管领导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专项问题进行专题辅导等。今年以来中心已组织开展“一把手”上廉政党课1次,观看廉政电教片、主题授课等活动19次,道德讲堂宣讲3次,实地警示教育1次,发送廉政短信16次。三是加强与外地中心的交流学习。由中心领导带队赴诸暨、义乌、绍兴、吴江、昆山等地行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助推我县行政服务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4、广泛开展“三比一争”主题活动。开展以“比担当、比服务、比效率、争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一争”竞赛活动。通过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和载体,进一步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使“三比一争”竞赛活动有氛围、有内容、有实效。在活动过程中,各窗口紧密联系目标任务和窗口实际,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落实,着力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同时,中心还将“三比一争”承诺等制作成展板在服务大厅公开展示,让办事群众充分监督,并充分利用中心网站、《中心简报》等载体对争创情况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了限时办结、首问责任、政务公开等制度,有力防止了“中梗阻”和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5、深入开展了“五项服务”。为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服务水平,中心还开展四项服务活动。一是错时服务,窗口在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夏令中午提前至1:30分上班。二是延时服务,指临近下班时,各窗口工作人员对当日需要办理的事项,开展延时服务。三是预约服务,指办事群众、企业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或直接上门与窗口工作人员约定,在周六进行预约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预约后,进行预约服务登记,并按预约承诺提供服务。四是轮值服务,指每个窗口周六安排至少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值班服务。五是志愿服务,从7月1日起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在中心一楼大厅成立了中心党员志愿服务点。由中心40名及18位团员党员义务轮流协助总台工作人员做好引导事项办理、指导表格填写、帮助材料修改、协助秩序维护、调解矛盾纠纷等服务项目,真正发挥了党员志愿服务点“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者服务理念,运行近半年来,为上千名办事群众排忧解难。

行政审批工作经过积极创新,特别是今年的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积极的成绩。但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建设背景下,更需要我们花大力气,促使行政审批高效运转。

二、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县审批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重点,深入贯彻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经济转型升级,行政服务更要转型升级”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上级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探索项目投资领域高效审批办法,创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方式,着力完善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和代办服务制度,不断加强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逐步扩大中心镇和小城市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一流作风树一流形象,以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为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部门先行清理、法制办集中审核、县政府研究决定、统一公布施行”的程序,根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审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没有法定依据或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的要求,大力度梳理和彻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审批事项实行动态评估、目录化管理和调整,进一步统一审批内容、审批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等6个标准。同时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已经建议省按照能放则放、方便企业的原则,参照XX市、XX县模式,给嘉善享有更多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不涉及省级资金或占用省级指标的项目,原则上全部以委托、授权、直接交办等方式下放给嘉善。

(二)做好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贯彻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13〕76号)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加快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相关省市审批权限的下放,建立新型审批制度,督促各相关部门增强承接能力,并做到下放事项全部进中心,并加强检查督办,严禁“体外循环”、“两头受理、两头办理”,确保国家、省、市下放的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力争通过努力,建立与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相适应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平台。

(三)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企业项目零审批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XX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先行先试的要求,根据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3〕19号)精神,目前我县已经制定《XX县关于开展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XX县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实施办法》,围绕“项目设立零审批、建设许可零障碍、竣工验收零时差、指导服务零门距离、政府监管零容忍”五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以“宽进严管”为核心,进一步精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和科学合理的管理监督机制。一是探索实施产业引导“双清单”管理,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的“正向清单”和“负面清单”;二是实行项目设立备案制,我县核准权限内的项目,只要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一律取消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承诺制,所有引进企业不需要审批,不需要环评、能评,但要事先承诺,必须符合嘉善制定的标准;三是实行项目设立条件承诺制。同时优化项目.流程管理,建立高效便捷的“并联”办理流程。

(四)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机制,降低企业登记注册门槛。一是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登记注册与许可经营项目审批分离;二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商事主体设定最低注册资本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一律不再设立最低注册资金限额;三是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申请人可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工商登记,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方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四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

(五)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建立面向公众的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公开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及信用等级;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引入市场机制,打破一些中介机构独家经营、垄断经营现象,建立公平公正的中介市场;实行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制、服务承诺制、信用评价等制度,对列入信用评级“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实行清退淘汰机机制。在投资项目审批领域中探索建立“形式审查制”,即:审批部门在进行行政许可审批时,向申报企业企业告知所申报项目需要达到的要求及需要提供的中介咨询服务报告,申报企业作出提交符合审批要求合法的中介报告承诺后,审批部门对其许可事项实行先批后审,审批部门作出批复后,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对申报企业按承诺要求提供的中介服务咨询报告进行审查确认。对节能评审、环评、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验收等一些技术性审查工作,推行技术审查市场化,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相应的审批部门实行程序性的行政审批,不再负责技术性审查。

(六)着力完善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和代办服务制度。以“受理一个窗口、审核一次告知、验收一人领衔、服务一步到位”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行为,抓好服务项目、人员队伍、服务职能和中介机构的管理,以投资业主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和操作办法,切实发挥验收、代办作用。

(七)继续加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把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给全县所有镇(街道)行使,充分发挥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优势。重点指导姚庄镇省级小城市试点镇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加强西塘镇市级小城市试点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八)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健全行政审批的责任制度,完善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强化审批全过程的监控,建立完善意见反馈和行风监督制度,倾听群众意见。要以创先争优为重点,深化中心的机关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服务民生满意窗口”等服务品牌创建,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昆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