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 多城打造家政名品牌
中国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 多城打造家政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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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这表明中国将进一步发展家庭服务业。目前,我国已创建各级各类家政服务实体2099个,家政培训基地1594个,累计为280多万名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全国已有家庭服务企业和网点50多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大致有20多个门类200多种服务项目,涉及家务劳动、家庭护理、维修服务、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我国家庭服务业年营业额已达1600亿元,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的“生力军”。
40%城市家庭亟须家政服务
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家政服务公司门前,人头攒动,前来寻求家庭服务的人络绎不绝,服务人员忙个不停。一位姓王的女士说,如今工作压力大,真是忙不过来,有个家政服务员为我们分担一些家庭劳动确实少了很多后顾之忧。
社会分工的细化、城市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人口的老龄化和生活的现代化;家庭在子女教育、个人健康、居室环境、休闲形式、社交往来等生活方式的变化,促使居民对包括家务、照顾老人等方面的家庭服务的需求数量越来越多,要求服务标准越来越高。
调查表明,我国大中城市有40%家庭需求家常类家庭服务,而经济发达城市又对涉外保姆、月嫂、“白领家政”等专业技能类高端家庭服务需求不断激增。天津公布的2009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显示,家政服务员被列为26个市场需求“非常紧缺职业”之一。目前,该市家政服务行业人员缺口已超7万人。
全国总工会保障部副巡视员银玉清说,家政服务业是缓解就业矛盾、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的重要途径,也可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要。家政人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多城打造家政名品牌
家政市场的亟须带动了各地家庭服务行业蓬勃发展。近日,广东东莞首个家庭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深圳、武汉、昆明、徐州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纷纷成立,全力打造社区“10分钟服务圈”。新疆拟在3年内培训2万名家政服务员。
山东“阳光大姐”、天津“半边天”等已经成为一批市场份额高、管理运行规范、社会信誉好的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成都打造的“川妹子”劳务品牌有望成为走出国门与“菲佣”、“英式
管家”等世界级品牌同台竞技的中国本土家政品牌。
同样,家庭服务业也将目光瞄准高端市场。上海某家政公司和深圳一家公司联手的“中国菲佣”培育计划将在菲律宾的马尼拉举行,首批30名学员将赴菲,进行为期约半年的全封闭培训,培训课程包括家政专业英语会话与沟通、家政职业观教育、专业家政技能培训,同时进行涉外家庭实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司长汪志洪说,今后我国将不断完善家庭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和法规体系,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争取到“十一五”末,让服务型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达到37%左右。
政府着力规范家政服务
金先生刚到北京工作,想请个小时工来帮忙打扫厨房里的油渍。“小时工来我们家没有带任何工具,还指挥我去买钢丝、洗洁精之类的东西。”金先生说,“结账时没想到她计算的开始时间跟我的差了很多。我认为家政服务人员的素质是关键,素质培训很重要。”
银玉清说,中国家政服务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健全、家政市场管理混乱、缺乏完善的培训体系、家政工权益的维护机制缺席等方面的问题。
温家宝总理近日强调,要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庭和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
去年7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8个部门共同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下发《关于推进“家政服务工程”的实施意见》,其主要职责是推动建立和完善家政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协和高级母婴护理师培训班”近日在京开班。今后,北京月嫂也将效仿护理员,须接受专业培训,通过母婴护理师考核,并持证受聘上岗。对从事家庭服务行业人员的大规模培训已经在全国各地启动。
第二篇:商务部关于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关于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商商贸发〔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家政服务需求,现就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企业迅速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存在着便利化程度不高、规范化服务不够、品牌企业不多、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步伐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老龄化社会临近的重要阶段,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各地务必把家政服务业作为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要紧密围绕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的宗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行业发展与市场规范相结合,以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为切入点,以培育家政服务企业和实施“家政服务工程”为支撑,以规范家政服务行为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技能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家政服务资源,扩展服务内容,促进供需对接,加强服务监督,切实保障居民便利安全消费。
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国地级以上中心城市各建成一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培育一批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影响力较大的家政服务企业,每年培训20万家政服务人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便利安全、协调联动、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家政服务体系;同时,加快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步伐,推进家政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稳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使行业总体水平基本适应服务市场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
二、做好规划和统计工作,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根据区域经济、产业优势和城市化发展需要,研究制订科学的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网络中心建设、大型企业培育和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划制定与落实工作。要做好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增强家政行业规划的可操作性,不断优化网点布局。依托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企业定期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和及时性,及时反映行业发展状况,各地要逐年上报和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三、健全有关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家政网络中心平台,积极探索有效规范家政服务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实现对家政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管。要进一步密切网络中心与服务企业对接,努力形成统一品牌、统一号码、集中控制、分散服务的家政服务运营管理模式。要加快出台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管理办法,明确管理部门、运营主体、运营流程、业务体系、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和要求。各运营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企业调配、资质认定、质量监督、教育培训等系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抓紧出台《家政服务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办法和标准,细化服务内容,明确服务流程,使其在规范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方面切实发挥作用。要加快家政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客户服务跟踪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服务企业和服务人员信用评估体系和公示制度,加强市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做到让广大群众消费有选择、维权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四、加快网络中心建设,完善和增强服务功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这一家政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在总结过去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引导和支持中心城市深入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要加强对其它城市的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鼓励第三方参与运营管理,确保网络中心运营管理的公正性和公信力,防止利用网络中心优势形成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要创新网络中心建设模式,使之真正成为便利、高效的供需对接平台,诚信、优质的企业发展平台,规范、有效的服务监督平台。已建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要进一步提档升级,优化服务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扩展服务领域,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服务内容向相关生活服务业以及购物、配送等方面拓展,增强网络中心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向城郊、乡镇延伸服务,形成城乡一体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未启动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地级城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学习借鉴已建城市的经验,加快推进网络中心建设。要按照商务部有关要求和建设规范,坚持高标准起步,广泛运用新技术,利用语音呼叫、网络、短信、传媒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互联网、语音网、无线网”三网融合,提高供需信息对接速度和匹配质量,真正建设成全方位、全天候、快捷化服务的高质量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
五、培育家政服务企业,形成一批连锁经营的企业品牌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其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有效带动行业发展。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手段,整合企业资源,鼓励大型家政企业加强资本运作和规模化运营,实现跨区域经营和全方位服务,提升行业盈利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支持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广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开展管理、技术和服务创新,加快形成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帮助中小家政企业解决服务场所问题,引导其深入到社区和郊县设立便民服务站点,贴近需求,提供增值服务,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局面。
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凝聚各方力量,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要依据本地家政服务市场需求情况,抓紧制定培训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有关城市科学选择、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严格监督验收,充分保障就业。培训机构应主要依托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同时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申请、市级部门审查、招投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级部门确认、国家部委备案的培训机构选择认定机制。培训内容要按照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要
求,适应实际需求,选择权威家政培训教材,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可针对不同学员特点分级培训,初级培训以普及型、基础性的家政服务技能为主,中高级培训要更加注重专业化和复合化,适应家政服务多样化、个性化趋势,满足不同层次家庭服务需求。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不断创新,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基地式培训、滚动式培训、合作式培训,促进知识培训与技能培训、教学培训与实操培训的紧密衔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协会组织,积极探索利用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立家政服务业协会的新模式。引导协会组织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委托协会开展标准制定、资质认定、信用评价、培训教育、信息统计、技能比赛等工作,提高行业自律水平。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家政协会组织承担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任务和运营管理,参与“家政服务培训工程”及有关从业人员培训,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共同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八、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加强对家政服务业以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宣传,加深广大群众对家政行业发展前景和服务主体的理解和认知,宣传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企业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引导人们逐步转变消费观念,加快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进程,不断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特别要着力宣传国家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的惠民政策,以及部分城市和企业开展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家政服务工程”建设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显著效果,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充分调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广大企业办好家政、服务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各方协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九、完善配套政策,协力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下,努力为家政企业协调有关用工、用地、注册、税收、贷款、网点布局、社会保障以及地方财政资金配套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着力解决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险种少、上险难以及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等问题,降低企业、服务人员和消费者各方风险。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家政服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8月31日前报商务部(商贸服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第三篇: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陕西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记者2011年12月24日获悉,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规范的家庭服务市场。
《意见》要求,制定陕西省家庭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推进社区家庭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统一电话呼叫号码。
《意见》指出,要完善家庭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各类家庭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家庭服务业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提供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加大财税扶持力度。要积极发展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同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与家庭及从业人员的关系,健全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
第四篇:加快发展服务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
提高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水平,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壮大健康产业、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新型业态,加快培育和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服务业。支持发展信息服务、创意设计、会展、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突出发展物流、文化、旅游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挖掘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文化体验游、休闲度假游、保健康复游等特色产品,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中原历史文化旅游区、黄河文化旅游带和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带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成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旅游目的地。支持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适时申请开展电子商务国际结算业务。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支持郑州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加快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新闻出版、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重点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数字出版基地和动漫基地建设,扶持具有中原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创作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打造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支持开展文化改革发展综合试验,探索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金融对中原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文化市场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
第五篇: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家政服务业向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1.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家政服务业主要包括清洁保洁、搬家搬场、病人陪护、老人或母婴护理、家庭水电维修和除四害、管道疏通、家庭管家、保姆等服务内容,涉及千家万户,具有鲜明的民生特点。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市场化,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是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体现。
2.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服务业大市的必然要求。家政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对于推动服务业优先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服务业大市和长三角现代服务业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3.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是促进充分就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家政服务业是劳动密集程度较高的行业。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内容日趋丰富,家政服务业创造的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是打造充分就业城市的重要抓手。
二、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4.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业大市和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规划引导、法制保障、人才支撑、品牌引领、政策扶持,规范家政服务市场,提高家政服务水平,提升家政服务功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家政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家政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5.主要原则。
——双管齐下原则。既要优化、提升大众型家政服务业,又要培育发展专业型家政服务业;既要改造、提升传统型家政服务业,又要培育发展现代型家政服务业,促进家政服务业多元化、个性化、特色化发展。
——三力合一原则。既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又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更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实现政府引导力、企业主体力和市场基础力的“三力合一”。
——四化带动原则。以市场化做大家政服务业规模、以国际化提升家政服务业档次、以信息化提高家政服务业水平、以法制化优化家政服务业环境。
6.发展目标。
——到2013年,主城区家政企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家政服务业营业额达到16亿元,从业人员8万人;到2020年,主城区家政企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家政服务业营业额达到50亿元,从业人员20万人。
——从清洁保洁、搬家搬场、病人陪护、消毒消杀和保姆等传统型家政服务,向涉外保姆、家庭顾问、家庭助理、家庭管家、精神陪伴(陪读、陪聊)等现代家政服务转变,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对家政服务的需求。
——2012年前制订并实施杭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家政服务业向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
7.家政服务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对家政服务企业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800元的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8.对城镇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家政服务业给予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家政服务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9.对家政服务企业实施财政奖励。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 每年年终由市家政协会负责对年营业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统计上报,市、区两级政府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
10.支持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具备培训办班资格或办学条件的家政行业培训机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后,开展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培训补贴可按市有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规定给予补贴。鼓励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培训后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做到“输入有组织、培训有教材、实训有基地、鉴定有标准”,逐步实现“上岗先培训、劳动签合同、工资建专户、保险进统筹、维权多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家政骨干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培训基地。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施员工制,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
11.对家政服务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家政服务业吸纳和招用城镇失业人员。主城区范围内的家政服务企业,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安置主城区城镇失业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比例达到全部职工人数15%(含)以上的,继续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至2011年,每年年终由市家政协会负责上报企业名单,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家政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情况的审核,市地税部门负责家政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审核,市财政部门负责补贴经费的拨付。
四、保障措施
12.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发展家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贸易局、发改委、工商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质监局、交通局、城管办、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统计局、法制办、总工会、公安局交警局、贸促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实际,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3.强化服务管理。在市发展家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贸易局牵头制订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建立家政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和管理档案,对家政服务企业诚信行为进行考核并作为年审的主要依据。市工商局要根据相关规定,为企业出资和注册登记提供方便,依法尽快办理领照手续,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家政服务企业,鼓励家政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连锁经营;强化家政服务业市场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市劳动保障局要帮助指导家政企业规范用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市财政局要按照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要会同市贸易局,根据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组织制订家政服务标准和家政企业等级标准。城管、执法、交警和运管等部门要对家政服务企业从事搬家的车辆和运营提供方便。市民政局要加大对社区家政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市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14.完善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家政服务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有关部门要根据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特点,明确各项保障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市法制办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现行政策法规的调研,加快家政服务业的地方立法步伐,尽快开展《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前期工作,促使杭州家政服务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15.实施品牌战略。引导、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注重商标注册,争创省市名牌、省知名商号、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对名优商标的跟踪指导,扩大品牌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加大对家政服务企业的品牌培育力度,建立著名商标、名牌培育库,在认定杭州市著名商标时给予适当倾斜。对被新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家政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新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的家政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协会或其他组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确定为浙江省名牌企业的家政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评为杭州市新兴商贸服务业示范企业的家政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表现突出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予以表彰,并在各级劳模评选中安排一定的名额。开展“家政明星企业”、“家政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并给予一定奖励。鼓励现有品牌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杭州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国家及商务部家政服务业相关标准的制订和实施。经认定,对制订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引进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对成为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鼓励引进品牌家政管理公司,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我市家政服务行业,满足高端市场需求,提升我市家政服务业水平。
16.推进网点建设。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建设面向社区居民的连锁网点,并将其纳入市贸易局、财政局《关于鼓励发展便民、便利连锁经营的奖励办法》(杭贸政〔2008〕150号)的奖励范围;出台为居家养老提供家政服务的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家政品牌企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并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17.强化协会作用。扶持行业协会发展,完善行业协会组织机构,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增强行业协会的广泛性、代表性、权威性。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专职化和全员聘用制,促使行业协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协调、维权、规范和指导作用,构建国际化家政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服务外输渠道,提高我市家政服务业知名度。行业协会可制订并组织实施行规行约、行业质量规范、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准则、企业诚信建设等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尽可能将中介性、技术性、公正性职能以及行业评选等职能依法授权或委托行业协会承担,排出时间表将非行政许可项目逐步转移到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承担公共管理事务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18.落实扶持资金。从2010年起,每年由市财政安排200万元,用于实施家政服务业品牌战略、推进家政网点建设、开展家政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奖励。该资金由市发展家政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19.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积极引导人们转变消费观念,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加快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推动社区家政服务市场化、网络化、社会化,推广将社区服务委托家政服务企业承担的做法,逐步实现社区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服务的市场化运作,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单位、社区的后勤服务。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家政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家政服务行业的先进典型,为家政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