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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大全]
编辑:星月相依 识别码:13-853480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30 11:20: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大全]

202_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_年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财务规章制度为依据,树立“审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理念,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以创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工作方法、务求实效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作用,促进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一)强化审计跟进,积极开展财务收支常规审计。全年计划对30所学校实施常规审计,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公平性积极开展绩效审计,重点纠正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和侵害师生权益等问题,分析评价资金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效果。从提升管理水平、避免损失浪费等方面入手,找出管理、决策、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

(二)监督关口前移,积极开展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小学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在“有离必审,不留盲区”的基础上,拓展审计外延,前移监督关口,以任职期间财务管理实绩为依据,重点突出对中小学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和推进依法治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关键领域,强化重点环节审计

关注教育民生,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加强对教育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调研、指导与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确保各项民生工程资金按政策落实到位。

三、科学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科学分析和梳理审计结果,有效发挥监督与服务职能,立足发展,着眼整改,充分运用好审计结果。加大审计后续跟踪力度,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同时督促未被审计的单位对照其它被审计单位暴露出的问题,组织自查整改。

四、积极推动内部审计交流,提升教育内部审计效率 加大对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力度,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积极探索审计理论与实务;鼓励审计人员参加有关审计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能力。

加强与政府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加大对高完中、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努力提高我县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五、强化教育内审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加强审计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而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

第二篇: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章 集团审计中心

内部审计工作

一、审计职责

集团审计中心,代表集团对各公司、各直属部门有关工作事项进行审计,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其职责是:

(一)拟定集团有关审计事项的规章制度,提交集团会议研究。

(二)负责对集团各公司的内部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

(三)负责检查集团各公司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规定、规章制度情况,负责对各公司及其高层管理人员的所有经济活动、经济效益及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四)负责检查和评估各公司各种财务数据、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公正性,其中包括检查财务数据的采集、衡量分类及汇报的方法是否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章制度。

(五)负责对各公司开展财务预算、资产经营、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固定资产投资、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

二、审计内容

(一)审核集团所属被审计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活动,保证经营数据来源合法真实。

(二)评价集团所属被审计单位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各项活动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揭示不经济、不合理的行为。

(三)评价、考核各公司综合性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偏离期望值原因。

(四)评价被审计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监控能力,发现问题并指导工作。

(五)发现集团各公司先进的、科学有效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及时总结和反馈。

(六)对各公司审计具体内容如下:

1、酒店

(1)应收应付往来款的金额、账龄,应收款和月收入额的配比程度,与历史数据对比增减变化情况。

(2)采购报价制度、询价制度的执行情况,核查报价是否存在异常波动。

(3)酒店综合毛利率以及各经营部门的毛利率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异常。

(4)成本构成,用因素分析法分析成本变动的原因,追查是数量因素还是价格变动引起。

(5)资产保养、维修,检查资产的闲置和利用情况。(6)存货盘点,账物核实,检查以旧换新制度的执行情况,账物是否相符。

2、地产(1)资金支付审批程序,高息借款的支付利息情况。(2)各项工程款合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合同支付款项问题。

(3)房产销售、按揭贷款、开发成本和费用情况。(4)贷款业主月供欠缴情况。(5)代收代付款的收支情况等。

3、典当

(1)逾期费息的金额、回收进度。

(2)贷款的账龄分析,关注时间较长的贷款情况。(3)放款流程规范性。(4)关注费息率变化。(5)收当物品的定价程序。

(6)绝当物品、寄卖品和黄金等销售情况。

4、物业

(1)物业费、暖气费收费率。

(2)水费、车位费等其他费用的收缴情况。(3)小区内是否存在占地经营未收款现象。

(4)维修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有人进行维修回访等。

三、审计权限

(一)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介绍经营管理情况。

(二)有权审核被审计单位凭证、帐表、预决算,检查资金和现场勘察有关资产的使用、管理,查阅有关合同、协议和决议等有关经营活动方面的文件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查阅会计年报、计算机软件和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三)有权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和有关经营、财务工作会议。

(四)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规章制度等行为造成损失或浪费的,经领导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六)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临时做出处理,并建议追究责任。

(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八)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罚款。

(九)审计中心经批准有权抽调集团及各公司相关人员担任临时审计人员参与内部审计工作。

四、审计程序

(一)年初拟订当年审计项目和工作重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常规审计每月安排一次,另根据实际需要,还可安排专项和临时审计内容,对阳光通道反映的问题随时审计检查。

(三)认真阅览各公司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而后制定审计项目。

(四)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审计结束后,对审计情况写出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六)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由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落实,事后反馈。对审计结果有异议的事项,十天内做出答复。

五、审计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审计技能,正确运用内部审计程序、方法和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依法审计,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讲求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对违反审计工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所犯错误情节给予处罚。

(五)审计中心,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资料档案,严格管理。

(六)审计人员调、离职时,应在专人监交下办理移交手续。

六、处罚意见

(一)对审计中首次出现的问题,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

(二)对上次审计报告中的问题再次重复出现,情节较轻者需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连带部门第一负责人罚款50元。

(三)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较重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连带部门第一负责人罚款100元。

(四)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对责任人不低于500元的罚款,对连带部门第一负责人不低于300元的罚款,问题和罚款金额报批准后执行。

第三篇:202_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2_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三章

审计处和审计人员

第四章

审计处的职责

第五章

审计处的权限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原则

第七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八章

奖惩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与学校资金、资产、资源利用有关的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规)性和效益性,所独立进行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促进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风险防控和效益提高,推动学校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权力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第三条 学校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处,并保证审计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

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 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并接受教育部审计机构和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校长可指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协助管理。

第五条 校长负责指导、督促审计处开展工作,职责如下:

(一)部署编制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中长期战略和规划。

(二)推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

(三)审批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

(四)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在审计工作中的关系。

(五)推动审计所揭示问题和提出意见的整改督查工作,推动审计结果的综合利用,确定审计结果公开方式。

(六)支持审计处和审计人员依法依纪依规独立履行职责,确保审计工作不受干涉、不受干扰。

(七)提议表彰和奖励审计处和成效显著的审计人员。

(八)加强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动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业绩评价体系和职务晋升机制。

第三章

审计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在校长的领导下,审计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检查。

第七条 审计机构的设置变动、审计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当征得教育部审计机关的同意。

第八条 审计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求,配备数量恰当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由具备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并通过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九条 审计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校内外具备专业知识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担任审计顾问、特约审计员、兼职审计员,参与学校有关审计事项。

第十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客观勤勉,保守秘密,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审计的,应当主动回避或应要求回避。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依照本规定执行审计任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其执行任务,更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章

审计处的职责

第十三条 起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和学校审计计划,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机制,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整合审计人力资源,指导和监督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本规定。

第十四条 参与学校有关审计方针政策的谋划和部署工作,在学校涉及经济活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发挥参谋作用。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审计检查,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以下各类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

(一)学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等管理情况。

(二)学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职情况。

(四)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建设工程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和资本投资管理等重点经济领域的运行情况。

(五)学校治理中其他重要经济事项情况。

第十六条 根据审计计划,开展学校重点经济领域中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为学校的宏观调控与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根据学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结合自身资源情况和业务能力,开展审计咨询服务活动,帮助委托部门实现业务事项的管理目标。

第十八条 根据审计实施、审计整改等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工作结果性文书。

第十九条 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意见(建议)落实,主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落实情况报告的工作,并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

第二十条 承办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

审计处的权限

第二十一条 审计处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学校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和落实各类审计项目和重要审计事项。

(二)列席学校有关审议预算、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工作会议,列席学校重要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调整等方面的工作会议。

(三)在立项授权范围内,要求被审计对象以及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提交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程序获取部分设定了相应权限的内部材料或数据。

(四)通过检查盘点、发函询证、复制拍照、谈话笔录以及查询被审计单位相关原始会议记录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材料。

(五)在审计过程中,对被审计对象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及时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六)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可采取封存有关资料、物资、通知财务处暂停经费使用权等必要的临时措施。

(七)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对审计实施中有争议或存疑的重要事项进行确认或鉴定。

(八)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问题,向被审计对象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审计决定书、审计整改意见书或管理建议书,要求立即予以纠正、整改。

(九)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需由其他部门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可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移交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处理。

(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建议)书、审计咨询意见书或审计要情等各类审计文书。

(十一)负责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的日常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向学校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情况。

(十二)根据学校的审计资源情况,负责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学校的审计业务事项,并负有监管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不同类别的审计业务,可采用全面审查、重点审查或类比审计等不同审计方法;对于同一类别的审计业务,可采用进点审计或送达审计等不同审计方式。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服务学校治理的需要,以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为指引,以审计计划为授权,结合内部环境和审计资源情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第二十四条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审计,不参与可能影响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各类管理工作或协调组织。

第二十五条 坚持审计检查与审计评价相结合,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等不同审计方式,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审计业务活动。

第二十六条 推动内外审计资源的整合,灵活运用各类组织形式和技术方法,对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利用各类学校资金、学校资产、学校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七条 注重发挥内部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立足推动学校体制、机制与制度的完善与优化,成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

第二十八条 建立确保审计质量的内控机制,定期检查与评估已开展审计工作质量与预期的符合程度,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审计档案制度。未经审计处长批准,审计资料和审计记录不得随意调用。

第七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三十条 审计处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拟定学校审计计划,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三十一条 审计计划批准后的主要工作程序:

(一)审计准备

1.审计处根据学校下达的审计计划,负责组织各类审计任务的实施与开展。对于新开展的审计类别项目,应当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报校长或协管校领导批准。

2.审计处及时做好包括项目立项、组建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批准审计实施方案、编撰审计文件等内容的前期准备工作。审计组至少由两名以上的人员组成。

(二)审计实施

1.审计组向被审计对象发送审计通知书,提出送审资料清单和审计要求。

2.召开有被审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出席的审计进点会。进点会由审计处负责人或审计组长主持,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

3.审计组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导向,通过运用审核、观察、询问、访谈、函证、检查、分析、测试等一系列执业程序,把握重点,查找漏洞,发现问题,取得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审计组应及时与被审计对象或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沟通交流,推动即审即改。

5.对于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等严重问题,审计组应及时向审计处报告,按规定程序移交学校纪检部门处理。

(三)审计报告

1.审计组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的要求期限内,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复则视作无异议。

2.对于被审计对象提出的书面异议,审计组重新核定相关证据或补充提供的审计证据,根据事实决定采纳与否。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或不恰当的文字,应当作必要的修改;对确有偏差或错误的审计结论,可进行重新取证后予以评价。

3.在完成审计报告的规定审批程序后,审计处向学校提交符合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发现的审计报告。

4.审计报告一经批复,审计处应及时报送审计的委托部门和对审计结果应有考虑的相关职能部门,并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整改意见书。根据需要,审计报告亦可送达被审计单位。

(四)审计整改

1.对被审计对象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跟踪检查。

2.根据需要,出具有关审计整改结果情况报告。

3.定期向校长和协管校领导汇报审计整改督查和审计结果运用的整体情况。

(五)审计档案立卷归档

在完成上述所有审计程序后,按学校和内部的档案管理规定,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三十二条 被审计对象若对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的30天内,向审计处书面提出复查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计处应当出具复查决定。被审计对象若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复议,由学校指定专门人员组织复审,得出最终结论。

第八章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审计处与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客观公正、认真履职并成绩显著的,学校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于审计实施中发现执行制度好、遵纪守法、经济效益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审计处可向学校提出给予表彰或奖励的建议。

第三十五条 对于提供审计线索的有功人员,审计处可向学校提出给予表彰或奖励的建议。

第三十六条 审计处和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审计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等处置;拒不改正的,审计处可向学校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理等建议;情节严重的,应移交学校纪监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损失浪费的。

(二)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信息、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与审计事项有关文件、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四)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财产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六)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

(七)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八)推诿、塞责移送事项核实查处责任的。

第九章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学校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等独立法人单位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审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学校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202_年6月6日学校发布的《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校通字[202_]13号)同时废止。

第四篇:审计工作要点

县人民政府:

202_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根据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安排,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维护地方财政经济秩序,构建和谐长武而服务。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

202_年,全县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一个目标,实现两大任务,强化三大措施,实施四个突破,注重五个重点。即:坚持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社会大局,实现促发展、保稳定两大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审计前移、全程跟踪、队伍保障三个措施;确保在绩效审计工作中有所突破,在审计重点上有所突破,在改善审计队伍上有所突破,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有所突破;全面注重财政资金、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民生工程、绩效审计五个重点,确保全县202_年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狠抓业务工作,寓审计监督与服务之中

围绕审计质量管理、审计创新、审计工作转型等方面,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以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预防和治理腐败为重点,着重做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大项目审计、民生八大工程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审计、基本建设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六个方面的审计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突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促进完善财政体制,提高财政理财效益;突出民生审计,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保障、救灾救助、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作为审计工作重点,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突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揭发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影响效益的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突出绩效审计,在揭露管理和效益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围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今年在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上,结合我县实际,经我局认真讨论,报经县政府同意,今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37个。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审计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

1、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

继续坚持用“创选评”活动统揽审计工作全局。坚持以创建审计系统最佳单位为目标,进一步抓好审计机关的软、硬件建设,继续竭尽全力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全力配合我县的“三创”工作,创造和谐优美舒心的工作环境,使审计干部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本职工作中去。继续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着力抓好审计队伍的“人、法、技”建设,提高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狠抓审计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计划利用审计业务工作空闲时间,继续邀请市局及县级有关单位的人员,对全体干部进行系统辅导,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长武建功立业。二是广泛开展计算机操作竞赛,为进一步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奠定基础,年内力争使每个审计干部都能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走在全县无纸化办公队伍的前列。三是计划开展知识答辩、档案展评、技能擂台赛、业务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业务技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多出精品审计项目,强化审计执法力度。四是在规范服务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上不懈努力,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提倡审计机关文明用语,学说普通话,并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教育职工远离赌博,关爱家庭,不断深化个人的精神境界,倡导文明新风尚,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年内继续坚持审计回访调查制度,抓好审计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审计干部防微杜渐,倡导廉政从审,弘扬社会正气。

2、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02_年我局计划继续以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单位为目标,将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强化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明确目标,夯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整合力度,优化组合,强化审计力度,继续推行审计干部竞争上岗制,激发审计干部的竞争意识。二是以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严格考核各股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年初由局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年终严格按责任书所列条款进行量化考核,实行总分评比制。三是继续推行“月讲评、季考核”制度,强化对每个审计干部平时的工作考核,年终汇总,作为全年评优树模和个人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3、积极配合县上中心工作不动摇。

我局202_年计划在完成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带动,相互促进。

(1)以“下基层、强基础、谋发展、促增收”下乡活动为契机,积极抓好包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要明确领导,确定专人,长期抓好驻村包建工作。

(2)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年内计划培养积极分子1-2名,向党组织推荐年轻后备干部1-2名,推荐受表彰的优秀党员或党务工作者1名,并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等,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三观”改造,发挥党员在审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努力抓好信访,安全、计划生育、农业普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竭力做到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配合得力,常督促、常检查、齐抓共管、互相促进。

(4)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和办法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全面完成,按照温总理“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工作要求和我局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强素质、保质量,抓廉政、树形象,重创新、促提高”的目标要求,狠抓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环节。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出一流审计队伍。要按照胡总书记“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标准要求,以提高带领广大审计干部队伍依法从审能力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综合管理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上坚定正确、决策上科学民主、指挥上坚强有力、作风上勤政廉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审计干部队伍,创出一流审计业绩。

2、建设学习型机关,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坚持以审计人员实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一批核查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问题的高手、计算机运用的强手、综合管理的行家里手为目标,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全方位知识与现代审计知识学习相结合。通过自学、函授、培训等行之有效的途径,拓宽知识领域,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钻研审计业务知识,学习掌握会计、金融、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实现审计干部思想方法、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工作方式、方法与时俱进,人员素质、工作作风与时俱进。二是坚持全员学习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主动学习的理念,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干、以干促学、以学促干,在实践中锻炼成才,争做专家型审计人员、复合型审计机关干部;三是坚持办班培训与实务研讨相结合。落实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审计人员,通过网络教育、参观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职称层次,改善知识结构。

第五篇:审计工作要点

县人民政府:

202_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审计工作要点。根据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安排,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维护地方财政经济秩序,构建和谐长武而服务。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

202_年,全县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一个目标,实现两大任务,强化三大措施,实施四个突破,注重五个重点。即:坚持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县社会大局,实现促发展、保稳定两大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审计前移、全程跟踪、队伍保障三个措施;确保在绩效审计工作中有所突破,在审计重点上有所突破,在改善审计队伍上有所突破,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有所突破;全面注重财政资金、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民生工程、绩效审计五个重点,确保全县202_年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狠抓业务工作,寓审计监督与服务之中

围绕审计质量管理、审计创新、审计工作转型等方面,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以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预防和治理腐败为重点,着重做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大项目审计、民生八大工程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审计、基本建设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等六个方面的审计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突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促进完善财政体制,提高财政理财效益;突出民生审计,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保障、救灾救助、教育卫生等民生工程作为审计工作重点,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突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揭发在资金管理使用中影响效益的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突出绩效审计,在揭露管理和效益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围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今年在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上,结合我县实际,经我局认真讨论,报经县政府同意,今年计划安排审计项目37个。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审计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

1、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

继续坚持用“创选评”活动统揽审计工作全局。坚持以创建审计系统最佳单位为目标,进一步抓好审计机关的软、硬件建设,继续竭尽全力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全力配合我县的“三创”工作,创造和谐优美舒心的工作环境,使审计干部能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本职工作中去。继续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审计干部队伍为目标,着力抓好审计队伍的“人、法、技”建设,提高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狠抓审计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计划利用审计业务工作空闲时间,继续邀请市局及县级有关单位的人员,对全体干部进行系统辅导,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长武建功立业。二是广泛开展计算机操作竞赛,为进一步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奠定基础,年内力争使每个审计干部都能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走在全县无纸化办公队伍的前列。三是计划开展知识答辩、档案展评、技能擂台赛、业务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业务技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多出精品审计项目,强化审计执法力度。四是在规范服务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上不懈努力,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提倡审计机关文明用语,学说普通话,并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教育职工远离赌博,关爱家庭,不断深化个人的精神境界,倡导文明新风尚,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年内继续坚持审计回访调查制度,抓好审计队伍的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引导审计干部防微杜渐,倡导廉政从审,弘扬社会正气。

「 1」 「 2」 「 3」

2、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02_年我局计划继续以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单位为目标,将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强化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明确目标,夯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整合力度,优化组合,强化审计力度,继续推行审计干部竞争上岗制,激发审计干部的竞争意识。二是以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严格考核各股室工作的完成情况,年初由局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年终严格按责任书所列条款进行量化考核,实行总分评比制,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要点》。三是继续推行“月讲评、季考核”制度,强化对每个审计干部平时的工作考核,年终汇总,作为全年评优树模和个人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3、积极配合县上中心工作不动摇。

我局202_年计划在完成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相互带动,相互促进。

(1)以“下基层、强基础、谋发展、促增收”下乡活动为契机,积极抓好包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要明确领导,确定专人,长期抓好驻村包建工作。

(2)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年内计划培养积极分子1-2名,向党组织推荐年轻后备干部1-2名,推荐受表彰的优秀党员或党务工作者1名,并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等,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三观”改造,发挥党员在审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努力抓好信访,安全、计划生育、农业普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竭力做到各项工作协调一致,配合得力,常督促、常检查、齐抓共管、互相促进。

(4)尽职尽责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和办法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全面完成,按照温总理“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工作要求和我局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强素质、保质量,抓廉政、树形象,重创新、促提高”的目标要求,狠抓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环节。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出一流审计队伍。要按照胡总书记“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标准要求,以提高带领广大审计干部队伍依法从审能力为目标,以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综合管理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以政治上坚定正确、决策上科学民主、指挥上坚强有力、作风上勤政廉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审计干部队伍,创出一流审计业绩。

2、建设学习型机关,着力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坚持以审计人员实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一批核查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问题的高手、计算机运用的强手、综合管理的行家里手为目标,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全方位知识与现代审计知识学习相结合。通过自学、函授、培训等行之有效的途径,拓宽知识领域,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钻研审计业务知识,学习掌握会计、金融、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实现审计干部思想方法、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工作方式、方法与时俱进,人员素质、工作作风与时俱进。二是坚持全员学习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主动学习的理念,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干、以干促学、以学促干,在实践中锻炼成才,争做专家型审计人员、复合型审计机关干部;三是坚持办班培训与实务研讨相结合。落实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审计人员,通过网络教育、参观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职称层次,改善知识结构。

『 1 』『 2 』『 3 』

3、强化管理创新,增强工作活力。创新是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用人机制。按照“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选贤用能模式,选好人、用好人,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局面,激励优秀审计人才在推进审计事业创新发展的实践中脱颖而出,促使广大审计人员在审计理念、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手段、审计目标上不断创新,努力拓展审计事业发展的新领域;二是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创新管理模式。注重在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审计成本管理、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目标管理等方面探索创新,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

4、狠抓廉洁从审,进一步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要把廉洁从审作为提高审计质量、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的“生命线”来对待,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入手,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审计职业道德《守则》、审计纪律“十不准”等规定。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关键环节:即抓领导,领导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抓基础,廉洁从审要从审计组抓起,认真落实审计纪律“十不准”;抓查处,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努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以促进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1】【2】【3】

202_年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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