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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4-528234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7 02:33:33 来源:网络

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暨清廉学校建设”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开展全市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通过开展校园安全督查行动,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督查对象

各学区、园林分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

三、督查安排

由市教育局安全办牵头,联合局后管科、体卫艺、电教馆组建两个督查工作专班(各科室派2人),每月不定期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现场量化打分。

第一组:安全办牵头负责,督查范围:XX

第二组:后管科牵头负责,督查范围:局直学校、XX

四、督查重点

(一)校园疫情防控

1.进入校园人员是否严格进行体温监测,学校是否坚持每日晨午晚检,且台账记录是否真实规范;

2.校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是否充足,且防疫物质是否有专门的储藏室及专人管理;

3.师生因病缺勤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园重点部位日常消杀工作是否落实;

4.学校师生及临聘人员是否按时完成疫苗接种,学校食堂或超市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

5.校园公共区域、厕所、食堂、学生宿舍及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

(二)校园安防建设

1.学校安防体系建设是否健全,学校“一把手”是否重视安全,分管负责人是否抓安全,校园日常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落实;

2.学校是否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围墙、教学楼及宿舍栏杆高度是否达标,教学区域、学生生活和活动区域是否与学校家属区实施有效物理隔离,学校门口是否设置防冲撞装置;

3.学校保安是否配足,是否专职专业化(持证上岗),是否超年龄,安防器械是否配齐配足,保安员是否会使用“九件套”;

4.校园“一键报警系统”和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是否运行正常,且与公安机关联网;

5.学校“护学岗”队伍建设是否落实,护学岗相关制度和标识是否落实;

6.校园“网格化”管理是否真正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

7.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师生及员工消防演练是否落实;

8.对学校师生及员工身心健康是否进行严格筛查,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是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9.防校园欺凌或校外霸凌宣传教育是否落实,学校是否深入开展全面排查,重点人员档案建设、转化教育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

10.学校防猥亵或防性侵是否开展专题教育,学校是否每月开展内部排查,对特殊个体(大龄未婚教师、离异或独自居家教师及行为表现异常的教师等)是否建立定期关爱与关注机制;

11.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是否落实,每天“一分钟教育”和每周“温馨提示”是否落实;

12.使用校车学校(幼儿园)是否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是否严格落实“巡车”制度;

13.每月安全主题教育、安全培训及各类安全演练是否落实。

(三)学校后勤管理

1.食堂“五员”制度是否落实;

2.食堂原材料采购是否索票索凭证,荤、素是否分离放置;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严格进行健康体检,个人及家庭成员政治背景是否进行严格审查;

4.食堂燃气管道维护或检修、燃料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

5.食品制作是否流程规范,生、熟食品是否分离;

6.食堂库房是否有“三无产品”、过期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专人管理;

7.食品留样是否规范,食堂防蝇、防蚊、防鼠、防盗措施是否有效落实;

8.食堂大功率设施、特种设备及配电房是否做到定期维护和隐患排查;

9.学生寝室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管制刀具排查与收缴工作是否定期开展;

10.食堂“明厨亮灶”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四)学校危化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使用是否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是否到属地公安机关报备;

2.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是否有校级领导分管,有具体人员负责,学校是否定期进行检查;

3.学校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管理;

4.危险化学品保管室防盗门窗、监控系统等安防设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专柜分类存放、双人双锁管理等制度;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是否有专门的账册,并落实双人领取等相关手续;

6.危险化学品废物的管理是否规范。

五、督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督查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认真选派负责的同志加入督查组,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校园指导与督促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定期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或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把握工作原则。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要坚持以督促管、以查促改的工作原则,联合督查组要逐校逐园深排细查、认真记录、公平公正、客观评分,并将督查情况向学区、学校进行如实反馈,并指导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其整改时限。联合督查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莫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评价管理。

学校安全督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坚持实施月督查月评价工作机制,全市学校将分两组进行评价排名(A组:幼儿园和小学;

B

组初中和高中),各学区(园林分局)按辖区内所有学校综合平均分进行排名,每月并将学校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到各地各校。

(四)严肃追责问责。

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实施“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各校“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学校安全督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将对每月排名滞后的学校和学区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学校或学区,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工作责任,并将其纳入单位年终综合考核评价和个人评优、岗位任职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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