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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14-33949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07:22:29 来源:网络

XX一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及其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生及教职工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形成“全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督促,责任人具体落实,师生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长期进行。

2、建立学校安全事故预测、预防和预警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事故。

3、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统筹协调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建立齐抓共管,能对学生安全进行全面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

4、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和教职工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1、学校要按照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履行好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3、学校应当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设置必要的安全、卫生等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职责,保证必要工作条件,同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4、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学校应当健全校内日常教学活动管理、校舍管理、消防管理、楼道管理、实验室和实训场地管理、食品卫生及疾病防控等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5、合理安排力量,明确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检查(观察),及时整改隐患,落实监控措施,相关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6、完善对易发和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的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切实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7、学校应当完善校园防护设施,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同时加强校园巡逻(巡查)。

8、对校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科学规范的排查,确保监控到位,重点是公寓楼、教学楼、楼道、教室顶棚、道路交通、消防设施等。

9、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疾病防控等工作。

10、强化住宿生管理工作。学校应有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值班巡查、清洁卫生、文体活动、晚自习课、请假销假、火灾防范和安全保卫等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切实做好女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文艺、体育等活动应当在校内或专门场所进行并应有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当符合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12、掌握校园及周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情况,落实责任,明确方法,进行持续观察和有效监控,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防范准备,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13、学校不得将校内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可能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生产经营活动。

1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由专业人员或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具有危险性的生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或与教学无关的礼仪活动。

15、学校应当健全实验室、实习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要求,完善防护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物品等购买、保管、使用环节的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必须停止使用或更换。

16、不断完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健全应急机制,落实日常条件准备工作和演练培训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险情,现场教师有权利、有义务帮助学生迅速脱离险情。

17、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的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告诫、制止;遇到险情时,应当及时报告、救助。学校不得聘用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人员。

18、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规定作息时间。发现学生身体(心理)异常、非正常离校(缺席)时,必须及时通知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

19、学校应当将本校主要的安全管理要求、存在的隐患和防范措施、安全工作联系人举报电话等公布在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三、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9、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具体责任人:史新涛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四)政教处主任

1、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学生德育工作,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师生情绪。

2、组织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依据部门安全岗位职责,对班主任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年级和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3、定期召开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班主任进行校园安全隐患自查互查活动,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4、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5、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做好教育活动安全预案和活动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6、利用升旗、广播操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7、通过板报、橱窗、广播、网络等开展对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8、聘请消防、治安、交通、卫生等专家开展对师生的专题安全教育。

9、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出安全要求,发挥家长对学生安全工作的主体作用。

10、做好安全教育、家长接待、事故处理及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11、协助校长加强与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3、负责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4、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5、负责卫生、防疫安全工作。

(五)总务主任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做好学校建筑物、玻璃幕墙、栏杆和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维护或更换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3、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4、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5、加强学校商店管理与监督,确保经营者安全、守法经营。

6、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7、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8、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六)班主任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具体责任人:各班主任

(七)任课教师

1、实行“一岗双责”制,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八)体育教师

1、上课后和下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

2、掌握教学班学生特异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3、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5、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6、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7、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九)电教教师

1、负责学校电教设备维护与安全运行。及时检查和报告设备隐患,配合电工检修,保障电教设备安全运行。

2、认真执行网络有关安全规定,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页上出现。

3、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掌握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时刻具有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5、每天下班时检查门窗,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财务人员

1、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财务安全。

2、加强财务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空白支票与财务用章分开存放,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放现金。

3、到银行取送款时,大宗款项必须三人以上专车接送,少量款项须两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员必须做到人不离款、款不离身,确保现金和人身安全。

4、确保学校财务账目、票据保存规范,避免因存放不当受潮损坏。

5、做好财务室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离门锁。

6、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一)仓库保管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二)图书管理员

1、学校图书馆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安全。

2、图书馆开放期间,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图书馆,做好安全门的标示和开启工作,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严禁吸烟。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注意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十三)档案管理员

1、按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安全报警装置,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十四)体育器材保管员

1、坚持每天检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并将问题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组织维修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五)实验室管理员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相关部门及教研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制定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定期不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药品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和药品,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及药品存放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六)食堂管理员

1、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食堂设备,要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6、不用的煤气罐不得放在灶具旁,应保管在安全地方。

7、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七)宿舍卫生管理员

1、在学校政教处的指导下做好住宿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2、每天定期收拾学生公寓的卫生。

3、做好宿舍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严禁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

4、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值夜班时值班室要留有人员。

5、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6、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突发事件来临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及时上报。

7、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回家要持有政教处出具的请假条。

8、若发现学生生病,应及时与值班校医联系诊治,严重的要立即送往医院,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

9、学生上课后,逐个检查宿舍。发现滞留在宿舍的学生要问明情况,如有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立即通知家长和班主任。

10、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评比宿舍卫生并公布,对宿舍内务和卫生差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整改。

(十八)宿舍值班教师

1、思想上高度重视值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工作任务。

2、按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教师值班表,在规定日期及时间,到指定宿舍楼值班。值班教师在岗期间要保证通信畅通。

3、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情况。

4、全面负责宿舍楼的安全、秩序、纪律、卫生、晚就寝人数等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5、早、晚要协助宿舍管理员督促学生按时起身和休息。

6、值班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在事发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小事要果断处理,大事要在控制局势的同时及时与学校相关领导和部门联系,处置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九)校医

1、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在政教处的配合下,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每班设立生活委员和红十字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处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4、负责学校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5、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尽快将患病学生送正规医院诊治。

6、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组织体检、预防接种、喷洒消毒、疾病防控、近视眼和龋齿防治等),及时处理学生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

7、制定学校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8、配合政教处组织全校大扫除和卫生检查,做好卫生评比和成绩公布,督促全校师生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9、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10、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工作,保障供给。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学校医疗器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记档案,加强对废弃物品的安全卫生管理。学校医疗器械必须专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文印室人员

1、文印室内严禁烟火,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2、定期清理废弃纸张、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文印室各类设备线路,防止因线路老化、超负荷工作发生火灾,定期检查文印室内消防设施,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进行文印室各类安全隐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5、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一)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二)门卫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4、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5、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6、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7、任何人不得在警务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8、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0、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十三)商店经营者

1、商店经营者(生产者)不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消费,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商店经营者应搞好商店的卫生工作,做好除四害、防霉变、防腐烂工作,取得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3、商店经营者应当建立索票制度,自觉向供货商索取商品销售发售,质量合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等材料,以备查询。

4、商店经营者应如实建立《食品入店登记台帐》,不得不记、少记、漏记。

5、商店经营者应建立入库检验把关制度,做到并实行商品进货验收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关,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做到不入库、不上柜,推行协议准入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6、商店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计量、卫生标准,坚持做到不销售伪劣商品,不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曰期的三无商品,所销售的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觉抵制伪劣商品流入学校。

7、商店经营人员,必须听从学校的监督、检查、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8、商店经营人员必须保证商店外十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

9、商店经营人员如因责任心不强,不法的经营,造成学校师生中毒事件的发生,人身健康的损害,必须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四、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现场教职工或值班人员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5、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6、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7、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8、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校园安全责任人负有责任且情节较轻的,学校将根据教职工考核条列给予扣分,并取消当年的职称晋升、评优的资格。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一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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