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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购物广场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4-819911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1 23:20: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型购物广场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工作态度1、2、3、4、5、按照商场操作规程,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

员工对上级的工作安排有不同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员工对直属上级的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对待顾客的批评投诉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顾客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直属上级汇报。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本岗位做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前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外,应在20分钟内离开店内。

7、员工当班时不得在任何场合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的私人电话不予接听,紧急事情需向直属上级汇报。

8、9、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听音乐、看书报等。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用语。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当值期间一律不准在卖场做客。各部门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和工作牌1、2、员工制服有卖场统一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制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佩戴工作牌一次扣除人民币10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应报请直属上级到人力资源部补发,需支付人民币20元,在工资中扣除。

3、员工离职时需将制服和工作牌交回人事部,如不交回或损坏,需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容、仪表、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服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的头发应前不遮眉、后不搭领,不得烫发、染怪异颜色头发、留大鬓角。

4、女员工需化淡妆,不得染怪异颜色头发,长发应盘起。

5、员工应穿统一的(布)皮鞋,男员工应穿黑色棉袜,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且不得有脱丝。

6、手指应清洁,女员工只能涂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及一副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戒指。

8、工作时间不得有打哈欠、剪指甲、抠鼻剔牙等不雅行为,打喷嚏等应用手遮掩,之后应及时洗手。

9、工作时间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应做到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任何场所捡到钱、物及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交移人事部并做好详细记录。

2、如物品三个月无人认领,由卖场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偷窃处理。

五、卖场财产

商场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商场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如员工犯有偷窃行为,商场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必须按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必须先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员工上下班忘记打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每名员工每月只允许又一次忘记打卡,如有超出,每月扣除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3、严禁代替他人打卡,如有违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均将受到纪律处罚。

4、员工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的,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同意,上班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卡遗失,立即上报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报人力资源部补发。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更衣柜

1、员工更衣柜的配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2、员工需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得存放食物、危险物品等。

3、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报工程部核查后开启。故意损坏更衣柜,则需赔偿,并予以纪律处分。

4、员工有义务配合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检查时须两个以上人员在场。

5、不准在更衣室内吸烟、用餐、睡觉或无事逗留,随时保持更衣室卫生。

6、员工离职当日内,必须清理更衣柜,如不及时清理更衣柜,商场有权清理。

八、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制定的员工通道。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出商场内客用公共场所、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外出、离开商场时,需向保安部出具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出门证》,否则值岗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九、商场安全

1、员工进出商场,主管人员有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商场有销售的物品进入商场。

3、员工上下班、外出时不得携带包裹、行李及其他物品,须主动配合保安部的检查,特殊情况必须向保安部出具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

奖惩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制度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历出发: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得经济处罚。①警告:视情节轻重罚款5-50元;②严重警告: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或开除: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得经济奖励。①通报表扬:奖金 2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警告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顾客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工作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下班后在未规定时间离开商场的; 7)个人的仪容仪表仪态没有达到商场要求; 8)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商场着装规定;

11)上班时间干私事,看书报、杂志、电视,听收、录音机、MP3等;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 13)工作期间串岗; 14)违反商场礼节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用餐规定; 17)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8)随地吐痰,乱仍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办公);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使用客用设施;

2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会见私客; 24)工作时间在洗手间逗留超过10分钟; 25)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接打私人电话; 26)唆使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27)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 28)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

严重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顾客投诉; 2)未经许可,擅自在商场兜售物品; 3)因粗心大意丢失商场钥匙及工牌;

4)未遵守商场工作程序,导致商场、顾客或员工损失,情节轻微; 5)浪费商场财物;

6)制造或传播有损商场、顾客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7)工作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

8)违反/拒绝接受商场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9)违反商场/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 19)进出商场时拒绝保安检查;

10)拿取或食用商场或顾客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 11)不遵守消防规定,未造成人身、财产上的伤害、损失; 辞退或开除过失

1)同顾客吵架或当顾客的面争吵; 2)对顾客粗鲁或顶撞顾客; 3)泄露商场机密情况;

4)为个人目的向顾客多收/少收或更改账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顾客;

6)未经许可复制商场内任何钥匙;

7)未经商场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三日或本月累计三日; 9)故意不向商场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己有,如现金等; 11)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2)在商场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偷窃行为,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14)骚扰、欺辱,危害商场顾客或员工;

15)在商场内危害任何人员,打架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7)由于失职,造成商场较大损失或顾客投诉; 备注:

1、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同级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严重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同级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或开除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警告1个月,严重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当月内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书面表扬三次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5)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6)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商场秩见义勇为的; 7)勇于检举揭发徇私舞弊、违法乱纪的;

嘉奖

1)对商场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商场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商场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商场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商场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第二篇:大型购物广场租赁合同

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租赁合同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经营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租赁场地、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一条租赁场地及经营范围:

1.1乙方租用甲方的经营场地,甲方同意将京都购物广场楼区,租赁面积约为平方米租给乙方仅限于经营项目。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合同期限年;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2.2起租日期以商场开业日期为准。每年按 12 个月计算。

第三条租金、物业费约定的支付方式:

3.1乙方所租场地第一年租金为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租金为

元,第四年租金为元,第五年租金为元。

3.2按6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乙方在本合 同签订后当日内缴纳第一个付款期的租金;每年5月31日之前付半年租金及物业费(物业费含租赁区域内的空调、公共区域电梯使用费用),每年11月30日之前付半年租金及物业费,逾期按照下一年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天收取滞纳金。

3.3乙方物业管理费为每平米元/天平方*365天等于元/年。

3.4乙方租赁区域内按实际用电量计算,电价按电力局收取甲方的单价计算,乙方每月1号交付甲方财务。

第二章 装修

第四条乙方对承租的区域根据需求进行装修。乙方进场前必须将展位装修方案提交给甲方审批,乙方装修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方面的要求,施工人员须具备相关资质。装修保证金为20万元。装修保证金在乙方营业后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

第五条乙方租赁场地内的装修用电、用水、保洁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

乙方的装修方案核算用电、用水、保洁等费用,并可向乙方预收该费用。待装修完

毕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乙方在进行装修中,乙方应聘请有资质的装修公司和施工人员,承担乙方施工人

员的行为后果。

第七条乙方负责其经营设施的购置与内部装修加工等资金的投入,乙方的装修、经营费

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属于动产的部分由乙方收回;属于不动产的部

分或因装修形成的附属设施等,乙方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可以在不破坏甲方基础设施的基

础上自行拆卸。乙方在合同期满前未协商续租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提

出终止本合同的当日内将装修等形成的附属物拆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对附属物的权

利,甲方可自行处理,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八条除不可抗力之外,甲方不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 合同,则甲方应以事由发生当年合计6个月的租金对乙方进行赔偿。

金额=合同履行当年乙方每月应交付的租金×6个月。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撤场,乙方自行承担装修费损失,并扣除保证金。

如由于政府行为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赔偿。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

9.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完善的水、电、通信、空调、保安、消防等物业配套服务并按约定

收取费用;如因乙方经营项目特殊原因需乙方加装以上或其它物业配套设施时双方另

行约定并依双方约定内容实施。

9.3 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及与乙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租赁场地。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

10.2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纳税,明码标

价,公平交易,严禁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3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营业;必须保持铺位内外整洁,不得码放货物,不得堆放

杂物,不得占用市场内公共通道或阻档消防设施。

10.4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或者行业关于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的“三包”规定。当消费者购买

乙方产品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投诉到当地工商或消协等部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

受工商或消协等部门的调解意见。

10.5租赁的场地在自己使用的同时,不能以转租、转借、转让等任何形式供他人使用。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其聘用人员的信息,在变更人员时有通知义务。乙方负责按

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其员工的工资、社会统筹等各种报酬和待遇,并为其员工缴纳

工伤险、意外伤害等保险,因此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10.6 如因乙方原因,无论是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或引发第三方任何损失、损害或伤害,致使

该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诉讼、索赔或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全部

赔偿,并积极协助甲方解决该诉讼、索赔等纠纷。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纠纷、应对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可以根据调节和诉讼情况决定对第三

方的赔偿数额,并从乙方营业收入或保证金中扣除用于支付赔偿款和甲方损失。

10.7租赁期内,乙方对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8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物业费、电费等各项费用。

10.9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适用但不限于甲方聘请的任何管理公司。

10.10 此合同有效期内的执行不受限于甲方与第三方或与更多方的经营权或产权的转让。

第四章 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乙方在商场经营,作为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并且仅对乙方经营场所负责。否则,甲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如因甲方主体(乙方经营场所外)的原因发生意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负责,但第三人原因造成的除外。如因乙

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五章 合同变更、续约和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

12.1任何合同内容或者合同主体的变更均以双方认可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12.2任何形式的合同变更的前提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不得与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

件相抵触。

12.3商铺的转让行为属于合同主体变更,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在30

日内回复。

第十三条续约

13.1租赁期满前60日,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4.1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无条件、完好的将营业场地及甲方投资的设备、设施交还甲方。在结清有关费用后,甲方开具撤场证明文件;若经营场地及设

备、设施发生损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若因乙方经营所需,在没有破坏甲方

基 础设施的同时做出的改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当日内撤场完毕并与甲方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所有费用均计算至甲乙双方解除合同之日止。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撤场或不与甲方结

清债权债务关系的,甲方有权清理变卖乙方滞留在商场的物品。甲方有权将变卖所得的用于抵偿下列费用:

(1)滞留物品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2)所欠的物业管理费、租金、质量保证金、其它杂费等;

(3)电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4)违约金。

甲方依据本条约定变卖乙方滞留在商场的物品时,有权自主决定变卖物品的价格,如变

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抵偿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4.3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应自行承担损失。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经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事故、财产损失、人身

伤害等各种纠纷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赔偿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逾期七日以内的,除交齐租金或其他费用外,每逾期一日,按当月租金千分之三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七日以上的,按本

章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场地,保证

金、管理费及相关预付款不退还。乙方的各种投入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备、设

施、商品、人员等的投入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选择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仍应

按当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乙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经营,欺行霸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

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坑害消费者的;

2、逾期七日缴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无照经营的;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对房屋主体结构及消防、水电气系统进行改造并破

坏甲方主体结构的(必须将主体结构拆改部分进行修复);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义务、责任等条款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在虽

未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未予纠正的;

6、乙方以不实销售套取商场赠品、返券等非法侵占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以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对乙方进行赔付。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场装修手续,如乙方未能

按期履约达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第二十条合作期间,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在装修或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或员工发生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向

甲方主张相关责任并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或当地政府指令要求甲方代为履行义务的,甲

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任何措施以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十四条附件

双方合同未尽事项另行商定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年月日-5-

第三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是员工进行具体业务的平台,公司为广大员工搭建了不可复制的优质舞台,员工应该充分地了解并认同企业文化,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发展高度负责,不敷衍,不推脱,使员工和公司得到共同的发展,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塑造个人形象和维护公司形象、利益,员工应服从管理,服从分配,不得损害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不得用公司以及和公司有关的词语申请、注册个人帐户。房地产中介以信息制胜,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房源客户信息,不能损害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严禁将公司信息泄露,严禁做私单,一经发现扣除所有工资提成开除并赔偿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二、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班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三、公司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员工要服从安排并完成该时段要求完成的工作,不互相推诿。卫生实行分工制,必须做到随时整洁清爽。

四、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损害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窃公司财物者驾驭公安部门处理。

五、员工服务态度:

热情接待每一位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公司

员工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一、员工聘用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资料

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学历、职称证明。

个人简历。

近期照片两张。

身份证复印件。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按照公司薪资制度发工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限或

者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

二、岗位责任制度

1、保证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每天坚持写工作日志及上交工作表。

2、热诚、谦逊、耐心的服务于客户,不得辱骂客户和同事。

3、维护公司设备、财产的安全,保证正常使用。

4、因个人原因给工作的下一环节造成影响的,相关人员有义务马上到位予以解决,造成而外费用的,从当月业绩中予以扣除,同事之间互帮互助。

5、因工作的特殊性,员工休息日为选休,没一周休息一天,其休息日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

国定节假日,休息制度为轮流休息。严格请假制度,员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应提前

向公司请假,并安排好相关工作,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需要承担赔偿

责任。

三、工资制度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支付能力,员工工作业绩和态度调整工资金额。

1、工资结构:基本工资+提成+考核+公司奖励

2、工资发放时间: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7日,如发薪日正好赶上休息日或者节假日,工资回提

前或延后发放。如对当月工资有异议者,应当及时提出。为了便于管理,公司采用压薪制(1~17

号),待员工合理离职后,予以退还。员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还:a、员工离职时,未提

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影响公司人员分配;b、擅自离职,手头工作未交接,影响全局工作;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或有不法行为者,追究法律责任。d、因工作的特殊性,员工离

职后,留取的业务基金(未发提成的部分)将转为公司的风险基金不再发给员工提成。四、五、六、七、福利待遇 遵循公司规定 考核制度:遵循公司规定 员工奖罚制度:遵循公司规定 辞职条件

1、员工合同期满以后方可离职,离职将发放所有工资,上缴公司用品等。

2、未满合同期限,如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并签订《离

职员工保证书》,上交公司用品(工装、领带保持整洁无损),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后第一条 第二条

(一)(二)

(三)(四)

(五)第三条

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 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客户,作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服务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

3、工作后对本次服务是否满意?麻烦您对我们的服务多提宝贵意见!

二、工作时间:

1、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2、每周星期天休息,节假日另定

二 员工奖罚规定:

1、上班时间不许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听音乐。

2、考勤记录必须自己按时(上班前、下班后)登记,不允许帮忙带打或虚假行为。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1次扣款10元,1小时内扣发20元

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扣罚全天工资。

三、离职条件

1、员工离职,必须归还所有公司所配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2、离职后不得再以公司员工的名义自居,如有违返本公司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四、辞退员工条件辞退条件如下

1、无故旷工的、当月被投诉10次以上者含10次;

2、拒绝公司指派任务、泄露本公司机密;

3、偷盗公司财物者、私自收取客户费用;

五、员工正式入职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遵纪守法,服从有关上级的管理,职工之间的关系要简单化,不得勾心斗角,互不买帐。

2、不得谈论其他职工的工作表现及自己对该职工的看法,更不得探听其他职工的报酬及隐私。

4、工作时间要衣冠整齐,不得打闹、不得穿拖鞋(特殊工作除外)。

5、对客户的疑问、上级安排的任务及同事拜托的事情都尽快落实或一一答复。

6、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真诚待人。

六 财务管理制度

1、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公司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

3、因工作需要出差车船费据实报销,费用报销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

七 环境卫生制度

1、每天上班后应将办公室打扫干净并整理好各自办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月月末对公司整体环境进行一次集体大扫除;

3、不得在办公室乱扔纸屑及烟头等垃圾,更不得随地吐痰;

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否则会给他人带来不好的情绪,进而影响工作

第五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严明公司纪律,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作风,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六)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超过上班时间半个工作日未到岗、又未请假的;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3、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4、假期已满未上班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6、员工离职申请未经公司批准,未准假而不到岗的。

员工旷工,当日工资不与计发,且当月绩效为零。同时,其福利按《员工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七)加班:员工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薪酬。

(八)因天灾事故或突发事件,员工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员工不得拒绝。

第二条、岗位规范

(一)从上班到下班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制定的员工通道;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出商场内客用公共场所、不得私自使用商场内的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外出、离开商场时,需向保安部出具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出门证》,否则值岗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上班的时候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用电话联络;

5、工作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6、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工作中不扯闲话,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7、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桌子,椅子半位,以示主人未远离,长时间离开岗位时,可能会有电话或客人,事先应拜托给上司或同事。椅子全部推入,以示主人外出;

8、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9、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10、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办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11、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期限。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12、下班时,办公桌、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

第三条、员工礼仪

(一)仪容

1、工作日内员工要仪容端庄、整洁,女性员工要着淡妆;

2、员工的头发要保持清洁,男性员工不得蓄须、留长发;

3、所有员工不能讲头发染成过于鲜亮的颜色或做出夸张的发型;

4、女性员工只可涂无色指甲油;

5、不可戴有色眼镜上班。

(二)、仪表

1、工作时间有发放工装的员工要按照要求统一着工装、并佩带工作牌;工作牌不得背面朝外,不得贴标签;如有损坏、丢失,需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门;

2、工装要保持干净、整洁、无褶皱、纽扣齐全。不得私自修改,禁止卷起衣袖,裤角,衬衣需系在裤裙内;

3、男员工工作时应穿黑皮鞋,并保持鞋子干净,着深色袜子,女员工必须穿肉色的袜子,穿裙子不得穿短袜、破袜;

4、首饰佩戴要适度,员工只可佩戴一枚戒指;女员工只准佩戴一对耳钉及小型耳圈。

(三)、业务礼仪

1、接待客人及咨询时要礼貌问候,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在电话铃第三声前正确、迅速、谨慎地接听,通话要简明扼要,不能在电话中聊天;

3、使用标准礼貌用语,工作时间内上下级之间以职务相称。

第四条、员工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适当给予奖励:

1、模范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做出显著工作业

绩的;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了重大事故(事件)发生,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3、见义勇为,保护公司和客户生命财产安全的;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重大工作成效或显著经济效益的;

5、厉行节约,有效控制成本,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6、在其它方面为公司作出重要贡献的。

公司对员工上述行为的奖励,可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

1、口头表扬或通报表彰;

2、发给工作奖金;

3、晋级或晋薪;

4、评为优秀员工;

5、总裁特别嘉奖。

符合上述奖励规定的,由员工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裁批准,重大奖励事项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员工处罚

(一)、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罚款10元,扣10分:

1、衣着不整、着装不符合公司规定;

2、妆容不整,违反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3、非公务原因调班当月超过两次(不含)者;

4、违反楼道、大门、电梯管理规定;

5、浪费办公用品或挪为私用,情节轻微者;

6、未能按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调班、外出、加班、补休、出勤签证等手续;

7、工作时间内姿态不雅,如在现场吃、喝、蹲、坐、倚、靠等;

8、用内(外)线电话闲聊,打私人长途电话,本人须承担私人长途话费;

9、下班后不关电脑、不关灯、不锁门,未在指定地点吸烟或乱扔烟头;

10、其他符合轻微过失、罚款10元扣10分的违纪行为。

(二)、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一次罚款20元,扣20分:

1、迟到、早退者,按20元/人/次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当月累计达5次者,按旷工1天处理,以此类推。

2、上班时未按规定佩戴胸卡或违反个人安全、卫生规定以及在岗期间非因公需要着工装外出者;

3、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或未经允许使用客用电话、客用电梯(含贵宾梯、扶梯、带顾客协调有关事宜除外)等指定客用设施;

4、违反公司交接班及员工餐厅、更衣室等场所的有关规定;

5、对敌吐痰和乱扔废弃物或违反公司卫生管理规定;

6、其他符合轻度过失、应罚款20元扣20分的违纪行为。

(三)、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罚款30元,扣30分:

1、在公司办公区的服务区大声喧哗、打闹;

2、上班时未经允许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含在营业场所使用手机);

3、上班时串岗、聊天、化妆、打瞌睡、看书报杂志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态度消极、缺乏群体协作意识和主协服务精神;

5、上班时间因私购物或下班后着工装购物(特殊情况经部门责任人批准的除外);

6、其他符合轻度过失、罚款30元扣30分的违纪行为。

(四)、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罚款40元,扣40分:

1、发现公司物品损失、事故隐患或突发事件不及时上报;

2、对各种违纪情况包庇纵容;

3、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不服从上级日常工作管理或以不良言行影响部门工作;

5、伪造或佩带他人胸卡上岗,佩带公司已停用或过期无效的胸卡;

6、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钦酒的(因公除外);

7、其他符合重度过失、罚款40元扣40分的违纪行为。

(五)、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公司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2、触犯国家刑法被公安机关收容、劳教、拘役、判刑;

3、提供不实之词,虚假证据诬陷他人或向公司报假案;

4、未经公司书面授权,擅自更改公司计算机系统内容及管理信

息;

5、索要、收受贿赂、回扣或礼品,隐瞒不报;

6、私扣、私分公司物品;(含促销礼品及商品附件)

7、对下属打击报复;

8、提供虚假履历、学历或其他身份证明;

9、未经公司书面授权,擅自以公司或公司授权人员的名义进行招商、销售、采购、投招标、借贷、租赁、转让、出让、抵押等各类经济活动;

10、不执行公司组织程序,聚众闹事;

11、未经上级书面授权,向外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12、从事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兼职或在病休、待岗及年假期间谋职;

13、提供虚假请假单据、虚报、谎报请假理由或以其他形式进行考勤作弊;

14、违反公司外事纪律或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经查核实,影响公司声誉;

15、因员工所犯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正当理由而拒不赔偿的;

16、在应聘时不如实填报,对曾受过处罚故意隐瞒的。

大型购物广场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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