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区紧紧围绕“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
**区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战略重点,突出“五个着力”,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为龙头,各职能部门为依托,乡镇(街道)、村干部为基础的上下联动的综治防控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来,全区综治工作中心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50余起,调处成功735起,调处成功率达98.5%,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试点,着力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一是精心组织试点。对全区21个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分析比较,选取治安较为复杂、能代表**农村实际的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该乡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2万余元,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新建了180平方米的综治工作中心,整合力量,规范运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形成“联调、联防、联治、联创”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总结推广。在周家乡开展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及时召开21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周家乡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介绍,对示范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全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结合实际,又相继培育了高家、樟潭、浮石、上方等区级示范点,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职责,着力规范运作程序
针对部分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中心职责不明确、制度不落实、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结合省、市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职责范围。根据上级政法部门有关规定和**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明确规定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社区)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等8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心内部司法员、信访员、驻村干部和土管、水利、规划职能等部门派驻干部抓社会治安工作的职责,使中心真正成为一个平台,形成抓社会治安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局面。二是明确工作要求。根据辖区社会治安、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全区乡镇(街道)划分为3类:一类乡镇9个、二类乡镇6个、三类乡镇6个。明确一类、二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配备专职人员3人以上,三类乡镇配备2人以上;
一、二类乡镇(街道)每年经费投入不得少于2万元,三类乡镇不少于1万元。9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组建一支社会化的专职巡逻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6个治安情况相对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必须配备专职分管政法领导。三是明确工作程序。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处理,由综治工作中心统一受理,并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流查处、跟踪督办、报结反馈、回访总结五个步骤进行规范操作。规定一般纠纷、事件必须在15天内办结,重大事项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最迟在2个月内办结并及时反馈。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中心发出督办单进行督办,督办单由综治办主任签发。经督办仍未办结的,报经镇(街道)党工委建议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应由各职能部门处理的纠纷事项,由中心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三、因地制宜,着力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里规定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必须达到90%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了全区今年规范化建设的目标,确保今年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成率达到90%,行政村综治工作站要实现普及,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综治工作站挂牌。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全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达到“四个化”和“四个有”。“四个化”即硬件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网络化;日常管理严格化。“四个有”即有一处符合规范要求的办公场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支协调有力的综治队伍;有一股保平安、促和谐的综治精神。三是延伸工作触角。进一步推进以综治工作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截止目前全区85%以上行政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建成综治工作站(室),使部门相联、上下相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矛盾。同时把外来人员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等纳入综治工作范畴,让综治工作站(室)成为群众、企业家门口的服务站,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覆盖面。
四、强化培训,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坚持把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调整到综治工作中心领导岗位上来,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中心领导队伍建设。同时,通过乡镇(街道)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认真挑选一批懂政策、懂法律、会谈心、有较强责任心事业心的干部充实到综治工作中心。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综治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召开例会、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方法,全方位、多形式、多途径的加强对综治专业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综治干部政策水平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今年来,全区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300余名综治干部得到了培训教育。
五、加强领导,着力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公安局长和区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综治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运作机制。建立例会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综治工作中心相关制度;建立领导联系机制,建立区领导、部门领导联系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到位;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加强配合、协调,强化面上各条线督查、指导,合力推进中心规范化建设。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建设情况进行专项通报,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把各乡镇(街道)开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平安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今年6月初,该区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区27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反馈给乡镇(街道),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第二篇:关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
阿勒泰地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有效发挥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综治工作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工作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2_‟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主体不变、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整体运作、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和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建成基层维稳工作的实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平台、服务群众的窗口、处臵突发事件的指挥部。
第三条 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必须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四条 综治工作中心应建立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工作窗口,综治、公安、武装、统战、民宗、法庭、信访、司法等部门
基本功能区:集中办公区、接待受理工作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联席会议室、档案室。
第九条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职责、制度、流程图、组织网络图、工作人员照片,以及综治工作中心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工作人员照片等须制作上墙,照片下方必须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
集中办公区悬挂《中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每个办公桌面放臵工作人员标识牌(正面为照片、姓名、职务、主要职责,背面为岗位职责)(见图例3,尺寸为17.4cm×8.5cm,材料为亚克力桌签,内插彩色铜牌纸);每个工作人员上班时胸前佩戴工作证(含照片、姓名、职务、工号等)(见图例5,尺寸为2.5cm×7.5cm,材料为亚克力滴塑)。
接待受理工作窗口须悬挂《中心工作职责》、《中心窗口岗位职责》、《服务窗口流程图》、《中心主要成员单位(含负责人照片)组成网络图》、《中心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窗口标识牌样式与大厅内其他服务窗口的标识牌一致。
矛盾纠纷调解室须悬挂人民调解徽章、《人民调解和信访条例摘要》、《参与调解人员须知(权利与义务)》,并印刷温馨话语提示。
联席会议室须悬挂《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流程图》、《社会治安联合防控流程图》、《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流程图》、《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程图》、《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流程图》、《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程图》。
第十四条 综治工作中心的运作程序要按照“集中受理、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限时报结、跟踪问效”的总体要求办理。综治工作中心各组成部门根据其工作职能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相应工作台帐。
第五章 机制建设
第十五条 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窗口要通过代办、交办、转办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社会服务,统一受理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政策法律规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信访问题,要立即办理;对符合政策法律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而上级信访机关、相关部门未曾处理的信访问题,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前提下,窗口工作人员要无偿为辖区群众提供全程的代理代办服务,并跟踪参与、协调信访事项办理,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不属于基层政法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由中心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处;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提交联席会议确定责任部门研究调处;对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信访问题,要向群众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工作。
第十六条
综治工作中心要建立健全和实行工作例会、首问责任、情况报告、协作配合、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有章理事,规范运作。
(一)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由工作窗口各轮值单位参加的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
工作主动提出建议,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主动排查整治。综治中心内部实行定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遇有综合性强、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工作时,综治中心统一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
(六)考核奖惩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定期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履行情况和综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定期会同各组成部门对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兑现奖惩。
第十七条 中心要不断完善以“联调、联防、联动、联治、联创、联抓”等“六联”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规范运行,保证综治工作中心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各组成部门,采取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方式,对矛盾纠纷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落实登记、交办、承办、销案各个衔接环节。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力量和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社会治安联防机制。综治工作中心定期开展治安稳定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整合群防群
(六)社会管理联抓机制。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发挥部门、单位、社区和家庭作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重点人员帮教管控、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六章 保障落实
第十八条 综治工作中心有权检查指导辖区各部门、单位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必要时向上级综治部门提出一票否决的建议。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综治办每年要对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地(州、市)综治办每年要对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专职副主任进行轮训,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法部门负责人和干部(民警)的轮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
第二十条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党办发„202_‟??号文件精神,把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运行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提高,确保工作需要。要按照202_年自治区党委第51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规定和新党组„202_‟22号文件精神,确保自治区财政每年为乡镇(街道)拨付的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和专职治安联防队、村(社区)治保主任、十户长、楼栋长报酬待遇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
第七章 附 则
0
第三篇: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海红党发[202_]40号
红羊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规范化
建设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乡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乡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构建设
成立红羊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由乡分管领导兼任“中心”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中心”日常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名。整合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进驻“中心”,轮流抽调劳保、民政、武装、计生、妇联、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入驻。在各村设立维稳综治工作站,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站长,做到有人管理、有人干事。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和社
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与部署要求,定期分析辖区治
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报告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工
作意见。
(二)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并形成长效机制。(四)组织做好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员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村矫正、禁
毒、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辖区内村、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
建活动。
(六)督促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定期组
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七)收集各类社情、民情信息,及时掌握、报送综治
(维稳)工作信息。
(八)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
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运行制度。“中心”工作运行按照“集中接
待、统一批转、归口办理、协作配合、限时报结、跟踪问效”的总体要求,实行五个统一:统一受理来信来访,统一分流
矛盾纠纷,统一协调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调配人力物力,统一跟踪问效。(二)议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成员单位各部门
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综治维稳形势,研究相应工作
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乡分管领导负责召集。
(三)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每个工作日由1名党政领导
带班,相关成员单位派工作人员值班,接待来信来访群众。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突发
性事件,要按照各类应急预案的要求,快速赶赴现场先期处
置,做好稳控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五)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搜集和汇总综治维稳工作有
关情况和数据,每月将平安创建、综治工作情况及重大治安
问题、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情况,以书
面形式报乡党委、综治办。(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月组织排查一次矛盾
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殊情况和特殊时期要进行集中排查。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台帐登记,录入信
息数据库,并填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移送报告单,及时移送
有关单位处理。
(七)通报考核制度。定期向乡党委及相关部门通报工
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和重大治安问
题、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重要情报
信息等。每半年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工作情况检查考核;
每对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八)督查督办制度。协调、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
形成合力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重要敏感
时期对重点人员实行稳控帮教措施,防止出现越级上访现象
和群体性事件。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矛
盾纠纷调处等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四、运行机制
(一)联调机制。坚持每半月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矛
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以纠纷调处室为平台,综合运用人民
矛盾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
(二)联防机制。健全和完善以公安民警为主导、专职
治安巡逻队为骨干、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治安联防工作网
络,畅通信息,形成上下左右三级联动互助,对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每月召开一次社会治安
形势分析会和社会治安情况通报会,组织开展治安巡防活
动,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三)联勤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规范,统一
调配使用维稳综治中心工作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形成职能配合,力量整合、网络聚合、信息汇合的工作机制。
(四)联治机制。每月排查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
治安向题,确定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行业,落实责任部
门和责任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五)联创机制。围绕乡平安建设总体目标,建立健全
维稳综治工作网络、工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实现维稳综治工
作中心职能部门和辖区单位工作对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乡平安创建工作。
五、工作流程
建立“四个一”的运行方式,即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
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完善综治维稳中心调处工作流程。中心设受理大厅,由中心
工作人员登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能当场调解结案的当场调解结案,不能当场调解结案的,由中心专职副主任
视个案性质审签后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
果。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由司法所组织调解;如司法所调
解未成,由中心副主任组织调解;如中心副主任组织调解未
成,由中心主任组织调解;如中心主任组织调解未成,由当
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诉讼,仲裁机构或法庭组织裁中或诉中
调解。属行政调解范畴的,由主管行政单位组织调解;如主
管行政单位调解未成,由中心副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解;如
中心副主任组织调解未成,由中心主任组织有关部门调解;
如中心主任组织调解未成,由当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诉讼,仲裁机构或法庭组织裁中或诉中调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规范化
建设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做到“八个有”,即“有
人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窗接事、有章理事、有会
议事、有据查事、有效处事”。
(二)落实工作责任。中心各成员单位和中心工作人员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心的工作规范,密切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发挥维稳综治中心的积极作用。各村要加强维稳综治工作站的建设,进一步加
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力量,充分发挥综治工作站的作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
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上交。
(三)注重工作实效。以维稳综治中心为平台,形成化
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合力,及时做好源头治理,落实前
端防范,努力提高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水平,减少群体性事件;
提高防范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水平,减少违法犯罪案件;提高
信访工作水平,减少非正常越级上访;提高打击防范邪教的工作水平,减少邪教活动和邪教人员。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
态,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送:县政法委,乡党委各成员,存档。
第四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情况
三家子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工作汇报
三家子镇地处岫岩北部边缘,现辖10个行政村,面积217平方公里,总人口1.8万人。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综治工作中心的指导意见,以“整合资源,精干高效,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方便群众”为原则,以“组织建设网络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工作运行程序化、制度建设科学化”为目标,使综治工作中心达到了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建设、高层次运行。
一、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有人办事。年初,镇党委重新调整了综治委成员部门,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党委书记赵朝玉同志亲自过问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具体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由综治办、司法所等18个部门组成中心成员单位,其中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在中心集中办公,其他单位轮流值班。中心常务副主任主持中心日常工作。中心成员大多为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学历在大学专科以上,基层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够很快的适应工作需要。
二、加大硬件投入,确保有场所办事。领导小组经过综合考虑,认真分析把办公场所确定在政府一楼西侧第一间,办公面积近50平方米。办公区间按“受理区、调处区、工作区”布局。每个区间都配备了高标准、高档次的办公设施,能够适应现代化的办公需要。
三、健全机制制度,确保按章办事。我们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规范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发挥职能作用上,明确了中心职责、各部门的工作职责、7项工作制度,规范了一个工作服务流程。联席办公人员在服务区接待来信来电来访事项,按照流程逐级落实办理,按照“五联”工作内容的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制度,确保工作案结事了。
四、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有钱办事。镇党委、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截止目前已经投资近30万元。并且决定今后把综治工作中心的办公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以确保综治工作中心的长效性和时效性。
总之,自综治工作中心成立以来,全镇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件,成功调处15件。继续开展党政大巡防,加大对基层巡防的监督检查。结合“新春平安行动”集中开展治安整治,重点整治了光明桥治安隐患和柏角峪村的治安落后面貌。全镇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与去年相比有了明显下降,全镇没有发生一起一起突发性事件。
第五篇:乡镇综治工作中心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
各乡镇综治委: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运行,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作用,促进运行过程中取得实效,建立我县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目标管理长效机制,乡镇综治工作中心。经研究,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贵定”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考核办法
1、考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评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评估相结合,专项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综合评比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对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2、考评方式。采取平时考核、半年督促、年终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以各乡镇宣传工作情况,报送报表情况,信息反馈情况等汇总综合考评。半年督促,年终检查通过检查乡镇本级中心,抽查2个村级综治工作站的结果综合考评。实行减分积分制,三个方式累计积分为考核总成绩,本方案所列各项积分标准,除单独说明外,均为扣完本项分值为止,不再实行倒扣分。
3、汇总方法: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平时考核按季度考核取平均分值为全年平时考核分数,半年督促、年终检查按考核结果据实计分。平时考核占40%、半年督促占20%,年终检查占40%。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分值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组织实施。本方案出台之日起,由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常规综治报表报送(20分):每季度次月3号前(遇节假日顺延一天)按照县综治办要求报送本乡镇综治季度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数据统计表<一><二><三>》等4张表,第二、四季度报表7张,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社会治安情况和综治工作情况报表<一><二>,这3张表分别为半年、年报表,报送时间仍在每季度次月3号前(遇节假日顺延一天)报送,工作总结《乡镇综治工作中心》。
(1)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迟报,扣10分,30日前未报的视为漏报,不得分。
(2)报表齐全,少一张扣2分;填报完整,缺项一张扣2分。
2、社会治安形势分析(20分)。结合统计报表,每季度对辖区社会治安情况进行分析,其中第二、四季度为半年分析,分析,随报表一并报送。分析报告内容全面,反映本乡镇季度治安形势实情,对存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详细说明,提出解决意见。
(1)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迟报,扣10分,30日前未报的视为漏报,不得分。
(2)分析不透彻,没有提出对策的,扣5分。
3、日常工作动态反馈(20分)。每季度报送3期以上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简报,总结工作经验。
(3)报送少于3期的扣10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4、矛盾纠纷调处情况(20分)。调处率达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要确保在本乡镇职能范围内,矛盾纠纷不上交。
(1)调处率低于98%的,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
(2)在本乡镇职能范围内,成功率低于95%,每低于十个百分点扣2分。
(3)在乡镇职能范围内,每上交一例案件扣5分。
5、临时工作任务反馈(20分)。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县综治委、县综治办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会议安排,下发文件安排)。
(1)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报送落实结果的,视为迟报,扣10分。
(2)县综治办已汇总完毕该项工作仍未报的,视为未落实漏报,不得分,并作详细说明。
三、半年督促、年终考核内容及标准
1、领导责任规范(10分)。(1)党政领导重视,担任中心主任,有红头文件明确,计3分。(2)组织研究中心疑难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工作经费,有会议记录或纪要,计4分。(3)科学规范本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有红头文件落实,计3分。
2、工作网络规范(10分)。(1)明确本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中心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各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领导小组成员,有党委、政府红头文件,计5分,少一项扣1分。(2)镇、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工作员、调解员、联防队、信息员等队伍完善,有文件明确,计5分,少一项扣1分。
3、办公场所规范(5分)。(1)乡镇综治中心有办公室、有办公设备、有调解室、有宣传公示栏等,3分。(2)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有办公室、调解室、办公设施等,计2分。
4、工作制度规范(5分)。明确综治工作中心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中心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流程。(1)未明确成员单位职责扣2分。(2)中心制度、机制、流程少一项扣1分。
5、宣传工作规范(8分)。积极组织开展本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综治平安创建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形式和内容丰富,通过宣传栏、墙报、宣传单、宣传手册,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等载体,采取电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上墙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本乡镇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乡镇有宣传公示栏、宣传内容档案、宣传活动记录,计2分。(3)开展了乡镇、村(居)干部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员的培训班工作,使人人都熟知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计3分。
6、档案管理规范(12分)。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居、社区)综治工作站要按照县综治委《关于建立和规范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实施意见》和县综治办转发《黔南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州乡(镇)建立和规范综治工作中心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规范管理档案资料。档案不完整扣5分,档案不规范扣5分。