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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清单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14-21238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6 21:21:37 来源:网络

基层党建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清单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集团公司党组要求方面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不够

有的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学习质量不高,有“一阵风”现象,研讨发言偏少,有的以传阅学习资料代替集中学习研讨,个别领导研讨发言材料网上抄袭,应付差事。学用结合不紧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调整完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不及时。有的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没有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研讨。对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够到位,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有的污染防治措施跟进不实。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

有的单位对集团公司党组印发的重要文件仅在领导层面一阅了之,或简单进行转发,未进行传达学习、深入研究、结合本企业实际形成实施方案,致使工作滞后或未有效落实。有的单位对党组及党组职能部门印发的文件多数只在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三位领导间传阅,其他党委委员未传阅。政治敏锐性、政治警觉性不强,有的十九大后仍使用“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表述,有的在肃清流毒影响方面不够坚决彻底,党中央或集团公司党组尚未部署启动的主题活动,有的即进行安排甚至总结。有的单位对党组领导到本单位调研时有关指示要求未安排部署落实。

二、在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方面

1.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制度机制不够完善

有的单位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不到位,应对一些具体特殊情况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部分单位存在“三重一大”决策主体错位情况,有的以经理办公会研究党务工作、党委会研究生产经营具体事项,有的仍以党政联席会形式研究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有的所有决策事宜全部以党委会形式进行、从未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有的以会签审批单形式代替会议决策。个别基层单位出现非中共党员参加党委扩大会议、表决选拔任用事项。

2.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有的单位未每年专题研究党委年度整体工作,未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有的党委会决策程序不规范,会前征求意见不充分,表决意见不明确,记录内容不完整,多项议案讨论时只用“原则通过”四字代替,没有讨论过程,党委委员发言表态没有明确记录“同意”或“不同意”。有的党委研究议题偏窄,从宏观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有的落实党委研究前置程序不够严格,上报党组的党内事项报告、制定本单位重要党建制度等未经党委会审议直接发布。有的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候选人初步人选未经党委会议研究。个别基层单位在党委书记出差情况下,行政主要负责人临时动议主持召开党委会研究干部事宜,并要求党委组织部会后把结果向书记“通报一下”。

3.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融合不够

有的党建工作未有效融入业务管理,未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有的就党建抓党建,没有将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重点,没有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谋划党建工作、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载体平台。有的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形式轻效果,以“痕迹管理”代替过程管理,有的强制要求在各类党建信息平台上重复答题,答题情况与党员个人薪酬挂钩。个别党政“一肩挑”党组织书记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本应是融合的主体,但却置身于融合之外,还在讲本单位党建与业务融入不深,没有做到“一肩担两责”。

4.党建机构、党务人员配备不到位

有的党委工作机构不全、职责不清、力量薄弱,专职党务人员不足职工总数1%,甚至没有专职党务人员。有的未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要求。有的未落实党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政策,个别单位党建职能部门全部列为“后台部门”,干部员工收入低于机关其他部门。有的以行政文件任命党群职务,有的存在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个别基层单位党内文件由外籍员工管理。有的长期以从基层抽调人员的方式暂时缓解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但工作的连续性、深入性、延展性大大受限,不利于接续建设一支稳定的党建工作骨干力量队伍。

三、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1.党建责任不够清晰明确

有的单位党建责任清单内容不具体、班子成员党建分工不明确。有的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研究、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不够,有的年度述职未提及“一岗双责”情况,在巡视谈话中对“一岗双责”认识模糊。有的二级企业因历史沿革等原因,党组织关系隶属地方党委,其上级企业党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对其党建工作领导指导力度不够。

2.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评考用”机制不完善

有的单位未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党建工作责任未纳入业绩合同。有的对所属单位“上下一般粗”,未结合单位特点分级制定考核标准。有的生搬硬套集团公司考核制度,搞层层加码,对基层党支部考核也照搬对党委的考核项目。有的未按要求每年一考,搞季度考核甚至每月考核。有的直接以基层党组织自查分代替考核分。有的只加分不减分,对出现问题的党组织也未扣分,有的未按制度对考评结果靠后的单位扣减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够。有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不规范,述职后未形成考核结果。党支部达标晋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优秀比例偏高甚至全部评为优秀,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行为的党支部仍评定为达标党支部,有的单位排名倒数第一的党支部,其书记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在基层党建“基本组织”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有的新设立、组建、重组单位党组织应建未建、应调未调。有的联合党支部偏多,设置不合理,覆盖单位距离远、跨度大。有的基层党支部党员数量不足7人而设立支委。有的党支部党员人数远超50人。有的党总支无下设党支部,有的党员较多的支部未设党小组。有的应成立正式党组织的基层单位违规成立临时党组织。

2.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

有的执行党的基层组织任期不严格,未按期换届,有的基层单位成立以来十几年从未换届。有的延期换届理由不充分,未履行上级党组织批准程序。有的新成立单位党组织成员直接任命,事后未按要求履行选举程序。有的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存在应差额而等额选举、应票决而举手表决、支委候选人参与监票等情形。有的未建立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未建立换届计划及落实情况等台账。有的换届计划台账对党支部按每届任期5年制定计划。

3.机关党建仍不同程度存在“灯下黑”

有的机关党支部设置不合理,党员人数较多,有的单位机关全部处室联合组成一个党支部,有的未合理划分党小组,不利于党建工作有效开展。有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次数不达标、质量不高。有的对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缺失,有的单位机关党支部不达标比例偏高。有的对机关干部员工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个别机关党员政治身份意识淡薄。

4.混合所有制企业基层党建基础薄弱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未严格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党组织设置不及时不规范,党建工作未同步有效开展。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国有资本控股企业“党建入章”“前置程序”等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未能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国有资本参股企业中党员管理不严格、作用未有效发挥。

五、在基层党建“基本队伍”建设方面

1.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有的入党材料不齐全,个人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表决结果等关键要素缺失。有的未进行政治审查或考察期未满就发展为预备党员,有的仍以举手表决代替票决,有的党委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日期早于支部讨论,有的政审外调由本人办理,有的在党员大会上由他人代读入党志愿书。存在入党申请书网上摘抄甚至为打印稿、处分影响期内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等现象。有的工作不严谨,接受党员审批意见“张冠李戴”。有的党员发展指标分配不合理,未向基层一线、“空白班组”、青年员工、骨干人才和高知识群体等倾斜。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

有的单位党员未及时转入组织关系,党建信息化平台党员信息维护不及时。有的党员未达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32学时要求。有的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岗位讲述、岗位建功等活动未有效开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有的从未开展“两优一先”等党内表彰,有的评先选优比例偏大。有的对流动党员、劳务输出党员等管理不严格,流入地和流出地均未有效承担党员管理责任,使流动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有的内退、离岗歇业、息工放假等党员未有效管理。少数党员信仰宗教、参加迷信活动,个别党员长期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部分驻新疆企业少数党员受恐怖势力、分裂思想影响严重,有的单位被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的处级以上“两面人”中有多人曾长期从事党群工作。

3.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不到位

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长期缺位,有的只配备副书记而未配书记。有的未落实党支部书记人选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要求。有的在党组织书记力量配备上存在“养老型”“安置型”“过渡型”“照顾型”现象,未将党组织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基层党支部书记未达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3-5天集中轮训的要求。

六、在基层党建“基本制度”建设方面

1.“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肃不规范

有的“三会一课”未按规定次数开展,出差人员在集中学习记录上签到,有的将年底发生的事件列入年初党支部工作计划,涉嫌弄虚作假。有的党支部工作记录为活页甚至电子版,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笔记长期由他人代写。有的支委会长期由支委而非书记主持。有的主题党日制度落实不到位,活动随意性大,“党味”不突出。有的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完整、走过场,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以“建议”代替互相批评,辣味不足。有的支部民主评议“优秀”比例过高,甚至参加评议的所有党员均评为“优秀”,有的支部评为“合格”的党员被公司党委评为“优秀”。

2.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不好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未明确编入一个支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因故不能参加时未向党支部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原因。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内生活,习惯于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指示、提要求。有的未及时根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或岗位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联系点设置、联系点清单更新不及时,联系点活动记录不齐全。有的将基层党建联系点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混为一谈。有的规模较小单位党委只设几个支部,班子成员已分别编入支部,却还要再互相建立联系点。

3.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

有的未建立党费管理制度,未设立单独党费银行账户,未建立党费收支台账,补交党费未专账专管,党费支出未经集体研究,未定期公示。有的党费未按月收缴,有的收缴基数不尽合理,党费使用审批程序不严格,支出范围不合规。有的以表彰先进党支部名义向个人发放奖金。有的使用党费大比例发放物质奖励,有的存在使用党费开展文体活动、购买运动服羽毛球等现象。

4.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不到位

有的未制定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及时足额计提党组织工作经费。未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存在“不敢花”“不会用”现象,有的连续几年无一笔支出。有的单位制定的党组织工作经费管理制度中支出范围过窄、禁止性规定过多,不利于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使用。有的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用于员工文体活动、发放工作补贴等规定支出范围以外工作。有的本可使用党组织工作经费开展的党内培训还使用企业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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