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上海市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
附件一
上海市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志愿加入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为加强行业自律,特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费出国留学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五号、第六号颁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2、遵守《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及《上海市自费出
国留学中介机构服务准则》。
3、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钻研业务,掌握从业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忠于职守,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声誉。
4、维护职业信誉,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不牟取不正
当利益,不受客户的馈赠和请吃。保守商业秘密,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和客户的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5、客观、全面、真实地向客户提供出国留学信息、咨询。如实介绍留学前往国
家和院校的情况(包括学校规模、办学层次、地理位置、学制、课程设置、学校收费及退费规定、申请入学条件等详情),如实讲清前往国签证申请必备条件、周期及相关注意事项。
6、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遵守处事规则和其它有关程序性的规定。与客户签约
时,向客户讲明《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客户对不同申办阶段应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认识。
7、不违规操作,不隐瞒与中介服务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不指导客户提供虚假
文件,不提供不实信息,不夸大业绩,不用虚假宣传手段促成签约。
8、不私下与客户约定或用中介服务机构名义而不按规定进行业务活动。不私自
收费,不从与留学有关的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换汇等)。
9、在外事活动中,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的尊严、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利
益。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共同提高从业水平,不得互相贬低,给客户以不良影响。
10、接受客户监督,欢迎客户提出批评意见,认真履行《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降低客户投诉率。如果与客户发生争议或纠纷,不与客户争执,耐心听取意见,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问题,并及时向部门或企业负责人如实反映情况。
11、本人如有违约、违规、违法行为,无论何时被发现,承诺依照本人与留
学中介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并同意将此情况向有关管理部门、上海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筹)及同业公司公布。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从业所在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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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保障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的权益,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制订本准则。本行为准则适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自费出国留学政策,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和留学、签证政策。忠于职守,敬业勤业,尽职尽责。
第三条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从业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高效、诚信的服务,接待客户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对待客户一视同仁,平等待客。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维护职业信誉,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不牟取不正当收益,不受客户的馈赠和请吃。保守商业秘密,凡按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和客户的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按规定保管好业务往来文件和客户的资料文本。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对进入服务区的客户,应及时接待;客户网络及电话咨询,应按规范标准接待。工作时间,不做闲事、私事;同事之间相互尊重,工作互相配合,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客观、全面、真实地向客户提供出国留学信息、咨询。如实介绍留学目的国和留学院校的实际情况,如实讲清前往国签证申请必备条件、办理流程、周期及相关注意事项。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充分了解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家庭背景信息,帮助客户树立正确的留学观念,向客户讲清出国留学的利弊得失和应有的风险意识。同时充分评估客户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提供留学建议。
资料来源:教育优选 http://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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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客户签约时,经办从业人员应向客户讲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以下简称《留学服务合同》)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约后,从业人员应按不同阶段向客户提供应准备的材料、告知操作流程及行前须知等信息资料。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及时将客户申办进度、结果和有关情况载入CRM或其他办公系统中。
第十条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操作。不得隐瞒与中介服务项目有关的重要事项,不得指导客户提供虚假文件,不得提供不实信息、夸大业绩,不得私下与客户约定或用企业名义而不按规定进行业务活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从与留学有关的活动中牟取非法利益。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接受客户的监督,不与客户争执,耐心听取意见,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理问题,努力做到零投诉,及时向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外事活动中,应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的尊严、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的利益。应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互相贬低,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准则。对违反本准则的从业人员,由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在行业内通报并由所在机构予以相应处罚。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制
资料来源:教育优选 http://www.teniu.cc/
第三篇:上海市安全评价诚信服务承诺书
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Page 1 of 2
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对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将安全评价报告作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开展安全评价是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技术支撑体系中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本机构已认真学习《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局13号令)和《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遵守安全评价执业准则,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科学、公正、独立的开展安全评价业务。
二、坚持以诚信服务为宗旨,落实安全评价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安全生产有关事项以及有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事求是的反映被评价单位的情况,确保评价报告真实可靠。
三、坚持反腐倡廉,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到生产经营单位招揽业务,自觉贯彻执 1
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Page 2 of 2 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四、坚持诚信为本,讲求职业道德,依法开展经营活动,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转让和出借资质证书,不出具虚假报告,抵制和杜绝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恶意压价竞争、超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等有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坚持质量第一,进行技术创新,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装备水平,积极采用科学、先进、合理的方法,严格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确保安全评价结构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本机构将严格自律、规范执业,共同促进安全评价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机构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评价机构法人代表(签字):
安全评价机构(签章)
二○○年月日
第四篇:中介服务承诺书
中介服务是指为交易活动提供咨询、价格评估、经纪等行为的总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介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依法取得资格专门从事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中介服务承诺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介服务承诺书篇一:
一、经自查,我单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
成立时间:
20XX年月平均职工人数(人):
20XX年注册会计师人数(人):
近三年内是否有不良记录:
是否熟悉高企认定工作相关政策:
二、在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中各项规定。
三、对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负责。若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理。若由于我单位原因给申报企业带来的损失,由我单位全部承担。
承诺人:xxx
中介服务承诺书篇二:现本公司向承诺办理区路/购买事宜,具体内容为:
1、协助签定买卖合同;
2、协助办理手续;
3、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3、协助办理房款交接;
4、协助办理交房手续;
5、其他。
若客户要求本公司协助办理上述手续,本公司拒绝办理,且经客户书面催告后,本公司切未办理的,则本公司相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但非本公司原因导致的未办理上述服务内容的除外。
成交是服务的开始,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承诺人:xxx
中介服务承诺书篇三:我单位,郑重承诺:
1、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在中介服务过程中,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3、我单位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有倾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4、将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5、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第五篇:自费留学服务协议书
基于:
---乙方是经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自费留学合法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教外综资认字[XX](156)号】;
---甲方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确定的符
合条件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同时已完成在国内大学的规定课程;甲方计划前往美国底特律大学(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兹委托乙方提供自费留学服务;
---在签订协议之前,甲方确认:
1.乙方已全面明确地介绍甲方委托办理的国家及学校的性质、费用、入学
资格、申请入学方式,以及办理护照、签证之程序;
2.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有完全正确的理解.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事项:
1.1 乙方根据底特律大学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绍留学国家和申请学校的情况;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学习计划有关的建议并协助甲方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1.3 乙方保证底特律大学为教育部认可之学校。向甲方介绍留学签证的有关规定,并进行签证前的面谈辅导及负责甲方留学生签证申请的相关工作;
1.4 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国外实情时,协助甲方预定航班;安排接机及住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
2.1.1 按照底特律大学的规定,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留学申请材料及办理相关必
备手续,并通过相关测试;
2.1.2 为甲方申请获得底特律大学入学许可原件,同时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续签证服务内容;
2.1.3 按照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咨询服务的相关费用。
2.2乙方的义务
2.2.1 保证所提供留学项目的真实、合法性;
2.2.2 积极、负责的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的服务;
2.2.3 为甲方之留学申请及递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2.2.4 积极、迅速、如实、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学申请中与底特律大学的联系
讯息,并针对具体情况提供建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 随时向乙方了解留学申请进程,美国及底特律大学的情况;
3.1.2 双方一旦确定申请院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
3.2甲方的义务
3.2.1 遵守国家法律和关于公民自费留学的相关规定;
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办理底特律大学申请及学生签证所需文件和证明,并保证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内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3.2.3 按照学校和使馆的要求,支付各项相关费用及邮电等杂费;
3.2.4 根据校方及使馆的要求,自行办理资金担保等手续;
3.2.5 甲方自费出国是以留学为目的,不得做出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留学
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2.6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3.2.7 甲方须自行承担自己因办理出国留学而引起的误工、辞职、失业、辍学等责任;
3.2.8 甲乙双方只在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上存在双方约定的法律关系。甲方的留学申请
若成功,其出国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权益受所去国的法律管辖及中国驻该国使馆的保护,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3.2.9 甲方必须将所有收到的美国校方录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有已交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及金额
(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交纳项目管理费600美金,此费用包含:乙方为本项目确保美国学校之长期认可,同时为学员提供留学咨询、留学规划辅导、最新留学资讯、转学分资料审查之费用,以及海外服务费用包括接机、安排住宿、学习辅导、生活辅导、联络家长、紧急情况的联络与处理。(2)在乙方为甲方办理留学申请并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交予甲方时,甲方向乙方交纳服务费18000元整(注:美国学校申请费、申请资料的国际快递费和使馆要求交纳的其他签证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此服务费中)。)
4.2退费原则
4.2.1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因个人原因终止办理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则应将底特律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原件退还乙方,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4.2.2 甲乙双方签订本服务协议书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请的同时,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请或自行申请,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执行本协议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并视为本合同终止;
4.2.3 如申请人的签证被拒达三次时(第二次和第三次签证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签证费由甲方自理),甲方须将已收到的入学许可原件交还乙方,而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服务费退还甲方、并不承担其他责任或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五、协议生效与终止
5.1 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则有权终止协议,并不予退还甲方所缴的任何费用;
5.3 乙方协助甲方获得签证后,如因甲方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或放弃入学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乙方不予退还任何已收费用,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六、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败诉方并须承担裁决费用;
七、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均不承担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办理过程的延误和拒签责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自然灾害、签证政策变化、外交冲突、政局变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行为等;
八、甲方为本协议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证仅用于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则
8.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