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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食品安全宣传总结(合集五篇)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3-661621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8 13:39: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宁食品安全宣传总结

中宁卫监[2010]第号

中宁县监督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食品宣传活动安排,广泛深入、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了内容较为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现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集中培训,强化意识

为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所领导组织对全体卫生监督员、助理监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对相关的重点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强化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意识。

二、集中宣传,营造氛围

3月15日,我所抽调5名卫生监督员,在县城富康广场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这次活动紧紧围绕“消费和服务”这个主题,根据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监督的特点,多层面地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一是以展板和图片的形式向群众宣传近年来我所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向群众公示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执法的内容和程序;二是向群众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和食品安全科普材料,对他们进行《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三是设立咨询服务台,对群众所提出的有关食品的营养卫生、辨别假冒伪劣食品、预防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防护、传染病防治、维护合法权益、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

这次活动,共制作展板3块,印发科普读物200余份、法律知识宣传单2500余张,发放科普图画120张,接受咨询群众130人次,有力地配合了全县“3.15”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消费和服务”的宣传氛围,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广泛宣传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6月1日,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食品安全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悬挂了“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和“注重食品安全,构筑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4块,展示了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产品,向过

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邀请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卫生局副局长赵殿龙、监督所所长万忠玉亲自参加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时间、目的和意义以及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耐心解答群众询问的每一个问题。通过面对面的讲解和问答,加深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同时,中宁宾馆、恒达酒店、开元酒店、宁红宾馆、刘小喜饭店等大中型餐饮单位都悬挂了内容丰富的横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这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6块,悬挂横幅8条,张贴标语12条,向过往群众发放《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印发科普读物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80人次,使广大群众了解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掌握了餐饮消费安全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利用监督检查和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携带编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读物、科普知识到县城和各大集镇餐饮单位现场向从业人员认真讲解《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食品安全五大要点、常见食物中毒类型及预防措施,使其不断加深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并将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张贴在卫生监督公示栏中。共发放《食品安全法》单行本460本,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单3500余份,使餐厅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了解了《食品安全法》颁布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相关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认识到了餐饮消费安全的重要性。

四、深入学校、托幼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为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在校学生和幼儿的餐饮安全,利用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监督检查之机,对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共发放《青少年健康知识》读本1600册,宣传材料2800份,张贴宣传标语24条,宣传图画136张。使广大师生切实感受到了食品安全进校园的工作氛围。

五、充分利用媒体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展食品卫生知识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播放投稿、打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重点介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措施等内容,电视新闻报道5次,滚动字幕5条,提高全民食品卫生意识,增强全民食品消费信心。

总之,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效果明显。但由于时间紧,人员少,有些要求还做的不够,其广泛性和扎实性尚有欠缺,今后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广泛宣传工作。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宣传总结

抄报:区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区卫生监督所,中卫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卫生局

中宁县卫生监督所2010年11月15日

第二篇:食品安全宣传总结

食品安全法宣传总结

为增强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门源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门源县2012年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门食药安委会〔2012〕9号)要求,6月7日至11日,我校认真组织部署,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结合学校实际、贴近师生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师生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6月7日上午课间操结束,我校组织启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仪式,以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200多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指导各班主任老师利用晨会、班队课时间,增开课程加强学生对食品安全认识,提高学生们对食品安全的意识。

6月7日到11下午,各班利用下午体育课时间,组织学生到校农远教室,观看食品安全教育短片——《安安带你看食品安全》。使我校200多名师生对身边的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行为、不健康食品等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加强对学校食堂巡查的同时,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规范食堂的经营,结合我校实际强调食堂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

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校开设食品安全专题视频讲座(1次),各班利用班队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课(2次),利用班级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2块),发放宣传材料(200份)。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全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第三篇:食品安全宣传总结

凤栖镇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洛食安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我镇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此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安排部署宣传活动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及时下发了文件,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宣传活动的主题、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了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宣传活动的重点

本次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安排部署和食品安全常识等内容为重点,通过宣传,使食品安全加工企业进一步增强了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假辨劣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配合县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动员群众现场参观学习和咨询食品安全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份,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科学常识,传授识别假劣食品知识,促使广大群众能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及其风险,树立健康饮食理念。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镇将继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常识的宣传,推进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形式人人知道食品安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把我镇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四篇:食品安全宣传总结

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为深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根据省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1‟18号),和松原市《2011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精神,我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了以所长刘岩为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参与此次宣传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活动做了充分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今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我所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与参与,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1、6月20日,在区卫生局组织下,我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人民商场佳得乐超市旁边广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条幅以及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2、在《食品安全法》宣传期间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5人,宣传车辆4台次,悬挂宣传条幅2幅,展示宣传展板2块,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大力宣传,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服务与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全区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全区上下形成一个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篇:中宁

同志们:

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9亿多农民老有所养,是我们国家继结束2000多年农民交皇粮的历史,逐步走向福利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从中央到地方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五项民生行动的具体措施。今天,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区、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实事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刚才,明红县长对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行、鸣沙镇、喊叫水乡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很强,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再强调七个方面的意见:

一、思想认识一定要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8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强调,开展新农保不仅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更是整个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迈进的一个重大步骤。解决好农民问题,特别是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挂在心上的重要事情。新农保试点政策出台之初,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着力做好新农保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就全县开展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养老金待遇等问题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为新农保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讨论,方案经多次修改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我县列为中卫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可以说开展试点来之不易、机遇难得,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首先,建立新农保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农民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关系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农民福祉的重要问题。从我县情况看,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其中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近2.3万人。由于农民社会化养老的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绝大多数老年农民还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养,农村年轻人的赡养压力还比较大。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这部分农村老人在其符合参保条件子女全部参保的情况下,不用缴费,每人每月就可领到55元的基本养老金,能够缓解基本的日常生活开支压力。其他不到60岁的农民群众在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后,则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养老金。按照温总理的话说,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农民在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养老不犯愁”,这是千百年来广大农民群众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中上级扶持力度最大、补助数额最多、农民得到实惠最直接的一项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我们要把这种关怀和温暖化作实际行动,用新农保工作的实际效果来回报上级的信任与厚爱。

其次,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国家政策已由投资转向居民消费,目前制约扩大农村需求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水平不高、钱不够花;二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有钱不敢花。建立新农保制度,既可以使每个有60岁以上老人的农村家庭一年增加660元的收入,直接增强农民的消费能力,又可以解除广大农民养老后顾之忧,使农民愿意消费、敢于消费,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持久动力。同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可以使这部分人的子女从“赡养压力”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或通过进城务工、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再次,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的有效途径。建立新农保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方面的制度平等,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服务均等化,进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家知道,农村中经常因养老问题引发一些家庭矛盾、社会矛盾。建立新农保制度,既可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也能够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避免因经济利益引发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文明的社会风气。同时,新农保试点启动后,随着农民群众“养老”后顾之忧的消除,他们的思想观念势必会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养儿防老”的观念将逐渐淡化,也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有利于社会治安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在我县开展新农保试点是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这次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县全国有10%的县区,全区也只有8个县,我们中宁有幸被列为中卫市的试点县。在试点争取过程中,区市各级领导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这次把试点放在中宁,是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厚爱和信任。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一机遇,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化作做好工作的动力,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深入扎实地搞好试点,真正把这一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力争出经验、争一流,探索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成功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好路子,决不辜负领导的关心和群众的期盼。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农保的重大意义,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聚力推进,务必把这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抓实抓好,让广大人民群众普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组织领导一定要加强

今年我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12月底前参保人数达到应参保农民的70%以上。现在已经进入5月中旬,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此,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县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了深入推进工作,县委、县政府抽调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干部组成12个工作组,由12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1个乡镇和红梧地区管委会,定期到所包乡镇(管委会)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促进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政策协调。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到一线抓,村“两委”班子要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真正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宣传发动一定要深入

新农保对广大农民群众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在短时间内让农民接受,特别是让农民在较短的时间内自觉踊跃参保缴费,思想观念转变还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思想宣传放在第一位,只有宣传工作到位了,农民的思想观念转变了,其他后续工作才能快速跟进。要按照“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宁电视台、中国中宁阳光政务服务网等宣传媒体广泛传播的作用,采取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电视访谈、网上登载、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新农保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为了广泛深入宣传,县委、县政府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队,队干部入户的方式,面向基层、深入乡村、进入家庭,采取政策讲解、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等办法进行近距离面对面宣传,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算账对比,使群众清楚明白地看到自己履行多少缴费义务,可以享受多少养老待遇,政府补贴的含金量是多少,把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好处讲明,使广大农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抓好重点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特别对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的子女,要鼓励其率先积极参保,这既是子女孝心的体现,也是承担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同时还为自身的“老有所养”提供了保障;对于45周岁以上不足60周岁的这一群体,要帮助他们算清经济账,如果不积极参保,等到年老时享受到的养老金还是比较低的,如果每年参保,即使选择最低档的100元标准,60周岁以后,每月也可以领取70多元的养老金;对于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农民,要鼓励他们积极缴费,只要连续缴满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每月就可以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长缴多得。对这三个层面的农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讲求工作方法,注重正面宣传,向群众讲清政策和好处,调动其参保的积极性。特别是村队干部及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参保,主动缴费,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同时,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能够享受新农保的有关待遇,避免引起新的矛盾和不平衡。

四、协调配合一定要紧密

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财政、公安、民政、广电、农行等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县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出经验、创典型、树形象”的试点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多措施推进,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络,实现网络化管理,方便群众参保缴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奖惩制度,抓紧搞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各乡镇作为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等基础工作的服务基地,要结合民生服务中心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及时落实办事人员和办公场所,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和参保业务顺利启动开展。中国农业银行中宁支行作为新农保试点的承办机构和服务机构,更要提高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保险费的收缴与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信息透明,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工作业绩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放心。

五、资金投入一定要保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大的亮点就是政府补贴,由政府补贴搭建养老平台,个人缴费提高养老待遇,共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所养、社会和谐的双赢局面。因此,财政财政补贴一定要到位。农民个人养老保险费征缴到位后,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到位,这是新农保试点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财政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养老金补贴部分,对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市县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市财政补贴33元,县财政补贴22元。全县目前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人近2.3万人,这一块县财政大概要拿出600多万元,但是可以得到上级补助资金900多万元,可以说是花较少的钱办了较大的事。二是缴费补贴部分,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补贴,缴费即补,多缴多补。按2010年内完成70%的参保率计算,这一块县财政要拿出 250多万元。这两项加一块,我县今年仅新农保试点工作就需要承担850多万元的财政支出。虽然我们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较多,财政支出很紧张,收支矛盾尖锐,但是上级的扶持力度更大,最重要的是可以给全县20多万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县委、县政府已下定决心,全力保证农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在这一点上大家一定要形成共识,要给群众讲清楚,让群众放心。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认真按照标准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预算,积极落实配套补贴资金,确保农民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对于一些经济条件好的村集体,要对居民的参保缴费给予一定的补助,真正让本村居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要积极动员一些企业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回报家乡,要鼓励他们对参保农民缴费提供一定的资助,与政府一道共担这份社会责任。

六、基金管理一定要规范

刚才明红县长讲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群众安度晚年的“养命钱”,是农民养老保险的“生命线”,必须要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严格运行程序,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要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要求实行封闭运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支挪用,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全额、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维护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杜绝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格规范的管理手段,切实管好用好新农保基金,使之发挥应有作用。

七、督查考核一定要强化

为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把这件关系到全县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县委、县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到基层进行专项督促指导。同时,要建立月报告制度,从这个月起,各乡镇每月要向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月工作进度。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推广、交流,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各乡镇也要根据工作进度和上级要求,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年终县人民政府将根据工作成效,加大考核力度,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贴;对参合率达到80%的乡镇,在补贴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予以10000元的奖励,对参合率达到90%的乡镇予以20000元的奖励,对参合率达到100%的乡镇予以30000元的奖励;对参合率达到100%的行政村予以5000元的奖励,并对该村每个参保个人予以20元的现金补助。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凝聚着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浓浓情谊,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造福广大农民群众的崇高事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县上下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的新中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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