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进小区(村湾)工作实施方案
为延伸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链条,提升小区(村湾)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有一个法治宣传阵地
加强小区(村湾)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至少有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橱窗),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深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小区(村湾)居(村)民在生活圈充分感受到法治气息,在潜移默化中增长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
(二)有一个调解组织
根据小区(村湾)规模、矛盾现状,成立社区驻小区(村湾)调解室(调解小组),将社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功能拓展至小区(村湾)。调解员由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网格员、法律顾问、小区居住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法律明白人担任。通过访调、诉调、行调“三对接”,借助区、乡镇(街道、试验区)、社区(村)、小区(村湾)四级网络实体,积极调处物业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实行“小区(村湾)内矛盾小区(村湾)内解决,专业性矛盾专业消除”,实现“小事不出楼栋(中心户)、大事不出小区(村湾)”。
(三)有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团
网罗小区(村湾)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志愿者等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的人员,建立法律服务团,为本小区(村湾)居(村)民解答法律咨询,协助解决法律事务,及时回应居(村)民的法律需求。小区(村湾)法律顾问为服务团法治指导员,协助指导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解答和办理专业性强的法律咨询、法律事务。
(四)一个法治小区(村湾)智能管理平台
依托“XX”,增加法治进小区(村湾)模块。将法律咨询、聘请律师、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预约、司法鉴定、远程会见、行政复议、“八五”普法、法治小区(村湾)等10项服务搬上互联网,适时推送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实时受理、办理法治业务,实现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进小区(村湾)。
(五)一批法治示范小区(村湾)
建立健全小区物业法治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开展小区(村湾)法治宣传教育(宪法、物权法、物业法、消防法等);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健全小区(村湾)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完善小区(村湾)公共法律服务;小区(村湾)环境绿化、美化、净化,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法治能人找出来
通过“XX”APP找能人功能模块等形式,将居住在小区(村湾)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含退休)、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志愿者登记公示。
(二)法治组织建起来
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小组),组建法治宣传志愿者服务队伍(应含“两类人员”),建立法治小区(村湾)智能平台。
(三)依法治理动起来
加强指导和协助,充分发挥小区(村湾)阵地、组织作用,实现小区(村湾)法治宣传教育自我开展,法律事务自我解决,矛盾纠纷自我化解。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3月):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全区法治进小区(村湾)工作。
(二)区级示范点创建阶段(4月):完成1-2个法治进小区(村湾)示范点创建任务,开现场会。
(三)乡镇示范点建设阶段(5月-12月):各司法所(办)6月底前至少建一个示范点;
9月底实现30%以上的村(社区)有1个示范点;12月底实现50%以上的村(社区)法治进小区(村湾)有1个示范点。(四)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全面总结、完善机制和巩固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司法局法治进小区(村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成员、工会主席XX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司法所(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XX等同志组成,办公地点设于人促股,XX负责日常工作。(二)强化协调督办。
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联系所(办)的工作督导。各股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工作专班要加强督导、指导、协调和服务,司法所(办)要因地制宜,精心谋划,按方案要求完成创建任务。(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司法所(办)要及时总结法治进小区(村湾)相关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注重围绕某一事项、某个重点,梳理具有影响力的做法,提炼经验,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意见及时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