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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3-649043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1 20:24: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和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固定性标语

当前,各县(区)、乡(镇、办)宣传标语、墙头宣传板面脱落严重,要尽快对各主要干道、永久性宣传标语、国策壁、墙头宣传版面进行彻底更新。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要将需要群众掌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制作高标准的喷绘标语,立于醒目位置。同时要更新固定宣传标语内容,清除过时、落后的宣传标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固定性宣传标语缺乏美感和感召力、内容滞后、形式单一等问题。要增加“幸福家庭行动”、“关爱女孩”、打击“两非”、“少生快富”等方面的内容,每村的固定性标语要达到5条以上。县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重视不够、按期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入户宣传效果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改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的需求日益增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不断探索适应群众需求的宣传方式方法,要将贴近群众需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体现时代风尚、内涵丰富、情景生动、艺术-1-

感染力强的计生宣传品及时、方便、快捷地传递给群众,增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寻找宣传教育的突破口。精心设计制作精美的计划生育宣传画册、宣传折页、宣传挂图等宣传品进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和农民家庭。重点宣传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等各个重要时期的科学保健方法和注意事项。宣传内容要注意尊重人、理解人、注意个性化和私密性,讲究宣传艺术。要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五进、五驻、五评”等活动,进行面对面互动宣传教育,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要引导群众自编、自演、自创节目,鼓励专业人员积极创作反映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优秀文学作品、影视音像作品,为群众提供丰富的生育文化产品,增强宣传工作的活力。

三、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力度

今年,各级要对计划生育干部、村组宣传管理员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改变村组干部领会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基本精神不到位,掌握婚育文化科学知识不全面,无法满足群众对基本政策知识的需求等落后状况。激发基层干部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增强其宣传教育、咨询沟通等技巧和公关能力,落实面对面宣传。

四、拓展宣传手段、发挥现代新闻媒体作用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巩固已有栏目,在搞好经常性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在新闻媒体开设热线节目,不断拓展宣传的覆盖面,面向全社会、面向多个阶层,贴近人们生产、生活、生育的各个方面,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要充分利用我市已经建起的覆盖全市的信息网络,将大量基层比较有特色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报道。要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内部局域网平台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把我们的工作信息宣传到各个层面。每个县(区)计生委、乡(镇、办)计生办要确定一至两名信息员,按时组稿上报信息。各乡镇计生办、县宣传教育科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0篇,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信息网采发一篇按照实际稿酬,再给予四倍、三倍、二倍的奖励,网络信息视情况年底一次性奖励。发稿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使之形成制度,以拓宽信息上报渠道,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充分发挥基层现有宣传阵地的作用

要认真解决乡村人口学校没有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少、电教设备闲置、培训活动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村级读报栏和图书角等宣传阵地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及时更新内容。要重视宣传阵地建设,在充分发挥人口学校、村读报栏和图书角等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要发挥乡村两级电教设备的作用。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人口学校要迅速普及电化教育,配备电脑、数码相机、视听设备、音像制品等多种类型的宣传设备,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及时、快捷、温馨的宣传咨询服务。

市人口计生委将继续把宣传教育工作列入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成绩要占总成绩的10%以上。各县、区要切实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加快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步伐,切实把“双进双建”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引向纵伸,更好地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为重点,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目标,坚持舆论先行、教育为先、更新理念、创新方法,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机制,提升质量,在全社会倡导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为“建设市驻地、打造新XX”,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全区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宣传环境和有力的舆论支撑,为创建全国“关爱女孩行动”先进区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以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关爱女孩行动”为总抓手,突出主题,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做到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宣传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一是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辅导报告会,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作辅导报告,切实把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二是集中时间,对镇村工作人员和村级干部分批分期进行培训,组织人员深入镇村、企业、学校进行宣讲,使其深刻领会中央《决定》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自觉性。三是更换制作一批高质量的有关中央《决定》精神的宣传灯箱、宣传板牌、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四是区电视台、XX周讯、区政府及区人口计生局网站等传媒设立专题专栏,出动宣传车巡回城乡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打造XX品牌。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在生育文化、政策推动、救助失学女童、维护妇女权益等方面打造具有XX特色的计生品牌。宣传男女平等、女儿成才等典型事例,宣传落实有利于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奖励扶助制度等,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和社会性别平等。全面启动关爱女孩“三千计划”,解除贫困女孩家庭的后顾之忧,真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孩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实际行动努力争创全国关爱女孩行动先进区。

(三)开展“双十双百”创建,促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大力推广“空中四条线,地上七个一”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完善基层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空中四条线”,即广播、电视、电教网络和热线电话。“地上七个一”,即一个讲师团、一堂课、一条街、一张明白纸、一辆宣传服务直通车、一支文艺宣传队、一个生育文化大院。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生育文明。

(四)搞好人口早期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在人口文化大院,开展对家长优育优教为主要内容的指导培训,帮助家长掌握科学教育独生子女的方法;在学校,开设心理、生理课程,成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沙龙热线,制作教育黑板,举办各种活动,来提高青春期保健意识和心理健康素质;在社会上,组织独生子女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勤俭意识,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人口素质提高。

(五)普及各类知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普遍进行政策法规、科学知识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新婚、孕产、育儿、更年期等群众加强新婚保健、优生优育、围产期保健、妇科病防治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等生殖健康方面的系列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提高群众的应知应会率和满意程度。

(六)开展“直通车”系列服务活动,树立计生行业新风尚。以群众利益为“风向标”,坚持上下联动,经常以“直通车”的形式,广泛开展“五服务”、“六送”活动。“五服务”,即宣传教育、生殖保健、生育关怀、法律援助、扶持救助服务。“六送”,即送知识、送健康、送关爱、送支持、送温暖、送保障。积极打造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行业形象。

三、工作措施

按照“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舆论宣传、环境宣传、阵地宣传、入户宣传等有机结合,采取深层次、多渠道、广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措施,按照“四、四、三、四、五、六”工作思路,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一)整建四块阵地

1、一院。在村居建成集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咨询室、宣传广播室、会员之家、人口学校、宣传栏为一体的生育文化大院,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文化大院作用,加快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进程。

2、一场。按照“布局合理、制作精美、设施齐全、突出效果”的标准,搞好新型文化广场建设,围绕倡导婚育新风尚,营造主题鲜明,形象温馨的社会宣传环境,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得到熏陶。

3、一街。结合新农村建设活动,抓好镇村计生宣传一条街建设,把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奖励扶助、关爱女孩、平安XX等内容用标语与漫画相结合的形式体现出来,达到形象直观,入脑入眼。

4、一标志。在村居主要路口或人群聚集处设置一块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板画。

(二)构建四个载体

1、广播电视。区电视台继续开办《计生与家庭》专题栏目,开播《幸福广场》大型专题片,坚持不间断地播放计生工作动态,展现计生工作成果。

2、报刊杂志。《XX周讯》继续办好《人口与家庭》栏目,村居要充分发挥现有报刊作用,组织育龄群众开展读报用报、体会交流活动,把订报、学报、用报、投稿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3、信息网络。区政府信息网站、区人口计生局继续办好计生对外宣传工作。同时,村居要运用远程教育网络,及时组织群众观看计划生育专题片。

4、热线电话。区镇两级计生服务站要开设服务热线,开展证前、孕中、产后咨询服务,认真向群众讲解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政策法规等科普知识。

(三)搭建三个平台

1、超市平台。依托超市,设立计划生育宣传专柜,定期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品,开展健康服务活动。

2、庭院平台。依托人口文化大院,加大对幼儿家长培训教育力度,帮助家长掌握心理、生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幼儿生长黄金期教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校园平台。依托校园,把关爱女孩、素质教育、青春期教育引入课堂,坚持实施“德育”关怀、“心育”关怀,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打造四项精品

1、精品实物。制作一套集政策法规、利益导向、生殖保健、关爱女孩为一体的精美光盘;制作一批脸盆、茶杯、雨伞、扇子等生活用具;制作一批宣传挂图、折页、宣传单等图画印刷品,免费发放到村居、到家庭,让群众在生活中接受启发和教育。

2、精品节目。发挥区“万家乐”艺术团作用,组织民间艺人,精心编排,反映群众实际生活的计生节目,通过参加区文艺汇演,进行提练升华,推出具有XX特色的精品节目。

3、精品典型。积极发现、培养好关爱女孩典型、生育关怀典型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头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典型的事迹做法,展现全区计生工作面貌。

4、精品载体。充分挖掘有价值、有份量的计划生育宣传稿件,力争年内制作2个电视专题,2篇新闻宣传稿,在省级以上新闻评比中获奖。利用现有网络优势,整合资源,打造省级一流网络,提升XX知名度。

(五)开展五项活动

1、培训活动。利用党校、人口学校,重点抓好五项培训,即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培训、村计生专职主任培训、村干部培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文体活动。一是结合文化部门开展的“2131”工程,搞好电影周放映,播放有计生内容的专题片。二是专题演出月,利用适当时机,巡回村居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

3、咨询活动。在服务站、服务室、服务大厅进行固定咨询,在集市、学校、厂矿、商场、村居进行定期咨询,搞好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出生缺陷、政策法规、科普致富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围绕婚育新风、发家致富、晚婚晚育、关爱女孩、文明家庭等内容,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好青年”座谈会,达到相互交流、相互教育、相互提高的目的。

4、演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青春关爱中闪光”、“我为国策做贡献”等演讲活动,以身边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周围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在计生工作人员中开展业务技能知识竞赛,激发爱岗敬业精神,在广大群众中开展“生育关怀”知识竞赛,激发他们参与计生工作积极性。

5、评先活动。镇街、村居要立足实际,组织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关爱女孩”典型、“婚育新风文明户”、“婚育新风带头人”评选活动,促进群众树立新型生育文化观念。

(六)建好六支队伍

1、宣传督导检查队伍。成立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的宣传督导检查队伍,对新型生育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促进工作落实。

2、讲师团队伍。吸收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具有一技之长的领导干部、社会各界人士、育龄群众、协会会员,组成讲师团,围绕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巡回宣传演讲,进一步促进群众转变婚育观念。

3、文艺演出队伍。以区“万家乐”艺术团为依托,利用村居人口文化大院,组织民间艺人,创作编排以婚育新风、关爱女孩为题材的歌舞、小品、曲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利用空闲时间向群众献艺。

4、通讯报道员队伍。加强特约通讯员队伍建设,强化报道员的管理和培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订计划,明确重点,交流经验,做到上大稿、攻头条、出精品,年终进行评比表彰。

5、村居宣传员队伍。认真组织村两委干部、计生专职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协会会员等人员,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6、协会志愿者队伍。要坚持“人员多、素质高、知识广、结构合理”要求,积极吸收热爱计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协会志愿者队伍,为群众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四、有关要求

要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计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区里成立由责任体系各部门组成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各镇街、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计划,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宣传、计生、广电、教育、司法、文化、工会、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和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推动工作上台阶、创水平。

要认真搞好结合。一是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从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科学知识普及等方面入手,把生育文化建设渗透到文明街居、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之中。开展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和文明幸福家庭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活动,动员和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实现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二是与美化社会环境相结合。围绕倡导新型婚育风尚,营造主题鲜明、形象温馨的社会宣传环境。积极设立生育文化公益宣传牌,建立社区生育文化宣传一条街、生育文化宣传橱窗等。加强和改进传播手段,增加宣传科技含量。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加大“婚育新风”宣传活动的力度,同时做到宣传设施、宣传内容齐全。三是与文明幸福家庭建设相结合。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要立足于转变传统陈旧的婚育观念和家庭观念,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围绕少生、优生、成才,积极开展晚婚晚育、优育优教宣传培训,努力提供家庭生活、家政教育、家庭保障、家庭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服务,提高文明幸福家庭建设水平。

要强化督导检查。为保证计生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工作效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电视台、《XX周讯》要加强跟踪报道,及时播发动态情况,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深入到镇街、村居、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督促任务落实。

第三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口计生、卫生机构改革,计生卫生事业融合发展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根据国家、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年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将以党的大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以贯彻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以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为目标,以实施幸福家庭建设为抓手,坚持强基固本谋发展、创造特色上水平,实施“136”工作计划,做到高标准定位、高质态运行,高成效完成,确保**年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跨越。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出生政策符合率99%以上;

2、家庭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95%以上;

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

4、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3年累计率);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100%以上;

6、人口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100%以上;

7、人口信息化建设指数98%以上;

8、人口文化建设达标率100%以上;

9、依法行政工作达标率100%以上;

10、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达标率100%以上;

11、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面兑现;

12、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足额保障;

13、群众满意率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㈠、紧扣“一个中心”,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1、明确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在年初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扣“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基层基础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主业”,是实现中心任务的有力保障。一是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为主线,重点宣传“三个不变”,宣传单独两孩政策、计生惠民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人口计生知识,从而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更加坚定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以服务群众为总揽,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环情监测、落实避孕措施、优生优育等等服务,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以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知识、送温暖等“四送”为举措,通过2个月的集中强化和推进,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完成**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孕环情监测。全年将开展2次全面的孕环情监测,对在孕环情监测中发现的无避孕措施、环位下移、计划外怀孕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三是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面向全社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单独两孩”新政策的宣传,做好相关人群的调查摸底。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文件出台后,切实做好新政策实施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引导群众避开生育高峰理性生育,大力保证生育政策执行的严肃性、稳定性、连续性。

㈡、突出“三大工程”,提高民生幸福指数

1、突出幸福家庭建设工程。按照省推进幸福家庭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大力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人人健康、家家幸福”的要求,实施幸福家庭建设工程。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柳堡实际,出台幸福家庭建设意见,分解落实人口素质提升、家庭健康促进、家庭发展扶助、和谐家园推进和家庭文化建设五大行动工作任务,并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村(居)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将幸福家庭建设与创新项目的实施相结合,与人口家庭发展工程有机融合,共同加以推进。

2、突出计生惠民工程。一是全面落实计生惠民政策。继续落实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城镇企业持证退休职工及非从人员一次性奖励等政策,建立政策兑现长效发放和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政策人群全覆盖。二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空巢家庭等计划生育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推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八个一”活动开展。三是实施妇女发展项目。继续以妇女发展项目为依托,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实现脱贫致富,做到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就业与创业相依存;加大“二妹子果蔬”省级项目基地的宣传力度,推广工作经验;争取再争创一家省级基地。四是做好关爱女性和温暖人生综合保险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切实加强承保家庭和个人的保险保障意识,努力扩大我镇生育关怀系列保险特别是温暖人生综合保险工作覆盖面。认真、及时做好理赔工作,保障投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突出世代服务提质工程。按照省统一要求,开展

县级“世代服务”数字站建设。认真开展避孕节育服务,加强长效避孕措施落实,规范开展随访服务。将孕环情监测服务与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有机结合,确保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服务率95 %以上。扎实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倡导力度,规范项目服务流程,严格目标人群审核,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跟踪督查,提升服务水平,完成县下达的目标任务,各

项检验质量达标。加快药具信息系统的运行。明确专人进行操作,组织新系统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避孕药具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大力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新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展人口家庭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老年健康关怀服务等人口家庭健康促进工程项目,与敬老院配合探索建立养老与托养相结合的机制,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病残儿鉴定工作。及时组织参加市里的鉴定,加强病残儿父母的再生育指导。

㈢、强化“六项重点”,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1、强化依法行政。巩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年”活动成果,继续深化便民维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提高违法生育人员立案率,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对有偿还能力,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做到应征尽征,坚决杜绝村收村支现象的出现;继续做好再生育一孩审批办理。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和领导集体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证件办理。统一制作婚育证明、一孩联系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如何办理的操作指南,免费发放,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社会关切的人口计生政府信息;重视信访维稳。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诚信阳光计生”行动。实行“三项公开、四项评议、五项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全员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登记,提高流动人口子系统数据质量;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运用和监管。对外县市区发回的协查信息逐个核查,及时提交流进人员的计生管理服务信息;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均等化。按照县推进均等化服务工作意见的要求,保证流动人口在宣传教育、行政服务、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等方面享受均等化服务;巩固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十步工作法。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成效;简化流动人口相关手续办理。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主动介入居住证办理,确保简化办证程序等便民维权措施落到实处;扩大“幸福计生宝地共建”区域计划生育管理一体化效应。继续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确保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协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快捷化;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立,2014年要确保在流出人口集聚地,至少建立1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并正常开展工作,为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提供有效的保证。

3、强化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社会性别平等,加大宣传倡导力度,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大孕情服务管理、B超管理、实名登记和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有奖举报等制度执行力度,实现有效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开展暗访和督查,实现齐抓共管;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对重点村实施重点管理,进行动态考核和一票否决,实现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转变,确保我镇性别比保持在正常值范围。

4、强化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金人工程”建设,强化硬件配备、队伍建设、数据达标等工作,推动我镇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的建设与应用,以育龄妇女信息为基础,以人口出生信息为重点,加强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优化奖扶系统、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发挥信息工作引导和评估作用;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举办技能培训班和操作竞赛,进一步推广系统工作平台在镇村的应用;根据“适时采集、动态监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综合统计监测体系要求,每月进行系统数据检测,定期通报各村(居)统计数据质量,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控;适时开展出生暗访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注重平时考评资料的收集整理。

5、强化宣传倡导。继续完善“声、频、网、报、栏”五位一体宣传格局,开展“5.29”、“9.25”等集中宣传,加大弘扬婚育新风;开展单独二孩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新政策的知晓率;加强载体建设,建设人口文化公园、人口文化长廊、人口文化宣传栏;继续推进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各村(居)结合实际,对人口文化基地进行规划设计,把新型人口文化建设融入到文化建设总体规划,融入到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推进人口文化示范基地创建。

6、强化队伍建设。在人口计生部门与卫生部门即将合并的特殊时期,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组织全镇人口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和镇党代会年会、人代会例会的精神;继续开展以“三学三述三评”为主线的能力作风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深化“五型”服务队伍建设活动,进一步提升部门形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工程,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开展计生条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自我评价活动;开展服务中心建设,围绕“四个柳堡”建设总目标,服务好经济、服务好企业、服务好群众,进一步优化人口环境。

第四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县委计生工作意见,坚持计生工作“以人为本,以情为重,以法为准”,切实把计生工作“做早做优做实,做得合情合理合法”,努力构建“亲情计生,人本计生,法治计生,和谐计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年人口和计

划生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镇出生人口控制在36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下,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6‰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3%以上,综合避孕节育率88%以上(其中长效措施100%),出生与人流比控制在100:25以下,性别比控制在100:103-107之间。

二、主要措施

1.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镇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联系**年计划生育后进村,其它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村,镇相关部门按照黄府发[**]18号文件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对没有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优评奖资格。

3.建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制作张贴一幅醒目的大型喷绘标语。巩固1—2个生育文化大院或茶园。抓好人口文化屋宣传阵地建设,以宣传中央《决定》、省《办法》和人口计生政策为重点,为广大群众提供计生政策、科普知识、先进文化等服务,使现行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处罚政策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家喻户晓。

4.落实计生政策,奖罚并重,发挥利益导向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计划生育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系列奖励政策,同时,及时处罚违法生育行为,通过利益导向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抓好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计生工作合力。民政部门应建立办理婚姻证明的通报制度;卫生部门应加强医疗机构查验有效生育证明的管理,建立新生儿出生情况通报制度,依法打击非法摘取节育环的行为;公安部门在入户登记时,应查验计划生育出生入户证明;教育部门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实施义务教育;其它部门应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增强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6.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管理,提高自治能力。继续坚持以优质服务手段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加强民主管理和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千方百计夯实基层基础。健全村民代表计划生育议事会、评议会、村(居)务公开及中心户等制度,推行阳光计生行动,不断引导群众在计生工作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7.搞好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在计生优质服务中坚持知情选择“七步骤”、免费服务“八承诺”、村干部服务“九上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服务方法,努力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镇人口和计生工作质量。

8.适应新形势,搞好计生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实行镇干部联系到村,村干部联系到片,社干部联系到户,中心户联系到人,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新法规、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弘扬务实作风,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确保全年各项计生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五篇:关于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07年4月3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我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我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及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结合我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几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人口计生部门年报统计,到2006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30‰,符合法定生育率为96.8%,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9.6,实现了低生育水平的管理目标。但是,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仍然不能达到先进水平,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薄弱是影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先进行列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实状况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经济成分、社会组织形式、就业方式日趋多元化,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与日俱增,给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较大难度,现有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管理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各部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全面统筹人口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高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并不断提高城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任务目标: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流动人口以流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中央、各省驻我市的办事机构、市直各机关、各类企事业组织和各类物业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强化对人户分离、下岗失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综合治理,一是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3‰之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建档率、信息反馈定期联系率均达到100%;二是无法定外生育,无法定外怀孕,无中期以上引产,育龄夫妇(有指标待孕、法定内怀孕、生育42天以内者除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要达到100%,其中长效节育措施(指结扎、上环、皮下埋植)落实率要达到85%以上,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政策兑现率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全面落实和规范属地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含中、高等院校)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他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全部纳入驻地区工委和区管委管理。驻镇各部门和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所驻镇委、镇政府负责;河东、河西区和各镇对辖区内的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有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及服务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备一名计生信息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的责任,既向驻地区镇负责,又向各自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河东、河西区,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与辖区内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书面汇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核实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作为评定绩效的依据。

(二)全面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的法人代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依法建立并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做好本单位(含临时工、流动人口、下岗分流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协助所在区镇搞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搞好本单位计生工作制度、档案与信息化建设;落实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先扶助等优惠政策及有关社会保障措施,自觉接受驻地区镇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支持、协助和参与所在地区镇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各责任单位在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中,要切实做到:(1)凡本单位所有常驻人口、随工家属、租赁房屋居住或经商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单位的失业人员、空挂人口等特殊人口必须纳入管理服务范围;

(2)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在用工期间必须全部纳入管理服务范围;(3)对不在单位居住的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口,原单位要与现居住的区镇计生办衔接,办理好接管证明手续,不允许留下管理“缝隙”。

(三)全面做好在城区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各公司要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责任。河东、河西区按照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辖区的各家公司、个体工商企业真正落实“谁开发、谁负责,谁管理、谁落实”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管理与服务制度,确保责任到位、管理服务到位。二是城区居民住宅小区要依法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责任,已经成立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服务;未成立物业公司的,由开发单位负责管理服务。居民住宅小区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居民住宅小区的计划生育责任单位要自觉接受所在地区镇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所在地区镇做好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公安、工商、交通、建设、房产、劳动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务工、经商等环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和“抓雇主管雇工,抓房主管房客”的原则,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人户分离等其他特殊人群,要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原所在单位与现居住地区镇和居委会搞好衔接,现居住地区镇和居委会实施与当地居民同样的管理服务。

(四)全面建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是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一支重要力量。因此,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大型集贸市场等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在所在地区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摆在实施城镇化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制约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城区计生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群众工作体系,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综合治理。针对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公安、民政、司法、计生、工商等部门要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生协会的作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健全网络。一是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常驻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资料建档、信息报送、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二是各类大中型企业要设立计划生育管理机构,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各种类型的小企业要明确计划生育管理的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做好本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三是按照规定落实好计生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确保各项报酬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作中要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大对违法行政、“三乱”和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树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坚持实行重点管理、一票

否决、兑现奖惩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对工作失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切实把我市城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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