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汇报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汇报
汉阴县城关镇位于县委,县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面积133.41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4个社区,203个村民小组,有24829户,7.4万人,316国道、十天高速、阳安铁路纵贯东西,交通十分便利。
自县委、县政府202_年2月召开动员会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层层落实,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站在立足城关,着眼全县的高度,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作为提高城市品位和今后发展的一个基础硬件工作来抓,不断强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全镇人民的卫生意识和文明素质,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健全机构、责任到位
镇上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党政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各站、办、所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常年抓创卫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时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镇长任主任,各站、办、所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蓝延明同志担任,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爱卫组织网络健全。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双创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民的支持和参与。为此,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在大会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讲了话,提出了要求,为创建国卫指明了方向。
为了使创建工作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做到家喻户晓,人人 参与,出动宣传车15次,悬挂宣传标语1600余条,印发宣传单17000余份,制作大型固定宣传栏4幅。为提高群众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以每年的四月份爱国卫生月,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村干部及中小学生开展卫生清洁大行动,城区各单位、门店、住户都按规定自觉清扫、洗刷门店前后。各村社区按要求清除房前屋后的杂草、污垢,市容村貌焕然一新。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在人员集中、醒目的公共场所地方悬挂、制作健康知识宣传栏。镇创卫办在城南广场制作三期宣传栏,在镇政府机关制作宣传栏四期。同时要求村、社区相应制作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通过扎实宣传,全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了一定水平,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有了显著增强。
三、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镇政府要求各村,对自己辖区内的重点地段、特别是交叉路口、桥洞、河道、路旁的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填埋和处理;同时,配合县上316国道整治活动和油菜花节活动,加大整治力度,巡回督查,定期通报。要求社区对自己辖区的牛皮癬、野广告巡回检查、随时随地进行清除。通过强力推进,严查督办,城乡卫生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四、积极开展卫生村(户)、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 积极指导和协助镇内单位、社区、村积极参与争创各级卫生先进,截止目前申报国家级卫生村3个(五一村、中坝村、双星村);省级卫生村3个(长窖村、太平村、大兴村)、省级卫生社区3个(北街社区、西街社区、南街社区);市级卫生村5个(三坪村、花扒村、草桥村、龙岭村、月河村);县级卫生村9个(平安村、赵家河村、红心村、新心村、杨家坝村、前进村、中堰村、果园村、东南村)。全镇除益新村外所有村都要积极主动申报。通过创佳评差活动来促进创卫工作积极开展;五
一、中坝等村建立了卫生示范户动态管理制度。
五、抢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试点机遇,努力改善卫生环境 我镇按照县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试点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从202_年10月起,截止目前我镇已有18个村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试点范围,村级成立了环卫站,健全落实了组织机构,配备了保洁人员,修建了垃圾池,有条件的村还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场,使农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这项惠民政策的出台,应感谢县、委县政府。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试点工作从政策上、机制上、资金上的落实和固定,解决了村级组织棘手的重要难题。全镇配备保洁人员130人,清运架子车130辆,修建垃圾池237个,机动垃圾车6辆。与清运垃圾车辆的人员签订责任书,逐步完善保洁机制,巩固保洁成果。与此同时,我镇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202_年11月购置20个铁制垃圾桶分布汉太路、东南农贸市场以缓解倾倒垃圾难题。
六、积极争取各类项目支持,努力改善卫生基础设施。今年我镇争取了5个垃圾填埋场,4个污水处理站,300个三格式改厕项目,此三项项目均在实施中。
七、加强创卫检查评比力度,整体推进创卫工作
镇上定于半月对城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楼院小区、居民住户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评比,对环境卫生好的,给予肯定,并要求巩固提高;对环境卫生一般和差的,存在的问题,书面要求整改,并严格按照县汉办发{202_}14号文件,追究相关责任,从而全面调动了单位、个体户及住户的积极性。
八、聘请监督员,当好宣传员、保洁员
我镇按照县创卫办的要求,组织了26名热爱保洁工作、肯吃苦、责任心强的居民并分配到4个社区,戴上袖套,对城区环境卫生随时清除、监督。通过清除、宣传、监督活动,提高创卫意识,初步形成 “汉阴是我家,创卫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九、积极申报生态村建设,打造最佳人居环境
我镇按照县环保局的总体安排,按照生态村的标准,积极指导赵家河、草桥、五一村申报生态村创建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尽管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㈠继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这是创省级卫生县城成功经验,是反复证明了的一条真理。因此,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也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所谓高度重视,就是要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行动上给予理解支持,对特殊困难和问题给予处理和解决,要把创卫工作牢牢抓住并放在议事日程上来;要抽调能干事、会干事、责任心强、能独当一面、办事效率高的人员充实到创卫队伍。创卫工作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没有高效精干的人员来落实这是不可能完成的。
㈡继续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参与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成功的基础上,审时度势,高屋建瓴,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强力推进的一个新的目标和任务。它是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民生、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居住环境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汉阴形象,展现汉阴人民文明精神风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30万汉阴人民热切期盼的目标追求,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要不断增强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的紧迫感、任务感、使命感。在全镇范围内迅速掀起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热潮,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人人受益、人人都做贡献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强大合力。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党员干部、支书村长、社区主任、单位负责人都要带头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坚决制止乱倒、乱扔、乱吐的不良习惯,使我们的生活环境更整洁、人民身心更健康、县城更美好。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创卫意识,利用各种有效的形式,营造一种浓厚的“汉阴是我家、创卫靠大家”的氛围。逐步培养居民公共卫生意识,形成自觉爱环境、爱卫生的良好习惯。
㈢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保证经费开支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它是一项惠民系统工程,所谓工程,就需要资金大量投入。目前我镇基础设施薄弱,配备设施还不够健全,农村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垃圾清运,保洁人员工资待遇,改水厕等诸多工作都需要资金投入,这么大的工程不花钱是不行的,所以各级都要投入,不惜花钱,把钱用在人民得实惠工程上来,让广大人民享受改革的成果,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角点。
㈣抓好健康教育工作
健康教育是解决公共卫生问题的首选对策,是农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切实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民卫生素质,这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广泛持久地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改变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陋习,要通过举办科普展览,健康家庭知识竞 赛等活动,要积极倡导不吸烟、不酗酒、合理膳食、经常锻炼的良好生活方式,向农民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要教育农民群众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等良好生活卫生习惯,要利用多种渠道的形式宣传健康教育知识,要开辟一年不少于四期的宣传栏,并按季更换内容,到202_年城乡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要有禁烟标志。
㈤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社区要认真落实好环境卫生“四自一包”责任制,定期对各单位、居民进行检查评比,把检查评比作为提高行政效率的手段,用好用活用准,把检查评比与通报工作结合起来,对环境卫生搞的好的要通报表彰,对环境卫生搞的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要加大对背街小巷定期或不定期整治力度。要健立健全保洁制度,环境卫生要有专人长期抓,坚决杜绝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的发生,积极协调城建部门、主管部门,对家属区、楼院、小区,健全物业管理机构或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明确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责任落实到位到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按照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要求,继续完善好机制配套政策,该修建垃圾归集点就要修建垃圾归集点,要着重解决群众倒垃圾问题,坚决杜绝向河道、堰渠、桥下、涵洞、荒地等乱倒垃圾现象。严禁在门前堆放柴草、粪堆、石碳和杂物,对原有配备的垃圾箱、垃圾斗落实专人管护,明确责任,防止丢失和损坏;垃圾装满后及时清运。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保洁人员抓好长期保洁工作,各村要结合县农村垃圾清运保洁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保洁工作。定期检查 环境通报,通过评优活动,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上新水平。按照创建国卫标准,把自己的村建设成山清、水绿、地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㈥积极开展争创各级卫生先进村、社区、单位活动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至少要有9个村成为省级卫生村,要有40%以上的村,创建成省级卫生村。我镇目前除中坝、五
一、双星3个村已被命名省级卫生村外,还有六个村我们必须逐步创建,争取202_年要有10个村创建成省级卫生村。
㈦依靠科学,发动群众,广泛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 除“四害”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之一,我们要根据“四害”的消长规律、科学选定好药物,采取生物防治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以环境治理为主,专门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以群众运动为主的防治措施,定期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同时建立除“四害”工作责任制,一年两次的除“四害”活动,要有专人落实,配备灭蚊灭蝇工具,注意各类安全,杜绝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㈧加强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是记录和检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过程的证明材料,因此,档案资料收集工作不能忽视,这也是创省级卫生县城充分证明的必要做法。我们一定要把平时做了的文件、宣传资料、图片、会议记录等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以备以后验收使用,切不可有“平时不烧香临时报佛脚” 的做法。
㈨健全制度,扎实推进创国卫工作实施步伐
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创国卫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通过 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制定,用制度管人,通过制度,实行奖勤罚懒,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汉阴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单
创建国家卫生城宣传单
1、什么是创卫?
答:创卫是创建卫生城市的简称。“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卫生城市有全国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城市两个级别。我县从202_年到202_年正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
2、创卫要做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答:按工作性质的类别划分,创卫要做的工作主要有:(1)加快市政基础建设的步伐。(2)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3)继续强化爱国卫生工作。(4)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监管工作。(5)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6)大力开展创卫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
3、创建卫生城市的意义?
答:创建卫生县城是县委、县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创卫对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4、我县的“三城一县”创卫工作中“三城”和“一县”是指什么?
答:“三城”是指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生态县城; “一县”是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5、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哪几项?
答:(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2)健康教育;(3)市容环境卫生;(4)环境 保护;(5)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6)食品卫生;(7)传染病防治;(8)病媒生物防制;(9)社区和单位卫生;(1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6、创国卫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1)强化市民文明卫生意识;(2)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努力扩大城市绿化面积;(4)实施美化亮化净化工程;(5)加强公共卫生工作;(6)抓好除害防病工作;(7)强化环境保护工作;(8)搞好农村社区卫生。
7、创国卫保障措施有哪几项?
答:(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3)细化指标,夯实责任;(4)理顺体制,创新机制;(5)强化措施,严格奖惩;(6)规范程序,协调运作。
大庆市萨尔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篇:市场监管局关于202_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汇报
市场监管局关于202_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汇报范文
今年上半年以来,XX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三城联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采取广泛发动、完善设施、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等方法,强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夯实创建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指挥部创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调整完善创卫领导下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创卫工作,确保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二是建立创卫机制。局创卫办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对每月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保证创卫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每两周召开召开一次有相关股室参加的协调会,沟通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创卫工作在每个股、室、所、队得到真正落实。
三是完善资料档案。按照网上申报的具体要求,根据每阶段的创卫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创卫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创卫台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立足职责、强化措施,聚焦攻坚重点
(一)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检查。6月份以来,我局联合教体、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辖区内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46家,排查风险隐患8起,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二是全力护航中高考考生饮食安全。成立以我局长组长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点周边巡查、食宿点保障、应急处置三个工作小组,明确监管人员、检查范围、检查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就重大活动保障的监管流程、监管要点、监管思路和方法,以及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组织执法人员提前介入,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集中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集中检查,切实保障考生及考务人员饮食安全。从高中招考试开始,对食宿点食堂实行专人驻点、全程重点监管。同时,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了农药残留、亚硝酸盐等项目的快速检验,对存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严格控制上桌,确保高中招考试期间食品安全。中、高考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62人次,检查初、高中学校44家,抽检食品35批次,全部合格,圆满完成了中高考餐饮食品保障任务。三是强化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聚焦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到各乡镇组织学校、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从人员的健康管理、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原材料采购的查验及索证索票、存放、操作加工以及场所的卫生管理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提出明确的要求。全面加强“豫食考核APP"推行,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四是持续持续加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加快提升我县餐饮业整体发展水平,在202_年餐饮卫生店、特色店、名优店评选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XX县第二批餐饮卫生店、特色店、名优店”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决定授予33家单位餐饮单位为镇平县“餐饮卫生店”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五是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用餐行为,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提供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就餐。要求沿街餐饮门店在LED屏滚动播放“使用公筷公勺、健康文明用餐”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积极开展农贸市场整治。一是抓意识,提升市场卫生环境。多次约谈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相关负责人,督促市场开办者及管理者加强市场内卫生的检查清理力度。二是抓标准,优化市场基础设施。督促市场管理者严格按照商品类别划行归市和陈列规范要求,对市场内破损墙面、污浊地面等进行修复,落实市场活禽宰杀和销售区隔离改造工程。三是抓治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联合城管执法局、市政局等部门开展农贸市场内外环境、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专项治理。四是抓管理,建立常态化机制。引导惠城农贸市场向“标准化、清洁化、超市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从进货渠道、经营户许可等各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定期进行农产品快速检测和抽样检测,建立了市场常态化管理机制,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市场环境。同时,为提升管理水平,我们还实行了文明诚信商户星级评定公示制度,激励商户诚信经营。截止目前,我们共检查了XX多家,制作现场笔录30多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农贸市场秩序得到较大提升。
(三)强化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县“三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县城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的统一安排,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由相关股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及8个综合执法队队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下发《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及要求进行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指示精神,严厉查处内容含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传统文化美德等内容的户外广告。二是开展行政约谈,强化行政指导。为从源头上治理虚假违法广告,近日,我局召开了广告经营单位座谈会,对盛世传媒等11家规模较大的广告经营单位进行行政指导。会上,广告与网络监管股负责人通报了我县的户外广告发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广告经营单位增强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广告审查义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制作、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三是开展巡查监测,强化集中整治。加大对户外广告执法检查力度,以城区主次干道及小区、社区的建筑物外墙、立面等部位绘制、悬挂、张贴、书写的广告及门店招牌、橱窗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内容涉及导向问题、低俗媚俗庸俗、违背公序良俗的违法广告以及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美容、投资理财等领域的虚假违法户外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共监测到违法户外广告7条,限期整改7条,立案查处2起。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整治的基础上,局广告和网络监管股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工作计划,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广告导向监管重点,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提升广告监管效能,严控违法广告反弹回潮;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督办反馈,压实整治任务,推动实现广告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协调好广告与环境的关系,提升城市形象。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紧盯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紧扣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虚假广告、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校园周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集贸市场内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扎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构筑社会信用建设体系。深入推进协同监管平台运用和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格局。结合十七届玉雕节活动在我县举办,开展“诚信文明经营商户”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4月23日,对16家玉雕行业“诚信文明经营商户”进行现场授牌。
(六)完善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机制、社会共治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XX起,其中申投诉XX起,举报XX起,信函X起,电话申投诉、举报、咨询共XX起,现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万余元。
(七)提升创城志愿服务水平。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做到高效快捷、文明敬业、规范服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路长单位作用,全面整治环境秩序。加强创城文明礼仪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创城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城、人人支持创城、人人参与创城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创成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没用深刻认识创城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投入的精力不够,全员发动不够。二是餐饮店、农贸市场和校外培训机构、窗口部位和校园周边等点位,存在容易反弹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效常态机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工作任务,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做到事事有人过问,件件有人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充分利用LED屏、微型公众号、自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城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问题整改力度和检查督导力度,强化专项整治和农贸市场提升等重点,切实解决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篇:国家及卫生城
洪洞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汇报
根据山西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于202_年3月开始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对照“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考核办法,于202_年10月8日至9日上午,经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太原市园林局的有关专家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洪洞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专家听取了洪洞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洪洞县的公园、广场、街景、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环城林带、市政设施等,并经认真讨论,组织有关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我们认为,基本达到要求。
一、制度建设方面
1、领导重视、落实到位。202_年,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决策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园林绿化管理处,组成了专门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开展,保障了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制定创建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制,逐项逐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在创建过程中,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
议进行专题部署,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高效开展。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洪洞县绿化管理办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健全和细化了《绿色图章制度》、《绿线管理办法》。在城区推行“五包责任制、认建认养制”,将绿化苗木管养责任明确到单位、个体,绿化管护机制不断完善。
3、科学系统规划。202_年,围绕总规,确立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筹,绿地系统与自然水系相统筹,现有景区景点与长远发展景点景区相统筹的原则,编制完成了新一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建设项目审批方面,严格执行“绿色图章、绿线管理”等工作机制,实行建设部门跟踪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复查等管理措施,自“绿色图章”制度实行以来,共审批了11个施工项目,有效确保建筑风格、绿地标准的统一与达标。
二、城市建设方面
1、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资力度。近年来,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了中心广场、涧河公园、时代广场、轩逸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实现了植物品种多、绿量大、造景好的效果,多角度、多层次丰富、优化了县城绿地系统。建成飞虹东西街、玉峰街、滨河东路、恒富街、虹通路等景观大道,截至目前,我县的绿化覆盖面积达到650.2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了44.5%;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了561.16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了38.4%,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32.46万平方米,人均
公园绿地面积达到了10.19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2、高度重视单位和小区绿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过专家组实地考核认定,命名了一批县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截止目前,涌现出了县委大院、政府大院、公安局、新英学校、县法院、盛达家园、沁春园、江南新城、湾里新村、信合小区等25家园林式单位、15家园林式小区。
3、大力实施生态建设。以“3〃12”植树节为契机,近三年,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68万株,按法定义务植树人数计算年人均 3.5 株,成活率达90 %以上,造林绿化面积累计达2400余公顷。义务植树尽责率、成活率、保存率分别达到省级园林县城验收标准。
三、今后努力方向:
1、全力抓好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力争把洪洞打造成宜居生态的国家级园林县城。
2、进一步强化规划审批管理。逐步理顺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机制,严格把关,确保建筑风貌的协调统一和绿化指标的全面达标。
3、全方位开展园林单位、小区、道路创建工作,加强管护
第五篇:内江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职责
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一)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创卫工作组织机构,坚持“一把手”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以及联络员负责创卫工作,制定创卫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定期向市创卫办报送工作进度和相关资料,参加各项会议。
(二)加强本系统、本单位各类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管理工作。
(三)在本单位及本系统大力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
(四)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范围内。
(五)本单位达到市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本系统70%以上单位达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
(六)积极参与、配合所在辖(社)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驻共建”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七)积极配合、参与城镇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完成市创卫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教育;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本部门(系统)创卫工作资料。
二、部门职责
(一)市创卫办。
1.制订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创卫工作总联络。
2.对照创国卫标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创国卫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创卫工作进度,编印工作简报、通报。
3.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4.组织筹备创卫工作相关会议。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创卫工作。
6.市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210048,2210054。
(二)市目标督查办。
1.制定创卫督查工作方案,将“创卫”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实行过失考核。
2.建立和完善创卫督查、问责机制,会同市创卫办督促检查各成员部门“创卫”工作进度,及时通报各成员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
1.将创卫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2.制定创卫工作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2- 3.牵头负责在各新闻媒体开设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栏目、曝光台,加强舆论监督。
4.配合指导制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专题片、画册和宣传展板的制作。
5.督促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开区和市级各部门开展创卫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市委组织部。
根据创卫工作需要,从各级“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人员、后备干部中选派7-10名综合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市创卫办工作,进一步充实市创卫办工作力量。
(五)市发展改革委。
1.将创卫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
2.负责中心城区各粮库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鼠类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指导创卫相关项目的立项工作。
(六)市财政局。
1.将创国卫及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根据创卫工作的需要,落实市创卫办工作经费,为创国卫提供经费保障。
(七)市城乡规划局。
1.完善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协调配合市城管执法局
-3- 编制完善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2.完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停车场规划。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建筑工地及扬尘管理,加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强力推进中心城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改造,加快推进涉水项目、交通治堵工程、“城市变景区”等工程项目建设。
2.加强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和照明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确保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照明达到“国卫”标准。开展城市公共绿地及相关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
3.加大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城市面貌。
4.规范建设行为,治理违法违规建设。
5.加强中心城区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的管理和整治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物管行业管理,提高物管公司服务水平。
6.负责承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确保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7.负责做好物业小区规范管理,督促物业小区对直饮水、现制现售水设置把好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8.加强公租房、廉租房管理,改善环境。
9.负责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城区绿化规划应突 -4- 出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合城市的特点,形成鲜明的绿化特色,绿线管制制度落实;城区街道有花、有草、有行道树,道路绿化做到无死树、枯树(枝)、缺株现象;城区街头有绿化美化景点,并有专人维护,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验收资料。10.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签订绿化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建成一批园林式单位。
11.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
1.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成员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重大节假日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建立完善创卫及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2.负责指导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监测工作,负责对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服务消杀公司监督管理,并完善相关监测资料。
3.负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关于“重点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规定内容的工作。
4.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处理重大中毒和救灾防疫等突发事件。
5.加大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餐
-5- 饮”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力度,达到“国卫”标准。
6.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的监管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规范收集、存放、处理。
7.确保中心城区各级卫生单位全部达到无烟单位和市级以上卫生单位标准。
(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
1.抓好中心城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确保中心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3.确保中心城区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4.制定中心城区餐饮行业卫生整治标准,并组织开展餐饮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整治,打造餐饮示范街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餐饮行业“三防”设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指标达到“国卫”标准。
(十一)市教育局。
1.督促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2.督促中心城区学校开展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活 -6- 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创卫宣传活动;加强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十二)市体育局。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协调社区建设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中心城区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十三)市交通运输局。
1.负责内江主城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的综合环境整治。利用内江主城区城市公交车辆语音播报设备和出租汽车顶灯显示屏等加大创卫工作宣传力度;督促内江公交集团规范公交广告行为,做好城市公交站台维护和环境卫生治理。
2.负责所属客运站窗口单位的创卫工作,督促、指导创卫宣传、控烟工作。
3.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客运站、车辆维修行业的环境卫
-7- 生工作。
4.负责对高客站、晏家湾车站、卷子坳车站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牵头联系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创卫工作。
(十四)市环保局。
1.加强环境监管,防止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4.按照环保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医源性污水达标放排、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并达到“国卫”标准。
(十五)市工商局。
1.依法把好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监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2.负责督促城区集贸市场业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场内 -8- 分区合理、各类设施齐全,配备市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3.督促市场业主和场内经营户搞好除“四害”工作,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十六)市公安局。
1.负责制定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城市交通秩序,会同规划、住建、城管部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依法整治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配合相关部门治理各种“牛皮癣”行为。4.负责建成区犬只管理。
5.依法对机动车噪声和广场、公园、街道、家庭室内产生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等污染进行行政处罚,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嗽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市国土资源局。
1.做好国有存量土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2.为创卫相关建设项目提供用土保障。(十八)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1.负责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宾馆(饭店)及旅游行业公共卫生管理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旅游行业(单位)公共卫生和防病管理。
-9- 2.负责做好中心城区星级宾馆(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A级城区景区公厕的升级改造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星级饭店创卫宣传工作,加强对来往内江游客的创卫宣传。
(十九)市质监局。
1.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2.依法查处生产领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十)市民政局。
1.负责指导督促城市街道路名牌的规范设置和环境卫生治理,保持路名牌整洁。协调利用路名牌广告宣传创卫工作。
2.抓好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负责督促城市社区完善环境卫生组织管理相关制度, 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社区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社区内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二十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广播电视、图书馆、影剧院、网咖(吧)等相关单位和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各类文化单位和文化娱乐场所环境卫生整治。
-10- 3.协助加强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和商业服务网点的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中心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控烟工作。
4.负责指导、联系省广电网络公司内江分公司的创卫工作。(二十二)市直机关工委。
1.按市创卫办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市级机关单位创卫工作情况督查,并及时通报市级机关单位创卫工作进展情况。
2.按照市创卫办要求,协助相关部门督促市级机关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和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
3.按照市创卫办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市级机关创卫督查、问责机制。
(二十三)市委政法委。
1.负责督查公、检、法、司各部门开展创卫工作。2.组织实施政法系统各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控烟、环境卫生整治等创卫工作。
(二十四)市农业局。
1.负责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牲畜屠宰场所卫生及动物防疫符合相关要求。
2.指导做好城郊结合农村畜禽粪便管理,实现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中心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做好农村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沼气建设,抓好农户“一建三改”
-11-(建沼气、改厨灶、改畜圈、改厕所),实现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做好农田灭鼠工作。
4.负责农药质量的监测、鉴定、监督执法和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市场农副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5.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十五)市水务局。
1.负责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和中长期供求计划以及水资源保护工作。
2.负责甜城湖水面环境治理及管理工作。(二十六)市商务局。
1.牵头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创卫达标工作,规范化市场达到70%以上;协调完成城区农贸市场的合理规划选址、城区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2.负责督促抓好归口管理企业创卫工作。(二十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工业企业环境整治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健康教育、控烟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督促工业企业搞好“三废”治理,“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2- 2.负责指导、督促城市电力、电信、移动、联通以及中石化、中石油等行业创卫工作,加强城市各类强弱电设施维护、管理,保证整洁,规范网线。加强油库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
(二十八)市国资委。
1.负责做好国企职工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2.督促监管企业搞好“三废”治理,“三废”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负责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含门市、房屋等)的环境卫生整治,保持整洁。
(二十九)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城市牛皮癣、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市容专项整治;开展环卫设施除“四害”工作;牵头完成老城区公厕及旱厕的整治和改造;负责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
2.督促三区加强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机械化冲洗保洁率和城市洁净化水平,抓好城市管理、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区域的综合整治,开展城市建成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洁净化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加强对三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考评。
4.督促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
-13- 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三十)市安监局。
1.依法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三十一)内江银监分局。
1.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城区各金融单位创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检查,通报各金融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2.组织指导城区各金融单位开展创卫工作培训,掌握标准,加强健康教育、控烟宣传等工作,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并有明显变化。
(三十二)市总工会。
1.负责指导、培训企业工会开展创卫工作,发动企业工会组织广大职工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创卫活动。
2.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3.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14-(三十三)团市委。
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和志愿者参与创卫工作的宣传、卫生整治、健康教育、控烟宣传等各项工作。
(三十四)市妇联。
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参与创卫工作的宣传、卫生整治、健康教育、控烟宣传等各项工作。
(三十五)市档案局。
1.负责指导各级各部门规范创卫资料装档工作。2.落实专人负责全市创卫迎检资料的装档工作。(三十六)内江军分区。
负责协调驻内部队组织开展创国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卫生素养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援地方创卫工作,参加驻地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三十七)内投集团公司。
1.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承担的建设项目工地及扬尘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管理达到“国卫”标准。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负责已完工未交付使用或已用未移交建设项目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十八)内江建工集团公司。
1.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承担的建设项目工地及扬尘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管理达到“国卫”标
-15- 准。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负责其开发的商业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环境卫生,提高商业区、住宅区综合管理水平,保持整洁面貌。
3.负责已完工未交付使用或已用未移交建设项目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三十九)内江路桥集团公司。
1.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负责其开发、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工地及扬尘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管理达到“国卫”标准。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2.负责已完工未交付使用或已用未移交建设项目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十)国网内江供电公司。
1.负责规范城市强电设施的设置,加强维护管理,保持设施完好、整洁,开展设施小广告、“牛皮癣”、积尘等卫生治理,并形成制度化。
2.配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负责规范城市老旧小区供电网络设置。
(四十一)内江师范学院。
1.对学院管辖区域创卫工作负主体责任。
2.按照创国卫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学院创卫工作,各项工作 -16- 达到“国卫”标准。
(四十二)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1.对学院管辖区域创卫工作负主体责任。
2.按照创国卫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学院创卫工作,各项工作达到“国卫”标准。
(四十三)内江火车站、内江北站。1.对火车站管辖区域创卫工作负主体责任。
2.按照创国卫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火车站管辖范围创卫工作,各项工作达到“国卫”标准。
(四十四)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
1.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对所管辖区内的创卫工作负主体责任。
2.建立本区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加强创卫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创卫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按照创卫工作目标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创卫合力,强力推进创卫各项工作。
3.按照市创卫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认真制定本区域创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创卫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17- 4.按照创卫联络工作机制,确定负责创卫工作联络的部门和具体人员,加强市区创卫工作联系,定期向市创卫领导小组(市创卫办)报送创卫工作进度和相关资料,按时参加创卫工作各类会议。
5.加强与市级部门创卫工作的协作配合,形成市区共同创卫的工作局面。
-18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内江军分区。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