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4号文库
城西客运站到陕西妇幼保健院公交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3-837448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4 23:05: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西客运站到陕西妇幼保健院公交

你好,可乘坐以下路公交车至北大街后向北走至后宰门路口,再向东直走,便会看见省妇幼,从而找到妇幼乳腺科。

103(汉城路—火车站)距离12站路 票价1元

城西客运站-面粉厂-丝绸群雕-西开公司-丰登路北口-家世界-劳动路-潘家村-玉祥门-洒金桥-红湖街-莲湖公园-北大街

104(城西客运站—大明汽车配件城)距离12站路 票价1元

城西客运站-面粉厂-丝绸群雕-西开公司-丰登路北口-家世界-劳动路-潘家村-玉祥门-洒金桥-红湖街-莲湖公园-北大街

301(三桥—灞桥)距离9站路 票价1元

城西客运站-面粉厂-西开公司-家世界-劳动路-潘家村-玉祥门-洒金桥-莲湖公园-北大街

303(邓家村—万寿路)距离12站路 票价1元

城西客运站-面粉厂-丝绸群雕-西开公司-丰登路北口-家世界-劳动路-潘家村-玉祥门-洒金桥-红湖街-莲湖公园-北大街

第二篇:城西街道小公交可行性报告

市府定位松江为“一城九镇”的远景规划后,作为“一城”发展的领头羊——松江的经济建设、城市发展规模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入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也为松江城市的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空间,公共交通设施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可以提升一个城市或地区的整体形象,而且也会给该地区注入新的活力,为推动经济建设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松江地处长江三角洲,东西宽约25公里,南北长约24公里,总面积为605平方公里,作为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古城,松江城区建设日趋辉煌。特别是近几年来,松江新城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规模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松江大学城,正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屹立在新城区,他不仅是松江的大学城,也是上海,乃至中国的大学城,其规模之大,学校之多,人口之密是其它地区少有的,而上海松江大众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属的城区路线:松江4路正是连接松江新城和松江老城的主要交通路线,它贯穿了整个松江城区,每天在松江交通的主干道上行驶。

松江4路自松江城东站始发,途经环城路、中山东路、普照路、松汇中路、谷阳南路、乐都路、人民北路、荣乐中路、西林北路、思贤路、江学路、文翔路、人民北路、文汇路至松江大学城站,全程14.1公里,双向站数56只,平均站距513米,该路线目前日常营运配置友谊牌大客车14辆,司、售人员56人,路线的起始站、终点站都有专门的调度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松江4路曾被市命名为“文明班组”的光荣称号,今年又被市公交协会评为“中保杯”安全行车竞赛第二赛区第一名,松江4路在赢得上述荣誉的同时路线全体司、售人员的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信誉为松江4路赢得了较好的口碑,也给周遍地区出行的乘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三篇:公交客运驾驶员宣誓

公交客运驾驶员宣誓词

公交是社会服务的窗口行业,代表城市的形象,关系着乘客的安全出行,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对公交优质服务和安全运行有了更高要求,为了不断提高公交的服务质量和确保安全行车,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10.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我代表公交客运驾驶员庄严宣誓:安全文明从我做起,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诚实劳动,严守信誉,竭诚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乘客提供安全、舒适、快捷、温馨而愉快的旅途环境,出车前认真、仔细、全面地做好例保工作,不开“带病”车运行;行驶中严格遵守“三超一疲”的规定,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按标识、标志、标线行驶,各行其道,不占用超车道行驶;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规范停车,不随意上下乘客,服从交通管理;做到安全营运、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优质服务,遵守企业的安全行车规定;保证在行车中不发生超速行驶、超员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安全就是我们的生命线,安全就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我们要共同努力创造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谱写安全工作的新篇章!

第四篇:建设部公交客运 管理

建设部令

(第138号)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乘客、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的编制、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建设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是指在城市中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供配电等设施。

第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应当服从规划、公平竞争、安全营运、规范服务、便利乘客。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

第八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配套建设候车亭、站台等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

第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公交港湾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

第十一条 航空港、铁路客运站、居住区、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商业中心、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标准确定配套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用地的确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的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需要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整前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点设置站牌。

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牌应当标明线路名称、始末班车时间、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站点名称等内容。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标准,向乘客提供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

(二)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

(三)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

(四)不得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

(五)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

(六)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维护和检测,保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第十六条 因市政工程建设、大型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或者站点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提前10天在站点张贴公告;必要时,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调派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不得拒载。

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在营运过程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阻拦、扣押营运中的城市公共汽电车。

第二十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价格依据地方定价目录确定。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其管理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进行维修、保

养,保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技术、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发生故障时,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及时抢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干扰和妨碍抢修作业。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

(二)擅自关闭、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移做他用;

(三)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

(四)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搭设管线、电(光)缆;

(五)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

(六)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

部门对车辆的统一调度、指挥,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二十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对安全客运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客运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客运条件;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客运工作,及时消除客运安全事故隐患;

(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客运教育与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客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客运安全事故。

第二十六条 发生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安全事故后,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发生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七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乘客享有获得安全便捷客运服务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支付车费、不得携带危险品乘车、遵守乘坐规则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市场秩序。

第三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投诉。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在20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要求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经营中的不良行为等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服务质量监管制度,组织有乘客代表参加的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服务状况的评议,评议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的;

(二)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的;

(三)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的;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检测客运车辆,车辆技术、安全性能不符合有关标准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的;

(二)未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的;

(三)客运线路或者站点临时变更,未按照规定提前告知公众的;

(四)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未按照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者后续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拒载的;

(五)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的;

(六)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损坏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

(二)擅自关闭、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移做他用的;

(三)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停放非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设置摊点、堆放物品的;

(四)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或者搭设管线、电(光)缆的;

(五)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的;

(六)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施行。

第五篇:公交客运企业经营模式

公交客运企业经营模式的调查与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典型公交客运企业经营模式现状和发达国家与地区公交企业的经营及发展模式的调查,找出了制约我国大部分公交客运企业发展的因素,提出了适合我国公交客运企业改革发展的模式。

[关键词]公交客运 经营模式 调查分析 改革对策

公交客运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行业,是城市的生命线,具有生产性、服务性、公益性的特点,极大地影响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经调查采访,广大市民对城市公交最关心的是票价、线路、服务问题,这些问题的核心都指向公交企业的经营体制。

一、公交客运企业的重要性

1.公交是城市的生命线

公交是城市流动的血液,它触及到我们日常生活和城市的各个角落。交通对社会功能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是巨大而持久的,直接影响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市民出行,影响到对政府管治能力的评价。因此,公交企业只有解决好处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日常出行问题,才谈得上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2.公交客运最节省时空资源

公共交通是城市中最节省时、空资源的出行方式。随着城市化与经济的发展,城市发展空间与城市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凸现,公交客运是优化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利用和道路使用效率的最佳方式。

然而随着轿车逐渐进入家庭,我国城市小汽车与出租车的出行比重在不断增加,而公交客运总量却在下降,公交行业萎缩的趋势仍在继续,公交客运企业要想长远发展,需要找出自身的不足,发扬优点,改进弊端,建立科学的规划与决策。

二、公交客运企业经营模式现状的调查

1.国内公交客运企业经营模式的典型调查

深圳公交公司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公交发展迅速。深圳特区已成为全国公共大巴发展最为成功的城市之一,无论在提供多层次服务上还是在采用先进技术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2.不断创新的公共大巴

(1)行业现状。深圳现有公共大巴3500多辆,线路130条,年客运量5亿人次。

(2)建立有限竞争的线路专营模式。将公共大巴区域专营改为公共大巴线路专营,形成适度竞争、良性发展的市场格局。

(3)深化公共交通体制、机制、票制的“三制”改革。深圳公共汽车经营体制从垄断经营走向了有限竞争的市场经济模式,强化了市场意识,激发了企业活力。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共汽车无人售票制度改革。

(4)建立国内规划线路最多,使用车辆数目最大、服务师生最广泛、调度难度最高的学校巴士服务体系。

(5)按照国际通行的BOT模式,在不用政府投资的前提下建成的样式新颖、美观、实用的候车亭为深圳街头平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被许多城市借鉴。

3.锐意改革的公共中小巴

(1)行业现状。目前,全市公共中小巴有2800多台,126条线路,日承担客流量55万人次,约占全市公交客运量的1/3。

(2)大力推行“三改一加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改革经营机制,实行无人售票;改革票制,推行一票制;改革经营模式,实行一条线路一家经营;加强规范化管理,实行“中巴管理大巴化”,从体制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3)实施“末位淘汰制”。把中小巴违章分为营运与服务、证照违章、车容车貌和其它类四种违章,企业连续2年平均单车违章排名前三名的,吊销企业经营资格。

(4)以老百姓满意为宗旨,建立市民、企业和政府间沟通渠道。深圳市运输局交通信息服务中心,专门接受市民的投诉,建立了社会、企业、市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为决策管理提供了直接依据。

4.发达国家和地区公交客运企业的经营及发展模式

(1)美国

为应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公共交通企业的大面积亏损,美国于1964年颁布了《城市公共交通法》,1970年通过了《城市公共交通扶助法》,为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规划和补贴保证。美国政府还通过税收、票价补贴、公交优先、限制小汽车等杠杆鼓励人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美国的公共交通由各级政府投资,并依既定的议案给予优厚的政策和补贴。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由各级政府承担。(2)香港

香港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公共交通。政府通过布政司下的运输科来管理全港公共交通,民间组织——交通咨询委员会也协助政府执行任务,提供意见。香港政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有关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明确了政府与企业各自承担的义务和权利。

5.我国公交客运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分析对比,发现我国公交客运企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统一规划,公交线路设置不合理。

(2)企业经营资金不足,车辆设施,设备老化,企业更新改造任务艰巨。

(3)企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

(4)调度无法实现闭环的自动化过程。

(5)公交票价严重背离市场原则,使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下经营,企业经营困难。

(6)企业社会负担重,富余人员多,历史包袱沉重。

6.当前存在的几种公交发展模式

(1)独家垄断,集团化经营。

(2)成立新兴公交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但以国营公交企业为市场主导。

(3)个体承包经营。

(4)实行市场准入,政府授权经营。

(5)拍卖线路。

三、我国公交客运企业发展模式改革的几点建议

由于我国公交基础较差,建立完善的公交运营服务体系需要极大的投入,在综合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要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公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对车辆的要求。根据我国城市发展的自身特点,对公交车辆的要求已经从满足于代步向安全、舒适、洁净、方便、快捷、环保、美观、智能等多方面发展。

(2)以战略的眼光,从长远出发,确立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城市公共交通属基础设施,为社会的就业,商业发展,社会稳定等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难以估量的,所以政府部门必须有公交优先发展的意识。

(3)城市公交要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方向努力。实践证明,市场分割会造成一定的混乱,不利于充分利用资源。城市公交只有规模化、集约化才可以朝着健康的道路发展的。

(4)政府要有专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

(5)建立现代公司制度,推行员工持股。从而可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调动员工关心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激励员工高效工作。

(6)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公交企业能否发展和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员工素质和企业的用人机制。

(7)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把干部任用、职工收入、工作业绩和经济效益密切联系,促进效益的全面提高。

(8)搞好服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持续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大力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使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总之,公交客运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行业,是城市的生命线,只有公交事业得到发展,一个城市的经济才会很好地发展。

城西客运站到陕西妇幼保健院公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