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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 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样稿)
编辑:梦回江南 识别码:13-850878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28 10:29: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四川理工学院 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样稿)

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样稿)

四川理工学院监审处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组: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监察审计处《关于同志离任审计的通知》的要求,我已向审计组提供了有关本人职责所涉及的财经、制度、国有资产等方面的情况、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以及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书面材料,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提供的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以及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

二、本人认为需要承诺或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对本人未承诺的事项,已在提交的书面材料中作了专门陈述(书面材料未作陈述的,请作出陈述)。

对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所规定的有关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

第二篇:四川理工学院

四川理工学院

教职工考核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各部门:

为了正确评价全院教职工一年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全院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奖惩、调资等提供依据。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

[1996]134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核[1996]3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川人发[202_]21号)和《四川理工学院关于下发〈四川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理工人[202_]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内容、等次和标准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并结合教职工“三定一聘”所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的岗位职责进行。其中对教师的考核,要根据《四川理工学院教师师德考评细则》(试行)(川理工人[202_]13号)着重考核其师德表现,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等次: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川人发[202_]21号)的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考核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任务(计划)为基本依据。

1.党政管理人员(职员)的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好,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团结协作、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好。

(3)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1

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较大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标准

(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出色或超额完成任务,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中有创新精神,在教学、科研、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2)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职业道德欠缺,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4)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3.工勤人员的基本标准。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2)称职: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好。

(3)基本称职: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较差,群众反映较大,责任心不强,忽视劳动安全,遵守工作或操作规程较差,造成一定失误,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4)不称职:组织纪律较差,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较大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或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

二、考核范围

除科级以上干部以外的其他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

(一)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黄麟

副组长:游建军

成员:唐健禾、李开世、邓起方、钱维新、龚敏以及院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监审处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鲁飞任办公室主任,封雪松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教学系成立由系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系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系领导为成员的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的考核工作。其中,教师的师德考核由各系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牵头负责。

(三)由于机关各部门的人数差异较大,特组成若干考核小组,各小组由学院指定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考核小组成员。

(四)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优秀”等次掌握在总人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优秀率由学院统一掌握使用。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干部考核,但确定考核等次时,副处级干部、处级调研员、科级干部占本部门优秀指标。请各部门严格按学院下达的优秀率控制数推荐优秀人员,上报学院审定。

四、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对本人一年考核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我总结,填写有关考核表,必要时可提交本人考核期内的有关考核内容的书面材料(如新取得的学历证明、获奖、科研成果等)。(考核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二)个人述职与同行评议。个人述职与同行评议由各系或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主持。考核人员在教研室或科室述职,机关多个部门合并考核的人员在其合并考核小组进行述职,然后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范围与个人述职范围一致),并作好评议记录,写出评议意见,与考核表一起交系、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人述职报告及同行评议记录,由各系、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初步确定考核等次。

(三)学院审核。学院考核领导小组重点审核全院考核中确定为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以及有争议的人员,并审定各类人员考核等次。

(四)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的初步考核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

(五)由人事处以书面通知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各部门,由部门通知本人。

(六)学院总结考核工作和上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的结果及相关规定

(一)各类人员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正常晋升工资档次。

2.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续聘资格。

4.工人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作为确定或晋升岗位技术等级(职务)的条件之一。

(二)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不得晋升工资或发放有关奖金。

(三)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考核重新计算,不得晋升工资或发放有关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称职的,则予以辞退。

六、考核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到县、市基层锻炼的教职工,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工作部门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由原工作部门进行考核。

(二)经学院派出或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教职工,由原工作部门进行考核,主要依据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确定等次。

(三)当年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不足半年的不确定等次。

(四)离岗待退人员,应写出书面总结交离退休管理处。如无违反校纪校规、违法违纪行为,考核结论认定为称职等次。

(五)当年9月30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

(六)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考核。因公致伤的教职工,治疗、恢复时间超过半年的免予考核,根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情况确定等次。

(七)受警告处分的教职工参加考核,但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教职工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一个不确定等次;受撤职处分的,两个不确定等次。受处分的教职工不符合称职等次条件的也可定为不称职等次。

受到党纪处分的教职工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川人惩[1996]1号)文件的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八)应参加考核的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所在部门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九)对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教职工,可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其职务工资档次处于最低的,则不再降低。

(十)经学院批准被借用的教职工,属院外借用的,由借用单位向我院提供情况,由原工作部门确定考核等次;属院内借用的,由借用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职员兼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以现职岗位为主进行考核。填写《四川理工学院教职工考核表》。(考核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十二)军队转业或退伍安置人员的考核按(川人专 [1996]32号)文办理。

(十三)非在编聘用人员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但不占本部门优秀指标,其考核结果上报自贡市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理工学院分中心。

七、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202_年考核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进行,各考核领导小组在202_年1月15日前完成考核并将考核表交人事处。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上级文件不符,则以上级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三篇: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承诺书

被 审 计 单 位 承 诺 书

***********:

按照贵部的《审计通知书》要求,特向你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附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的。

我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所有会计事项的记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关于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的规定。

二、我单位未私设账外账、“小金库”,无账外资产。

(凡各部门、各单位为了小团体和个人利益,滥用职权,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不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私存私放,公款私存,违规开支的各项资金等,均属“小金库”、账外账范畴。)

三、我单位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和“未决诉讼”、“抵押借款或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

四、我们愿意承担因提供不实资料或不如实提供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 诺 单 位 盖 章:

主 管 会 计 签 字: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 位 负 责 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附件2:

被审计单位重要事项承诺书

*****公司审计组:

根据审计组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公司在本次审计过程中的有关配合工作,向审计组承诺如下:

1、我公司已按本次《审计通知书》所附《审计所需资料清单》要求,提供了属审计时间范围的全部资料,并将根据审计组要求,在收到新的《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其他审计所需资料。

2、我们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如有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要求的,我们将承担全部责任。

3、我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存在账外资金、账外账户。

4、我公司已安排确定各职能部门的审计联系人,负责本部门资料提供、解释说明、审计情况反馈等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审计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安排他们出差或休假。

5、我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审计工作条件。

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遵守,并愿意接受审计组成员的监督和评价。

被审计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附件1:

承诺书

武汉双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已按照贵所的要求,已全部、完整的提供审计范围内所需的经济活动资料及相关资料,并承诺如下:

1、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对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公司已提供所有的财务及会计记录。

3、公司所有交易事项皆已入账,不存在账外事项。

4、公司应收账款等债权完全属实,并按规定提取坏帐准备。

5、公司对拥有的全部资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以资产提供担保的情况已全部披露。

6、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情。

7、公司没有任何重大未预计的资产或负债;没有任何在任期内财务帐务上未反映的收入或成本;没有任何重大未预计或未披露的可能诉讼赔偿、背书、承兑、保证等或有损失;没有发现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舞弊的事情。

8:公司承诺对因虚假财务信息导致的损失由本公司全部承担和赔偿。

公司财务负责人(签名):

公司总经理(签名):

被审计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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