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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楼服务程序及操作规范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3-893720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31 16:25: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茶楼服务程序及操作规范

茶楼服务程序及操作规范

一、大厅服务程序

迎宾领位¬——拉椅让座——茶前服务(湿巾、烟灰缸等)——点单(推销介绍茶品及茶位费收费标准)——入单取茶——沏茶服务——整理桌面(回收湿巾)——推销茶点小吃等——茶中服务(续水等台面服务)——第二次推销——买单服务——欢送客人——检查台面(遗留物品)——恢复台面。

二、贵宾间服务程序

迎宾领位——值台员恭迎客人——协助客人入座——茶前服务(湿巾、撤台面摆饰)——介绍贵宾间消费状况——点单(详细介绍茶品及茶位费收费标准)——入单取茶——茶艺师沏茶或茶艺表演——整理台面(回收湿巾等)——值台员现场实物推销茶点——茶中服务(续水等台面服务)——再次找机会推销——买单服务——欢送客人(提醒并协助客人携带随身物品)——检查贵宾间(是否有客遗物品等)——恢复清扫房间。

三、操作规范

(一)迎宾领位服务

1、恭候嘉宾

(1)客人未到达时,迎宾员站立大门两侧,挺胸收腹、双眼平视前方,面带微笑,头正肩平双手虎口相交,掌心向内右手握左手置于小腹处。

(2)客人到达时,迎宾员鞠躬问好(以髋关节为轴点,身体前倾度30度),目光相接时问好:“先生(小姐)早上(中午/下午/晚上)好,欢迎光临”。“XX小姐节日快乐”、“XX先生您好,今天是喜欢单间还是散座?”等等。

2、引领客人

(1)当明白客人的消费意向时,引领客人入厅,打出“请的手势(这边请),以肘关节为支点,手臂自然抬起45度,拇指弯曲,紧贴四指,其余四指伸直。在引领客人时眼睛随时注视客人,走在客人的右前方1.5米左右,在引领过程中,可边走边询问客人的消费意向,了解信息,以便提供给茶艺员。

(2)当迎宾员将客人带到客人喜欢的位置时,协助值台员安顿客人入座。当安顿完以后,迎宾员面对主宾微鞠躬:“先生/小姐,请等一下,茶艺员马上为您点单(服务),祝您品茶愉快”!讲完后退一步,方可转身离开。

(二)服务客人就座

1、协助客人就座

(1)客人到达台位时,茶艺员微笑同客人打招呼,安排女士、长者或主宾面对正门的位置就座。

(2)助客拉椅,请客人站于座椅前,客人落座,向前轻推座椅,此时膝盖可辅助用力使客人完全落座在椅子上。

(3)如不便拉椅(靠墙椅或沙发),则在可能的情况下扶住桌边示意客人进入落座。如客人带有小孩、老人,则先照顾小孩、老人就座。

2、客人就座后的服务

(1)将客人脱下的大衣及其他物品挂在衣帽架或合适的地方;

(2)撤去台面或茶几上的多余摆饰物至指定地点,然后将烟灰缺摆放到客人顺手的位

置;

(3)安顿好客人后,向顾客微鞠躬,并说:“XX先生/小姐,请稍等,我们马上为您点茶”。然后退后两步,转身离开,如果是贵宾间则退至门边,把门轻轻关上,再转身离开。

(三)茶前湿巾服务

1、服务姿势

(1)托盘姿势:按标准托盘,久托站立客人右侧时成90度不能靠近客人,更不能置于客人头上方;

(2)站立姿势:右脚跨前,距离与桌沿垂直距离相齐,双脚用力;

(3)手势提示:在接近桌位时必须提醒客人注意。语言提示:“打搅一下,请用湿巾”或“XX先生/小姐,请用湿巾”。

2、上台服务

(1)将湿巾从内侧路线,放在客人的右手侧,距桌沿约8厘米处,湿巾托与桌面垂直,不能斜放;

(2)放好后,收手时可顺势做一个“请用”的手势,但幅度不能过大;

(3)放完湿巾,退后两步,微鞠躬离开。

(四)点单服务

1、听单姿势

(1)客人示意点单时,值台员迅速趋身上前,想客人问好(您好),立于宾客右侧,约一步距离,微鞠躬约30度,双腿等同肩宽站直;

(2)左手执听单便笺,右手执笔;

(3)目光微含笑意,同宾客目光相接或同宾客一起看着茶单。

2、点单并介绍

(1)当顾客明白茶单内容自主点单时,值台员只需简写记录,但必须画好相应台记,以便区分顾客所点茶品;

(2)如顾客对茶品内容不熟悉,需要介绍时,值台员必须根据客人的喜好作详尽的介绍,包括名称、种类、特点、口味、分量适宜性。同时作建议性的推荐,切不可根据自己的喜好作盲目的、主观的推销,声音适合两人听清为宜;

(3)一桌客人点完以后,要向客人重复点单内容,待确定以后,鞠躬退后,并告诉客人“请稍等,我会尽快为你们送上茶品”。

3、入单

(1)点完单后,立即入单取茶,并做好沏茶准备;

(2)值台员回到台桌前,根据茶品操作时间,对台面进行整理,留出足够位置摆放茶品饮料。

(五)各种茶品的服务

1、服务姿势

(1)托盘姿势:按标准托盘,外托站立客人右侧,托盘高度齐胸,不能靠近客人更不能置于客人头上方。

(2)站立姿势:右脚跨前,距与桌沿垂直距离相齐。双脚用力,保持稳定性;

(3)手势提示:在接近桌位时必须提醒客人注意,语言提示:“打搅一下,这是您需要的XX茶”,并随即在第一位客人上茶处作一个上茶的手势。

2、茶水的基本服务

(1)程序:a杯垫——素茶b茶水配料(糖水、伴好)——杯垫、杯、勺——茶水倾倒——茶壶;

(2)位置:茶水配料放置于客人左上侧,不可从距离客人很近的路线(靠近客人胸部)服务茶水配料,而应从前面桌位上方,轻放置在客人左前方;杯、碟垫、勺(或素茶)一并轻放于客人正前方五厘米处,勺把朝右置于杯的后侧,与茶杯呈45°角;倾倒茶水时、食指、中指套住壶把、无名指协助、拇指压住壶盖,以免掉下。

(3)茶水倾倒分量:倾倒茶水时作相应茶品简介(名称、口味、观赏特点),壶嘴略高于杯口开始倾倒,然后提高倒茶液呈流线倾入杯中,发出适宜、轻微的悦耳声响,注至五分满(第一次)为宜,然后舒缓收壶,不可使茶水滴落桌面,然后将茶壶置于客人右上侧面5厘米处;

(4)如客人的茶品需加其他配料,则在注完茶水后应提示客人:“这是砂糖,请随意取用”。

(六)听装饮料的服务

1、服务姿势

(1)托盘姿势:按标准托盘,外托站立客人右侧,托盘高度齐胸,不能靠近客人,更不能置于客人头上方。

(2)站立姿势:右脚跨前,距离与桌沿垂直距离相齐,双脚用力,保持稳定性;

(3)手势提示:在接近桌位时必须提醒客人注意,语言提示:“打搅一下,您需要的雪碧”,并随即退在第一位上饮品处作一个服务的手势。

2、基本服务

(1)程序:杯垫——空杯——开罐——倾倒——置罐;

(2)服务标准:把杯垫放置在客人正前方,距桌沿10厘米处,然后背着客人的方向拉开听罐,注意左手托盘必须很稳,右手食指拉开环,然后为客人倾倒,注意含汽饮料不可倾倒太急,一般采取两次倾倒的方式;未倒空的饮料瓶或罐放在杯子的右前侧,商标朝向客人,注意使用吸管的饮料,倾倒时不能让吸管浮起掉出杯口。

(七)牙签服务

1、准备工作

(1)使用前检查牙签筒,牙签套袋无破损、污迹,牙签完整无破损;

(2)整齐规划地按标准、数量插放于牙签筒中或摆放于牙签盒中;

(3)牙签的数量应为每位客人四份为宜或随情况而定。

2、牙签的服务

(1)当客人吃完食品或者示意使用时,或者用牙签吃小食品、水果等时;

(2)值台员从客人右边上,把牙签放到客人都方便取用的位置;

(3)放下后应打开牙签盒盖,或取掉牙签筒盖,靠在牙签筒边,并使用“请”的敬语;

(4)方便可能的情况下可为老人、小孩抽出一支递给他们,小孩最好交由小孩的父母协助使用。

(八)香烟的服务

1、服务香烟

(1)客人需要香烟时,服务员必须向客人介绍本店提供的各种香烟的品牌、价格;

(2)将香烟放在垫有花纸的碟,按标准服务放在客人台面右手边;

(3)可能的情况下,将客人订的香烟开封,再将三支烟抽出盒外约1/3的长度。

2、点烟

(1)客人抽出香烟时,服务员要为客人进行点烟服务;

(2)点烟前应向客人示意,不可贸然为客人点烟;

(3)使用打火机点烟,应先调整好火焰,不可过高,右手打火,左手掌挡风递至客人面前,客人用后,应左手掌翻上作捂熄状收回;

(4)使用火柴时须将火柴划向自己一侧,待火柴完全燃烧时再为客人服务,方法同上,熄灭时将火柴退后,在背后侧“甩灭”,火柴梗不能放到客人桌上的烟灰缸里。

(九)烟灰缸的更换

1、准备新烟灰缸

(1)新烟缸应无破损,无水迹、无异物;

(2)将两个干净烟缸放于托盘上。

2、撤换烟缸

(1)客人台面上的烟缸内如超过三支烟头或充满杂物,就必须更换烟缸;

(2)撤换时必须使用右手从右侧更换,但特殊情况除外;

(3)先将一个干净的烟缸盖在一个脏的烟缸上,与脏烟缸以同拿起,放在托盘里,再将另一个干净的烟缸摆回台上原来的位置;

(4)不得用手拾客人丢弃的烟蒂,一般用杂物夹拾取;

(5)烟缸中如有未熄灭的半截香烟,须向客人询问是否更换,或采取“三个烟头”更换法,亦即先放一个干净烟缸在需更换的烟缸旁边,然后把未熄灭的半截香烟转移到干净烟缸上,其他照常更换。

(十)客人暂离台面的整理

1、桌椅的调整

(1)客人离开桌面的时候是为“不需打扰”的客人服务的最佳时机;

(2)立即将歪斜的桌椅调整回摆台时的位置,除非顾客执意把椅子靠很近以便谈话除外。

2、台面的整理

(1)将客人的茶杯续上水,如客人离开时间较长则不续水;

(2)将台面上的烟灰缸更换,水盂更换或其他杂物整理干净;

(3)禁止移动客人留于台面的私人物并负责看管。

(十一)茶水的续水服务

1、准备工作

(1)在客人杯中水或壶中的水只剩下1/3时,则应该续水;

(2)在续水前必须检查水的温度是否达标,开水、冰水的温度都必须达到相应规定温度。

3、续水服务

(1)站立姿势:右手执水壶站于客人右侧,按标准上台服务距离站立;

(2)续水:玻璃杯续水,右手采取低——高——低的冲泡方式(凤凰三点头),杯中水续至八分满为宜;

(3)示意离座:水续以后,左手作一个“请慢用”的手势,退后一步,然后转身离开。

(十二)结帐服务

1、准备

(1)客人示意值台员结帐时,值台员从收款处领到相应的帐单不得在客人没要求结帐时,值台员将帐单交给客人;

(2)核对帐单上列的各个项目与价格是否正确;

(3)将帐单放入帐单夹内,并确保帐单打开时,帐单正面朝向客人;

(4)随身准备结帐用笔。

2、递送帐单

(1)将帐单打开,双手从客人右侧递给客人;

(2)小声清晰地告诉买单的客人“XX先生/小姐,这是您的帐单,消费一共XX元”,“XX先生/小姐,您的实际消费是XX元,X折优惠后是XX元”。

3、现金买单

(1)客人付现金时,服务员应礼貌地在桌旁点清现金帐目,并告诉客人:“先生您给的现金是XX元,应找回XX元,请您稍等。

(2)将现金和帐单一同交予收款员处理,然后核对零钱或发票数目是否相符。

(3)将找零(及发票)一同放收我银夹内还给客人,并向客人致谢。

4、信用卡结帐

(1)首先确认客人出示的信用卡是否能在本店使用,如不能使用,则婉转请求客人更换信用卡或付现金;

(2)将信用卡、客人身份证一并交到收银处,由收银员刷卡,然后将刷出的结款单交回客人确认签字,值台员将签认的帐单交回收银员,确认签名字样是否相符;

(3)将付款单客留联、信用卡、身份证(发票)一并交还客人,并得其确认后致谢。

5、签单结帐

(1)得知买单客人是会员时,按规定优惠,为会员准备帐单和签单卡;

(2)在客人右边按签字礼仪递送帐单和签单卡,并清晰地告诉客人消费金额,并指明帐单和签单卡的签名处;

(3)客人签单完后,确认字样是否相符,将客人存根联留给客人,并向客人致谢,然后退后两步转身离开。

(十三)送客服务

1、送别客人

(1)客人消费完后,起身离座时,值台员主动搬移椅子,女士、老人优先;

(2)帮助客人整理衣物,取出客人寄存的随身行李;

(3)鞠躬30度,礼貌地向客人微笑道别,并感谢客人光临“谢谢、请慢走”,“XX小姐,欢迎再次光临”;

(4)任何一位茶艺员遇到客人离去时都应驻足,礼貌地向客人道别,微笑地目送客人离开自己的服务区域。

2、整理台面

(1)客人离开后,服务员应马上检查台面上、下是否有客人遗忘的物品,如有则及时归还给客人或交由经理处理;

(2)清理台面、重新调整座椅,以期迎接下一批客人的光临。

(十四)贵宾间服务(以服务冰水为例)

1、敲门进入

(1)按标准托盘站于门前面带微笑,右手轻敲门三下,三声过后如未有“请进”的招呼则再敲三下,声音略大一点,此时可直接进入,当目光同客人接触时应“微笑问好,XX总,您需要的冰水或XX总,您好”。

2、下蹲服务

(1)当贵宾间内客人就座前面是矮茶几时则必须下蹲服务;

(2)当走到茶几前,腿呈前后约1尺左右下蹲,托盘外托,前脚脚掌着地,后脚自然成15度分开,保持身体平衡,同时下蹲位置应确定于方便服务客人的位置;

(3)按标准的冰水的手势和语言为客人服务冰水。

2、退后离座

(1)当确定服务工作已完成时,则可离座,先起立,退门边转身,轻轻将门带上,离开贵宾间;

(2)在离开转身前应向客人示意并祝福客人品茶愉快,如“XX总,我不打搅您了,如您有什么吩咐,请按呼叫器,我会及时为您服务。

第二篇:茶楼服务员服务礼仪规范[推荐]

茶楼服务员服务礼仪规范

茶楼,不一定仅仅是喝茶。它可以是吃饭的场所,可以是休闲、娱乐的去处,可以是品味的地方。“顾客至上”必须体现在员工的服务工作中,形成一种服务意识。这种意识就是茶楼员工以顾客为核心开展工作,以满足顾客需求,让顾客满意为标准,时刻准备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一种意识。茶楼员工要时时记住“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总是对的”,时时处处以顾客满意为标准,把握自己的言行,形成良好的服务意识。

员工的仪容仪表,员工的穿着打扮是茶楼礼仪重要的组成部分,用一句现代时髦的词汇来讲,这叫员工的形象推销,员工清新的工作服会强化茶楼的形象,因此,员工着装的基本要求就是“清洁整齐”,清洁整齐的服装反映员工的精神面貌和茶楼服务的严格性,若穿戴不整齐,会破坏茶楼的形象。除着装整齐外,有以下具体要求 :

一仪容仪表

(一)坚持洗澡、洗头、洗脸

常洗澡:除去身上的尘土、油垢和汗味,有可能的话要天天洗。常洗头:确保头发不粘连,不板结,无发屑,无气味。

常洗脸:除了早上起床后、晚上睡觉前洗脸之外,凡是有必要时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洗脸净面。

(二)注意修饰体表毛发:

男士不要留胡子,要养成每日剃须的习惯,以保持面部的清洁。鼻毛和耳毛要适时地加以修剪。

女士要注意修饰掖毛、腿毛、手部的毛等。作为职业女性,尤其要注意。

(三)保持手部卫生 每个人的手是与外界接触最多的一个部位,它最容易沾染脏东西,所以必须要勤洗手。还要常剪手指甲,手指甲的长度以不长过手指指尖为宜。

(四)注意口腔卫生

口腔要做到无异味,无异物。上班前以及上班期间,注意不要吃过分刺激的食物,如葱、蒜、韭菜等。

(五)头发修饰

1、干净:保持发部整洁

清洗头发:要对头发定期清洗,一般认为,每周应当对自己的头发清洗两到三次。

修剪头发:修剪头发同样需要定期进行,在正常情况之下,通常应当每半个月左右修剪一次自己的头发。至少,也要确保每个月修剪头发一次。

梳理头发:梳理头发是每天必做之事,而且往往应当不止一次。凡有必要的时候都要进行梳理。

2、长短适度:

男士: “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

女士:头发应扎成马尾,有必要的还需带发罩,适当使用着哩水。

(六)着装

1、确保工服干净整洁,没有污渍,汗渍及其他脏物。

2、无论穿何种鞋子,都不可拖地或跺地。

3、女士应穿中跟或平跟鞋皮鞋或布鞋。

4、如是裙装,暗色和花色长袜不适合与工作套裙搭配,最好是肉色。

5、除非特别的需要,不可以在客人面前把脚从鞋子里伸出来。

二、仪态

(一)坐 姿。坐姿显示了一个人的文化修养。

1、左进左出,双手从腰间往后下挪动理顺衣服,缓缓落座,入座后,身体重心垂直向下,腰部挺直,上体保持直立。

2、大腿并拢,两手放臵在大腿上。坐椅子的三分之二处,使身体保持两个90度。

3、可因环境不同,做正位坐姿、侧位坐姿(双腿斜放式)、重叠式坐姿(脚踝交叠式)。

禁忌:将身体完全靠在椅背上、弓腰塌背、臀部完全覆盖椅子面、将双腿分开或翘“二郎腿”、两腿晃动或抖动。

(二)站姿

站姿的要求:两眼平视前方,两肩自然放平,两臂自然下垂,挺胸收腹提臀。

站姿的类型:(手位)侧放式、前腹式、后背式;(脚位)丁字步、小八字步、正步

三、楼面服务基本礼貌用语。

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随便聊天,战栗和走路姿态要挺直,两手不得交叉放在胸前或插在口袋里,在服务中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彬彬有礼,这是搞好茶楼服务的关键所在,员工要微笑待客,要使用礼貌用语,礼貌不涉及任何成本,礼貌会带来更多利益,礼貌是使客人满意并带来回头客的重要因素。要做到:

(一)“五声”-----来有迎声,去有别声,日常见面有问候声,受到帮助有致谢声,打扰别人有致歉声。

(二)“十字”------请、您好、谢谢、再见、对不起。

(三)“四语”-----不尊重宾客的蔑视语、缺乏耐心的烦躁语、自以为是的否定语、刁难他人的斗气语。具体有:

1.迎客---“您好,欢迎光临!” 2.拉椅请座---“先生/小姐,请坐!”

3.开位问茶---“请问先生/小姐喜欢喝什么茶呢?” 4.派餐巾---“先生/小姐,请用毛巾。” 5.斟茶---“先生/小姐,请用茶。”

6.问酒水---“先生/小姐,请问喜欢喝些什么酒水呢?” 7.斟酒水---“先生/小姐,帮你斟上**酒水好吗?” 8.收茶杯---“先生/小姐,帮您把茶杯收走好吗?” 9.上汤---“这是**汤,请慢用。” 10.上菜---“这是**菜,请各位慢用。”

11.更换烟缸、骨碟等---“先生/小姐,帮您换××。” 12.撤换茶碟---“请问,这个茶碟可以收走吗?”

13.上水果---“这盘水果是我们茶楼**经理送的,是本酒楼的小小心意,请慢用。”

14.饭后茶---“请用热茶。”

15.结帐---“请问哪位买单?”“多谢八折××钱”“多谢收到××钱”“多谢找回××钱。”

16.送客---“多谢光临,欢迎下次在来,再见!”

四、规范礼貌用语及操作程序。

1.当客人进入茶楼时,咨客应主动上前,热情地征询客人“先生/小姐,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您几位?”当客人回答后便问:“请问先生/小姐贵姓?”

2.把客人带到座位后,拉椅请坐(并做请的手势)。双手把酒水单/菜单递给客人并说道:“**先生,这是我们的菜牌。”然后询问客人:“您好,请问喝什么茶?我们这有普洱,香片,铁观音。。等茶”客人选定茶叶后,应把客人所点的茶告知看台的服务员。要求:语言亲切,保持微笑,使客人有得到特别受尊重的感觉。迅速把客人的尊姓告知上前拉椅问茶的服务员,以及该区域的领班,并把姓名写在菜卡上。

3.服务员在分管的岗位上站岗,笑脸迎接客人,协助咨客安排客人入座,稍鞠躬讲:“先生/小姐,您好,欢迎光临!”

4.拉椅请坐,先将女性坐的椅子拉出,在她坐下时,徐徐将椅子靠近餐桌,说:“先生/小姐,请坐”并做请的手势,向咨客了解客人尊姓。

五,其他礼仪

(一)接听电话礼仪

1、三声之内接听,超过三响则应该致歉。

“三主动”主动问候“您好”、主动通报自己单位及岗位。如:“这里是某某茶楼”、主动询问事宜。如“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2、记录并复述客人的要求,向客人确定,然后询问客人是否还有交代,如没有,感谢客人的来电并等客人先挂电话。

(二)递送名片时:

1、不可给客人递出污旧或皱折的名片

2、起身站立走上前用双手奉上,将字面方向朝向客人

3、若是外宾,提前将印有英文的一面展示给对方。

4、致谦敬语:“请多关照”、“谢谢” 切忌:左手递、字向颠倒,用手指夹。

六、注意事项:所以的服务在客人的右手方进行,做到先女士后男士,先客后主,先尊后卑。

1、善于观察分清谁是主人。

2、对有些不愿意把自己姓氏告诉你的客人,不可强求。

3、当客人对问姓名不解时,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这有利于我们称呼您”或“当有客人找你时,便于我们查阅。”

4、服务员在整个过程中,有关称呼客人的应该以其尊姓为前提。

5、递巾冲茶。从客人右边递巾并说:“**先生/小姐,请用毛巾。”然后去冲茶,如果没有从咨客那里得到客人喝什么茶,那就要服务员自己询问客人了。(问的方式见第二条。)

要求:冲茶要求连同小食,芥酱,等一起用托盘托到客人台前,从右边斟上第一杯礼貌茶,注意:茶水要求六分满,先女士后男士,先宾后主,再按顺时针方向进行,然后上芥酱,小食。

7.推销酒水。当客人点完菜或茶后,即微笑地询问:“先生/小姐,请问需要什么××,饮料或果汁吗?我们有**果汁挺不错,啤酒有××啤酒,××啤酒等。”

总之,服务员良好的服务质量是服务行业的生存之本,希望在各位的共同努力下,将事业发展更好,取得双赢。

第三篇:人事管理规范程序及操作标准

酒店人事管理规范程序及操作标准

为规范酒店人员配置、招聘、入、离职程序及操作标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酒店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酒店员工入、离职规范程序及操作标准。

第一章 人员的配置

一、人员配置原则

酒店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技术、营销、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方式

1、酒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每年十二月份,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该实际经营情况及下一业务发展需要,分析部门工作量和人员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定岗定编计划表》,行政人事部审核汇总后报总经理室及董事会审定。

2、行政人事部根据审定的酒店定岗定编计划,编制酒店《人力资源编制计划》报总经理室审定,审定后的计划作为下一酒店人员配置的依据。

三、人员配置调整

1、如酒店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部门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本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室审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 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一、人员招聘

1、酒店人员招聘根据酒店《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外招聘。

2、酒店人员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

3、行政人事部根据各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广告(报纸、电视、杂志、)、猎头酒店及推荐、自荐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所有应聘者需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行政人事部领取《求职申请表》,并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按表格要求填妥《求职申请表》后,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目测和第一次面试(初试):

a、测试语言、度量身高、秤量体重等相关内容;

b、核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

c、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

d、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需对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求职申请表》评语栏中;

e、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资料保留三个月。

3、部门复试

a、对符合初试要求的特殊专业的岗位,行政人事部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相关部门约定复试时间。由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带领至相关部门部门进行复试;

b、部门对行政人事部推荐复试的人员,应根据其岗位职务的技能及相关素质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表达及实操考核;

c、部门对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应在其《求职申请表》栏目中填写“同意试用或同意试工”;

4、经用工部门复试符合岗位要求的无特殊专业的岗位,应聘者至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报到上班;

5、应聘领班以上管理人员(含领班)、技术工种、财务人员需经总经理室相关人员面试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6、对不合格或可备用的应聘人员,部门需在求职申请表中注清原因及意见,交行政人事部作存档处理。

7、注意事项

a、经复试通过的应聘者,行政人事部需向其介绍酒店的基本情况,并讲明其将入职的部门、职位、职责、试用期限及其试用期的薪金待遇及需承担的责任义务,雇、佣双方都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行政人事部方可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b、应聘车辆驾驶员、财务部收银员需由本市户口人员担保,无担保者不得录用。

8、人事审批权限第三章 入职手续办理程序

一、员工入职资料及验证

1、员工凭《求职申请表》往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行政人事部验证部门签批,核对员工面试的《入职申请表》,查验员工相关证件及资料的准确性,并收取相关资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5张,退回原件;

b、员工1寸彩色登记相片5张(主管级以上人员需交4R彩色登记相片1张用于公告栏张贴,如即时无相片,于入职后一周内补交);

c、验收本市有效健康证原件(如无健康证必须先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二、入职工衣保证金

1、酒店员工入职须交工衣保证金300元;

2、员工入职时凭借行政人事部开具的《缴费通知书》至财务部先交工衣保证金300元。

3、员工因正常离职,酒店将退还其工衣保证金。

4、财务部收到员工工衣保证金后,需向员工开具内部收据,由员工本人保存;如有遗失,酒店概不负责。

三、资料录入

1、按员工部门及职务编排工号,并编注于《求职申请表》工号栏中;

2、电脑资料:录入姓名、性别、部门、职务、身份证号、身份地址、学历、入职日期、合同日期、健康证期、暂住证期等相关资料;

3、电脑登记及编排员工的宿舍房号及床号、工衣柜号、电子卡。

四、人事手续交接

1、行政人事部按员工部门及岗位,发放《员工手册》、《培训手册》、《酒店刊物》、工牌、IC卡、工衣柜匙、员工守则等相关工作备品,由领用员工签名;

2、与员工签订试用合同或正式劳动合同,讲解合同条款;

3、开具《制服分发单》、《住宿通知书》、《新员工报到通知书》,行政人事部带领新员工至制服房领取工衣→带领新员工至打卡处做指纹留样并告知指纹考勤考勤相关规定、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带领至员工宿舍安排宿舍并与其讲解住宿相关规定→带领至员工餐厅并告知员工餐厅就餐时间及相关规定→带领新员工至部门报到;

4、新员工至部门报到后,所属部门相关责任人应带领新员工熟悉其部门工作环境,告知其岗位工作内容及相关事项并安排专人带领新员工上岗;

五、资料处理

将《求职申请表》、员工证件复印件、领用物品单、部门录用通知、员工相片等与电脑录入核对无误后,进行对号装订,归入员工档案袋中进行归档

第四章 员工试用、转正工作程序

一、员工试用

1、新入职员工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

2、提前转正: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表现,酒店可予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少不得小于一个月(经总经理室特批除外);

3、如无须试用之员工必须经总经理助理特批(主管以上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

4、新入职员工经试用不合格的,部门可随时出具《人事变动表》做试用期不合格处理,不需要再延长试用期;

5、如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酒店有权随时与其解除试用关系。

二、员工转正

1、转正条件

1)按期转正:试用期内表现良好,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者;

2)提前转正:试用期内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

2、转正手续的办理

1)按期转正

(1)员工试用期满,由部门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国安假日酒店工作评估表》及《人事变动表》,经部门主管签名后返回行政人事部;

(2)转正考评及审批程序:

主管级以下人员:行政人事部每月20日前统计当月转正到期人员名单至相关部门→部门审核→(OK)→填写《人事变动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工作表现评估表》至行政人事部(每月25日前)→行政人事部对其进行应知应会口试→(OK)→行政总监审批

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人事部通知被转正人员写述职报告→部门负责人填写《人事变动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工作表现评估表》至行政人事部→行政总监面试考核→总经理特别助理审批

部门经理级(含助理、副经理):行政人事部通知被转正人员写述职报告→部门总监/经理填写《人事变动表》、《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表》、《工作表现评估表》至行政人事部→行政总监面试考核→总经理特别助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凡经考核审批同意转正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和员工本人,并将考核材料存入员工档案;

(4)行政人事部于每月末将经审定同意转正员工的《人事表动表》送财务部做为计资依据。

(1)符合提前转正条件的员工,由员工所在部门以书面申请的形式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室审定(相关考评审批程序按期转正程序办理);

(2)如批复同意提前转正的,行政人事部按照上述“按期转正” 的办理程序(下同)为员工办理提前转正手续;

(3)如批复作按期转正处理的,行政人事部将批复意见留存并知会员工所在部门。

3、转正生效期限:所有转正生效从次月1日开始执行。

第五章 员工的考核

一、酒店对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形式。

二、除平时考核外,其它三种考核均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有所侧重的对员工进行考核。

三、转正考核:

1、酒店基层员工不需进行专门的转正考核,由其直属上级填写《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表》,交部门主管签署转正意见,报行政总监审定。

2、除基层员工外,其它员工在试用期内,无论其提前或按期转正,均须对其进行专门的转正考核,考核内容侧重德、能、勤三个方面。

四、月度考核(此项暂不执行,待执行另行行文通知):

1、原则上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岗位绩效工资,转正后由部门每月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直接挂钩,部门根据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定。以100分制进行考核。总评分≥50分,依实际分数计算岗位绩效工资,总评分低于50分,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总评分95分以上,享受全额岗位绩效工资。

2、每月5日前,由员工直属上级对下属员工做绩效考核,经部门主管签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财务执行。

3、总经办每月5日前,对各部门主管进行绩效考核,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执行。

五、晋升考核:

1、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或员工表现,可对员工晋职或晋级。

2、部门主管以下员工的晋职(级)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由行政人事部会同申请部门主管对其进行考核。

3、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的晋职(级)由总经理室提名,由分管总经理助理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1、每年年末,员工须对本工作进行总结。

2、各部门根据个人总结,参考月度考核结果,对部门员工进行年终考核。

3、各部门依据员工考核结果,结合部门考核业绩情况,按照执行办的决定,对员工给予年终奖金或调薪。

第四篇:茶楼经营管理与茶楼员工培训服务规范

《茶楼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教学大纲 学分:1 学时: 18 理论学时:12 实验学时:6 适用专业:茶楼管理培训、茶馆经营管理、茶艺馆培训、茶楼经营管理培训、茶楼员工培训、茶楼服务员培训、茶楼培训专业。

一、说明

1、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我国茶馆自唐代开始出现,经宋代得到较大发展,明清时期已遍布了全国各地。在当代,茶馆业的发展更是成为茶业经济发展中的亮点,各地涌现了许多颇具特色的茶馆、茶艺馆,成为茶叶消费和展示茶文化的窗口。因此了解茶馆经营管理方式,熟悉茶馆服务规范应成为茶学方向学生拓展知识面,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

本课程的目的就是向广大学生介绍茶馆经营管理方式、茶馆业服务规范、茶馆文化、全国各地有特色的茶馆、茶楼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能使学生了解茶馆经营管理的有关策略及服务规范,培养其经营管理意识以利于更好地发展茶文化产业。

2、茶楼培训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理论知识方面:本课程是为拓宽学生知识面而设置的,因此在教学时应结合相关茶叶知识并借鉴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以及服务业中的知识讲述,从而拓展课程内容。使学生能将经营管理知识和茶叶知识结合起来,培养其一定的经营管理素质。

实验技能方面:本课程实验的设置主要是参观与听讲座,以使学生更好的领会课程所学内容。

3、课程教学改革

总体设想:由于茶馆业近年来成为茶业经济发展中的亮点,因此此课程是在茶业管理与贸易中分离出来的一门课程,扩充了茶馆管理方面的内容,详细系统地介绍了茶馆经营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二、教学大纲内容

茶楼经营管理

(一)课程理论教学

第一章

茶馆文化及茶馆类型简介

(2学时)

第一节: 茶馆文化的内涵; 第二节: 古代茶馆类型; 第三节: 现代茶馆类型; 本章重点难点:

1、茶馆文化的内涵

2、现代茶馆类型 建议教学方法:

教学时应注意引导学生联系实际,并自学这方面的参考文献,以加深对茶馆类型和茶馆文化内涵的认识。

思考题:

1、茶馆文化的内涵是什么?

2、现代茶馆的类型有哪些?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第二章 茶馆经营中的服务规范及业务问题(2学时)

第一节:服务规范(服务用语、服务规则、服务忌语)第二节:服务中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第三节:茶馆业务问题 本章重点、难点:

1、服务中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2、茶馆业务问题 建议教学方法:

联系服务行业的有关知识讲述。思考题:

1、茶馆服务中应处理好哪几种关系?

2、茶馆业务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章 茶楼、茶馆经营管理策略(3学时)

第一节:茶馆定位

第二节:茶馆文化品位(环境、产品、服务、仪态)第三节:茶馆的空间设计与布置 第四节:茶馆开设中的具体问题

第五节:如何开设既有特色又有效益的茶馆 本章重点、难点:

1、茶馆文化品位

2、茶馆的空间设计与布置

3、如何开设既有特色又有效益的茶馆 建议教学方法:

联系案例讲解经营决策方法,以便学生理解与掌握。思考题:

1、茶馆投资与管理的策略有哪些?

2、如何开设既有特色又有效益的茶馆?

第四章

中国部分特色茶馆介绍(3学时)

第一节:北京特色茶馆(老舍茶馆、五福茶馆)第二节:上海特色茶馆(湖心亭茶馆、宋园茶艺馆)第三节:杭州特色茶馆(青藤茶馆、太极茶道苑)第四节:广州特色茶馆(茶艺乐园、闲云居茶艺馆)第五节:成都特色茶馆(茶香十里、顺兴老茶馆)本章重点、难点:

如何结合山东本地情况开设茶馆 建议教学方法:

在授课时最好选取一些茶馆的图片展示,以便学生更好的理解。思考题:

如何结合山东本地情况开设特色茶馆?

第五章

茶膳茶食谱介绍(2学时)

第一节 凉菜介绍 第二节 热菜介绍 第三节 主食介绍 第四节 汤类介绍 本章重点、难点:

1、了解茶叶膳食食谱

2、了解主食有关知识 建议教学方法:

讲授时要体现茶膳食的特征,着重体现其保健功能。思考题:

1、茶膳中的主食一般有哪些?

2、怎样合理搭配茶膳食谱?

(二)茶楼管理培训课程实验教学: 本课程实验学时共6个学时,设两个实验,分别如下:

实验一: 参观一家有经营特色的茶馆(3学时)

通过参观,体会茶馆的设计与布置,更好地领悟课堂所学内容。

实验二 请经营有方的茶馆老板做讲座(3学时)

通过听报告具体领略茶馆的经营策略。

三、本课程考核方式、方法(茶楼培训)

学生必须认真听课和参加各项实验、实习活动,无故不听课者按旷课处理,如果累计时间达到总学时的1/3,不能参加本课程的考试。本课程考核采用闭卷考试

第五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2_]395号)

日期:202_-09-0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138944 核心提示: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本规范自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食[202_]395号 【发布日期】 202_-08-22 【生效日期】 202_-08-22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在设置检验室、配备检验设备设施和检验人员等方面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于202_年8月31日之前达到相关要求。

附件: 1.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

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

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doc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

第三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

第四条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和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分餐等健康饮食的条件。

第六条

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特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中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提供者。

(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甜品站:指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主店经营场所内或附近开设,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直接销售或经简单加工制作后销售由餐饮主店配送的以冰激凌、饮料、甜品为主的食品的附属店面。

(七)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提供者。

(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

(十)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原料: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十一)凉菜(包括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腌渍入味或仅经清洗切配等处理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十二)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

(十三)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等制成的食品。

(十四)现榨饮料: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五谷杂粮为原料,通过压榨等方法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果蔬汁、五谷杂粮等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

(十五)加工经营场所: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1.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

(1)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餐场所。

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间、分装间等。

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放置的专用场所。(2)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饪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

烹饪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煎、炒、炸、焖、煮、烤、烘、蒸及其他热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保洁场所:指对经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存放并保持清洁的场所。

(3)一般操作区: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用具的场所,包括粗加工场所、切配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食品库房等。

粗加工场所: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用部分等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切配场所:指把经过粗加工的食品进行清洗、切割、称量、拼配等加工处理成为半成品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的操作场所。

2.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更衣场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非食品库房、卫生间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3.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卫生间、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

(十六)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

(十七)冷藏: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

(十八)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贮存的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十九)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餐用具、设备和设施等表面的污物的操作过程。

(二十)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过程。

(二十一)交叉污染:指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之间生物或化学的污染物相互转移的过程。

(二十二)从业人员:指餐饮服务提供者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第七条

本规范中“应”的要求是必须执行;“不得”的要求是禁止执行;“宜”的要求是推荐执行。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八条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一)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九条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 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 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二)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六)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一)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二)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

(三)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见附件5)。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二)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第十四条

人员培训要求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第三章

场所与设施、设备

第十五条

选址要求

(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

(一)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二)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 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 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

(三)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的可不设置)、烹饪(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不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 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饮品店可不设置)的场所。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食品分装操作的,应分别设置相应专间。制作现榨饮料、水果拼盘 及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分别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有备餐专间,或者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五目的要求。中央厨房配制凉 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置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四)食品处理区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见附件1)。

(五)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六)粗加工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 应。应设专用于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洗手消毒水池、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的设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八项、第 十一项的规定。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七)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八)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以上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宜设置独立存放隔间。

(九)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十七条

设施要求

(一)地面与排水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 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他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一定弧度,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 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排水沟出口应有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

3.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4.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二)墙壁与门窗要求

1.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

2.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浅色、不吸水、易清洗和耐用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

3.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及各类专间的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4.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室内窗台下斜45度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5.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宜设空气幕。

(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脱落等情形发生。

2.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不易积垢、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有一定弧度;水 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他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 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3.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

(四)卫生间要求

1.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2.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3.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应符合本条第八项的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4.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5.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

(五)更衣场所要求

1.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2.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在门口处宜设有符合本条第八项规定的洗手设施。

(六)库房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

3.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4.库房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

5.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6.除冷冻(藏)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7.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七)专间设施要求

1.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应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中型以上 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 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洗手消毒设施应符合本条第八 项规定。

2.以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设施的,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悬挂于距离地面2m以内高度。

3.凉菜间、裱花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宜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水净化设施或设备。中央厨房专间内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水净化设施。

4.专间应设一个门,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

5.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间面积要求应符合《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

(八)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2.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3.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4.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

5.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中央厨房专间的水龙头应为非手触动式开关。

6.就餐场所应设有足够数量的供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其设置应符合本项第二至第四目的要求。

(九)供水设施要求

1.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可见部分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应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十)通风排烟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餐用具、加工设备设施受到污染。

2.烹饪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方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3.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加设机械排风排气装置,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4.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本条第十二项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十一)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1.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3.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 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1《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GB14930.2《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6.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7.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识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十二)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门窗应按本条第二项规定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加工经营场所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5.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十三)采光照明设施要求

1.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ux,其他场所不宜低于110lux。光源应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2.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冷冻(藏)库房应使用防爆灯。

(十四)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2.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在加工经营场所外适当地点宜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宜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十五)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3.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4.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6.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配备盛装、分送产品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设有温度控制设备。

第十八条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一)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宜按照《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清洁,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二)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三)食品处理区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设备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章

过程控制

第十九条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毒注意事项》(见附件4)的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根据经营的产品类别,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料现 榨、水果拼盘制作、面点制作、烧烤加工、食品再加热、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食品留样、贮存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教育培训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

采购验收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四)出库时应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

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七)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十五项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第二十二条

烹饪要求

(一)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六)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第二十三条

备餐及供餐要求

(一)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

(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四条

凉菜配制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要求。

(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四)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五)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要加热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再加热。

(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第二十五条

裱花操作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

(二)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冷藏。

(三)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四)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不得超过20℃。

第二十六条

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

(一)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三)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四)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五)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六)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第二十七条

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制作要求

(一)从事饮料现榨和水果拼盘制作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二)用于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三)用于饮料现榨和水果拼盘制作的蔬菜、水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使用。

(四)用于制作现榨饮料、食用冰等食品的水,应为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或煮沸冷却后的饮用水。

(五)制作现榨饮料不得掺杂、掺假及使用非食用物质。

(六)制作的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

第二十八条

面点制作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要求进行操作。

(三)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藏或冷冻,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四)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贮存。

第二十九条

烧烤加工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

(三)烧烤时应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

第三十条

食品再加热要求

(一)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一条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第三十二条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

(一)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宜按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见附件2)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四)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五)消毒后的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七)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三十三条

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

(二)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三)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按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要求再加热。

(四)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五)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三十四条

中央厨房食品包装及配送要求

(一)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

(二)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三)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四)配送食品的最小使用包装或食品容器包装上的标签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半成品加工方法,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成品食用方法。

(五)应根据配送食品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宜冷藏或冷冻保存。冷藏或冷冻的条件应符合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至第四项的要求。

(六)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三十五条

甜品站要求

甜品站销售的食品应由餐饮主店配送,并建立配送台账。不得自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配送应使用封闭的恒温或冷冻、冷藏设备设施。

第三十六条

食品留样要求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第三十七条

贮存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三)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 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

第三十八条

检验要求

(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应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设施、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

(二)检验室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鼓励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人员。

第三十九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要求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二)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

记录管理要求

(一)人员健康状况、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关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第四十一条

信息报告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

备案和公示要求

(一)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二)采取调制、配制等方式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等食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制作方式。

第四十三条

投诉受理要求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茶楼服务程序及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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