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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02_至202_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13-903531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8 17:14: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审计署202_至202_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审计署202_至202_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了适应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全面推进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高素质审计人才队伍,根据《审计署202_至202_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以审计实践需要为出发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提高审计干部综合素质,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健全和完善具有审计系统特色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形成面授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师资体系、教材体系和考试评价体系相配套,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格局。全面提高审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审计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审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

三、基本原则

——坚持教育培训为审计工作服务的原则。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紧紧围绕审计工作的新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充实提高的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引导审计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在审计实践中培养人才的原则。密切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遵循审计干部成长规律,把审计实践作为审计人才培养的第一跑道,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坚持全员培训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面向全体审计干部的网络培训,大规模培训干部,使每个干部五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培训。重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干部的原则。鼓励干部在职自学,提高审计干部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审计干部的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支持审计干部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提高审计干部的职业胜任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审计干部全员教育培训。

——全员岗位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审计综合部门建立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本职工作规范化手册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课件。审计业务司局建立以专业审计基础知识、审计准则、审计操作规范、审计技术与方法、审计实例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课件。依托网络培训,主要通过自主选学、专题培训和实践锻炼方式,满足全体审计干部教育培训需求,提高审计干部岗位专业技能,提高审计干部综合素质。

——全员集中培训和特色讲座。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内容,通过广泛开展政治理论、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宏观经济、文学艺术和职业道德方面的专题培训,帮助审计干部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的要求,对新进审计署的工作人员要100%进行培训。每年举办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班,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廉政教育以及审计传统和审计文化方面的教育,提高新录用人员适应能力,增强投身审计事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青年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在初任培训的基础上,每年举办1期知识结构调整培训班,对从事审计工作的非财会、审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调整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每年举办1至2期外语强化

培训班,鼓励审计干部申请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国际奖学金项目,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全面推行审计实务导师制,使其成为青年审计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渠道。创建“青年审计论坛”,为青年审计干部提供交流平台,提高专业水平。

(二)审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司(局)级及后备干部教育培训。每年按计划选派司(局)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脱产培训,以及中央组织部等部门组织的高层次国(境)外培训班。每年对审计署机关和派出机构20%左右的司(局)级干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五年内轮训一遍。根据培训课程整理制作年度司(局)级干部培训课件,使审计署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司(局)级干部和后备干部100%接受教育培训。

——处级干部教育培训。有计划地选派署机关各单位、派出审计局处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脱产培训,选派特派办处级干部参加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脱产培训。每年举办不同形式的处级干部培训班,对审计署机关和派出机构20%左右的处级干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五年内轮训一遍。根据培训课程整理制作年度处级干部培训课件,使审计署机关和派出机构全体处级干部100%接受教育培训。

(三)审计专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教育培训。根据审计专业领军人才标准,深入分析行业发展趋势,跟踪研究国外专业审计,制定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实施方案。每年在人才工程中安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地为选拔对象在职自学提供专业指导和资料支持,组织安排50名左右干部参加境内外中长期脱产培训,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题研修,组织选派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审计业务骨干教育培训。依托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引导和鼓励审计业务骨干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各专业审计工作需求,近年重点举办投资审计等专题培训班、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和信息系统审计培训班。组织选派审计干部到相关部门和岗位锻炼进行实践培训。结合审计项目组织课题组,在审计实践基础上负责编制专业审计培训课件。

(四)审计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级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举办司(局)级干部培训班,每年在审计发展规划、审计项目管理、机关综合管理等方面,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题研讨。选派综合部门领导干部到管理先进的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考察学习,参加境内外相关专题脱产培训。

——中层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特点,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结合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专题研讨。组织管理干部参加审计项目实践,选派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脱产培训,引导和鼓励他们取得相关职业资格。

(五)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厅(局)级干部培训。每年举办1期全国省级审计机关厅(局)级干部培训班,对20%左右的厅(局)级干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五年内轮训一遍。

——地(市)县审计局长培训。每年对20%左右的全国地(市)县审计局长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五年内轮训一遍。根据培训课程整理制作年度地(市)县审计局领导干部培训课件,使全国地(市)县审计局领导干部100%接受教育培训,着力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不断拓展审计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领导管理水平。

——省级审计机关处长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对全国省级审计机关20%左右的正处长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五年内轮训一遍。根据培训课程整理制作年度处级干部培训课件,使全国省级审计机关全体处级

干部100%接受教育培训。

——全面支持地方审计机关网络培训。在司(局)级、处级干部培训课件的基础上,参照审计署建立的公共基础、审计业务和综合管理培训课件,组织地方审计机关逐步建立省(区、市)、地(市、区)、县(市、区)级审计机关培训课件,努力开展网络培训,加强全国审计干部岗位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审计机关。通过培训师资、派出师资等方式,为欠发达地区开展培训提供支持,为西藏等民族地区审计干部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业务骨干的培养,每年审计署选派10名高级审计师作为项目顾问全过程指导具体审计项目,在审计实战中培训地方审计业务骨干。每年组织欠发达地区40名左右审计业务骨干到审计署派出机构参加审计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在署党组领导下,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揽教育培训工作全局,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人事教育司要制定各层次人才培训标准、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做好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等工作。各业务司全面负责专业培训。法制司负责抓好普法教育。机关党委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廉政教育。计算机技术中心主要负责计算机审计培训和考试。审计干部培训中心根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好各项培训任务。外事部门要做好国(境)外教育培训的服务支持工作。

(二)加快教材、师资、网络和考评等配套体系建设。

根据审计工作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审计干部职业教育系列教材》等教材体系。结合教学需要科学开发审计培训案例,抓好典型审计案例编制工作。深化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教育,强化师资队伍为基层审计机关服务的功能。通过金审工程二期实施,加快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加强审计机关教育培训网络开发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发挥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的引导作用。

(三)加强教育培训部门自身建设。

加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培训管理者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推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保障。注重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需求调查和过程管理,完善质量检查评估制度,推行培训项目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加强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增强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篇: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2_—202_年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拓展深化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法院干部队伍素养和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努力使上海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2_—202_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法官培训条例》、《202_—202_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法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以发展目标、实践需求为导向,以素养提升、能力提高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增强实效为重点,全方位、分层次、多元化、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为上海法院更好履行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今后五年上海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培训与培养相结合。

二、总体目标

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的培训,主要围绕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调解工作技能、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进一步落实对西藏、新疆等地区受援法院智力援助事项,采用送教上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为受援法院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培训。

(五)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1、加大审判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力度

规划期内,加大对以高中院审判长、区县法院庭长及业务能手标兵为基本力量的审判业务骨干群体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等机制,不断提升审判业务骨干规范司法和群众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上海法院与国内外院校、科研机构的培训合作机制,通过举办研修班等高端课程为审判业务骨干创造良好的培训机会,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优秀法官出国(境)学习研修。

对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被列入后备干部的优秀中青年法官进行重点培养培训。培训应突出理论素养、党性教育、国情教育、理念教育、司法能力等内容。

2、加强复合型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

重视复合型审判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升法院服务保障“四个中心”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依托金融、证券、贸易、航运等系统建立审判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选派优秀法官到系统外挂职锻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举办金融、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高级研修班,优化法官知识结构,提升专业审判技能。

3、继续抓好高学历人才的培养

继续有序组织法院干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加大推进优秀法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力度,着力构建人才高地。在规划期内,研究生层次人数要达到全市法院总人数的33%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法官数量要达到全市法官数量的4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法官数量要达到全市法官数量的3%以上。其中高院、中院、区县法院硕士以上法官的比例分别达到55%、45%、3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法院党组要全面贯彻落实“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布局,将其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解决教育培训中的困难和问题。

高院政治部要切实履行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责。高院干培处负责本规划的具体实施,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政治部协助完成高院布置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本规划确定的要求结合各院实际自行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在高院干培处统一协调和协助下,高院各部门负责开展所属条线的培训工作,高院干部处负责书记员(辅助文员)的培训。

各级法院分级负责人民陪审员和诉调中心调解员的培训,必要时高院干培处协同高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完善评估考核

第三篇: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_-12-17 16:44:30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文章标题: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找文章到第1文秘网更多原创-(http://)近年来,我办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人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必须看到,人防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人防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干部培训工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对干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培训管理体制不顺,规范化的干部培训机制和制度还未完全形成;培训工作中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不强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现对202_年干部培训做出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人防工作和长远发展,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党员干部为培训重点,按类别、分层次、有计划地对我办干部队伍进行轮训、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围绕人防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和大局,按照不同类别和层次岗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要围绕人防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党性锻炼为核心,注重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以干部教育需求为导向,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精心设计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和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努力避免

和纠正”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把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坚持改革,不断创新。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新时期干部成长规律和人防特点,改革干部培训模式、内容、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科学文化、管理知识培训相结合。注重培训机制上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努力提高干部培训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1.总体要求

按照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为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教育培训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

--着力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

论修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十六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还要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精读马列和毛泽东同志的部分重要著作,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的理论。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始终保持思想和理论上的先进性,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创新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着力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在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的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事关人防发展稳定等战略问题的研讨,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使干部具有开阔的视野,会敏锐地观察国内外、党内外、新时期军事斗

争的发展变化,能从战略角度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抓住事物的关键、本质和联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着力加强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把学习理论与加强党性和党风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广大干部的党性锻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广大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

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第四篇: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文章标题:人防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找文章到teniu.cc更多原创-(http://www.teniu.cc/)近年来,我办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人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必

须看到,人防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人防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干部培训工作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对干部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培训管理体制不顺,规范化的干部培训机制和制度还未完全形成;培训工作中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等。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现对202_年干部培训做出如下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人防工作和长远发展,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党员干部为培训重点,按类别、分层次、有计划地对我办干部队伍进行轮训、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围绕人防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和大局,按照不同类别和层次岗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要围绕人防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党性锻炼为核心,注重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以干部教育需求为导向,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精心设计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和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努力避免和纠正“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把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坚持改革,不断创新。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新时期干部成长规律和人防特点,改革干部培训模式、内容、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科学文化、管理知识培训相结合。注重培训机制上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努力提高干部培训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1.总体要求

按照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为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教育培训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

--着力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十六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还要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精读马列和毛泽东同志的部分重要著作,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的理论。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始终保持思想和理论上的先进性,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创新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着力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在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的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事关人防发展稳定等战略问题的研讨,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使干部具有开阔的视野,会敏锐地观察国内外、党内外、新时期军事斗争的发展变化,能从战略角度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抓住事物的关键、本质和联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着力加强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把学习理论与加强党性和党风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广大干部的党性锻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广大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

第五篇:法院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法院202_–202_年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teniu.cc,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teniu.cc完成党和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历史重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官队伍,现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我市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意见》和《法官培训条例》有关规定及院党组对此提出的总体要求,制定202_–202_年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_–202_年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实际,全面加强法官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更新法官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法官培训制度,大规模地组织培训,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促进审判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是:

——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重要的是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正司法意识。正确处理政治思想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的关系,全面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努力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标准,实行上级调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开展分类培训,多渠道、多途径地培训干部。

——坚持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突出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坚持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认识干部培训、使用与工作的关系,把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晋升的制度。

二、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在规划期内,全面提高法官综合素质,稳步推进法官革命化、职业化建设。把全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审判员的专业知识得到更新,学历层次有新的提高。202_年全市法院本科以上学历者达70%,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以上者达15%;市中院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以上者达35%;鼓励年轻干部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培养一批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50岁以下的在职干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达标。

主要任务:按照《法官培训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拟任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及拟任法官的任职资格培训、法官的晋升等级资格培训、续职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研究生学历教育,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市中院重点抓好中层领导干部培训和法官续职培训。

干部培训主要以在职离岗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分段培训、累计学时的方式。

(一)岗位培训

1.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培训

拟任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或湖北法官学院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审判业务庭庭长、副庭长,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湖北法官学院或其它培训机构接受一个月以上的系统培训。

综合部门处长、副处长,选送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接受一个月以上的系统培训。

2.法官任职资格培训

初任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由市中院组织举办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由市中院组织举办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3.晋升等级资格培训

晋升高级法官,选送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晋升资格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计划培训200人左右。

4.续职培训

在职审判员由市中院组织续职资格培训,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计划培训300人左右。

(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

按照《关于加强市法院中层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采取联合办学的形式,组织对后备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系统教育培训,举办1~2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计划培训50人左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组织后备干部出国培训、考察;选派后备干部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跟班学习或挂职;对缺少基层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选派到条件比较艰苦的基层法院挂职锻炼。

(三)专家型人才培训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审判工作的需要,着力培养一批具备精深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专家型法官。在市中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审判业务庭,分别培养一定数量在刑法学、民事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领域有一定成就和影响的专家型法官。在武汉重点高校建立高层次法学人才培训基地,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具有潜力的优秀法官进行高层次的系统进修,培训时间为半年,鼓励他们从事相关的学术研究,为他们进行学术交流与审判专题研讨提供便利。

(四)学历教育

积极推进研究生学历教育,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鼓励和组织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干部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研究生。每年选送15~20名年轻干部报考。市中院每年报考人数保持在7~10名左右,鼓励和支持年轻干部在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五)专业技能培训

组织干部参加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举办11期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班,市中院力争使50岁以下的干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举办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使用培训班,培训操作人员40名左右。

组织开展司法警察业务技能培训,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30天。

组织开展干警普通话达标训练,市中院50岁以下的干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对书记员、司法鉴定人员、党务政工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应根据各自岗位的需要,组织专门培训。

(六)法律法规专题讲座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适时举办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邀请博士、法律专家授课。每年举办系列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不断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大规模培训干部,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的重要举措。市、区两级法院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治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教育培训部门具体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中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政策引导

要将各类干部培训情况纳入干部本人学习档案,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市中院各部门每年要安排五分之一的干部参加培训。审判人员参加脱产培训,其工作目标任务相应核减;在职干部参加法律硕士或研究生学历教育、参加博士学位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凡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一次性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严格管理

进一步强化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管理,充分调动各部门重视培训和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健全和落实以“述学”、“评学”、“考学”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审判工作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考察和干部考核的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在职干部学习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凡组织脱产培训在一周以上的,都要建立干部培训登记表,培训情况存入干部本人学习档案。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申报、审批各类培训班,凡举办一个月以上的干部培训班,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干部培训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完成调训任务的单位或部门和不服从调训安排的干部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提高培训质量

积极创造条件办好市中院干部培训基地,逐步建立开放型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要改进教学方式,充分挖掘培训潜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和“试题库”。干部教育培训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五)保证经费投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培训任务的增加,要相应地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并积极争取市、区财政预算。对重大和急需的培训项目,要给予优先保证和重点扶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审计署202_至202_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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