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程序
道路客运班线(含新增班线)许可程序.申请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同时申请客运班线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l)《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客车实载率和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沿线公路路况、安全设施调查勘察情况及客运安全保障措施;长途客运线路驾驶员休息、轮换的时间、地点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未与起讫点客运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必须提出明确的站点方案;(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 复印件;
(3)拟投人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人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第二篇: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船运许〔2010〕2号
开元船山公司:
你司于2010年2月8日提出遂宁经龙凤至三新线路购置12台26座中型普级新车进行公司化改造的申请我所已收悉。经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你司的申请,决定准予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起讫地:遂宁—三新
起点站:客运总站 讫点站:三新 停靠站点:途经龙凤 班车类别:县内班车 车辆数量:12辆 车辆技术要求:一级
经营期限:自2010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8日止。但未到前述许可终止期限而车辆非因不可抗力达不到技术及节能减排要求的,本许可到期。
经营模式:此线路班车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否则将收回本路线经营许可。
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未达到前述许可终止期限,而车辆因不可抗力达不到技术及节能减排要求的,本许可到期。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第三篇: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决定书
附件6: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不予许可)决定书
陕交运许字[
]第()号
: 你于 年 月 日 提出 申请。经审查,你的 申请符合(不符合)的规定,决定准(不)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 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 日发班次: 班车类别:
车辆数量及要求: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请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印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甲方:(招标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方于年月日对至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招标,乙方经投标中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获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客运班 线起讫点:至(往返),途径,班次:;班车性质:;客运班线起讫车站:(始发站);(终点站)。乙方投入营运客车辆、车型为级,座位数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在乙方就国家及省新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冲突时,甲方有权按照新规定提出要求,并对客运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期内的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的承诺定期进行考核。
3.甲方根据本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要求,有权在经营权使用期内对同班线进行招标增加运力和班次。
4.经营权使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5.甲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尽快为乙方办理有关营运手续。
6.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当权益,加强客运市场秩序管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于月日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审批后45日内投入营运。
2.乙方须遵守道路客运管理有关法规,服从管理,守法经营。并实行 “定线路、定站点、定班次、挂线路标志牌”运行。
3.乙方须按照核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准点发车,不得站外揽客,不得擅自改变、延伸线路、增减班次和增加客车座位。
4.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转让线路使用权。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高速线路经营权须实行公车公营。
5.乙方在经营权使用期内更新车辆,必须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技术标准。
6.乙方须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和市场变化所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经营权使用期内,不得随意停发班次或终止运行,如确有难以维持经营情形的,须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报停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停止运行。
7.线路经营权使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如春运客运高峰期、战备运输、抢险救灾等),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运管机构调派。
8.因经营权使用期满或其他原因中标线路终止营运的,乙方自行安排其车辆、员工、设备等。
9.对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向甲方上级部门反映或投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未投入营运,或经营期间擅自停班超过180天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线路移交候补中标方经营。
3.乙方不按规定车辆、线路、班次、站点、运价运行或擅
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以及转交经营的,甲方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
第五条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招标线路经营服务承诺考核标准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中有关服务质量、运输设备、经营行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经营,按照考核标准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接受处理。
第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委托人(盖字)代表人/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运许可〔 〕 号
:
你于 年 月 日 提出 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 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请按以下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
起讫点: 至()起点站: 讫点站: 途经路线(区域): 停靠站点: 日发班次:
班车类别: 车辆数量: 车辆技术等级要求: 车辆类型等级要求: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未到前述许可终止期限而车辆非因不可抗力达不到技术及节能减排要求的,本许可到期。
经营模式:
其他要求:
请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并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上述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经营许可,本许可决定作废。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