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文明和谐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站、所、公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的文明程度。根据区文明办、区妇联的要求,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以“与文明同行,建和谐家庭”为主题“文明和谐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
初选30户,其中:崆旅公司10户、古镇公司5户,其他部门(含票务公司)各1户,经崆峒旅游网公示、评比后,在“七一”表彰大会上对前15户进行表彰。
二、评选范围
1.凡本单位职工均可参选;
2.近三年来,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文明和谐家庭: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非法生育的;有黄、赌、毒、家庭暴力、邪教行为和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家庭内部有较大矛盾纠纷的;与邻里、亲友有矛盾的;不孝敬公婆的;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三、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1-
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自觉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关心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鼓励子女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家庭成员和睦相处,有强烈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家庭文明道德口碑好,家庭和谐、互帮互助、邻里融洽,尊老爱幼,遵守法纪,热心公益活动,整个家庭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家庭成员无不良嗜好;
4.家庭成员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自觉的学习意识、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并通过学习,在思想、学习、能力等方面均有显著提高,能学以致用,在各自岗位发挥应有作用;
5.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塑造廉洁品德,家庭成员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6.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宣传环保知识,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选择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
7.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主动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群众性自治工作,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分子;
8.家庭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模范履行职责,在本职工作或学习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单位中口碑好,令领导、同事称颂。
四、评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2_年5月15日—5月31日)各部门要层层把关,择优推荐文明和谐家庭,并将文明和谐家庭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局妇委会;
第二阶段:考核评比阶段。(202_年6月1日—6月15日)局妇委会整理所申报的文明和谐家庭资料,对候选家庭进行上门考核评比,并将所有候选家庭基本情况放在崆峒旅游网上公示,由广大职工投票选举,于6月16日整理、公布评选结果;
第三阶段:表彰阶段。(202_年7月1日)对评选出的15户文明和谐家庭在“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层层选拔推荐,认真审核,积极做好评选工作,严把申报工作质量关、程序关,要确保申报家庭的代表性,确保申报工作的准确性,严格把好无
政策外生育、无违法乱纪审核关。
2.各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要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被推荐家庭凡有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工作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申报。推荐事迹材料要突出感人,积极向上,富有时代特征。
3.请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文明和谐家庭申报表》(见附件),于202_年5月31日前报局妇委会。
附:文明和谐家庭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文明和谐家庭申报表
第二篇:关于开展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平安家庭” 评选
活动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村妇代会:
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倡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扩大“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镇党委、政府决定,在202_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一批“和谐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标兵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户籍在黄铺镇的所有城乡家庭及在我镇居住5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平等意识强。夫妻和睦,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民主平等、互相尊敬。
2.家庭成员文明意识强。学法、懂法、守法,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家庭成员廉洁自律、注重道德修养。
3.家庭成员环境意识强。树立保护自然、净化美好家园、勤俭节约、科学理财、理性消费的家庭观念。
4.家庭成员学习意识强。“争做合格家长,培育合格人才”效果明显,爱国、爱岗、爱家,在社会上争当好公民,在单位争当好职工,在家争当好成员。
5.家庭团结友爱互助意识强。立足本职,积极进取,诚实守信,团结邻里,互相帮助。
(二)“平安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模范遵纪守法,家庭安全防范好,家庭成员无赌博、无毒品、无暴力、无邪教、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
2、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文明家庭”、“无家庭暴力”、“拒绝黄赌毒进我家”、“争当双合格家长”等创建活动,倡扬和睦、友善、诚信、健康行为,从自身做起,影响并带动周围家庭共创平安。
3、家庭成员有较强的家庭和社会责任感,主动参与治安防范、人民调解等志愿服务,自觉为镇区建设和乡村文明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在平安建设中贡献突出。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精心安排,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活动计划,确保评选结果公平公正、生动感人。
2、对推荐的候选家庭填好推荐表,另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
3、材料报送。于202_年3月5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报送镇妇联。
中共黄铺镇委员会
黄铺镇人民政府
202_年2月23日
附:
1、名额分配表
2、“和谐文明家庭”推荐表
3、“平安家庭”推荐表
第三篇: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建设“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公司在职在岗职工家庭。
二、评选时间
5月25日-6月15日。
三、评选条件
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良好家风。在婆媳互敬、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尊知重教,移俗勤俭、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口碑好的职工家庭,均可参加。
四、评选办法
(一)以家庭为参评主体,自我推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二)本公司宣传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10户“文明家庭”报公司宣传部。
五、表彰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宣传部命名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统一上报申请材料,每个申报家庭需报送家庭生活照一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资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于6月15日前宣传部办公室。
七、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家庭成员热爱祖国无违法违纪和违犯家属区文明公约的行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2、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家庭成员热心公益事业,室外环境整洁、优美,自觉为文明楼宇和文明单元建设做奉献。
3、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待人真诚,互助互信,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勉互慰。弘扬家庭美德,在促进家风、民风和社会风气健康发展上作出积极贡献。
4、友善豁达,健康生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腐朽、没落的思想意识,合理分担家务劳动,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民主管理家庭经济,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家庭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式健康、文明、科学,在社区建设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孝爱父母、教育子女。对父母常陪伴,讲礼貌,少空谈,多帮忙,多商量,不盲从,不迁就,不厌烦,真心对待,帮助父母安享晚年的幸福时光;对子女常鼓励,讲原则,少斥责,多引导,多交流,不放纵,不苛责,不溺爱,精心养育,培养子女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宣传部
202_年5月22日
第四篇:“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鹏宇国际城物业服务中心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整个小区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所有鹏宇国际城小区内业户,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十星标准: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崇尚科学星、尊学重教星。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由项目负责人陈东担任组长、项目助理杨军安副组长;及其他领导班子人员为组员。“最美家庭”评选由班子成员投票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4日—7月20日)
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0日—7月25日)
1.开展“四孝”创建。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2.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
3.严格把关,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业主集中评议。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10户“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2.开展晒家风、亮家训活动。举办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
3.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
六、职责分工
1.副组长杨军安: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
2.组员张光杰: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3.组员李智恒:1.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2.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第五篇: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在全办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方针、法律知识、刻苦钻研科学文化技术,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敬老爱幼好。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双方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尊敬长辈,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 事简办、厚养薄葬;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用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子女,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环境卫生好。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热爱环境、建设环境、美化环境、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二、评比程序
“文明家庭”的评选:以文明办公室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家风家训格言、故事和照片进行认真评选,评出本次“文明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