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共)
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供大家参考。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1
今天上午,我们在学校听了法制教育讲座,令我感触很深。的确,法律,应该在每个人的心中。如果没了法律,社会将会怎样?法律,它是威慑盗贼偷盗时的一声怒吼;是让社会和谐安定的一块奠基石;是维护人民安全时的一把利刃;是抵御不正之风的一堵墙垛;是一个人心中神圣的最高准则。
谁都无法设想当社会失去法律,当法律离去社会后的场景:没有人再为天空涂上蓝色,取而代之的是花花绿绿的水彩蜡笔;没有人再为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取而代之的是大家都只关心自己的吃喝玩乐,不顾及他人;没有人再遵守一个人的基本道义礼法,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黑暗的社会,是大家都在犯错却都在诅咒黑暗的社会;没有人再为现实规划蓝图,取而代之的是人们不断地逃避现实,不敢面对未来;没有人再为一个个著作家的心血维护权益,取而代之的是市场上的盗版随处可见、波涛汹涌……
我们需要法制,需要法律,就像我们每个人需要一个责任心一样。责任属于我们每一个人,每个人都应该担起自己的责任,法律亦是这样,我们需要遵守自己的法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否则,就会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甚至违反了道德准则的事情。
法律是神圣的,容不得任何人对它进行践踏。虽然法律是踩在自己脚下的一块块铺路砖,但是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人生道路也就不会如此的平坦,一个个山沟将会在前方等着我们,同样,这块砖也不牢固,假设你没有遵守自己的法律,那你将会从这块砖上掉下去,掉进深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做的每一件事小心翼翼,容不得半点疏忽,否则,就会无意之中踩重某一块砖,之断后的结果,将会不堪设想……
法律,是每个人都应该切身实行的,若你只有在旁边牢骚断肠,也不过糟蹋了宝贵的唾沫;就算你表现的怒发冲冠,也只是厉色掩饰下的怯懦。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起一只明烛”一位先贤道出了“法律”的深刻,使我们在心中深深地烙下了“法律”二字的印迹。
法律,神圣而又庄严的法律,属于每一个,也属于一万个你,我,他。让我们遵守属于自己的法律,用五彩的蜡笔缤纷自己的未来吧!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2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是90后,我们是祖国的希望,也将成为祖国的栋梁。国家爱护我们,关心我们,一直注视着我们的成长。近几年来,祖国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会我们,遇到困难,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渐渐长成了可以翱翔于蓝天的雄鹰。
法制与我们息息相关。倘若生活离开了法制,那么后果将难以想象,也许会是灭顶之灾。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在生活中有关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学之间产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这样一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故,不仅自己会受伤,而且也会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后果严重的,还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例,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就告诉我们。一:要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法律又是无处不在的。“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谈到法,有许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笔,没用几天笔尖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不过,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责任,说是我自己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品不包换。朋友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起政治书上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我去找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触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于是我理直气壮的去找商家,那老板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给我调换了一支新笔。这件事更让我知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的过程,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韩非子说的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3
法制课让我知道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规律。法律,就像一只大网,抓住那些贪赃枉法、害人害己、危害社会的罪人,法律也像一个警钟,时刻警醒着我们不要走向罪恶的独木舟,要我们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法制课让我了解了犯罪必然受到应有的惩罚。现在,许多罪恶的手已经伸向了青少年,一系列数字让我们感到触目惊心,是谁?是谁?使一些花季少年变成杀人犯,变成强盗,变成社会的罪人?是懵懂无知,是贪慕虚荣,是心理不健康……祸害别人,终究是祸害的自己啊!
法制课让我懂得了触犯法律就会自毁前程。有一次我从新闻里看到一个人因为贩毒被抓,判了7年。出来以后,他本来是想要改过自新的,可是他原来的一些朋友继续找他做这一行,当时他因为没有钱意志不坚定,便又开始重操旧业,而且还染上了毒瘾,把自己的家产、房子全部都卖了,老婆和孩子差点也被他卖了,幸亏母女躲到婆婆家里去,才免遭他的毒手。后来,他也因为欠债太多而死了。
我在电视上还看到,一个青年罪犯的忏悔:“我……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如果不把迪厅,流行音乐当做放松和消遣的主要手段,如果能牢记老师,父母的教导,以学习为重……也许今天,我由一名学生沦为罪犯的下场就不会发生。我现在多么想陪父亲下棋,陪母亲聊天……”。
十几岁的年纪,人生才刚刚起步,还有许许多多的光阴,还可以做许多有意义的事呢!但他们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人生已经蒙羞,他们将怎样面对自己的未来啊!
“法”,一个神圣的字,它抑制邪恶,护卫美好;没有“法”,一种美好会变成邪恶,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容易过早地凋谢……。
同学们,从现在起,让我们学法、懂法,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 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赵冉,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5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透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期望让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学会严于律己。
我们身边有许多事例,几个初中生成天泡在网吧里玩游戏,当花光身上的钱后,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了法律的制裁。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呢?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要树立真确的人生价值观,注意培养自己对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的分析和辨别能力;其次,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最后要自尊自爱,严以律己,不乱交朋友,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道德与法治》课本告诉我们: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注重道德修养。修养,是智力最高的证明。的确,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做人的根本。一个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正像“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一般,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那么这个人才会让别人看得起,让人不禁油然而生一种敬意与崇拜。那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
我认为,我们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升华。荀子有句话说的好:“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是说人要一步一个脚印,要善于由小及大,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决不要“以微小而不足道,细小而不足为”。有了以上这两点的帮助,我们才能拥有一个更好的自己、更好的未来。
我们要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遵守校纪法规,加强道德修养,与德法同行,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800字
第二篇: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江源区和平小学——马秀华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青年人名叫阿龙,他一直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
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自从学会麻将、上网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去上网,渐渐的觉的小的打得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 父母怕孩子受委屈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 他又回来要钱,家人就没有给他钱。可出乎他们的欲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年寒假里绑架了自己的表弟,成了丧智的人了。
这年寒假,阿龙在外面和表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 附近的雪地上,在绑架的过程中,年仅11岁的表弟被他那罪恶的双手捂死了。这个11岁的少年才上小学五年级,学习优秀,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怎样被无情的夺去了生命。他发现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8000块钱来赎人。小文家报了警,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正拿着从家里骗来的钱在网吧里玩呢。
这个青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年后,一颗子弹结束了这个年轻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玩物丧智的代价太大了!现代有很多玩的东西,有些更是一玩上就不可自拔了,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小学生迷上了游戏,就像上面讲的年轻人一样,无法自拔,而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学校的法律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现在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就提醒我们教师,要组织好学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驻成一次大错。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个所谓的工具中求得“前途”,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替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
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现在我们生活的环境处处充满了法律,一些被人们认为根本与法律无关的事却与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的案例为我们增强了法律意识:
沈小弟,男,52岁,汉族,苏州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沧浪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苏州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贿被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沧浪区人民法院以受贿720000元人民币、5000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们先一起来看一下沈小弟犯罪特点:
一、犯罪的特点:
(一)受贿原来不缺钱。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镇周庄的一个商人家庭,据说还是沈万山的后人。一家人的生活相当不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丝绸生意,并且不断发展壮大。
自己又有着七、八万的年薪,和妻子两人也有十几万的年收入,加上母亲不时的贴补,以及这几年买下的几处房产,一个相当富有的三口之家,就连沈小弟自己也说,“我不缺钱花,家里生活确实不错,已远远超过了小康标准”,那么不缺钱的他为什么会走上犯受贿罪道路呢?我们接着看他犯罪的第二个特点。
(二)痴迷赌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将,还有一段由来,原来沈小弟并没有什么业余爱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亲看了心疼,为了让儿子放松一下,就鼓动他学打麻将,说以后退休也有个业余爱好,但善良的老人却万万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她懊悔一辈子。
刚开始,沈小弟打麻将只是“小来来”,只和自己的亲戚,连自己的下属都不打,“决不打感情麻将”,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事业的成功,环境的改变,慢慢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那个原则早已经被他抛到脑后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转折点,他结交认了社会上的一些所谓颇有身价的老板,命运的车轮开始倾斜了,赌局在不断升级,赌注也在不断的升级,从最初的一个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后到了200元,输赢也从几千升级到了几万。聚赌的地点也从家里转移到了吴宫喜来登、胥城大厦高级酒店。
十赌九输,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到2004年春节这半年中,沈小弟在赌桌上输掉的钱达到了几十万之多。
那么为什么沈小弟如此痴迷呢?我们听听沈小弟对此问题的看法:“之所以在赌博上面一
发不可收拾,实乃这些钱来得太容易。”对的,钱来的太容易了!钱来的容易,所以输起来也不心疼,更加赌的厉害;赌的厉害,更需要金钱,就更贪婪地索要。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渊里越走越远。
(三)疯狂收敛钱财
从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个月间,沈小弟所收受的贿赂高达76万元之多。月进10万余元的速度令人惊讶!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区区30000元打倒了,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他收了之后,还是有些害怕,心里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
但是贼手伸出去以后是再难缩回来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沈小弟就来者不拒,一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别人的钱。用他自己的话说,一开始还是真客气,后来就是假客气两声了。
再后来,他收受贿赂的方式也从在家里坐等上门发展到开口索要。有一次,他开口就向下属公司的经理要20万,由于该经理当时身上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将仅有的2万元分文不剩地给了他,但过后该经理又心领神会地分两次给了他28万,如此大的数目,沈小弟客气了两声就收了下来。
“反思自己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后怕的。如果不是检察机关及时查处,以月进10万元的速度计算,几年下去自己也将和报道上的有些人一样,受贿数额达到几百万之多甚至是千万。届时所受的可能就不仅仅是牢狱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终结生命的一击了”。
李真也有同样的话语,“对我的立案侦查如若发生在5年前,绝不会有如此严重的问题,但若发生在5年后,也一定会比今天的问题还严重。”那么沈小弟为什么会如此肆无忌惮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第四个犯罪特点:
(四)知法犯法,心存侥幸
沈小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胀,把权力置于法律之上,同时又心存侥幸。
我们在他的办公室搜到一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笔记,记录的很详细。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认,“从我收别人送的第一笔钱起,我就知道这是受贿,是犯罪。因为以前纪委也为我们上过这方面的课,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审阅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但我是心存侥幸的。看看现在的社会环境,媒体报道的案例,动辄就是某某某贪污受贿几百万、甚而上千万的。想到这个,我心头仅有的几丝害怕就荡然无存了,觉得自己收这么一点算不了什么。”沈小弟确实是心存侥幸的。刚到检察院时,他气焰非常嚣张,不但对受贿的事实矢口否认,而且大力指责检察机关的做法,但在检察机关对贪污腐败一查到底的决心面前,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他很快就败下阵来,一一交代了受贿的事实。
不该有侥幸心理,这是现在沈小弟最后悔一件事情。
本是一种小小的娱乐麻将但却使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法律概念,才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溧水县第一初级中学 初二(2)班 吴 秀指导老师:魏晋生)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
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所以,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问题。青少年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各自的家庭,社会应对迷茫的青少年采取法律教育,使其“浪子回头”。
我希望所有的青少年能拥有自己美好的蓝天!
第三篇: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都是密码纸惹的祸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就曾说过。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所以我们生活才能如此安定。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就会触犯法律。在我们的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天,妈妈让我去超市买东西。刚走进超市我就见好多人在争先恐后向前跑,出于好奇,我也顺着人流跑了过去,由于人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去,看见一个戴眼镜的妇女一手提着塑料袋,一手提着个皮包,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前方一个扎着马尾辫在流泪的女孩,嘴角还在不停的颤抖。
“说,东西哪里去了?”那个妇女高声吼着。“我,我没拿你什么东西……”那个女孩子委屈地小声说,妇女仍不依不饶地大声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了我超市贮储物柜的密码纸!然后来到这个密码箱,偷了我存放在那儿的钱包,银行卡。只可惜,你作案以后竟然还保留着那个密码纸,还在储物柜附近徘徊,我一看就觉得你有问题。哼!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呀!”
“我没有!那个密码纸是我存东西时用的!怎么可能跟你的一样?”女孩哭着说到,也许是由于哭的太厉害了,以至于声音都哽咽了。
“你这个骗子!胡说什么!我明明看见你拿这个密码纸取东西,而你所取的柜号与我的柜号一样都是6!肯定是你
先拿了我的钱包与银行卡,然后又存入自己的东西!”妇女一边说着一边得意的看着女孩,似乎在等着看女孩如何解释。
“我在存东西时6号柜明明是空的呀!至于密码纸上的密码一样,或许是柜子有问题。”女孩断断续续地说道。妇女听罢点了点头:“哦!原来柜子有问题呀?你这个理由真合适呀!你让在场的人说说,谁会相信?既然你一再说自己是清白,那么……”妇女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环顾了一下周围的人,然后挽起袖子:“让我搜搜看,你身上有没有!”
妇女说罢便径直朝女孩走去,准备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查女孩的衣服。
女孩被妇女这一行为吓呆了,只是不停的躲闪:“我没有!我没有……”
正在这时,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冲进了人群:“我是这儿的保安,发生了什么事。”妇女理直气壮的嚷道:“她偷我东西,我正准备搜身呢!”
保安听罢转向妇女:“你这样做了嘛?”妇女听后趾高气昂地说:“还没呢,不过……”保安人员笑了笑:“你有人证嘛?”妇女摇了摇头:“没有!”保安点了点头:“你有物证吗?”妇女又一次摇了摇头:“没有!”保安人员听
后突然严肃的说:“那么你现在应该为你刚才没有搜这个小孩的衣服感到庆幸。否则你就犯法了!”
“犯法?”妇女眼睛瞪的大大的,惊奇的说道:“我会犯什么法?”
“你那样强行搜查别人,又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属于侵犯他人隐私。”保安人员一字一顿的说着,后来看到妇女那惊讶的表情又加了一句:“不过!幸好你还没有那样做!”
妇女听了保安人员的话后松了一口气:“难道小偷也有隐私权?”保安笑了笑:“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非你是公安人员正在执行公务,否则任何人没有特权。况且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是小偷,你无凭无据,污人清白说别人是小偷可能言之过早吧!”
妇女听了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说:“那怎么办?我的钱包,银行卡怎么才能找到?”
“你可以打110呀!不过事后查出不是这位小姑娘干的,你就要为她刚才受的委屈道歉!”保安人员详细地讲解道。
“什么?让我向……一个小孩道歉!”
“是呀!走吧!和我一起到保安室去!”保安人员说完便领着妇女和那个小女孩上了楼……
周围的人渐渐地散去了,我依然呆呆的站在那儿,猛然明白: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里,一切都要按法办事,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珍惜这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从我做起,从
现在做起,要知法懂法守法,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建设成为一个法律文明、社会和谐的国家。
第四篇: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法律名言:
1、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2、【崔永元:个税征收不应一刀切】嬉笑怒骂谈完垄断行业后,有记者问起了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小崔认为法律用一刀切的方式收税不合理。应该是每个城市、每个行业都不同。他拿自己当例子,比如崔永元,一个月挣3万块,你征他的税,也许是合适的。但一个煤矿工人,挣了8000块钱,就不应该收税。他那个是在玩命啊。小崔感叹煤矿工人是将脑袋拴着裤腰带上,称自己挣的钱是不能和他们比的。还不忘调侃自己:他进去就不一定能出来,我进演播室就一定能出来。
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三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律小故事,让您体会法律对于平常老百姓的重要性......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 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故事三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 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下着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骑机动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着雨伞, 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的“规矩”,它是一条无形中的链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它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它是神奇的矫正器,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
前几天,我从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新闻,说的是北京一名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有一次,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当他听到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时,就想去偷爷爷的钱。有一天中午他来到了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是怕吵醒了奶奶,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
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青少年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愿我们做一个懂法、遵法的好少年。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法”的古体写法,无可置疑那的确实是中国方块字的神奇之处的体现。偏旁是水,寓意公平;右边的上面是一种兽,和天安门跟前华表上面坐着的“朝天吼”有点类似,又听说就是以前审案的官员比如狄仁杰背后屏风上画着的那个兽,总之这种兽是传说中正义的化身,是疾恶如仇的;右边的下边是“去”,正义的化身铲除的当然是邪恶,保护的当然是公平。这古字,反映了我们民族对法的理解和盼望,对法律公平的追求。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也是因为法律法规,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作为社会行为规范,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社会就是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间.不要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律就近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今年我爷爷70岁生日,正因为是老人家的一个重要的生日,所以爸爸妈妈便决定给爷爷办一个较为隆重的生日会,宴请了很多亲戚朋友及爸爸的同事,他们当中很多人家里是有车的,但是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都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几位亲戚都很自觉的在自己的酒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都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是处以刑事拘留。但是还是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想着不会出什么事的,但是我们要是知道一旦出了事那时候就晚了。那天来的那几位开车的亲戚,他们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们的人打圆场,最终真的滴酒未沾。我也是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表现。虽然我们国家已经制定了《交通法》,但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还是不停地发生?有些司机动为了拉客,看见马路上人少,又没有电子眼的路口,就随便闯红灯,有些行人为了方便,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还有的行人在红灯亮时,还勇往直前,大摇大摆走过去。我给家里打电话时,爸爸妈妈经常叮嘱我走路要小心,一定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两边看,一定要走斑马线,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人为地造成许多的血的交通事故,给国家与个人造成许多的经济损失。在有些人眼里根本就没有交通法规,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他们就是做不到。每年因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达几十万,用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难道还不能警醒吗?我想,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走路这个简单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吧!
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里,一切都要按法办事,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珍惜这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取将我们国家建设成为一个法律文明、社会和谐的国家。
都是密码纸惹的祸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就曾说过。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所以我们生活才能如此安定。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就会触犯法律。在我们的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天,妈妈让我去超市买东西。刚走进超市我就见好多人在争先恐后向前跑,出于好奇,我也顺着人流跑了过去,由于人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去,看见一个戴眼镜的妇女一手提着塑料袋,一手提着个皮包,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前方一个扎着马尾辫在流泪的女孩,嘴角还在不停的颤抖。
“说,东西哪里去了?”那个妇女高声吼着。
“我,我没拿你什么东西……”那个女孩子委屈地小声说,妇女仍不依不饶地大声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了我超市贮储物柜的密码纸!然后来到这个密码箱,偷了我存放在那儿的钱包,银行卡。只可惜,你作案以后竟然还保留 着那个密码纸,还在储物柜附近徘徊,我一看就觉得你有问题。哼!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呀!”“我没有!那个密码纸是我存东西时用的!怎么可能跟你的一样?”女孩哭着说到,也许是由于哭的太厉害了,以至于声音都哽咽了。
“你这个骗子!胡说什么!我明明看见你拿这个密码纸取东西,而你所取的柜号与我的柜号一样都是6!肯定是你先拿了我的钱包与银行卡,然后又存入自己的东西!”妇女一边说着一边得意的看着女孩,似乎在等着看女孩如何解释。
“我在存东西时6号柜明明是空的呀!至于密码纸上的密码一样,或许是柜子有问题。”女孩断断续续地说道。妇女听罢点了点头:“哦!原来柜子有问题呀?你这个理由真合适呀!你让在场的人说说,谁会相信?既然你一再说自己是清白,那么……”妇女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环顾了一下周围的人,然后挽起袖子:“让我搜搜看,你身上有没有!”
妇女说罢便径直朝女孩走去,准备当着众人的面强行搜查女孩的衣服。女孩被妇女这一行为吓呆了,只是不停的躲闪:“我没有!我没有……”正在这时,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男人冲进了人群:“我是这儿的保安,发生了什么事。” 妇女理直气壮的嚷道:“她偷我东西,我正准备搜身呢!”
保安听罢转向妇女:“你这样做了嘛?”妇女听后趾高气昂地说:“还没呢,不过……”保安人员笑了笑:“你有人证嘛?”妇女摇了摇头:“没有!”保安点了点头:“你有物证吗?”妇女又一次摇了摇头:“没有!”保安人员听后突然严肃的说:“那么你现在应该为你刚才没有搜这个小孩的衣服感到庆幸。否则你就犯法了!”“犯法?”妇女眼睛瞪的大大的,惊奇的说道:“我会犯什么法?”“你那样强行搜查别人,又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属于侵犯他人隐私。”保安人员一字一顿的说着,后来看到妇女那惊讶的表情又加了一句:“不过!幸好你还没有那样做!”妇女听了保安人员的话后松了一口气:“难道小偷也有隐私权?”保安笑了笑:“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非你是公安人员正在执行公务,否则任何人没有特权。况且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是小偷,你无凭无据,污人清白说别人是小偷可能言之过早吧!”
妇女听了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说:“那怎么办?我的钱包,银行卡怎么才能找到?”“你可以打110呀!不过事后查出不是这位小姑娘干的,你就要为她刚才受的委屈道歉!”保安人员详细地讲解道。“什么?让我向……一个小孩道歉!”“是呀!走吧!和我一起到保安室去!”保安人员说完便领着妇女和那个小女孩上了楼……周围的人渐渐地散去了,我依然呆呆的站在那儿,猛然明白: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里,一切都要按法办事,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珍惜这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要知法懂法守法,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建设成为一个法律文明、社会和谐的国家。
第五篇: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四(2)班
朱蕊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的故事,今天我们来讲一讲身边关于法律的故事。这些故事能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受到深刻的教育。
有这样一家人,本来生活的很好,自从63岁的父亲学会麻将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渐渐的觉的小的打得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儿女们不想妈妈受苦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爸爸除了睡觉的时间基本上都在麻将档里度过,因为生活长期没有规律,所以爸爸得了胃癌,家人本以为他会因为这而悔改,可出乎他们的意料的是,他不仅不悔改还出了院就继续沉迷于麻将的快乐中,最后连看病的钱都花光了,亲戚们知道后一分钱都不愿借给这个玩物丧智的人了。儿子说:“我们可怜妈妈,总是偷偷给点钱给妈妈零花,可一旦被爸爸发现,他就会抢过去继续赌.”一些人说“:有这样的爸爸,真的很丢人,他让我们都抬不起头来,好好的一个家,就被他赌完了,哪里还像个家啊!”不久以后,这位年仅65岁的老人因为生活无规律和劳累过度导致胃癌走了。
这令很多人痛苦之极,这告诉了我们什么?这就是玩物丧智的代价!现代有很多玩的东西,有些更是一玩上就不可自拔了,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我们小学生是最容易被诱惑的,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我们的好奇心大,所以一些玩的东西就针对我们造,比如电脑,起先是为了算数,后来生级了,有了程序,可以干更多的事了之后,就出现了电脑游戏、游戏机等等的东西,因为好玩导致了许多小学生学习成绩下降,就像上面讲的老人一样,无法自拔,而毁了一个家。这种事虽然不是很多,但我们也不能放着不管,我们必须从基本做起,大力打击麻将窝藏点,严厉限制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网吧,这样才能扼制悲剧再次发生,做一个好公民,为社会做贡献!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不做违法的事,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四(2)班
盖名楼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四(2)班
崔淼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吗?法律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有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有序,更加和谐。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一天晚上,由爸爸驾车,妈妈陪同,我们来到“民乐福”商场,买了许多我爱吃的东西,有饼干、蛋糕、牛肉干、鱿鱼丝,还买了一些饮料和水果。在回家的路上,正当我兴高采烈地跟妈妈讲学校里的事时,突然对面射来一道强光,射得我们眼睛都睁不开了。原来是对面的一辆车开着远光灯。难道那位司机不知道,汽车相遇时开远光灯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吗?听妈妈说,最近市里的交警管得很严,很多司机都被处罚了,原因就是在夜晚行车时开远光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开远光灯容易使对面车辆上的司机视线模糊,给司机的驾驶带来不便,严重时,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路中间有段护栏被撞得严重变形,这一定是某位司机开车时不注意撞到的。虽然我没有看见事故发生时的情景,但从护栏“惨状”猜想,那一定不是一桩小的事故。也许正是司机小小的一时疏忽,却酿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们怎能不小心地爱护!
最近在爸爸的办公室,我看到一本小册子《中小学生法律小顾问》,上面有一篇文章记载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2006年,全国共有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7万多起,造成8.9万人死亡,43万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其中,约20%涉及中小学生和儿童。我真想呼吁:请遵守法规,爱护生命!
其实,法律法规就在我们的身边。走路,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用水,我们要遵守节约资源法;上网,我们要遵守网络管理法„„只有人人守法,才能维护他人与自己的权益。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四(2)班
严岳
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演绎着大大小小的道德故事。我也曾经历过一些道德故事,它们就像一个个小小的贝壳,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的。
记得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和妈妈到市场买菜,有一车绿油油的小青菜吸引了妈妈的目光,我们来到车前,妈妈弯腰买菜,我在旁边等她。忽然,我发现妈妈身旁的一个阿姨在付钱是不小心掉了十元钱,她一点也没感觉到。这时一位中年妇女发现了。她走过来,用脚踩住钱,蹲下来,假装在系鞋带,刚把钱拾起来时,就听见一个小女孩大声说:“阿姨,你的钱掉了。”当丢钱的阿姨正疑惑得看着地面时,小姑娘指着中年妇女说:“阿姨,你的钱掉了,是这位阿姨帮你捡起来的。”中年妇女的脸通红通红的,只见她把拾到手里的钱递给丢钱的阿姨,甩头走开了。这短短的一幕让我意识到:这小小的十元钱,在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心中的位置是多么不同啊。小女孩一定知道,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是绝对不可以拿的。
记得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位老人,弓着身子吃力得骑这一辆装满蔬菜的三轮车。那是一段上坡的路,路很陡,老人骑得很费劲。尽管他竭尽全力,车子仍像蜗牛一样慢悠悠的向前移动,甚至将要滑下来。这时,他已经累得满头大汗。眼看他力不从心,我急忙跑过去,帮他推车。老人顿时感到轻松了一些,三轮车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爬上了坡。我的脸上也憋得红红的。老人转过头来,用感激的目光看着我说:“谢谢你,你真是个好孩子。你叫声么名字?在那上学呀?”我抹着脸上的汗水自豪地说:“我叫少先队员。”老人笑了,我也笑了,天边的晚霞也笑了。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
许多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小事,虽然平凡,却不能忽视,就像《钓鱼的启示》一文中的父亲讲得那样,“道德是一个是与非的问题.....”我要向钓鱼的孩子那样,做一个有道德有志气的人。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四(2)班
雷敏
法律就是秩序,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就如同垃圾一样肮脏。《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未成年人的武器,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几年前,我们这里有一个青年人名叫阿龙,他一直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由于长期与父母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
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一个幸福的家庭。自从学会麻将、上网后,天天拿钱到麻将档去打牌、去上网,渐渐的觉的小的打得不过瘾,便开始打百元的局,就这样钱一点一点的花光了,没钱的时候就回家吵、闹着要钱, 父母怕孩子受委屈就给了他钱,过了很久, 他又回来要钱,家人就没有给他钱。可出乎他们的意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年寒假里绑架了自己的表弟,成了丧智的人了。
这年寒假,阿龙在外面和表弟、11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 附近的雪地上,在绑架的过程中,年仅11岁的表弟被他那罪恶的双手捂死了。这个11岁的少年才上小学五年级,学习优秀,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怎样被无情的夺去了生命。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8000块钱来赎人。小文家报了警,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正拿着从家里骗来的钱在网吧里玩呢。
这个青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年后,一颗子弹结束了这个年轻的生命。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玩物丧智的代价太大了!现代有很多玩的东西,有些更是一玩上就不可自拔了,这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如果小学生迷上了游戏,就像上面讲的年轻人一样,无法自拔,而毁了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学校的法律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现在伤害未成年人的事件屡见不鲜,这就提醒我们教师,要组织好学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一次小小的放松就很有可能造成一次大错。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
四(2)班
吴静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张,大家都叫他张老汉。
张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张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张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张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张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张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当张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张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这几句话,气得张老汉差点晕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张老汉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张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张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
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么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