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外实习安全教育
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
乙方:学生
教育实习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师资)学生特有的,且紧密联系专业特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实习环节。教育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岗位),学生也可以根据就业情况自己联系教育实习学校。学生自己联系的教育实习单位必须是与职业技术教育相关的学校。为确保自行联系教育实习单位的学生能够保质保量,安全地在教育实习单位完成教育实习任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在学院规定的教育实习进行之前,提供由所联系实习单位签发的教育实习接收函(盖有该单位公章)。
2、教育实习期间,所有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由本人和所在实习单位负责,相关责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
3、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徐州师范大学和所在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所发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4、保证教育实习时间与学院统一安排的时间一致,实习结束后要按时返回学校完成考试与实习答辩环节。
5、实习期间及时主动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保证教育实习质量。如未按学校(学院)规定的教育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达不到实习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自己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交通工程系和学生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学生
202_年9月21日202_年月日
第二篇: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教育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教育知识
学校既是培养专业人才的摇篮,也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校园生活是学生进入社会开始独立人生的第一站。随着我国教育的迅速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校园社会化现象日趋明显,一些治安案件、危及学生人身财产案件,诱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等在学生中也时有发生。通过对学生中一些常见案件分析上看:学生与其他社会群体相比,普遍年龄比较轻,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一些案件的发生。由于自我保护意识较差,而极易受到伤害。当前,学生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生活安全、心理安全、违法犯罪等。
在治安案件中,据统计表明:发生在学生中失窃和上当受骗案件占学生中发生治安案件的75%以上。而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思想麻痹、财物保管不当,轻信他人,交友不慎,由此发生的案件,有些造成学生的财产损失有些甚至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如:宿舍没有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夏季开门休息;高档贵重物品如掌上电脑、手机、MP3等随意乱放;现金不及时存入银行或将存折密码告诉他人,存折与身份证放在一起等等这些一方面可以诱发犯罪,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这是导致校内失窃发生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进入校园,一些学生通过上网结交朋友,由于缺乏识别能力有的上当受骗,尤其个别女生交友不慎,不仅被骗钱财,还为此遭到强暴或性侵害,甚至惨遭杀害。还有一些学生在勤工助学或毕业求职中急于求成,不通过合法机构求职,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使之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甚至有些学生发生被拐卖现象。现代交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但忽视交通安全也会给人留下终身遗憾。
还有的个别学生法制观念不强,违犯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酿成火灾事故。有的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久而久之,滑向犯罪的深渊。还有的学生政治立场不坚定,在政治问题上迷失了方向为敌所用,有的误入传销,荒废学业,走上邪道,酿成人生悲剧。以上等等表明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养成良好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对当今学生完成学业刻苦成才是非常重要的,为此,希望同学们能够提高警惕,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以防上当受骗。
安全需要伴随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是人们历来关注的重点。学校中的学生也难免面对各种危险:或是潜在的,或是明显的;或是因无知造成的,或是由于明知故犯带来的,等等。同学们对于安全教育不能不重视,学习和掌握一些安全知识将会使同学们终生受益。
学生要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学法懂法,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国家财产和自己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另一方面,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不去侵犯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危害社会,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一、安全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_年6月29日颁布,202_年11月1日实施。在这部法中,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于2003年10月28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在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中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安全要求:
一是同学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实习生。进入新环境,首先观察安全出口,对不熟悉的机器设备不要因好奇心理而动手,要尽快适应新环境的安全要求和岗位工作要求,自觉参加实习单位的各类培训(安全)。
二、在交通安全上,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规骑车、走路。骑自行车要严格遵守“各行其道”的规定,严禁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时注意观察,要走人行横道线。上、下班时以及回家和返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路边不明情况的黑车。
三、在防止意外伤害上,工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业余时间不追逐、吵闹,不做危险性游戏和违法事件,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平时要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遭他人敲诈、威吓时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报告,也可及时报警。遇有台风、暴雨、大雪天气更加要注意。
四、在安全生产、实习劳动过程中,要尊重师傅,要服从专职实习老师的管理,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不得擅自盲目行动。
五、在饮食安全上,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不要到路旁无证小摊贩上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品时要注意保质期,严防中毒和疾病交叉感染。
六、在消防安全上,要注意防火,在单位或居住地方不得私自使用电热棒、电热毯等电器设备,不要吸烟,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在发现火情时,首先要逃生,打“119”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七、在防盗安全上,个人钱、卡、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做到随身携带,并做好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人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闭上锁。
八、业余时间,要有是非观,加强法制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多看看书、报,巩固专业知识,弥补自己知识的不足。要自尊自爱,不参赌、观赌,不看黄色书刊、录像及不健康网站,拒绝毒品,不结交社会上的坏人,不进网吧,不去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九、在防止触电上,不私拉乱接电线,工作时要看工作场所的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带电部分不得外露。必须保持工作场地干燥、清洁。在操作未明电路前必须验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十、要遵守岗位实习安全规定的要求。在校外生产单位实习时,自觉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活动,要经常与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联系,报告实习学习、生活等情况。同学之间也要保持沟通,互相团结、帮助。执行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时,做到不迟到、早退,离开单位外出时履行手续,节假日回家时要告知单位部
门领导及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擅自离开实习单位,遇到难以处理的事情,要与班主任或实习巡回检查的老师联系。
同学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必须时刻牢记在心中,只要我们大家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就一定会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的。
第三篇:小学生校外安全教育
小学生校外安全教育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家长与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学生安全。据统计,近年来全国普通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幼儿非正常死亡人数中,校外死亡的比例占到95%以上。因此,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知识教育尤为重要。为了切实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保障学生在校外的安全,切实做好学生的校外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一、防溺水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交通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不乘坐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黑摩的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
三、天气安全:雨季期间,上学、放学过程中留心注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冬季期间,不能去河套冻冰处滑冰。每年都有学生因为滑冰失去生命的例子,希望同学们一定不能去滑冰。
四、食品安全:教育孩子不到学校周围或街头巷尾小摊上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址)食品,不吃过期、变质的食品,不随便吃野菜、野果。如使用到不合格食品,感觉身体不适,应向家长或学校报告并及时就医。
五、防火安全:教育孩子不在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学生不盲目参加救援;在家里用火、用电、用气尽量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防止火灾发生;
六、用电安全:教育孩子在户外玩耍时,要远离高压输电设备及配电室之类的地方,遇电线掉落时,要远离至少十米以上,不得靠近。在家用电时,要在父母的指导下使用。
七、防雷安全:教育孩子雷雨天尽量不要外出,如果在室外,不在大树下躲雨,不打金属骨架雨伞,不接听手机,不靠近、触摸金属管线,远离高烟囱、金属杆、铁塔等尖耸物体。无法避雨的情况下,应该找地势较低的地方蹲下,双脚并拢,手放在膝盖上,身体前屈。
八、网络安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教育孩子网络上交友要慎重,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真实信息。未经父母同意,不与任何在网上结识的人见面。
九、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孩子不许任何人触摸自己的隐私部位;不单独去偏僻郊野、丛林或公园的隐蔽角落,不穿暴露的服装,独自外出时,如发现有人跟踪或纠缠,应立即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必要时呼救;不和陌生人搭腔,不吃陌生人给的食品,不随便在别人家过夜,独自在家要关好门窗,拒绝陌生人进屋,不与异性单独相处。
十、健康安全:家长要关心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做好疾病预防及孩子的青春期教育;教育孩子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注意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注意勤换衣服勤洗澡,个人卫生要搞好;要教育孩子遇到挫折或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要寻求家长、老师、同学的帮助。
第四篇:校外实习
这周基本结束。表示过的还不错。这周比较意外的是我们学院的老师来视察,让我受宠若惊啊。刚接到电话的时候我还是比较不淡定的,于是赶紧上扣扣看了一下班级群,原来受照顾的不止我一个,当时就放心了。第二天,老师来访,问了一些问题填了一张表就搞定了。发现老师很平易近人,没有想象中的可怕。总的来时说就是有惊无险。还有就是我第一次被单独外派到学校去工作,我还比较激动的。不过坐车真的很累啊,坐在车上就感觉晕晕乎乎的,摇啊摇的就到了。到了那里给学校的负责老师打了个电话,因为刚好午饭的关系,我还顺便在他们学校蹭了顿午饭。嘿嘿,省了一顿午饭钱。饭后,把老板交代的事情搞好以后就回了。事情还是比较顺利的,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波折。
第五篇:校外实习协议
附件一:范本
关于建立 “校外实习基地”的协议书
(甲方)与(乙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甲方负责提供实习场地,并委派管理人员和员工担任实习指导师傅。
二、乙方组织学生到甲方实习。实习期间乙方委托教师共同参与对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
三、实习培训主要通过进行,为了提高实习效果,维护企业形象,双方商定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企业与学校的有关要求,在实习生上岗前,由甲方进行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习。
2.学生每隔一周回校半天,由乙方进行理论、技能培训和小结交流。
3.甲方应保证让学生回校参加考试,时间由乙方提前一周告之甲方。
4.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挂工号牌上岗,服装和工号牌由甲方提供。
四、实习津贴及有关事项
1.甲方按月发放实习津贴,每人每月()元。
2.实习生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每周合计不得超过40小时。国定假加班期间,甲方应按临时工待遇,支付乙方学生相应的报酬。
3.甲方有责任保证学生的工作安全,尽量安排学生白天上班,如上晚班,则原则上不超过20:30。
4.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如遇工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责任差错,乙方应协助甲方调查清楚事故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议定赔偿金额。
6.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违反“员工守则”、“奖惩条例”,乙方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经双方共同教育后,学生如不悔改,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学校。
7.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因特殊原因要终止实习,乙方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如有特殊原因要终止乙方学生实习,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企业若有招用正式员工计划,甲方优先在乙方毕业生中择优录用。
9.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