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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队队规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13-106347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0 17:11: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习队队规

202_年华南师范大学赴中山小榄二中实习队队规

我们实习生在实习中具有双重身份,即是师范大学的学生,又是实习老师,在实习中要谦虚、恭谨,按照人民教师的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使得我们本次实习取得圆满成功,特对本队队员作如下要求:

一、正副队长职责

1.队长职责(禤培升):主管全面,负责日常管理以及队会的组织主持、与校方沟通、写实习队工作日记、考勤、会议记录以及全队的统筹工作;负责全面了解实习学校情况以及当地社会情况。写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安排实习内容及进度等。

2.副队长(吴春茶)职责:主要负责财务(实习经费、后勤管理工作(值日安排、宿舍管理等)、传达通知。

3.副队长(凌桂涛)职责:主要负责学习和宣传,组织队员备课、听课、试讲、评课、安排公开课和第二课堂活动、统计队员上课情况及安排表,收集队员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或建议。

4.正副队长要齐心协力,团结队员共同做好实习队工作。

二、实习队日常事务规定

1.一律用普通话上课。在听课、上课以及各种正式会议要关掉一切通讯工具。

2.实习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各项制度,实行坐班制,实习其间,一般不得请假,实习的第一周不得请假,因事离队须向实习队长、分片负责老师、院系主管领导请假,(1天内要实习队长和实习学校领导批准,2-3天内由分片老师批准,4天以上由主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同时向教务处备案),请假离校前必须留下可联系方式以及告诉去向,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和外宿,凡外出者应在晚上九点前返校。

3.实习生应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实习期间对各项工作要严肃、认真、负责。对学生做到热情、关心、爱护、严格要求。

4.自觉服从领导,虚心接受实习学校领导、有关任课老师、班主任的指导,服从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对实习学校的教师职工要有礼貌,不许在中学生面前批评议论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和职工,如对实习学校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生活上有什么建议,应由队长集中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5.未经正式公布的决定,不得向中学生透露。

6.向实习学校借用的各种材料和物品必须认真保管好,不得遗失和外传并依时归还。要借用东西要通知队长,由队长做好相关记录。宿舍钥匙离校前一天交后勤队长,由队长交回学校。

7.未经老师同意,不要使用教师个人更不能擅自拷贝学校任何资料。

8.实习生实习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不给中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实习队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要服从实习队长的管理。

9.实习生跟学生谈话要注意师道尊严,语言要得体.不准带学生(男生或女生)进宿舍进行有关活动,个别谈话应在教室或办公室进行。

10.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工作的时间不得在宿舍睡觉。若须备课,必在不影响别的宿员休息的情况下开台灯。十一点后男女队员不得串门。实习生宿舍每天轮流卫生值日,注意防火防盗。

11.实习队每星期开一次例会,会议上实习老师可进行经验交流,若由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向正副队长请假。

12.实习队日记由队长保管,其记录工作由每位队员轮流记录。

13.实习生日常生活应做学生的模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能留长发、长须,保持朴素大方整洁的形象;言谈举止上,不说脏话,谈吐应文雅,举止应文明,时时关心同学;学习、工作上应以自己刻苦精神影响学生。

以上为我们中山小榄二中队规的讨论稿,请队员们仔细阅览,提出意见。定稿后各位队员要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队内批评或写报告上报该院系和实习科。

202_年西江中学实习队队规(初拟)

我们实习生在实习中具有双重身份,即是师范大学的学生,又是实习老师,在实习中要谦虚、恭谨,按照人民教师的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使得我们本次实习取得圆满成功,特对本队队员作如下要求:

一、正副队长职责:

队长职责(邓海莲):全面管理,两个副队长分工合作,负责日常管理统筹工作。每周队会的组织主持。与实习学校的交流。组织队友进行进行课堂教学听课、备课、试讲、评课等,检查各个教学组的教学情况和班主任工作实习情况。安排公开课。文娱方面:出游。

教务队长职责(张玲玲):考勤:上课、会议、值班、集体活动等出席情况。记录队友的实习情况。全面负责教学、班主任工作、调研。

后勤队长职责(王小虎):财务管理:包括实习经费、资料费。后勤管理和纪律管理。往返车辆联系。文娱方面:校内娱乐。

二、队员工作:

朱惠团: 调研。摄影。

李致毅: 调研。博客建设与管理。

蔡雪芳: 博客建设与管理。

林观庆: 博客建设与管理。

陈海燕: 摄影、会议记录与日记撰写。

龙宏燕: 会议记录与日记撰写。

阮文柳: 队徽设计、工作证设计。

三、实习队日常事务规定:

1、实习队是华南师范大学的形象代表,要时刻铭记自己的光荣与责任:艰苦奋斗,严谨治学,求实创新,为人师表。

2、一律用普通话上课。在听课、上课以及各种正式会议要关掉一切通讯工具。

3、实习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各项制度,实行坐班制,实习其间,一般不得请假,实习的第一周不得请假,因事离队须向实习队长、分片负责老师、院系主管领导请假,(1天内要实习队长和实习学校领导批准,2-3天内由分片老师批准,4天以上由主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批准同时向教务处备案),请假离校前必须留下可联系方式以及告诉去向,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和外宿,凡外出者应在晚上九点前返校。

4、自觉服从领导,虚心接受实习学校领导、有关任课老师、班主任的指导,服从实习学校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对实习学校的教师职工要有礼貌,不许在中学生面前批评议论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和职工,如对实习学校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生活上有什么建议,应由队长集中向学校领导反映解决。

5、未经正式公布的决定,不得向中学生透露。

6、向实习学校借用的各种材料(包括学生材料和学校各种材料)和物品必须认真管理好,不得遗失和外传,离校前归还实习学校。要借用东西要通知队长,由队长做好相关记录。

7教案、教参等),更不能擅自拷贝学校任何资料。

8、实习生实习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不给中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实习队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要服从实习队长的管理。

9、实习生跟学生谈话要注意师道尊严,语言要得体。不准带学生(男生或女生)进宿舍进行有关活动,个别谈话应在教室或办公室进行。

10、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工作的时间不得在宿舍睡觉。若须备课,必在不影响别的宿员休息的情况下开台灯。十一点后男女队员不得串门。实习生宿舍每天轮流卫生值日,注意防火防盗。

11、实习队每星期开一次例会,会议上实习老师可进行经验交流,若由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向正副队长请假。

12、实习队日记由队长保管,其记录工作指定队员负责。

13、实习生日常生活应做学生的模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能留长发、长须,保持朴素大方整洁的形象;言谈举止上,不说脏话,谈吐应文雅,举止应文明,时时关心同学;学习、工作上应以自己刻苦精神影响学生。

14、实习生应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参加全部实习活动,实习期间对各项工作要严肃、认真、负责。对学生做到热情、关心、爱护、严格要求。

以上为我们西江中学队规的初拟稿,请队员们仔细阅览,提出意见。经队员商讨、定稿后,各位队员要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队内批评或写报告上报该院系和实习科。

第二篇:实习队规

实习队规

(一)积极自觉地完成教育实习大纲所规定的任务和要求。

(二)积极自觉地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模范地执行实习学校和实习队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认真备课、上课、看课和分析课,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学生各方面的意见,戒骄戒躁,努力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课外体育工作,配合好实习学校以及实习队所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明确实习目的,端正实习态度。在实习学校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地按时完成实习手册,写好个人实习计划和实习总结。

(六)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完善自我。

(七)在各项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

(八)按人民教师的标准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作风、语言、行动,经常了解学生、热爱学生、教育学生,并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

(九)集体观念强,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发挥团队的凝聚力。

(十)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对于不遵守纪律,破坏校风的实习生,将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则上报系领导给予处理。

(十一)自觉维护大学生和学院的声誉,严格遵守实习纪律。

(十二)对实习生纪律的补充规定:

每个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除遵守“实习生队规”以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实习的几项补充规定。

1.仪表:要求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室外课要求身着运动服、运动鞋。

2.出勤:要求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和实习队规定的作息时间。学习、开会、规定看课等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待人:要求待人和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取长补短。

4.语言:讲话要文明、礼貌。不讲粗话、脏话,对学生不得随意辱骂或者体罚。

南京体育学院民表系

常州市新北区实验中学实习队

第三篇:实习队队规

文学院赴清远市华侨中学统编实习队队规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_级赴清远市华侨中学实习队是由XXX老师指导、来自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6位同学共同组成的队伍。为规范管理,明确纪律,落实责任,提高工作效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实习任务,实习队全体队员共同制定本规定,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实习学校管理规定

第一条实习队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清远市华侨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努力锻炼自身、完善自我为目标,自觉参与全部实习活动,实习期间态度严肃认真,严格要求自己。并努力维护实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实习学校建设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园风气。

第二条服从实习学校教学秩序和工作安排,对实习学校的领导、教师和职工做到谦恭有礼,见面时必须主动、礼貌问好;主动维护实习学校的形象,尊重并虚心向校领导、教职工学习;实习队员如对实习学校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要求,应通过实习队长统一收集后向实习学校反映解决。

第三条全体队员在实习期间须珍惜粮食,节约水电,自觉保护好实习学校的公共财产。向实习学校借用的各种材料和物品须在相关人员处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外传,离校前必须完整归还实习学校。

第四条自觉服从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不得无故请假或擅自离队。

第五条组织学生活动,要经得原班主任、年级级长同意,报学校审批,活动时要有级长或班主任在场。未经批准,任何人擅自不得带学生外出。

第六条实习期间,未经教师个人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教师个人教学资源,更不得擅自将教师个人教学资源外泄。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实习队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常规工作由队长等协调统筹分配完成;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全队会议通过的决定,全体队员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

第八条由于实习队人数较少,故仅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其余工作大家共同讨论、分工合作完成。

第九条队长负责全面统筹实习工作、财务管理(校拨经费、资料费、伙食费等)、日常管理、沟通校方、会议主持、统计队员上课情况等工作内容。

第十条副队长负责后勤管理(值日安排、宿舍管理、交通安排等)、实习期间的摄影、会议记录、实习日记整理、考勤等工作。

第十一条全体队员共同做好宣传、备课、听课、试讲、授课、评课、安排公开课和第二课堂活动、文体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十二条队员必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维护队伍团结,实习期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队长反映或在例会上提出,不得于私下进行讨论和评价或发布不利于对内团结的言论,全体队员不得做任何破坏团队凝聚力的事情,违者将得到相关惩处。

第十三条队员必须积极完成实习期间的各项任务,配合清远市华侨中学和正副队长安排的工作。

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十四条实习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队员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病、因事离队必须向实习队长、指导老师请假。凡请假离队者必须留下联系方式及去向,必须在晚上八点前返校。

第十五条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和外宿。

第十六条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6课时处理,无故缺勤三天以上者上报指导老师和学院年级辅导员。

第十七条凡不请假者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离队。第十八条凡参加此次实习不足三分之二,无故旷课三天以上,严重违反纪律者,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实习队每周召开队内例会次数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待定。队内例会主要内容为分配各项任务,商讨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活动的具体安排,进行人员调整,并对前一周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各队员须在例会上汇报一周内的实习情况,包括基本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进步等等。

第二十条实习队例会召开时,全体成员若无特殊理由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开会准备。若有特殊情况者,经队长允许后,方可请假,并由副队长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队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会议时间做出适当调整或加开临时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应由相关人员另行通知,务必做到及时、详尽。

第二十二条实习队例会由队长主持,例会期间队员可对会议内容自由发表意见,会议内容由副队长进行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实习队经费主要来自华南师范大学拨款和队员缴交的队费。第二十四条实习经费主要用于资料费、文体活动费、小额医疗费以及来回交通费用等实习期间各项常规经费使用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由队长负责,经费支出须及时准确登记,账目分明。专款专用,账目公开分明。

第二十六条实习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提供以及实习队内部统一收取,使用时应民主公开,集体决定,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扣留挪用,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全体队员均有权申请经费,经费申请的项目必须在经费的用途范畴之内。申请预支经费应提交活动详细策划书和经费使用预算明细。

第二十七条使用经费时,如有预支费用的,经手人须向队长领取相应金额的费用后于使用时保留有效票据以及发票,并及时向队长核销预支经费;若未预支经费的,使用时经手人须自行保留好有效票据及发票,事后凭据向队长报销。申请报销活动经费应提交活动项目所有相关材料、经费使用明细和相关票据。

第二十八条财务支出必须凭发票或收据向队长报销,如未预支经费须报销取回现款的,应在发票或收据背后注明“未支”字样以便存档查对。

第二十九条财务情况将于实习结束后由队长进行整理、列表后,打印出财务清单,交由实习队全体成员签名确认,以示公开。

第六章行为守则

第三十条队员要以教师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吃苦耐劳,积极实干,思想、仪表、言行均为学生的表率。

第三十一条队员在公共场合,一律使用普通话,保持良好作风,言行举止得体,不说污言秽语,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队员见面应以“老师”互称。

第三十二条实习期间,全体队员一律佩戴工作证。

第三十三条不抽烟,不酗酒,不赌博,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走廊上、校园内嬉笑打闹。

第三十四条队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严格遵守清远市华侨中学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第三十五条实习队的全体队员均须在实习学校居住,队员不得擅自在外租房居住,不得群居、混居,不得随意留宿在外。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交通安全,做到让学校放心。

第七章 宿舍管理

第三十六条宿舍由副队长管理,副队长应安排每天或每周一人轮流值日,保持宿舍清洁。

第三十七条宿舍要注意防盗,贵重物品(如手机、个人电脑、MP4、MP3、钱包、银行卡等)不可乱放,应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宿舍要注意防火,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不得私拉电线,注意蚊香的放置。

第三十九条副队长应每晚定时清点宿舍人数,睡前关好门窗。

第四十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室友的休息,宿舍每晚按时关灯,舍员早上要按时起床。

第四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队长同意,不准带外人进出宿舍。

附则

第四十二条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清远市华侨中学统编实习队队规修改权属于实习队指导老师及实习队共同所有,最终解释权及细则制定权归本实习队所有。

第四十三条以上规定的具体实行将由实习队正副队长共同监督执行,各位队员要相互监督,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较轻者进行严肃的队内批评;情节严重者将由队长撰写报告,上报实习科及院系领导,直至取消教育实习总成绩。

第四十四条本队规自实习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重庆一中实习队队规

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_级重庆一中实习队队规

第一章 总则

一、本队规的制定,严格遵照学校、学院各级领导部门的指示精神,旨在保证此

次教育实习的顺利进行。

二、本队规适用于实习队所有成员(包括队长、副队长、队员)

三、队规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正,须由队长、副队长、队员共同讨论商定后方可修改。

第二章 细则

一、工作守则

1、实习期间各项工作,听从指导教师及带队老师的安排。

2、踏实工作,虚心善问,勤于思考。全身心投入到实习工作中,并尽力提升自身能力和教师素养。

3、牢记自己的双重身份,既是实习教师,又代表着西南大学学生的风貌。

4、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师重教,谦逊礼貌,树立为人师表的良好风范。

5、正确处理实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尽量解答学生学业上的疑难,切忌不懂装懂。

6、不得与实习学校的教师及学生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遇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队教师汇报。

7、工作期间需穿着得体,禁止穿戴奇装异服,并需统一佩戴西南大学校徽。

8、实习期间严禁吸烟酗酒。

9、如对实习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务必以正常途径向上级反应,严禁私下发布任何不当言论。

二、时间安排

1、实习队将于202_年3月4日抵达实习学校并正式开始实习。

2、实习期间,所有成员需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安排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实习期间需保证每位成员休息充分。因此,每晚就寝后不得做与实习工作无关的事至深夜(包括聊天、看电影、上网等)。

4、如遇节假日,需按照实习学校所要求的时间按时归校并开始工作。

5、严禁夜不归宿。

三、例会及请假制度

1、实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拟写请假条,并征得实习学校知道教师及带队老师的同意,方可离校。

2、请假后需按照请假时间及时归校。

3、实习队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一到两次例会,具体例会时间待定。

4、实习队例会需全员参加。如因故不能参加例会,需向实习队长说明原因并提交假条。

四、实习对内制度

1、实习对内所有成员需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2、多交流实习心得,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实习期间需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寝室用电安全等。

4、所有成员需按时填写实习手册。

5、实习队简报需所有成员共同分工完成。

6、实习对内各项工作需听从队长、副队长的分配及安排。

7、实习队经费由队长统一保管,使用时需征得大多数队员的同意,并需详尽记录账目。

8、第三章 附则

一、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实施,适用期至教育实习完全结束

二、所有成员需互相监督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三、无故违反本制度的成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上报辅导员及

指导教师、取消评优资格、勒令停止实习等处分

未尽事项由是实习队成员共同商讨决定。

西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_级重庆一中实习队

202_年3月5日

第五篇:舞蹈队队规

舞蹈队队规

广西玉林市财苑高中舞蹈由学校成立,并非个人组织。由队长监督管理,队员之间相互团结,团队的大小事物由队长商议后,再与队员一同决策,任向人不得以团队的身份自作主张。

下面,所有文艺队队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每周星期限三、四下午16:30-18:00为舞蹈队训练(集会)时间,所有队员必须参加。并在19:30前到教室,迟到者,按旷课处理。

2、在训练,排练时间内,不可以打闹、聊天、玩手机、吃东西等。玩手机者,将手机上交,训练结束后归还,三次以上者,仰卧起从50个,跑步5圈(后操场),缕次不改者,将手机交班主任处理。

3、在训练时间内,没有得到允许或没有请假条,而不参加或擅自离开者,以旷课处理,三次以上者,将逐出舞蹈队。

4、所有队员一律不得擅自以舞蹈队名义请假、旷课。知而犯者由老师处理,并逐出舞蹈队。

5、所有队员必须服从队长、副队长的管理及安排,队员间以适当方式处理相互间的关系,不得因个人事情影响舞蹈队。若开导并无意者,将逐出舞蹈队。

6、训练时间内必须穿好队服,若三次没穿,打扫礼堂卫生。

7、如队长,副队长没有以身作则且态度不端正,或犯上制度,严重者,由指导老师及队员商议后,给予撤职或逐出舞蹈队。

8、如有队员想退出舞蹈队,必须写个人申请上交(1000字,理由合理,适当)由指导老师队长商议后,再给予退出。

注:以上所有处理(迟到、旷课)将上报班主任,记录个人班及情况。

望舞蹈队所有成员,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共同努力再创佳绩。

财苑高中舞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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