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贸实训总结
为期一周的国际贸易与实务实训已经结束了,不能说完成得很圆满,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次实训,我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并且巩固了所学的理论知识,切身体会到了商品进出口贸易的全过程。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也飞速发展起来。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快速发展,也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使我国与国际市场的距离越来越近,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发展的越来越快,对国际贸易方面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使我们快速地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的经济在市场上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更为了提高我们对常用的外贸业务单证,识别和加强单证业务操作能力的训练而汇编。让我们进行较系统的外贸业务综合技能训练,采取仿真模拟实际业务流程,一环套地进行业务操作训练,为以后从事实际的外贸工作,实现零距离上岗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学校安排我们进行实训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实训的意义也越来越重大。
实训之前心里总是有点忐忑不安,怕自己不能顺利完成这次实训任务。我们实训的第一步就是建立公司信息库。然后是用邮件进行询盘,还盘的磋商程序。在此次实训中,我们分别要扮演出口商,进口商和供应商3个不同的角色。在出口贸易业务中,对外贸易谈判的准备工作是不可忽视的。我们要做的有三个核算,出口报价核算、出口还盘核算和成交核算。这些核算都会牵扯到贸易最后的利润问题。因此需要非常的细心。要进行核算首先要知道计算公式以及它们的转化公式。刚开始算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自己太过粗心,老是算错,算出来的结果总是对不上。后来还是在老师的帮助下,才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次教训让我知道了细心仔细的重要性。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还应该引起注意的就是不同币制的转换,有的要的是美元,如进行对外报价时。而在计算利润率时则需要的是人民币。在做这一步时,最重要的就是要
细心,还要有耐心,算错了不能心急,要耐心地找出错误的原因。
完成成交核算之后,接下来就是合同的签订。我们要根据合同基本条款的要求和双方在信函中确定的条件制作售货确认书,另外还要给对方寄出成交签约函。在这一过程中,合同的条款要全面、内容要完整;合同没有会签之前,买方是不可能签署的,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接下来就是审核信用证和写改证函,根据审核信用证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对收到的信用证认真的审核,列明信用证存在的问题并陈述改证的理由。这个过程需要根据合同,把信用证和合同相比较,仔细认真地进行审核。收到对方的改证函后,接下来就要做托运订舱、出口报关和投保装船等工作。这几个步骤就是根据信用证的要求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相关的单据。接着就是单据的制作,因为之前也有做过相关的练习,所以对这一环节还是比较清楚的。但尽管如此,在制单的过程中,我还是碰到了一些问题,最后在老师的指导下纠正了这些错误。单据制好之后,要做的就是审核单据。这一步骤要做的就是根据“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的原则,对全套单据进行审核。实训的最后一个过程,就是出口业务善后,根据银行的通知书,判断银行是付款还是拒付,根
据开证银行的反馈信息,给客户发一封善后函。
通过实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还培养了我的耐心以及信心的态度,还有让我明白了细节在贸易中重要性。一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使我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了付出之后所收获到的快乐。我对进出口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经营方案的制定,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拟定合同单证,一些基本的操作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能够应用到实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采用哪种贸易术语,签哪种单证可以降低风险和费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平时努力学习对理论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时什么都没学的话,那么操作起来根本就无法适从。还有就是有时候深奥的理论在实际操作当中却是很简单的,这会让我们增加对这门学科的兴趣。通过实训,我觉得自己对国际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学校在以后我们的学习中,那些操作性比较强的的课程能结合教材多开展一些实训,那样将会更有助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这次的实训是结束了,但是,学习的过程是不能浅尝辄止的,我会继续努力,用知识来不断的充实自己,为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国贸实训总结
国际贸易实训总结
中职二年级的上学期和下学期我们分别学习了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实务,这学期我们开设了国际贸易实训课,上了实训课同学们才发现,实训跟以前所学习的理论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以前的理论课设计更多的是解释术语,而在实训中,许许多多的细节问题和具体操作问题都会在同学们当中显现出来。
实训课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了解自己所学习的专业知识,能够灵活运用自己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学会填制各种单据,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为毕业就业铺垫。
怀着彷徨和紧张的心情同学们开始了《国际贸易》实训,虽然之前有学习过国际贸易实务这门学科,但是同学们对这些理论知识掌握都还不够,所以让他们自己填单据的时候,都感觉有些无从下手,只会填一些基本的信息,但是都无法确定正确的格式。
在老师讲解了之后同学们才知道买卖双方的名称后面还需要写上公司的详细地址,单价下的表格首先需要写好合同所采用的贸易术语,另外单据中的内容全部需要用大写的英文字母,单价数量金额等都要有特定的格式。就一份销售合同而言,需要填写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合同编号,签订地,还有订立的条款信息,包括付款条件,要求的单据,装运通知等等内容。同学们不仅要学会填这些,还要搞懂这些单据里的英文单词的含义。还有每次操作的时候同学们都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存盘怎么保存,有的时候辛辛苦苦做了二节课的东西却没办法保存上传,总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就好比在公司上班不可能那么简单轻松,总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同学们还学习了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信用证是保证取得货款的书面凭证,所以信用证的审核非常重要,信用证里的任何错误都可能对合同造成很大的影响,应该特别注意合同的时间,编号和金额有没有错误。此外,货物的包装,装运港,是否允许转运,分运等等内容也要多加检查。最后将检查的结果填制到表格中即可。商业发票是合同货物的凭证,与金钱利益直接相关。但是通过之前销售合同的学习,商业发票的填制就显得比较简单了,只需要填好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和唛头,货物描述,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即可,填写要求与之前销售合同所学内容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发票不仅要填好发票和合同的编号,也要填写信用证的编号,所以国际贸易实务的学习可谓是一环扣一环,得全面掌握。
另外,同学们还认识到了前期的价格磋商过程实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前期的磋商一旦做不好,有些做漏了或者做错了将会给我们之后的环节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使我方陷入不利的局面,而且磋商进行的好坏对我们的利润收益影响很大,必须通盘进行核算,根据我方最大的利益为基础商谈价格,力求取得最大的收益。
通过这次国际贸易模拟实习,总结出如下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本次的模拟实训,同学们发现以前学习中的薄弱环节,为今后的学习指明了方向,也为实际操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本次模拟实训就是操作细节的细腻及流程的缜密,各个流程相互衔接,此流程的疏忽将会导致彼流程无法完成,某一细节的不慎错误或纰漏将会导致整个流程操作前功尽弃,这为未来的实际工作敲响了警钟:做贸易一定要仔细谨慎。
其次,同学们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注意到的知识,也为他们日后的工作提供了非常实际的便利。作为一名即将走出校门、步入社会的学生,应当具备较强的举一反三的能力,而在这些实验中,恰有不少单证的填写是相互联系、相互依靠的。例如,投保单和保险单的基本格式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两者都需要填写被保险人、唛头、货物描述、数量与包装、保险费率、保费等等。因此,应当举一反三,利用诸多单证格式和填写原理类似这一特点,将各类单证的填制和审核紧密联系到一起。这样做无疑可以大大提高他们的学习效率。
再次,这次的实训让同学们了解了专业的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第一次将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结合了起来,原本对国际贸易专业的模糊定位也逐渐清晰,对以后就业的方向也有了基本的了解。也体会到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困难,所有单据的填制和审核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单词的填写必须准确无误,各种项目的格式也得填写到位。不过通过此次学习,同学们的英文能力也有所提高,记住了许多复杂的英文专业术语,也让平日学习的空洞的理论知识变得更为丰富。
最后,通过模拟实习增强感性认识,进一步了解、巩固已学过的理论、方法,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中的各类单证如信用证、商业发票等等都是我们专业知识的凝聚和承载。因此,认真地履行实验要求,努力完成实验,不仅有利于巩固所学过的专业知识,更利于预先观察日后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方法以及各种困难;利于同学们察觉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利于我们更快地把所思所学转化为实践动手的能力,把专业知识和技能转变成工作能力和实际经验。
通过这次实务操作的学习,在运用了实训的便利条件,熟悉了进出口业务中的各种技巧和专业知识,体会了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操作等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而充分发挥了同学们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把在学校掌握和吸收的课堂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为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了经验和知识储备作用。我觉得在学习本课程时,要以国际贸易基本原理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为指导,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所学到的基础理论与实践,政策与业务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分析与解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英语的学习,在实验中很多单据是必须用英文填写的,这就要求同学们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交易中还必须会用英语与外商交流,谈判以及写传真,书信等。如果专业英语知识掌握不好,就很难胜任工作,甚至于还会影响业务的顺利进行。实训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在学习过程中,要加强操作练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能力培养。同学们掌握了很多日后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检验了平时所学习的基础知识,衡量了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发觉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我想,这次实习会促进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寻找到合理的方法和正确的方向。
第三篇:国贸实训
为期一周的国际贸易与实务实训已经结束了,不能说完成得很圆满,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次实训,我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并且巩固了所学的理论知识,切身体会到了商品进出口贸易的全过程。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市场经济也飞速发展起来。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快速发展,也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使我国与国际市场的距离越来越近,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发展的越来越快,对国际贸易方面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使我们快速地与国际接轨,使我国的经济在市场上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更为了提高我们对常用的外贸业务单证,识别和加强单证业务操作能力的训练而汇编。让我们进行较系统的外贸业务综合技能训练,采取仿真模拟实际业务流程,一环套地进行业务操作训练,为以后从事实际的外贸工作,实现零距离上岗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学校安排我们进行实训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实训的意义也越来越重大。、通过实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还培养了我的耐心以及信心的态度,还有让我明白了细节在贸易中重要性。一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使我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了付出之后所收获到的快乐。我对进出口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经营方案的制定,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拟定合同单证,一些基本的操作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能够应用到实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采用哪种贸易术语,签哪种单证可以降低风险和费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平时努力学习对理论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时什么都没学的话,那么操作起来根本就无法适从。还有就是有时候深奥的理论在实际操作当中却是很简单的,这会让我们增加对这门学科的兴趣。通过实训,我觉得自己对国际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学校在以后我们的学习中,那些操作性比较强的的课程能结合教材多开展一些实训,那样将会更有助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这次的实训是结束了,但是,学习的过程是不能浅尝辄止的,我会继续努力,用知识来不断的充实自己,为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篇:国贸实训总结
实训总结
———何明杰
圆满,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次实训,我了解了国际贸易的基本流程,并且巩固了所学的理论知识,切身体会到了商品进出口贸易的全过程。实训之前心里总是有点忐忑不安,怕自己不能顺利完成这次实训任务。在这两周实训中,我们根据老师安排的任务,我们需要分别要扮演出口商,进口商和供应商3个不同的角色,要按照自己身处的位置为自己公司获得跟多的利润,并且做好各类单证。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我们要做的有三个数据,进出口报价、还盘和成交结果。这些数据都会牵扯到贸易最后的利润问题。因此需要非常的细心。要进行核算首先要知道计算公式以及它们的转化公式。刚开始算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自己太过粗心,老是算错,算出来的结果总是对不上。后来还是经过组员的讨论和老师的帮助,才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这次教训让我们知道了细心仔细的重要性。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还应该引起注意的就是不同币制的转换,有的要的是美元,如进行对外报价时。而在计算利润率时则需要的是人民币。在做这一步时,最重要的就是要细心,还要有耐心,算错了不能心急,要耐心地找出错误的原因。
完成计算任务之后,我们还进行了合同的填写。我们要根据合同基本条款的要求和双方在信函中确定的条件制作合同。在这一过程中,合同的条款要全面、内容要完整;合同没有会签之前,买方是不可能签署的,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接下来就是审核信用证,根据审核信用证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对收到的信用证认真的审核,列明信用证存在的问题并陈述改证的理由。这个过程需要根据合同,把信用证和合同相比较,仔细认真地进行审核。还要注意托运订舱、出口报关和投保装船等工作。这几个步骤就是根据信用证的要求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相关的单据。接下来就是审核单据。这一步骤要做的就是根据“单证一致,单单相符”的原则,对全套单据进行审核。
通过实训,我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还培养了我的耐心以及信心的态度,还有让我明白了细节在贸易中重要性。一个星期的实训,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使我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了付出之后所收获到的快乐。我对进出口贸易交易前的准备,经营方案的制定,模拟谈判磋商交易,拟定合同单证,一些基本的操作从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能够应用到实检中,特别是在对外贸易中采用哪种贸易术语,签哪种单证可以降低风险和费用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明白了,平时努力学习对理论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平时什么都没学的话,那么操作起来根本就无法适从。还有就是有时候深奥的理论在实际操作当中却是很简单的,这会让我们增加对这门学科的兴趣。通过实训,我觉得自己对国际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希望自己以后有机会多学习一些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时,我也希望学校在以后我们的学习中,那些操作性比较强的的课程能结合教材多开展一些实训,那样将会更有助于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次的实训是结束了,但是,我们学习的过程是不能浅尝辄止的,大家会继续努力,用知识来不断的充实自己,为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篇:国贸案例实训
实训二作业
案例分析(每小题10分)
1、某口岸出口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什么术语?
不属于。
1、CIF中有规定,风险以越过船舷为界。国际惯例是货物越过船弦后,货物的风险和损失由买方承担,只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就完成了他的义务。而【卖方保证货运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这点与CIF有矛盾。
2、【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此点亦不符合CIF的规定,因为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买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应该选择D组到达贸易术语。
2、我某公司按每公吨242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 进口200公吨钢材,我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用应由我另行电汇,试分析美方此举是否合理? 此项要求是合理的。
注意,合同中你们用的是 FOBVesselNewYork,这是《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六种解释中的一种。不是我们中国用的《202_通则》中的FOB。其中有较大的差异。
如果,采用FOBVesselNewYork,《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规定卖方只是“在买方请求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由原产地及/或装运的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即买方应负担一切出口捐税及各种费用。
所以我方应该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用应由我另行电汇。所以此项要求是合理的。
分析:不一定。
关键在于该合同是遵循《202_通则》还是《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如果遵循《202_通则》,则由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美方要求不合理。如果遵循《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则卖方要求合理,FOB Vessel … 术语要求由进口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
3、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鸭。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办理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我方应该拒绝买方的无理要求。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仓,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为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没有租到船而造成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撤销合同。
FOB就是货交承运人,买方安排运输的,他可以委托卖方来办,如果合同没有更改为CIF或者是CFR的话,卖方不承担这个风险的,就算没有船可以运,这个责任也只能由买方来承担。所以,他们的理由不成立,合同必须履行。而承运人是谁,则要由买方自己去解决了。
(1)我方可以对买方提出的撤销合同不予接受,并要求买方赔偿相关的损失(2)本案例涉及FOB术语,在FOB术语条件下,除非合同双方有明确的相关约定,否则按照国际惯例,卖方只负责交货,买方负责派船接货,这也就是说,即便卖方接受了买方的委托负责办理租船订舱运货,都属于代办性质,其风险和费用仍应由买方承担。(3)在上述的安例中,我方作为卖方只是接受了买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输买方租船订舱事宜,按昭惯例是不承担租船订舱的风险的。在货物的装运期内,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及时通知了买方,而买方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映,不愿意改变装运港至可能租到船的港口或改变运输方式,导致装运期满时货物仍无法运出,这应该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买方更无权以“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并且,假若我方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运至装运港,不论最后如何解决合同,我方都可保留追究买方未按时派船接货而导致我方货物仓储等费用的损失。所以说我方对于卖方无理的撤销合同要示可以拒绝,并或要求买方赔偿相关损失。
4、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按《202_通则》的规定,采用CIF术语,买卖双方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划分货物风险,凡是货物在装船后发生的风险,应当由买方负责。CIF合同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合同,特点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按合同要求将货物装船并提交了
合格的单据,即使货物已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在本案中,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应由对方持我方转让的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CIF条款项下卖方承担的风险也只货到船弦之前,虽然由我们投的保险但是最终的收益人还是买家,所以首先你要和客户说明白我们不承担开船后出现的风险。你应该把保险单背书后寄给客户。
然后你在和人保联系这个事情,后面的时候让人保和客户直接联系就可以了!
5、我某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
CFR术语下,卖方有义务在装船后24小时内,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以供对方办理保险,否则因卖方没有及时向买方发装运通知而耽误办理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按照CFR属于成交,卖方负责安排运输,但运输保险是由买翻来办理,这就使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成为一项至关重要的责任。因为办理运输保险,就是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损失,而一旦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就必须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所以我方要承担该项交易的全部损失。
6、某年,我某出口公司A对英国B公司按每公吨90英镑CIF利物浦成交某农产品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不超过15%,碎粒最高不超过20%,杂质最高不高于1%。成交前我方也曾向买方寄送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一致。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到英国后,B公司提出,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卖方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降价。而此时我方留存的复样已遗失,我方出口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品交货而只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为由,坚持我方所交货物品质符合合同规定,并有装运前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明,不同意降价。B公司又请该国某检验公司进行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要求我方赔偿,我方拒赔。请问,我方是否应该赔偿B公司的损失?双方从本案例应吸取什么教训? 从合同规定看,该交易是凭规格买卖,但卖方在签约前曾向买方寄交过样品,并没有声明此样品仅为参考样品,签约后又通知对方货物与样品一致,此通知可理解为:交货与样品一致是合同中品质条款的补充。因此,我们可以判断,该笔交易是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买卖。根据国际贸易法的规定和国际贸易习惯,凡是既凭规格又凭样品达成的交易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规格的要求,又要与样品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提出索赔要求。所以,我公司应该赔偿B公司的损失。
教训:
1、“我某出口公司A对英国B公司按每公吨90英镑CIF利物浦成交某农产品一批”
贸易方式 应为FOB
CIF 国际贸易 术语 指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2、在订立合同时最好只用一种方法来表示品质
3、“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品质规格合格证书”,合同中应注明检验检疫的标准参照 我方或者是对方
7、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数量为200万公吨,允许溢短装10%,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300万吨,对多余的80万吨,我方应如何处理?
目前,对机动幅度范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是按合同价格结算,为了防止有权选择多装或少装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行市的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好处,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我方可以有两种处理方法:
1、拒绝接受货物,因为合同规定只允许溢短装10%,也就是卖方可以装180-220万公吨,而该案例中卖方装了300万吨,明显超过合同规定。
2、二:接受货物,按合同价格计算或者按照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
8、我国向科威特出口茶叶600箱,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从4月份开始,连续每月200箱”,问:我方于4月份装200箱,5月份没装,6月份装200箱,7月份装200箱,可否? 1不行根据题意该合同的装运为分批装运根据规定分批装运时每批必须定时定量完成装运若有一批未及时或为按量装运该即从该批货物起及以后各批装运均为无效 在此案例中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在规定“从4月份开始,连续每月200箱”,具体列名了分批的期限和数量,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支款及/或装运,而任何一期未按期支款及/或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所以,“我方4月份装200箱,5月份没装,6月份装200箱,7月份装200箱”是不行的。
9、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分批装运是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的装船日期及(或)不同的装货港口,也不作分批装运论处。所以此案例中,虽然我方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但是不能算作分批装运,不算违约,银行可以议付。
10、某公司接到一份经B银行保兑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当该公司按信用证规定办完装运手续后,向B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的单据要求付款时,B银行却声称:该公司应先要求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行无力付款时,则由他保证付款。问B银行的要求对不对? B银行的要求是不对的,保兑信用证中,保兑行和开证行都有着第一付款人的责任,何为保兑,保兑就是指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受益人将单据寄给开证行或者保兑行都是正确的,任何一家收到单据就必须付款。并不是说 应先要求开证行付款。如果开证行无力偿还时,则由他保证付款
B银行的要求是毫无道理的。理由如下: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在遵守信用证一切条款的条件下,对受益人承担付款、承兑的责任,保兑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因此就本案例来讲,B银行为信用证的保兑行,他也就承担了首先付款的责任,对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承担付款责任,而不是俟开证行无力付款时他再保证付款。他对受益人的要求,是混淆了“保兑”和“担保付款”两种概念,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B银行要求是毫无道理的。B银行为信用证的保兑行,他也就承担了首先付款的责任,对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承担付款责任,而不是俟开证行无力付款时他再保证付款。混淆了“保兑“和”担保付款“两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