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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202_年行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13-95808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22 23:24: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审计局202_年行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Xx市审计局:

根据曲审发11号《Xx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_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局认真组织,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由法规科具体负责自检自查的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署8号令)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Xx县审计局202_年立卷归档的审计项目进行自检自查,重点自查了审计准备、实施、终结等环节是否遵循必要的审计程序,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方面是否达到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要求,县审计局202_年行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共抽查项目15个,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情况

审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局历来都十分重视,利用每个星期一早是我局集中统一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主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审计准则,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新修订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出台后,下发了有关学习辅导材料,组织了多次专题学习,使全体审计人员及时掌握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审计法》和相关法规的宣传上主要采取:一是制作标语和利用街面上的广告橱窗制作相关内容进行宣传,二是工作中通过各种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宣传介绍《审计法》和相关法规,让全县人民理解、关心、支持审计工作。

二、202_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202_年我局共计完成审计项目234项,其中:绩效审计14项,专项审计1项,竣工结算审计57项,前置审计104项。为年度计划项目14项的1671.43%。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46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91万元。其中查出:未按规定征收缴纳预算收入6万元、政策性税收流失8万元、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028万元、少计少缴税费2万元、违规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13万元、配套资金不落实49万元、工程价款不实多计201万元、结算编报不规范426万元、工程概预算编报不规范2748万元等问题。审计决定处理应上缴财政1829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90万元;审计核减工程款3375万元(其中:竣工决算核减工程款627万元,前置审计核减工程款2748万元)。已上缴财政1829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390万元;审计后已核减工程款337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1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15条。提交审计信息简报17篇,被有关部门批示、采用8篇次。为提高审计质量,我局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审计三级复核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优秀审计项目评定办法、审计目标责任制、审计回访制度等制约和激励机制,审计项目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按照《审计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审计,工作中遵循法定程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依法处理,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确保审计依法有序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显著提高。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

1、审计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强。调查了解不充分,资料不完整,未能在审计工作目标、审计的内容和重点、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细化,目标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分工不明确,无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不能起到指导、规范和控制审计过程的作用。发生人员调整未严格履行必要的程序,调整方案。

2、部分审计组长、部门复核对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相关事项检查复核不到位,把关不严,未按审计署8号令规定的内容提出明确具体的复核意见,复核过于简单。部分审计项目审计证据、送达回证无被审计单位签名、盖章,未剔除无关、冗余的证据,有的要素不全,工作汇报《县审计局202_年行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无“对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说明”。

3、部分审计项目由于时间紧,情况特殊,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未按《审计法》的规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部分审计报告反映的基本情况、审计情况、审计评价无充分的证据支持,报告中反映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资产负债表述不规范,有的审计项目审计评价不规范,未围绕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

5、部分审计档案装订随意,有的装订较乱,归档材料未能按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和备查类的顺序排列。不注重档案装订细节,有的双面页漏编页码,审计结果报告单未盖单位公章,审计档案无立卷人、检查人及立卷时间等问题。

6、202_年我局没有项目进行审计公告。

7、不同程度的存在审计深入查处难、披露问题难、追究责任难的问题。在审计实践中涉及一些重大问题,重大的案件调查取证时,往往会遇到被审计单位和人员配合不力甚至阻碍审计,因审计执法手段限制无法延伸等困难,尤其是涉及到部门权力的问题、深化改革的问题,审计定性、处理和处罚的难度更大。审计机关向政府、人大提交审计工作报告时,被审计单位多是反复找审计部门要求不上报告,有的还多方找人说情,个别单位当面承认审计查明的问题,背后却向党政领导反映审计搞错了,审计部门披露问题面临较大压力。审计查处许多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难以整改到位,审计处理处罚涉及罚款和追究个人责任时,难度更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审计业务准则和审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尽可能组织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审计人员贯彻执行审计准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制度的警戒作用,避免审计本文-来源_于贵.州学习网 WWW.GZU521.COM 人员实施审计时常犯老毛病、出老问题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3、对照本次自查出的问题,所有审计项目档案退还审计组,按照审计署8号令的规定,限期进行整改,查缺补漏。

4、强力推进计算机审计、内控制度测评、统计抽样审计、风险评估等先进审计方法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变。

三、“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进展情况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及时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了“六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从经费上予以保证,实报实销。资料做到人手一册,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期间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均达到100%。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审计队伍,提高审计质量,保持审计队伍的纯洁性,确保公正执法,维护审计权威,树立审计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局一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一布置、统一安排,按照“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严格审计纪律”的要求,实行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计组长三级责任制,即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负连带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出了《Xx县审计局廉政制度》、《审计组廉政责任的若干规定》、《Xx县审计局公开承诺制度》、《Xx县审计局首问首办责任制度》、《Xx县审计局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制度》、《公务接待制度》、《Xx县审计局岗位目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坚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等廉政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推行公务接待费改革,实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切断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保证依法审计和廉洁从审;我们还根据廉政建设要求,向社会公布了审计举报电话和举报范围,对审计意见采纳、审计决定落实、执法人员依法审计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加强对审计组的监督检查,将审计“八不准”纪律落到实处。同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队伍整顿,加强审计职业道德教育,防止不廉洁现象发生:审计组进点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组廉政纪律,请被审计单位监督,出点时由被审计单位将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审计局,对审计人员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包庇袒护,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模范遵守廉政纪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违规行为的审计人员,除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外,其全部经费自理,严肃了审计纪律,通过征求、走访、调查被审计单位,截止到自查日止,我局未发生违反审计纪律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了良好形象。

第二篇:审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某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

市法制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认真按照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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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在法制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制科 名同志作为依法行政办公室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通过传阅公告或会议公告等形式,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一定层面进行公开。以利于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和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是坚持持证上岗。我们为所有工作人员都依法办理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并要求在进行审计和调查时,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否则造成审计风险要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

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报告预审、审计纪律反馈、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党组成员和法制科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监控,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求。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作报告、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由本局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并及时报告市法制局。

二是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内部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配置情况,将我局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并责任到人。对每一执法行为的工作程序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科室还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执法责任落到实处。还专门把审计项目的 道程序设计成《审计项目作业流程图》,挂在每个科室的醒目位置,以便审计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三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并出台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规定从文书质量、查出力度等 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落实到人,并且每季度在局内部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和奖惩挂钩。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我局今年没有制定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也未擅自设定行政审批。

二是我局没有行政许可项目。

三是我局在审计处理处罚时,所依据审计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情况。

四是我局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都在审计决定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由于我局审计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因此从未发生被审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是今年我局未聘用外部人员参与执法。

单位

202_年 月 日

第三篇:审计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府法办字﹝202_﹞26号)的要求,我局结合文件的精神,认真按照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杨芬芳、薛超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纪律反馈、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分管领导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监控,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求。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外出学习、业务骨干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

二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并出台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规定从文书质量、查出力度等几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落实到人,并且每季度在局内部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和奖惩挂钩。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我局今年没有制定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也未擅自设定行政审批。

二是我局没有行政许可项目。

三是我局在审计处理处罚时,所依据审计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情况。

四是我局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都在审计决定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被审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_年10月14日

第四篇:202_行政执法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搞好预防监督执法工作

姚安县水保办二0一0年行政执法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_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考核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_年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自评。现将自检自查和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202_年初就把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早在202_年就下发了姚水保通[202_]11号《关于印发〈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制度的通知》。今年3月水保办主任与股室负责人签定了202_行政执法责任书,股室负责人又与执法人员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与年底公务员考核挂钩,并落实了奖惩制度。认真修订了《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赔偿制度》、《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服务承诺制》、《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姚安县水保办公室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以及《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标准》、《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表》。

(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审查、公布的工作

根据姚安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审查、公布的通知》的要求,对我办行政执法依据作了认真的清理、审查、更新、公布。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出了水保行政许可即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与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验收审批3项,行政处罚有罚款与责令停产停业7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监督2项。更进一步的完善明确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目前已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统一公布,方便了群众,随时可在网上查询。

(三)认真开展对202_年水保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根据姚府法[202_]2号文件关于对202_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案卷宗评查,现将案件评查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严格按照文件及《楚雄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登记表》、《楚雄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表(试行)》、《楚雄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表(试行)》、《楚雄州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表(试行)》要求,按照评查范围和评查的主要内容及标准作了认真细致的评查。

1、把202_年7月1日至202_年6月30日前行政执法案卷作了认真的疏理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依据进行办理全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卷,202_年7月至202_年6月我办共办理行政处罚1件;行政许可29件;其中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3件,即工业企业类型23件(砖场5件、石场11 件、砂场6件、金矿1件);审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件:即工业企业类型7件(石场2件、砂场3件、砖场1件),铜矿1件;行政复议0件。

2、按照文件要求认真作评查

对涉及我办29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37件)案卷按照评查表标准的要求,进行逐一对照评查,并进行综合打分。对行政处罚案件1件,我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评分值为99分;对审批开发建设项目23件,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自评分值为97.71分;对审验的开发建设项目6件,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自评分值为97分。

3、针对存在问题作认真整改

通过自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如:行政许可部分资料还不够完善、水土保持方案部分项目不能及时实施,部门之间联合审批开发建设项目还存在异议等,进行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的评查。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此条例自202_年5月1日起施行。202_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外公开了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职能、法律依据类、发 3 展规划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开类别。报送政府法制工作信息材料5篇,上《长江水土保持网》文章7篇。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我办及时修订了《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赔偿制度》、《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服务承诺制》、《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姚安县水保办公室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以及《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标准》、《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定期考核评议表》。

(五)依法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我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依法审批水保方案。对全县境内采砂、采石、矿山、砖瓦厂、公路建设等开发建设项目方面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按照楚雄州水利局楚水保[202_]49号及[202_]50号和[202_]51号文件要求抓落实,必须编报水保方案,水保方案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自202_年到202_年10月,共开展水保监督执法检查共452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270多个,全县境内累计审批开发建设项目98项、审验85项,其中202_年审批水保方案11件,审验18件,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324.6万元,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2.7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6.5万方。

(六)、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规费

根据云价费发[1997]2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我办制定了《姚安县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管理制度》,县物价部门审验了《收费许可证》,实际上,水保办一直都只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因为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水土流失防治费。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并开具《姚安县预算外资金缴费通知书》,由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到县财政局指定的金融机构专用帐户缴费。规费的使用我办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年初做出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按计划用途拨付使用。自202_年来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8.83万元,其中202_预计征收8多万元。

(七)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在202_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中,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1件,处罚1件。在查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准确及时的查明事实,搜集确凿的证据,确定应追究的责任人。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一些开发建设项目未编报水保方案有关部门就批准立项实施,尤其是县乡公路建设(通达工程)不编水保方案问题非常突出 我县境内实施的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等通达工程均未编报水土保方案有关部门就批准实施,给我县项目区山区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危害。通过县水保办执法人员现场了解,这些工程多数在山区,地形复杂,对植被的破坏非常严重,造成的水土流失非常巨大,由于没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老板往往将上边坡的土挖下直接往下推,被推下的土石直接滚落到下边农民的庄稼田里淹埋粮食作物,有的直接倾泻到水库、沟渠,给国家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害,据交通部门的人解释说是因为修公路的资金不足所以没有钱采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上级就批准他们也不清楚。据了解县乡公路、乡村公路不编水保方案的现象在县级普遍存在,这些工程又都是当地政府的政绩工程,县级县级水保执法人员即使依法叫其补编报水保方案,由于投资没有拿入前期工程预算资金无法得到保障水保方案就无从实施,再加上当地领导为了政绩工程进行干预,县乡公路、乡村公路建设中不编水保方案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但这个在全国县级普遍存在的县乡公路建设(通达工程)不编水保方案的问题如果长期就这样放任下去,对项目区将会造成极大危害。

(二)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已不能满足生产建设要求。由于 7.09姚安6.0级地震,部分开发建设项目规模扩大,现水保设施已不 能满足拦截弃土弃碴要求,需要重新编报水保方案。有的虽然编报简 易水保方案,但也没有很好地实施。

(三)全县恢复重建工程和重点工程所开采的临时砂石场,由于开采业主存在临时思想,对水保监督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编报水保 方案及交纳保证金存在抵触情绪。

(四)、行政干预频繁

一些领导水保法制观念淡薄,权大于法的情况时有出现。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有一定的拉动作用,地方的行政领导在经济利益、政绩观的驱使下,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忽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水保部门在依法行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费收缴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过程中,个别的一声招呼、一个电话,就让水保执法人员进退两难,处于异常尴尬的境地。

(五)、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预防,县水保局积极与县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协调,共同把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这种部门之间的合作受多种因素的干扰而时断时续,有时甚至名存实亡。究其原因,是一些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执法过程中惟恐费源分流,或为了减少工作量和“不必要”的麻烦,不愿也不会遵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是否编报水保方案进行把关,这样一来,水保执法部门就显得势单力孤。

(六)、“执法难,难执法”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完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

水保法中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停业治理需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从而限制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对重大水土流失违法案件的查处,增加了不必要的执法环节,降低了行政执 法效率,还容易造成行政干预,给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顺利查处和惩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设臵了障碍。再则,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现行水保法中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若不停止违法行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从水保法中根本找不到相应的制约措施去强行终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水保法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应该”等引导性义务,却大多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业主不编报方案、不经水保部门的审批就从事开发建设活动、水土保持方案不付诸实施,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均没有明确规定,有的虽然规定了法律责任,但又过于原则、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强制力不够。如《水土保持法》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要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若项目业主不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根本对他们没办法,因为在法律责任中找不到强制处罚措施去约束惩治这种行为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停业治理需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从而限制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对重大水土流失违法案件的查处,增加了不必要的执法环节,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还容易造成行政干预,给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顺利查处和惩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设臵了障碍。再则,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现行水保法中没有相应的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人若不停止违法行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部门从水保法中根本找不到相应的制约措施去强行终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总之,现行《水土保持法》的可操作性不够强还有许多条款需要修定和完善。

(七)建立健全县级水保机构,巩固水保执法队伍,完善交通工具和取证设备

针对当前存在的县级水保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领导和上级水保部门高度重视,机构不健全就很难巩固水保职工队伍,也就没有人来搞水保执法,没有人一切都是空谈。根据多年在县级水保部门工作的经验认为,要搞好县级水保工作水保部门最好是单设,受水保委领导,属政府的协调议事机构,不占当地机构设臵数指标,也就不受机改的影响,这样就可根据水保职能设立内部股室,如预防监督执法站,规划治理股,监测站等,再配备交通工具和取证设备,水保执法工作就能较好的开展。有条件的县设立水保局那当然更好。最理想的是从上至下归并一些有关部门的职能过来设立独立的水土保持生态坏境建设局进行垂直管理。

(八)交通工具和取证设备不健全造成一些水土流失案件不能即时有效查处

县级水保部门由于机构设臵等多种原因往往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设备,至使发生在辖区内的水土流失案件不能即时有效查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离“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执法,两手都要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监督执法及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基层部门业务培训少,工作经费不足,更谈不上到外地去参观学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设备配臵不够,如有时执法监督要下乡,又无交通工具,造成查处不力,取证困难,耽误了对违反水土保持法行为打击力度。

(九)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水保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针对县级水保监督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要做到:“走出去,请进来”,去参观学习好的单位,学习好的经验,好的方法,向别人取经,经常邀请水土保持部门、司法部门的专家进行授课,不断提高水保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树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为巩固水保治理成果、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继续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对预防监督执法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长抓不懈,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执法成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全国开展的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精神,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实现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继续加大对全县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管,特别是砂石场、矿山、公路建设项目、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牢牢把握住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中的“三权一方案”(审批权、监督权、收费权及水保方案)方案的审批和实施;特别是督促业主严格按批准 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我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科学发展观和上级水保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上级水保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力抓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及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使我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通过以上自检自查,我办进行了认真自评,按照《姚安县202_县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量化标准》,逐项仔细认真地量化考核打分,自检自查自评分为

分。

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11月24日

第五篇:审计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审计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迎接xx市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文件的精神,认真按照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党组成员xx为副组长,各股室长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纪律反馈、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安排2名分管领导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监控,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求。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外出学习、业务骨干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

二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参照市审计局的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我局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都在审计决定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被审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县审计局202_年行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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