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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制度
编辑:尘埃落定 识别码:13-107112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9 11:53: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具体负责实习生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所在的实习岗位是对实习生培养、传帮带的直接管理部门。本管理规定由录用规定、录用程序、管理规定、实习生待遇、实习生离职等五部分组成。

第二章:录用规定

第三条:在校学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公司要求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第四条:身体健康无疾病史。

第三章:录用程序

第五条:各分公司、各部应编制用人计划书并报告分管副总签字后,报文秘处转总经理审核批准;作为公司人员储备而招聘。如果需计划外用人或补充人员必须执行以下程序:

1、书面形式向总经理部提出申请;

2、申请书应说明用人的理由、所用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到岗时间等;

3、申请书应提前十天向总经理部领导报批。

4、文秘处和人事管理部门根据用人计划实施相关的招工事宜;

5、凡集团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人事部门完成初步资格、条件审核后都必须经董事长面试审核同意才能录取试用;

6、新招的员工必须带体检合格报告到人事管理部门报到,接受厂级安全教育,并经文化知识、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才能试用;

7、新聘用的管理人员还必须经使用部门领导面试专业知识。

第六条:实习生到公司应聘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并由所在学校开具实习介绍信,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后上报审批。

8、实习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开具的介绍信;

(3)1寸正面标准照片5张。

(4)学历证明

第四章:实习生管理规定

第七条:实习生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报到。体检费的承担方法(安环与人事部事先应告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按排试用的人员,费用由公司方承担;体检不合格未按排工作的人员费用由自己承担。

第八条:公司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厂级教育),经安全教育、文化测试合格后才可按排到有关部门试用。实习生在所在岗位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虚心好学、工作积极主动、钻研业务知识、尊重同事和领导。

第九条: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应有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和睡岗等违纪行为。

第十条:各部门要对新实习生进行部门和班组的安全教育、岗位技能等两级教育培训。实习生应认真学习本岗位专业业务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器和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考察和管理,实习生应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请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凡试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行为或品行不端、工作表现较差、不积极主动、不服从管理者,实习部门可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人力资源及安环部门可根据情况对其终止实习。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实习生不得带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和参观岗位设施。

第十三条:实习生的安排和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生具体岗位由实习部门的主管安排。

第十四条:新职工试用期为3个月,无论何种学历的新职工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要写出书面自我小结,主动交到所在部门领导和安环与人事部,由所在部门领导会同安环与人事部对其表现进行一次考评,并对其所在岗位专业知识进行考试,专业测试不过关或实习期工作表现考评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转正和提拔性换岗,应延长实习期或终止实习期处理。考评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签订正式合同,享受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

第五章:实习生待遇

第十五条:实习生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录用的,凭毕业证书按公司关于“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试用期工资报酬的结算规定”一次性补足差额工资,并享受此规定中相关学历工资。未拿到毕业文凭的学生,试用期工资按80%结算,待拿到专业文凭后一次性补足90%;三个月实习期满经考评合格即可发放全额工资。

第十六条:实习生必须住宿的,公司为实习生提供住宿。实习生须遵守公司关于“实习生宿舍管理制度”中的规定。

第六章:实习生离职

第十七条:实行生在实习期间如工作表现不好,所在岗位应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教育后无效的,所在岗位部门应及时向安环人事部门提出中止实习。

第十八条:实习生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安环人事部递交实习离职申请,并向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要从工资中折价扣除。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实习生管理制度

产一科实习生管理制度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服从科室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离岗、脱岗或自行调换科室。

2、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齐,服装整洁,穿软底鞋,头发不过肩或戴发套。

3、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对各种医疗文件的保密,不随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其他情况。

4、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室组织的小讲课及有关教学活动(如遇夜班、夜休、休息均要参加,不得请假。)

5、爱护医院财产,如有损坏,按医院的规定赔偿。

6、关于实习生请假:一般情况不允许请假,白班根据科室情况安排休息,倒班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情况特殊可以经护士长同意后调换班次,如需请假,必须向护士长当面请假(不接受短信,电话请假)。请假超过3天需向护理部请假,并交护士长假条。

7、护士长及带教老师严格根据实习生表现情况填写实习鉴定,并将请假,早退迟到以及工作表现填写于实习鉴定上。

第三篇: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具体负责实习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本管理办法由录用条件、录用程序、管理规定、实习生待遇、实习生离职等五部分组成。第二章:录用条件

第三条:在校学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公司要求相关或相近的专业。第四条: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第三章:录用程序

第五条:实习生分两类:

A、一般实习:以完成毕业实习为目的的实习生。B、带岗实习:作为公司人员储备而招聘的实习生。C、带课题实习:以完成课题项目任务为目的的实习生。

第六条:申请一般实习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自己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并由所在学校开具实习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实习生应填写:《实习生入职登记表》,并签订《实习协议》,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

第七条:带岗实习的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带岗实习生根据公司的岗位要求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考核的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再次组织面试,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第八条:实习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个人简历,1寸正面标准照片3张;(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实习推荐表。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九条:实习生须参加公司安排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报到,进入公司实习。第十条:公司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实习生均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办法,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第十一条:实习生须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照实习部门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实习生的考勤由实习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二条:各实习部门要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办法的教育和培训。实习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器和仪器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办法,实习生请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习生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技术、知识产权、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公司规定泄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对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实习部门可可随时解除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未经批准,实习生不得带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五条:实习生的安排和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具体岗位由实习部门的主管安排。

第五章:实习生待遇

第十六条:实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一般实习生发放生活费补贴:X元/工作日;带岗实习生发放生活费补贴X元/工作日和实习生补贴:补贴标准以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主;带课题实习生补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实习生工时,根据其所在实习部门实习岗位要求执行,并按照实际考勤记录情况发放补贴。

第十七条:实习生可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为保障实习生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公司为实习生缴纳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第六章:实习生离职

第十九条:实习生结束实习前一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

第二十条:实习结束,由实习生所在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鉴定。第二十一条: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办法,公司将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正式执行。

人力资源部

第四篇: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在修配队实习的人员顺利完成实习,结合修配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区、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生到车间实习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习。

3、实习期间所有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修配队的各项劳动纪律,实习阶段要提前到岗更衣,按时参加早上开工安全会,服从组里安排,认清工作内容,不迟到早退,上午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13:30—17:30。

4、实习生不准在工作场所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准随便串岗、脱岗,不准聚众聊天,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实习生到车间实习,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劳保用品,不准穿拖鞋、凉鞋。

6、实习生要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启动设备,不准乱动开关、电闸,不准私自动用易燃易爆物品。

7、实习人员要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置整齐,工作场所要保持整洁,做到文明实习,文明生产,每天对所实习的检修厂区进行清理,保持车间清洁卫生。

8、工作期间要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随时注意厂区及车间吊车、使用设备、使用工具的情况,时刻保证自身的安全。

9、对违反修配队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行为恶劣的实习生,队里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10、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修配队将立即终止其实习,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11、各车间对实习生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指导其实习,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严禁上班期间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队长或书记批准。实习结束后,队里根据所在车间班组长的意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鉴定。

12、实习生除上班时间在修配队实习外,其他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单位无关。

机运区修配队

202_年10月11日

第五篇:实习生管理制度

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实习生员工是我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项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毕业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生员工定义:经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公司与学校联系(或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对到本集团公司联系实习的学生与学校达成一致)就实习内容达成一致,由集团公司根据学校提供的实习推荐名单和材料,与本人签定实习协议的生物制药或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的职高、专科及本科学生。

(二)本规定适合在我公司工作的大中专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期在校的)实习生

二、接收实习生原则与招募实习生申请审批程序

(一)公司原则上不接出实习人员,若要因重生产大任务确需使用实习生的,要严格控制人数和使用时间。

(二)由车间或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的理由、人数、时间,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批准后,将申请书交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或人力资源部备案,由综合管理部复核上报集团行政中心进和审批后,方能进行招募实习生。

(三)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四)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行生当案登记表》交行政中心或总经理审批。

(五)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根据行政中心或总经理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六)使用前要了解实习生的德才情况,把好质量关。凡有劣迹的实习生,一律不得使用。

三、录用与接纳实习生标准及基本要求:

(一)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与公司内各职能相对口专业。

(二)实习生原则上为专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中专生,且必须学完学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以学校实习推 1

荐信为准)。

(三)实习内容或课题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或缓解一定的工作量负荷。

(四)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实习生员工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学生证复印件及原件;

3、实习推荐信。

四、实习时间与内容组成(一)三天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公司集中培训与实操后,确定退出或进入实习期

(二)凡来我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公司实习的毕业生,实行期限为3-6月。

(三)实习期由实习工作期、工作服务期组合组成,实习工作期(3-6个月);实习工作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进入工作服务期,集团公司与学校确认的实习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部分为工作服务期。

五、实习期协议与生活补贴

(一)集中培训与实操期间提供午餐

(二)学生实习协议是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公司与实习员工签订的实习培训合同

(三)按实习期的内容分段安排培训,按实习的时间分段情况挂钩补贴:

1、实习工作期

实习员工按岗位要求工作与学习,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公司应组织进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岗位工作流程与技能、任务流程、计算机操作、安全生产制度等的培训与考核的学习与考核,(对没有组织培训、不能提供相关档案的部门或班组将按未完成工作对责任人记过一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岗位考评情况,记录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转入工作服务期。未能顺利转入工作服务期的实习员工要有其本人签字的专项说明。对因工作态度、责任心、能力等原因不能进入工作服务期的,实习协议自动终止。

(1)实习工作期发放基本生活补贴(500元)。

2、工作服务期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岗位考评情况,对实习协议超过六个月、集团公司或所属分公司认可的工作优异的实习员工,第七个月开始为工作服务期。

(1)工作服务期生活补贴根据实习工作期基本生活补贴上幅20%。

(2)能有助于公司某职能工作的(在实习期间独立顶岗),给予800元/月补贴。

3、对集团公司和所属分公司认可的在公司工作优秀的,取得毕业证后愿意继续在集团公司和所属分公司工作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习期计入司龄)。

六、实习生员工的权利

(一)(二)

(三)(四)实习员工可无偿乘坐通勤车。公司为实习员工提供工作餐与住宿床位,但不享受公司员工福利。公司为实习员工配备基本的工作用品中(无电脑设备)。实习人员有相应的工位。

七、实习生员工义务

(一)实习须签订实习协议。

(二)实习人员须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保密)。

(三)实习人员须完成部门制订的实习期规划,并接受考核。

(四)实习期考核

1、如在实习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立即取消实习,并不享受任何补贴。

2、实习期满,公司提供诚信鉴定。

3、考核优秀者,公司将予以录用或免予试用期。

八、实习生员工的离职管理(一)实习期满自然离职:实习生员工实习结束前一周,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

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递交书面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开具实习鉴定,否则不予鉴定。

(二)实习期未满异常离职:实习生经评议后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违反公司实

习生管理相关规定,由实习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止实习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同意并报行政中心或总经理批准后,按正常员工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九、实习生员工日常工作管理规范

(一)使用实习生的部门或生产车间,要教育他们遵守我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

别是计算机管理制度,严格保密制度。

(二)实习生员工不得带任何其他人员进入公司,中午、晚上和节假日期间无

公司人员值班不得滞留各部门或生产车间。办公室、文件柜钥匙,不得交由实习生保管使用。

(三)实习生员工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

切事情与本公司无关。

(四)各部门或生产车间人员对实习生员工要合理安排工作,认真指导他们实

习。实习结束后,所在部门或车间根据每个实习生的现实表现写出实习鉴定,由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盖章。

(五)凡是未经批准使用实习生员工的,或在使用中对实习生员工管理不严,造成机器损坏、数据丢失、病毒的,或无故延长使用实习时间的,对部门和车间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十、安全实习规则

(一)实习生进入公司或生产车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不准在工作场所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更不准随便进入其他实习场所。

(三)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四)未经同意不准动用,或启动非自己所用的设备,不准乱动电闸。

(五)下班离岗时,应切断电源,对机器设备等带高温的工具要做适当处理,方可离去。

(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动用易燃易腐的物品,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

(七)实习人员要培养良好的科学学风,使用的工具、材料应放置整齐,工作场所要整洁,做到文明实习,文明生产。

(八)对违反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影响其实习成绩。严重违反上述规定者,停止其实习,并报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十一、其他事宜:

(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

项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

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员工,各部门或生

产车间可随时取消实习资格,并报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备案。

(四)实习结束后,有关部门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价,并报人力资源部或综合管理部备案。对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公司可考虑让其转为试用期员工。

本制度经行政中心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及解释,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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